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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租金送居住时间?租客当心被“套路”
拒绝签订任何形式的“租金贷”等金融产品,尽量选择“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的租金支付方式……为让居民更安心地租房,保障住房租赁企业、房东(业主)、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南宁市住建局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发现,南宁市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可能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开展业务,而此类经营模式有可能带来风险。为此,南宁市住建部门发布风险提示,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风险。 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风险 南宁的韦女士近期十分郁闷,去年她将自己闲置的一套住房,委托给一家租赁托管公司进行出租,每月收取房租1500元。可在开年后,迟迟未收到租赁托管公司的租金,当她找到公司办公场所,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韦女士出租的房子已有人居住,租客称自己已向租赁托管公司一次性付清12个月的房租共计14400元,并多交了一个月的租金1200元作为押金。按照合同约定,租客可以在韦女士家的房子居住13个月,也就是到2021年年初韦女士才能收回房子。 无独有偶,近日,南宁市住建局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发现,南宁市部分住房租赁企业打出优惠广告,宣称“租房付1年送4个月,付2年送9个月,付3年送1年……”即一次性交付房租越多,赠送居住时间越长。南宁市住建局指出,此类企业可能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开展业务,此类经营模式有可能带来风险。 何谓“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高进低出”指的是部分住房租赁企业为快速占领市场,以高价向房东收房,以低价向租客出租的行为。“长收短付”指的是住房租赁企业按月或按季交付房东租金,但要求租客按年交付租金,一次性收取一年甚至三年租金。“企业利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可形成资金池,快速扩张。虽然住房租赁企业采用此经营模式可以快速筹集资金、占领市场,但该模式存在风险隐患。”南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外地已有多家住房租赁企业破产跑路 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其实,“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现象,在其他省市较为突出。 近期,杭州中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因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模式经营,无力支付租金,向房东打白条。该公司运营仅一年半时间,就收进了800多套房源,但“高收低租”以及对租房市场错误判断的结果,使资金链断裂。目前该公司已欠房东2000多万元。 武汉铃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高价收购房源,低价出租给租客,难以维持经营,不再向房东支付租金。大量房东房屋被占却收不到房租,租客交了租金却被房东下“逐客令”限期离开。一位租客提供的合同显示,铃铛公寓收一处房源的价格为1800元/月,但是租房的价格仅为1600元/月,多位房东、租客在协商的时候发现该公司基本是“高收低租”。目前武汉当地公安机关已将该公司查封,公司主要负责人已经被控制。 近两年来,资金链断裂导致的倒闭、跑路、信誉崩塌的住房租赁企业达20余家。 南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外地案例,虽然住房租赁企业采用此经营模式可以快速筹集资金、占领市场,但一旦资金链断裂或经营不善,企业将面临破产风险;此外,更有个别企业实际控制人在恶意套取大额资金后卷款跑路,房东、租客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租房防范“入坑”牢记这几点提示 为防范风险,南宁市住建局给出以下提醒。 首先,在签订合同前应查看租赁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等情况,尽可能多种渠道了解相关企业的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再慎重做出决定。建议选择正规可靠且已在南宁市住建局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服务。 其次,房东托管出租住房时,切忌盲目追求高额租金,应及时了解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警惕租赁企业“高进低出”带来的租房风险。 另外,承租人与租赁企业或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免因企业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受损。 最后,提醒租客,要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建议使用2019版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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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假索赔被指“敲诈勒索”应进一步追问
