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网络时代,你是不是习惯了网络购物,货比三家后一键下单等货上门?实际上,网络购物平台鱼龙混杂,顾客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假货陷阱。那么,网店里有“三标”证书,产品能通过防伪验证,是否就是正品呢?也不尽然。近日,龙岗警方就打掉了一个涉嫌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三名主要嫌疑人,缴获4600多个假冒品牌手机皮套及手机壳,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 3月初,龙岗警方获知某服务器可能涉及信息网络犯罪的线索,通过对该服务器的租用人李某龙一路追踪研判,一家主营电子周边产品,名为某辉的科技公司进入了民警视线。经深入侦查,民警发现该公司不仅以次充好售卖假冒知名品牌手机皮套,还将包含防伪字串、虚假验证网页二维码的技术包应用于自己公司售卖的产品上,从中牟取暴利,并将该技术包转卖给同行牟利。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龙岗警方大概弄清楚该团伙的人员架构及主要成员的生活规律。4月22日早上9时,专案组20名警力分组在某辉科技公司附近设伏,待主要嫌疑人——该公司合伙人张某造、范某辉及运营主管李某龙露面后,当场将其一网打尽。最终,民警现场缴获4600多个假冒品牌手机皮套、手机壳及二维码、标签纸一批。 据了解,某辉公司经营的电子周边产品,采购来源多数来自街边小店。经过翻新、加工等几道手续之后,某辉公司在几大网络平台投放多个网店,上架的电子周边产品真假掺半,不仅面向国内销售,部分网店还将产品销往国外,每月平均营业额约4万元人民币。 翻看某辉科技公司上线的品牌手机皮套简介,不仅有详细参数,也附有正规官方发票的扫描件,皮套上的官方LOGO、防伪字串彰显着其“正品”身份。刮开防伪涂层,会显示一个验证二维码,手机扫描二维码可进入一个验证网站,输入手机上的防伪字串,即显示产品为正品。这让很多消费者确信自己购买的产品是正品无疑。然而,经过警方调查验证,这里的防伪二维码、验证网页也是假的。 原来早在2017年,李某龙就在公司两名合伙人的指使下,尝试制作某品牌手机皮套的假防伪网页和假防伪二维码,但因自己技术不够,未能做成。2019年2月,李某龙通过网络黑灰产业链,制作出了有能力“瞒天过海”的假验证网页和防伪二维码。此后,李某龙还多次升级网页,只为让假的防伪验证网页与官方网站相似度更高,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目前,该涉嫌信息网络犯罪团伙被龙岗警方一网打尽,三名主要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过该案例,龙岗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中一定要擦亮双眼,注意甄别官方网站的真实性,选择正规网络平台进行消费,切莫被不法分子制作的虚假网站所蒙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骗子团伙通过拨打电话的形式,10天骗取4名被害人28.7万元。近日,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对赵某、王某等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给朋友介绍生意反成骗子“帮凶” 说起那次遭遇,做门窗生意的王超(化名)至今还是很懊恼,原本热心帮朋友介绍生意,没想到成了骗子的“帮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去年11月21日,王超和堂弟王磊(化名)接到连云港号码的陌生来电,对方自称赵经理,想在王超的门窗店订购门窗,还询问王超付款方式和开票情况,说要先预付50%的款项,其他的安装好之后再付。王超一听赵经理如此爽快,高兴地同意了,正准备挂电话,赵经理又追问了一句说,“你有认识做打地坪的人吗?有一个老厂房地坪要改造一下,要打20公分厚,一共1400平方”。王超说帮问问。 王磊对王超说,我朋友李进(化名)是做工程的,要不要我帮问一下?王超心想既能帮朋友介绍生意赚钱,又能帮到客户,两全其美,就让堂弟王磊与李进联系。 疏于防范误中连环陷阱 李进接到王磊电话后,认为有生意找上门而且是好朋友介绍的,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按照王磊提供的手机号码,李进给赵经理打过去电话。赵经理说要修建一个大型的停车场,并详细介绍了工程的具体要求。李进提供报价后,赵经理让其加8%的报价作为他的回扣,双方商定当天下午签订合同。 不多久,赵经理又打来电话说,领导要求采购30套高低床,每张床4300元,以前卖床的那家门市现在不做了,可以电话问问。李进按照号码打过去,对方把进货厂家号码给李进。李进又按照号码打给厂家,接通后一个姓张的男人自称是销售科长,根据李进的要求,张科长报价每张床3300块钱,一共是99000元,发货前需支付一半定金,剩余尾款货到付清,下午2点半之前付定金当天发货。挂完电话后,对方就把账户通过短信发给了李进,李进感觉这个生意划算,每张床有1000元的利润。 还没付款的时候,赵经理又打来电话,六点前高低床就要货到,钱已经申请下来,让李进下午4点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办理支付手续。李进没有怀疑,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把49500元定金转到了厂家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之后,赵经理又打电话过来说还需采购60套床垫,后李进又跟张科长联系,床垫1300元一套,李进又转给厂家39000元定金,要求张科长马上发货。 当天下午三点多,李进打算先电话联系张经理确定发货情况,同时到签合同、收货款,可此时,张科长和赵经理电话都已无法打通。李进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随即报警。 骗子使用同样手法还骗取湖北通城余某49500元、湖北通山刘某49500元,江苏灌云张某99000元。 发出检察提醒函堵住“电信诈骗”漏洞 4月3日,灌南县检察院对赵某、王某等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针对这起“一条龙”团伙电信诈骗案反映出的问题,为提高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4月22日,灌南县检察院走访县工商业联合会,并发送《检察提醒函》,向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出预警。 灌南县检察院的1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加入该县商会微信群,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提升企业、个体工商户风险防范意识;开通法律咨询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地对他们面临的问题给予专业的法律帮助,形成商会统一报送疑难法律问题,检察机关统一答复反馈的工作机制;建立不定期的走访和电话沟通制度,为全县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此类诈骗案件中,骗子往往不会轻易直接与受害人联系,而是先把‘赚钱的机会’透漏给第三方,从而降低受害人的防备心理,最终达到实施诈骗的目的。”承办检察官表示,而不知情的人便会在没有验证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将此赚钱的机会告诉身边朋友。 检察官提醒,对于任何自称军、警或政府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都应当要保持高度戒备,不要上当受骗,更不要在没有辨别真伪的情况下,推荐给朋友,让自己也成了骗子的“帮凶”。