2017年至2018年8月,湖北武汉职业打假人柯先生花费现金42万余元,先后从5家商户手中购买无检验检疫的冻肉产品。柯先生将这5家商户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索赔400多万元,并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就在法院就此索赔立案并第一次庭审后,柯先生遭到商户举报称其敲诈勒索。日前,警方已对该案发出了立案告知书。 敲诈勒索是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的一款罪名,构成该罪须有“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了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职业打假人柯先生购买42万余元的问题冻肉后向商家主张十倍赔偿,是否涉嫌敲诈勒索,在司法未作判决前不能妄加揣测,也不能先入为主进行舆论审判,但该案本身的多重疑点,都需要打破沙锅问到底,才能厘清其中的是与非,给公众一个明白交代。 在法理上,敲诈勒索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行为人采用了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如果行为人没有采用法律禁止的手段,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本案中,按照柯先生的自述,自己在购买有问题的冻肉后,只是起诉5家商户要求十倍赔偿,并未私下与任何商户见面交涉。如果属实,这种行为是很难与敲诈勒索画等号的。当地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柯先生知假买假的行为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似乎证据不足。 知假买假是职业打假人最为显著的一贯做法。虽然这种逐利行为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而饱受诟病,但法律并未对此予以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售卖假的食品药品行为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规定,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予以支持。在这种角度上,本案柯先生买问题冻肉主张十倍赔偿于法有据,即使柯先生真如商家举报的那样,曾在电话中表示如不赔偿就向食药监部门举报,也属于通过合法的路径解决问题,构不成犯罪。警方对此应拿出确凿的证据,不能仅凭商家举报就对其立案侦查。 任何犯罪行为的成立,须以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造成的损失为构成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具体到本案,柯先生的职业打假行为,虽有牟利的主观故意,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非法占有的犯罪意图没有关联。同时,柯先生买问题冻肉后再向法院起诉索赔,也只是在走法定程序,商家实质意义上的利益损失还尚不可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警方没有证据证实柯先生的行为系非法,且不能证明这种行为与商家的损失有因果关系,就不应作出刑事立案的决定。 现实中,有一些职业打假人借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对这种变打假为“假打”涉嫌犯罪的行为,警方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进行立案侦查,是职责所系,但前提是打假人的行为应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就上述案件而言,目前还有太多的疑点需要被正视和解答,才能解公众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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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标“有机”被判赔具有警示意义
今年5月,成都郫都区的小周花了745元在网上购买了10桶“5L装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到货发现,食用油原料既非有机,也缺乏有机食品的认证,将生产厂家浙江雪梨花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9月25日,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本案中,雪梨花公司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其在淘宝网页中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判雪梨花公司三倍赔偿小周2235元。 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人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不但追求新鲜、口感好等“外在”的东西,而且也越来越重视营养、健康、安全等“内在”的东西。这也是最近几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受到市场青睐和消费者追捧的根本原因。按理说这是一件好事,可以推动食品领域的升级换代,引导市场上出现更多在健康、安全方面更有保障的食品,以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然而,不少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却打错了注意,他们既想给自己的食品贴上“绿色有机”标签卖个好价钱,同时又不想为此付出更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于是就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像新闻中这款食用油的生产经营者就很具有典型性:明明自己食用油的原料并非有机,同时产品也根本没有有机食品的认证,结果却在自己产品的网络销售页面中,公然宣称是“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 结果,正是这不起眼的“有机”二字被较真的消费者抓住了把柄,并且在沟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食用油的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审理认为,该款食用油的生产企业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其在淘宝网页中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按照“假一赔三”的法律规定,判决其向消费者赔偿2235元。同时该企业认为消费者是职业打假的诉求,也因为缺乏证据被法院驳回。 为了保证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国家对于有机产品的认证非常严苛,不但要求原料是有机的,而且最终的产品还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颁发正式的有机产品认证书才行。而一些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尤其是在网络上售卖产品的企业,总以为普通消费者并无法完全明白什么才是绿色食品,什么又是有机食品,于是就进行各种方式的虚假标注,以此来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忽悠消费者。而一旦碰到懂行、较真的消费者,厂商就极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商家自觉自律,诚信经营,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消费者秉持必要的消费理性,被忽悠以后能够积极维权,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对食品虚标“绿色”“有机”的现象起到狙击和遏制的作用,还市场以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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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防范电信诈骗这样做
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电信诈骗犯罪屡见不鲜,手段多变,骗局逼真,此类案件发案率不断上升,已成为影响居民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防诈骗意识,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诈骗案件,保证居民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5月27日上午,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湖岛街道瑞安路社区联合湖岛派出所开展了防电信诈骗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湖岛派出所姜丽、潘文勇警官结合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全面、生动地向广大群众介绍电信诈骗的惯用手段和作案方式,深入剖析犯罪分子作案的新手法、新特点,详细传授日常生活中如何快速识破电信诈骗、保护个人信息等防范要点,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围绕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反诈骗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现场群众进行生动讲解,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现场民警提醒,日常生活中居民们遇到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拨打银行官方电话进行咨询或报警,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居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习到了识别诈骗的知识,提高了防范诈骗的能力,为维护自身利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老人和孩子的防范意识普遍比较低,容易受骗。我回家后也要跟家里人讲,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贪小便宜吃大亏”。瑞安路社区居民曾祥礼说道。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居民的防范意识,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电信诈骗的防范、鉴别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湖岛街道将继续围绕“党建+文明城市创建”这一主题,不断探索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新模式,以文明助推党建,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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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遇到这样的“投资”项目需警惕