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部分发卡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衍生相关风险。为此,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预付卡发卡行业和企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发卡企业经营动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力争将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 对于服务行业的预付卡问题,社会各界有过诸多讨论,专家也给出很多建议,监管部门实施了一些整治措施,但是预付卡问题并未有所好转,主因就是没有掐住“七寸”。 建立预付卡“黑名单”制度,是寄希望于通过信息预警的方式,提醒公众注意提防这些异常商家,并将其纳入严监管范围,约束其预付费经营项目,以实现有效监管,源头控制,降低预付卡商家的关门跑路风险。 预付卡“黑名单”制度,或可以与信用机制挂钩,对名单内的企业法人、经营者、管理者等,实施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商业发展,以提高其违规成本。预付卡本质上属于提前消费,消费者充值预付款,商家承诺相关服务,这就是信用合约,但其后商家未兑现承诺,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将其纳入信用污点,以发挥信用机制的警示惩戒效力。 预付式消费乱象频生、套路多多,长期以来一直备受争议,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一些商家缺乏诚信经营,诱骗消费、霸王条款等消费陷阱大量存在,导致交易显失公平。还有些商家经营不善,被迫关门歇业,无法兑现消费承诺。甚至有不法商家恶意利用预付卡监管漏洞,用大幅度折扣、优惠的手段,诱导消费者大额充值,却随后趁机卷款跑路。各种结果,均令消费者损失惨重,可受困于维权难度大,往往是不了了之。 疫情发生以来,餐馆、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服务行业受到巨大冲击,经营状况惨淡,一些商家支撑不下去,就选择关门、跑路,令消费者的预付卡消费打了水漂。最近一两个月,各地已经出现多起连锁服务机构倒闭事件,涉及到的未消费金额,往往高达数百万,乃至上千万之巨。至于倒闭的小店更是不可计数,虽然客人和预付卡额度不高,但全部算起来,消费者的损失亦非小数。 从市场情况看,使用预付卡模式的企业多为中小微经济体,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可见,需要对发卡企业采取全程监管,设置一定的预付卡业务门槛,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严加约束,落实发卡企业登记制度,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等。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则按照规定纳入“黑名单”,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并禁止其继续开办预付卡业务,令其在行业内无法生存,从而釜底抽薪。
疫情期间,再现“代理退保”保险消费陷阱。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消息称,近期在省内保险市场出现承诺帮助或诱导保险消费者全额退保,从中牟利的机构和个人。银行保险监管机构亦提醒消费者须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代理退保”陷阱有何“套路”?消费者如何防范此类骗局? “代理退保”套路深 通常情况下,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险产品都会有10至20天的犹豫期。消费者在犹豫期内退保,不会产生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退保,则会产生本金损失。而不法分子就是瞄准过了犹豫期又想全额退保的“用户需求”,行不法之事。 一些社会团体在网络上声称“犹豫期过后也能全额退保,不限险种,可以代办”,吸引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落入圈套。 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在新介绍,不法分子代理退保的常见“套路”有: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以“保监会退保服务中心”“与银保监局合作”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欺骗消费者若继续持有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代理服务协议或欠款协议、提供个人敏感信息,达到控制客户的目的。 “有的代理退保组织与黑恶势力勾结,如果消费者想终止协议,则对其实施威胁、恐吓等不法侵害。”张在新说,有的从事代理退保的机构和个人,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从中骗取客户支付高额费用。 防范风险,依法维权 保险消费者与所谓“代理退保”的机构或个人合作,存在经济损失、丧失保险保障等多种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所谓“代理退保”的机构或个人利用疫情渲染气氛,诱导保险消费者“退旧换新”,往往是以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为特定目标,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以套取资金、转购非法理财产品为最终目的,最终结果为消费者资金损失。