日前,海口警方接到市民报案,其在网上一所谓的“投资平台”被诈骗14万余元。民警经调查发现,此案骗子的手法不算高明,诈骗分子略施小惠,以“高级理财师教你投资”“低门槛高收益”“随进随出高收益”等字眼,吸引受害人逐步投入,后用账号异常、被封等理由哄骗恐吓受害人,迫使受害人加大投入直至发现被骗。 据办案民警介绍,受害人郑某从微信上看到朋友转发的某创业App平台,发现里面的投资“项目”回报十分诱人,在第一次充值了500元后,很快得到了37元的盈利,自以为找到发财捷径的郑某又陆续充值了5000元、25000元、5万元, 之后郑某很快发现账户无法登陆,钱也无法取出。此时,“客服”以激活账户、转账备注有误等为由让郑某多次充值共8万元,但账户仍未激活,在“客服”要求再充值8万元才能激活时,郑某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海口警方提醒市民: 1、进行投资时,要通过正规的机构,通过行业主管单位了解其资质或实地查看情况。 2、不要盲目迷信一些所谓的“内幕消息”“大师指点”“权威发布”,背后往往都隐藏各种各样的利益或者骗局。 3、切勿盲目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有可能是预设好的局,会不知不觉地落入圈套。 4、投资如遭受非法损失请立刻报警。不要心存幻想,不要因为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而越陷越深,遭受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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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沦为诈骗“幌子”,警惕电信诈骗“自我进化”
“卖掉房子,全买比特币!他仅用6个月就赚了125亿”,“比特币这两年涨疯了”……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山东济南章丘区明水街道的冀先生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发现一个网页买卖比特币,于是投起资来,没想到自己准备结婚用的近19万元打了水漂,幸好被章丘分局反诈中心成功拦截并全部追回。近来,此类似案件时常发生,据广州公安消息,广州白云警方打掉首个利用数字货币为电信诈骗“洗钱”的团伙,一男子炒比特币被骗走310万。 有关比特币的投资风险,这几年从媒体到专家学者都有相关的提醒。而现实中,很多诈骗只不过是把比特币、区块链等新概念当作实施诈骗的噱头,多数与比特币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也就是说,这些案件表面看来与比特币有关,实质还是传统电信诈骗手段的“自我升级”。 事实上,炒作新概念,一直是各式诈骗的惯用伎俩。这点首先警醒每个人都要多一点反诈骗常识,即面对一些自己不了解的新概念,一定要多个心眼,避免被“高回报”的许诺所蒙蔽,沦为诈骗分子的“韭菜”。 当然,打着比特币等新噱头的诈骗行为层出不穷,也启示对电信诈骗的治理应与时俱进,根据新的诈骗行为特点,从理念和技术上增强治理的针对性。比如,报道中所介绍的两起案例,诈骗分子都利用了数字货币的隐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易等特点来逃避监管。那么,在这两个方面,有效监管如何抵达,就是当前电信诈骗治理需要重点突破的方向之一。像数字货币可以为电信诈骗“洗钱”,那么,对电信诈骗的打击是不是也可以利用相关技术? 另外,诈骗实施手段虽然“自我进化”速度很快,但是不管其方式再怎么“创新”,有些环节还是最基本的。比如,这类诈骗信息绝大多数依然是通过正常手段在网络发布的。加大对信息的针对性甄别力度,压缩那些诈骗信息“伪装”的空间,减少其蛊惑受众的可能性,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诈骗分子“钓鱼”的可能性,这也需要网络平台当好把关人。 再比如,目前的诈骗从信息发布到过程中的沟通、转账乃至洗钱,大多是在网络进行的,看似是虚拟操作,但实际上却是步步留痕,那么只要干预得当、及时,是可以提升反诈骗效率的。当然,这也要求电信运营商、网络平台、银行和公安部门等主体要建立高效的联动合作机制。像这次的案例中,民警最终便通过3小时的努力,成功实现对被骗款的止付。 虽然诈骗分子喜欢玩新概念、新噱头,但诈骗的套路大多是不变的。对个人来讲,要提高警惕,掌握基本的防骗常识;对相关监管部门而言,也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诈骗套路的披露力度,强化反诈骗的公共教育。理想状况下,诈骗套路被更多人知晓,诈骗成功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小。归结到一点,诈骗分子变得越来越“聪明”,我们的反诈骗常识普及以及治理手段,也不该停留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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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聘无证医学生开处方,企业不能自说自话
近日,“口罩猎人”林栋名下的思瑞健康公司被指曾聘用无证医学生兼职“医学助理”,问诊开处方药。思瑞健康公司人员回应称,任用的都是正规医生,不存在医学助理。 这份针对思瑞健康公司的爆料其实分为两部分:一是,被指拖欠兼职人员的工资;二是,被指聘用学生“医学助理”,冒充医生专家给患者开处方。如果说前一部分属于劳资纠纷的话题,还算得上是“私事”范畴,相关当事人也可以诉诸法律来解决,那么第二个问题显然就与公共利益存在利害关系,更不能淡而视之。 从回应看,思瑞健康公司人员只是一概否认了爆料和控诉,并没有其他实质性的证明和证据,这显然不足以打消外界的疑虑。前员工拿出了具体的问诊接单记录和医学生就读的院校信息,这些信息到底是否属实,应该不难查证。涉事企业最妥当的做法是拿出实证,作出正面、详尽的回应。相关部门对于这样的爆料也应该适时介入。 毕竟,是否存在违规聘请医学生冒充正规医生的做法,是否让不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学生给患者开处方的操作,这类疑问不是小问题,一端连着企业运行的合规问题,一端更关系到无数患者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方能安定人心。 而对于此事中涉及到的医学生及其对应的高校名单,相关学校也不宜沉默。一方面,医学生是否在外违规兼职,甚至是否存在冒用医生身份开处方的行为,无论是从专业素养培育,还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学校都负有相应的教育责任。另一方面,既然学校被“点名”,那么到底是否有学生介入此事,甚至其中是否有老师的“牵线搭桥”,从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的角度,学校也该及时调查回应。通过公开方式来澄清,而非沉默着任由人们猜测,才不至于引发负面影响。 当然,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和相关网络信息,有关在线问诊平台的乱象的确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一些在线问诊不到一分钟就可“自动”生成处方,让人对其科学性、准确性产生怀疑;还有一些医疗信息网站和APP,为了吸引“消费者”,竟自导自演制作虚假问诊信息……诸如此类的乱象,是影响当前在线医疗发展的内在因素之一,同时也是监管的难点。而此次针对思瑞健康公司聘用医学生冒充医生开处方的爆料,则可能提示了另外一种行业弊病。因此,其已经不仅关系到涉事平台和企业的公信力,也可能牵连整个互联网医疗的信誉问题,对此必须有足够的重视。 目前来看,如果仅有涉事企业的回应,释疑效果并不乐观,相关部门应该有积极的调查跟进。不管是拖欠工资,还是聘用无证医学生兼职“医学助理”,爆料是否属实,都该以权威调查尽快给公众一个答案。真的假不了,假的自然也不能继续“瞒天过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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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朋友圈的“无心之恶”
“只需加好友、转发朋友圈即可免费领取价值不菲的车厘子……”近日,成都市民张先生看到朋友圈发布的免费领车厘子广告,果断入群准备领3斤尝尝。结果张先生不仅没收到车厘子,还被骗了50元。 因为轻信了朋友圈免费领取车厘子的信息,张先生最终被骗走了50元,但是他已经很“幸运”了,有些人因为轻信类似的信息,损失了几万乃至十几万元。有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腾讯110受理“免费送商品诈骗”举报16904起,男性举报者占比40%,平均被骗金额为800余元;60%为女性举报者,平均被骗金额为2000余元。 这种“免费领商品”的骗局,相信很多人在朋友圈都遇到过,有的是领车厘子,有的是领芒果,还有的则是领床上四件套等等。虽然绝大多数网友都不会相信,但总会有人上当受骗。骗子的基本套路就是“普遍撒网,重点捕鱼”,那怕100个人里面有一个人相信,他们都会诈骗到巨额钱财。今年2月份,宁波慈溪警方侦破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免费送榴莲为幌子诱骗受害人刷单,最终涉案金额竟高达3800多万元。 正如有网友所说的那样,面对这样的低劣骗局,你没有上当,那只是说明你不是骗子诈骗的目标人群。尤为令人警惕和担忧的是,骗子在抛出“免费领商品”的诱饵时,前提条件就是要求网友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是发布到多少个微信群里。这就会导致这些虚假诈骗信息呈现几何级数的传播,把潜在的受害人从无数的网友中筛选出来,并使他们最终掉进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 所以要想遏制这样的骗局继续肆虐,除了依靠警方、电信部门以及微信平台的积极作为之外,还需要普通网友拒绝转发这样的信息,把它屏蔽在自己的朋友圈之外,避免更多的人看到,乃至上当受骗。很多网友之所以会在自己的朋友圈转发这样的诈骗信息,一方面是抱着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总想着天上会掉馅饼;另一方面则觉得朋友圈是自己的,转发什么信息是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不关其他人什么事情。 贪图便宜的心理暂且不论,不负责任地在朋友圈转发一些虚假诈骗信息,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无心之恶”。朋友圈,顾名思义就是里面的人以自己的朋友为主,所以我们在朋友圈的活动就要顾及到朋友们的利益,不能因为自己的“无心之恶”而把他们置于被诈骗的境地。朋友圈是你的没错,但是它本身具有“公共场所”的属性,它上面出现的信息会给他人带来影响,所以“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我们需要对它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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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注销贷款账户?小心诈骗新套路!