“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提防“代理退保”,保护个人重要信息至为关键。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张在新提醒,消费者须依法合理维权,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一双原价1000多元的球鞋炒到上万元、一个原价100多元的玩具炒到上千元。眼下,这种所谓的理财式消费受到部分年轻消费者的热捧。殊不知,其背后暗藏营销套路,存在极大风险。湖南省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炒鞋”陷阱,不要上当受骗。 从“炒鞋”到炒“手办”,“冲、冲、冲” 已成为时下部分90后、00后年轻人的一种消费状态。从炒鞋、炒盲盒,到炒比特币、炒手办,炒作经济的发展从小众爱好“出圈”,成了新的二级消费市场。以90后、00后“炒家”为代表的全新炒作经济的崛起,背后是消费趋势的一次巨大的变革。然而,隐藏在这轮消费热潮背后的消费纠纷也逐步显现,甚至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问题。 警示指出,商家吹鼓“炒鞋”,本质上就是推广饥饿营销,背后暗藏营销套路,最后被骗的都是“被套路”的消费者。这与之前“炒普洱”“炒大闸蟹”等手段类似。年轻人把“炒鞋”当作一种理财手段是非常不理智的。“炒鞋”最突出的风险就是泡沫太大,球鞋价格容易被资本操纵。商家充分利用年轻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的特点,对球鞋、手办等二级市场推波助澜,形成的市场泡沫务必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常德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首先,球鞋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实行市场调节,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把“炒鞋”当作投资理财的手段,切莫投机。其次,消费者要理性看待球鞋文化,让球鞋回归原本的使用价值,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球鞋;最后,消费者在购买球鞋、手办或盲盒等物品时,遇到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
据行业数据,2019年中国网络文学总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6.4亿元,比2018年下降3.3%。虽然数字在下降,但56.4亿元绝不是一个小数目。网络文学因盗版持续遭受损失的情况,理应引起全社会重视。 《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半年增长率为5.2%,半数以上网民都是或曾是网文读者,市场容量和发展潜力不容小觑。然而盗版猖獗,使得这部分潜力并未得到充分释放,对广大读者和中国互联网经济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因此,保护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已是刻不容缓。 在传统观念中,对文学的盗版大多发生在书籍上。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以及创作方式多元化,网络文学的维权之路,比起纸质书“前辈”显得更为艰难和复杂。 中小型盗版网站打击难、跨境维权难、维权成本高、执行周期长……细数网络文学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还可以列出一长串。但归根结底,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力度不够,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企业提升技术防御能力、作家组织成立“反盗版”联盟,都是维护正版的正确行动。但是,依靠单打独斗,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国家、社会、行业、企业、作家,唯有方方面面团结在一起,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来,才能从根源上消除网络文学“盗版之殇”。 可以看到,中国已经在积极行动。酝酿近10年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式启动——这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于4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改的亮点,就有加强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显著提高违法成本等。 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成为提升国家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支撑。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创新能力强不强,营商环境好不好,知识产权是重要因素和关键指标。在这个大背景下,网络文学正版化理应成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有理由对此保持充分信心。曾经,盗版文学书籍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但随着全社会版权意识逐渐提升、各方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阅读盗版书现象在今天已经难觅踪影。 说到底,除了外部政策强力之外,想要让盗版网络文学销声匿迹,还得依靠所有人形成共识。我们在头脑中都该有最清醒的认识——阅读盗版网络文学是对劳动成果的剽窃,是对原创作者的不尊重,是一种为社会公共道德所不齿的行为。唯有人人都这么想、都这么做,“嚣张”的盗版网络文学才不会有立足之地。 一个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受益者将是每一个人。想要阅读到更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就必须向盗版说不,这个最简单的道理,永远不该被忘记。