受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良好的个人信用是银行贷款的重要依据。于是有骗子会假冒借贷平台工作人员身份,以清理账户为名,“好心提醒”当事人尽快注销贷款账户。果然,有人因急于注销所谓的“贷款账户”或“贷款记录”,相继落入骗子的圈套,损失惨重。 真实案例小林接到一个自称是某借贷平台的客服人员的电话,他说小林之前读书时申请过助学贷款,现在国家政策调整,需要注销账户,消除贷款记录。 小林表示自己并没有申请过此类贷款,对方称可能是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贷款账户,如果不尽快注销该账户,就会产生滞纳金,且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骗贷。 小林听后心里一颤,于是添加对方QQ好友了解详细情况。随后,客服人员叫小林下载了多个含有借贷业务的APP,指导小林将贷款额度提现,然后转到指定银行账户上,只要将贷款额度清零后即可注销贷款账户。 小林相继在两个APP的借贷平台里分别取出最高额度49000元和39000元,并全部转到对方的银行账户上,以为这样操作就可以顺利注销贷款账户了,谁知经多次催促,对方表示仍然无法注销。小林意识到自己被骗。诈骗套路冒充专业,热情服务,设置圈套首先,骗子会冒充知名借贷平台客服人员,用专业术语“影响个人征信”、“注销贷款账户”、“消除贷款记录”等,引起当事人内心恐慌。获取信任,互加好友,热心指点接下来,骗子会以“大学期间”、“2015-2016年”等字眼迷惑当事人,在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互加QQ好友,远程指导其下载多个APP贷款平台,按贷款额度取现后,再把这笔资金转账到指定账号进行“核验”。后台核实,苦等无果,最后拉黑最后,骗子会反复假称后台核实不到相关信息,不断要求当事人登录多个贷款平台操作取现并转帐。到反应过来,当事人才发现损失的资金均是自己申请的网络贷款,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最终还是要自己偿还。警方提示 一、凡是接到自称贷款平台客服,提到“在校期间贷款记录”、“影响个人征信”、“注销贷款账户”、“清空贷款额度”的关键字,均为诈骗。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要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息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如有疑问应拨打征信中心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三、时刻牢记:不轻信陌生来电,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捂紧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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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蓝光”究竟是护盾还是噱头
近期,不少学校选择用网课的方式让学生在家学习,因此手机、平板、电脑等成为学生的必备产品。家长普遍担心,长时间上网课,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孩子的视力。不少商家趁机打着“防蓝光”“防辐射”“防近视”等口号推出防蓝光眼镜,声称该类眼镜可有效保护视力。 5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家上网课导致用眼过度的问题,给出了指导和建议。在发布会上,专家明确指出防蓝光和视疲劳与近视防控无直接关系。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和实体店里,带着“防蓝光”“防近视”等标签的眼镜仍然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青睐。 沾上防蓝光就好卖 月销量可达万余副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防蓝光眼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的商家月销量可达2.5万副,其中价格最低的仅需5.9元,最高的可达3781元。 淘宝数据显示,在选择防蓝光眼镜的价格上,33%的消费者选择了56元以内,60%的消费者选择了56元到169元,9%的消费者选择了169元到489元。 记者随机点开一家月销量超过2万副、防蓝光眼镜定价为69元的眼镜店,发现商家着重宣传产品“抗蓝光”“抗疲劳”“防辐射”“防近视”的功效。但在眼镜的详情介绍里面,卖家仅展示了镜片防蓝光的数据,并未对其功效作出直接说明。从该商家评论区的晒图和文字可发现,购买该眼镜的不仅有学生,还有中老年人。 这些打着类似宣传口号的商家客服均对记者称,他们所售的防蓝光眼镜能有效防止近视。 一位电商平台上的眼镜店客服说,防蓝光眼镜的作用是过滤来自电脑手机的蓝光辐射,有护眼功能,长期佩戴能缓解疲劳。对于经常上网课的学生来说,佩戴防蓝光眼镜能够预防近视。 杨江(化名)是一名学生家长,他深信防蓝光眼镜对孩子有帮助。据杨江介绍,近年来,他身边有不少家长给孩子买防蓝光眼镜,有近视的,在配眼镜时基本都会选带防蓝光功能的镜片;不近视的,也会买一副平光的当作护眼神器。 “最近,我看到孩子要么一直捧着手机不放,要么拿着iPad一直玩儿,只能尽可能减少电子产品对他的眼睛造成伤害,所以就去眼镜店买了一副防蓝光眼镜。”杨江说,他不敢在网上随便购买,要先带着孩子去实体店试试看。 那么,线下眼镜店的情况如何? 记者又随机走访了某购物商场的眼镜店。与电商平台相比,实体店销售的防蓝光眼镜价格较高,且不同品牌的防蓝光眼镜价格差别很大。例如,国内品牌的价格一般在500元左右,进口品牌贵一点的价格可达上万元。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防蓝光眼镜价格也有差别,但主要是400元至1000元。 该眼镜店店员解释称,价格差别主要是由于镜片的厚薄造成的,与防蓝光功效的好坏无关。 据这名店员介绍,目前,市场上的防蓝光眼镜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膜层反射”技术的防蓝光镜片,即在镜片表面镀一层膜,减少蓝光反射;另一种是“基材吸收”技术的防蓝光镜片,即在镜片材料里面添加抗蓝光基材因子等特殊物质,以吸收蓝光。 “好一点的防蓝光眼镜不会把蓝光全部过滤掉,而是过滤有害蓝光,透出有益蓝光。”该店员说,“在日常生活中,购买500元左右的防蓝光眼镜就足够了。” 随后,该店员随机选择了一款防蓝光眼镜进行防蓝光测试。只见她拿出一只激光笔,照射在防蓝光眼镜上,过滤之后的蓝光明显减少,只能看见一个小蓝点。而不防蓝光的普通眼镜在进行上述测试后,穿透的蓝光无明显变化。店员称,测试的该款防蓝光眼镜可防止95%的蓝光。 记者又随机走访了另外几家眼镜店,发现都有防蓝光眼镜出售。多家店员称,最近购买眼镜的顾客基本上都是冲着“防蓝光”功能来的。看到记者戴着近视眼镜,有的店员还热心推荐了防蓝光镜片,称如今有很多消费者在配镜时都会选择防蓝光镜片,经店员推荐的成交率几近95%。在相同品牌、相同材质的情况下,防蓝光镀膜镜片的价格普遍要贵100元至300元。 蔡秦(化名)正在某高校就读硕士研究生,刚做完眼睛手术。由于经常要看电子屏幕,他担心视力受到影响,所以在朋友的推荐下购买了防蓝光眼镜。 在购买之前,蔡秦特意对防蓝光眼镜进行了了解,他知道防蓝光眼镜并不像商家宣传的那样可有效防止屏幕对眼睛的伤害,但是在佩戴一段时间后,他发现“看屏幕时眼睛好像确实不怎么酸胀了”。 检测报告随处可买 防蓝光膜充斥市场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有些家长在售后反馈中留言称:“戴了防蓝光眼镜后,感觉到头晕、恶心、想吐。” 根据科普中国报道,蓝光的确有可能对某些眼部组织造成伤害,但蓝光的最大来源是阳光,其他来源包括荧光灯和LED灯。屏幕上的蓝光曝光量远小于太阳的蓝光曝光量,且目前市场上声称能保护眼睛免受蓝光影响的眼镜是缺乏有效证据证明的。 此外,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某电商平台上,多个不同品牌的卖家针对其所卖的眼镜给出了相同的防蓝光检测报告,而某些商家给出的检测报告要么模糊不清,要么图片太小,无法辨认内容。 于是,记者又以关键词“检测报告”在某电商平台上进行搜索,发现有许多提供防蓝光检测报告证明的卖家,价格为50元至300元不等。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也有大量卖家提供此类证明。 除了防蓝光眼镜以外,记者发现,用于电脑、平板、手机等数码产品的防蓝光膜也是许多消费者的选择,价格为20元至600元不等。某防蓝光膜卖家称,其所售的价格为30元的防蓝光膜可有效保护视力,且适合夜间使用。 除了防蓝光眼镜、防蓝光膜,记者还发现,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也提供许多防蓝光模式的软件,如夜光源、护眼大师、护眼卫士等。该类软件通过改变手机屏幕亮度和颜色,实现其所提供的防蓝光模式。 另外,安装了Windows 10系统的电脑也可提供一项名为“夜间模式设置”的功能,描述称“屏幕发出的蓝光会在夜间影响你的睡眠。开启夜间模式可减少屏幕蓝光,提高你的睡眠质量”。启用该功能后,屏幕亮度略微偏暗和偏黄。在安装Mac OS Catalina的苹果电脑上,也有与Windows 10系统相类似的“夜览”功能。不过,该功能并没有被描述为“可减少蓝光”,并且可由用户自行调节屏幕色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