继“华商很难”“多国渴望回归中国”之后,网络上又惊现“多国女子都想嫁到中国”系列文章。在微信能检索到近百篇相关文章,在百度上检索,页面显示有2850万个相关信息。据报道,所属平台已经展开清理,删除文章的同时关停相关账号。 这类公众号文章的产生机理、营销方式人尽皆知,危害更是无需多讲。就网络恶意营销账号炒作“标题党”文章,杜撰并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国家网信办近日组织各地网信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网信部门迅速出手,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网信部门积极作为,腾讯、新浪等网站平台也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平台内网络账号恶意营销问题,集中清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严肃处理涉及恶意营销的网络账号。据初步统计,已清理相关文章6126篇,关停账号18,576个。 专项整治能以雷霆万钧般的打击,形成对网络恶意营销账号的高压态势,使其短时间内收敛收手。但专项整治过后呢?恶意营销账号会不会死灰复燃,甚至报复性增长?因此,网民更加期待的是,对网络恶意营销账号的打击能形成常态化,不能等到网络空间乌烟瘴气了,才开始整治。 管好用好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掌控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考验网信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治理智慧。各级网信部门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网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惩治力度,在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网站平台、网络账号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的同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治理能力,逐步探索形成有效管用的常态化治理模式。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也要主动参与治理,共同捍卫属于每个人的清朗网络空间。
“五一”小长假临近,随着餐饮购物、汽修保养、美容美发、旅游住宿等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业,人们开始逐步恢复往日的消费生活。为进一步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疫情期间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做到理性购物、文明消费、安全出行,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结合近期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提示。 食品安全放首位 随着气温不断攀升,食物保存不当很容易出现腐坏变质,消费者要注意饮食安全。一要选择正规、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二要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消费习惯。三是避免进食未熟透的动物产品,最好不要食用生冷海产品等有风险的食物,坚决不食用各种“野味”。四是网络购买食品、订外卖要选择信誉好、评分高的商家。 预付消费要理性 节假日消费需求不断增大,很多商家加大了对预付卡消费的促销力度,消费者很容易被商家的“优惠承诺”“低价折扣”所诱导引发纠纷。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切记以下四点:一要慎选商家,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经营正规的商家。二要签订合同,约定双方责任,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区别“订金”和“定金”。三要理性充值,要按照实际需求充值,不要一味地追求低价。四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 网络购物要谨慎 疫情期间,网络购物成为消费者的首选消费方式,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一要慎选平台理性消费,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购物。二要保存凭证利于维权,注意保留商家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证据。三要查看检验谨慎签收,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宣传和产品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快递。四要警惕超低价商品,商品价格与市场售价过于悬殊,可能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库存积压产品再销售等问题。 维权凭证保管好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核对消费清单,一定要索要和保管好正规票据,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冷静应对,保存维权证据,理性消费、合法维权。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通过拨打12315热线、登录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手机12315APP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
电商直播风起云涌。众多明星、网络红人通过直播推荐商品,观众“一键下单”。这种方式购买的商品质量到底如何?“网红”直播靠谱吗? 乱象不断投诉攀升 江苏南通市民杨先生观看了某直播平台的主播带货后,购买了一床鹅绒被。主播直播时,称该鹅绒被填充物为100%鹅绒,面料为全棉防羽布。但杨先生收货后发现,面料是化纤布,且被子里面填充物是垃圾棉。杨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一些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通过直播购买的一些商品不仅质量差,还是“三无”产品,无任何保障。 关于电商直播带货的消费投诉越来越多。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直播平台购买过物品的消费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消费者遇到过“三无”商品及商家售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2019年,山东省消协受理的133起电商购物投诉中,与直播带货相关的占近半数,其中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符为突出问题。 数据造假鱼龙混杂 记者了解到,与传统电商卖家全权负责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不同,“网红带货”模式多为商家与经纪公司合作,由经纪公司安排“网红”推广产品。 某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刘冬介绍,经纪公司只与商家约定带货的产品和流程,对产品质量的把关并不严。带货的“网红”很少会事先对产品进行全面了解。因此,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带货直播“事故”屡现。 除了流水线式的接单,经纪公司还会与合作商家约定,根据带货效果收取佣金。不过有商家告诉记者,“网红”在镜头前带货、经纪公司在镜头后刷流量已是行业惯例。 记者加入一个专刷视频流量的微信群。群内刷视频评论量、浏览量、观看人数、互动人数的广告铺天盖地。多位发布广告的人员宣称,除可以刷各种基础数据外,还提供“代开直播间”“视频推热门”“更改销量”等“服务”。 记者发出刷流量的需求,随即有多位成员表示可以提供“服务”。费用方面,刷20万浏览量加1000条评论,一般报价100元。“视频推热门”等项目,则根据直播平台不同,收费为5000元到5万元不等。 平台对产品质量疏于把控,也导致“网红带货”各类问题频现。山东一家电商公司负责人苗雨说,传统电商平台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头部商家往往有很强的综合实力;但“网红带货”目前多在短视频平台上流行,这类平台对产品质量缺乏明确的准入门槛和规范标准,“三无”产品和小作坊借机进入,导致行业鱼龙混杂。 法律规范亟待加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目前,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已有规定,但对短视频这类平台在电商行业中的性质,暂无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可进一步明确各类短视频平台和电商平台之间的性质、关系,完善相关法律规定,避免直播带货领域成为法律空白地带。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直播平台要提高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可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防范数据欺诈行为。对于存在售假、伪造流量等行为的主播、“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在网络直播中,主播播放背景音乐或翻唱歌曲,在普通观众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然而,网络直播不是想唱就能唱、想播就能播。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正式发布。该文件明确,主播人员未经许可在网络直播中播放或演唱涉案音乐作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有法可依,为解决版权问题找到出口 在直播平台上播一首歌、唱一首歌而已,怎么就侵权了呢?因为于法不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法定许可的情形之外,使用相关音乐需要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允许,而并不取决于使用场景。尤其是网络直播上翻唱或播放他人音乐作品,本质上就是以公开演奏演唱、公开放送录音的方式使用了音乐作品,这就必须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同意。若音乐著作权人以信托方式授权音著协管理其音乐作品,则需要向其购买音乐作品的使用权。直播平台败诉,并不冤枉。 通俗地讲,涉嫌侵权的平台主播的影响力越大,需要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大。有媒体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已有网络平台和主播,因为未经许可播放或演唱歌曲被法院判赔。有法可依,为解决音乐版权问题找到了一个出口。 原创作品需要专业机构“撑腰” 在网络直播野蛮生长的初期,音乐版权问题未获重视尚可谅解,如今直播已形成完整产业,且规模庞大、收益不菲。从长远看,上述标准发布将倒逼主播与直播平台更加注重知识产权,通过购买版权等形式获得授权,而这也能进一步激励作者创作,促使原创作品问世。 这牵扯出了保护音乐版权的核心问题。一旦创作者和侵权者的实力不在同一个层面,如何切实地维护前者的权益?正如前文所言,一旦部分卫视节目、相关表演艺人、直播平台和主播在网络世界掌握了话语权,创作者即使拥有合法维权渠道,真要得到理想的结果也不容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等专业机构的统筹和协调就显得至关重要。怎样把零散的、相对弱小的音乐创作者联合到一起,为他们提供可以依靠和信赖的平台,正是当务之急。 音著协需要解决的另一个专业问题,是音乐作品的版权分割。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可能有作词、作曲,甚至有编舞。那么,使用者用的是哪一部分,侵的到底是谁的权,需要搞清楚。如果存在版权不明晰的情况,则更需要专业机构出面,为自身力量有限的原创者“撑腰”。 尊重版权 才能获得更多优秀作品 从直播平台败诉,到相关文件出台,可见未来规范直播中的音乐版权是大势所趋。其实,随着人们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听音乐正渐成主流。如何让付费使用音乐也成为常态,值得我们好好探讨。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做好版权付费工作之余,要完善平台内容的事前审核,避免再吃“无意侵权”的亏。 令人欣慰的是,全社会的版权意识正在不断增强。无论是音乐人还是普通公众,早已形成共识:尊重版权,才有可能听到更多优秀的作品。现实情况的复杂摆在眼前,必须承认,当下音乐版权问题还没有一锤定音的“最优解”,处理上仍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社会方方面面要做的,是动态更新、调整,不断降低对侵权行为的容忍度,用合法合理手段切实维护原创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