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钱是拿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通过两年多的划扣,终于帮我把钱全拿回来了,这执行力度太强了!”6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局内领取完最后一笔2.2万余元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曹某感激地对执行干警说道。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强制划扣老赖名下养老金得以顺利执结。 2015年1月,汪某因急于用钱,向曹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期18个月,期满后连本带息全部还清,并写下借条为证。然而还款到期后,几经催促仍未能还钱。曹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汪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曹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曹某偿还借款100000元,并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汪某仍未能履行,曹某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让其主动履行。而汪某在陆续履行了部分执行后,开始以手中没钱等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汪某名下除每月固定养老金收入外,无房产、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根据汪某的财产情况,依法作出裁定书,冻结了汪某的养老金账户,之后每半年扣划一次支付给申请人。 期间,执行法官也多次联系汪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汪某仍以经济困难等为由百般推脱。最终,经过近3年的划扣,这笔案款得以执行到位。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说法】在执行阶段中,养老金能否冻结、扣划?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规定,法院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但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在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的情况下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曹某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此种情形下,法官选择了给被执行人保留每月必需的生活支出及医疗费支出,而其余款项则用于偿还案涉债务的做法,无疑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曾某花23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豪车,希望以此“撑撑门面”。远低于市场行情的售价,让他以为自己捡了便宜。可是,豪车刚刚开上不到一年,就被跨越千里而来的执行法官扣押,曾某陷入了低价豪车背后的“陷阱”。 欠款百万 男子甘当“老赖”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2015年底,刘某等人因借款310万元未还,被王某、李某起诉到重庆江津区法院。2名原告依法申请了诉讼保全。同年12月,法院在诉讼保全过程中,对刘某名下的一辆保时捷卡宴轿车在车管所进行了查封登记。 2017年,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等人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10万元及利息,刘某却久久没有履行。经申请人申请,该案进入了执行程序。 同年9月,被执行人刘某逾期未到庭报告财产,也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将刘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强制执行 豪车竟已被盗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拟对刘某名下的保时捷车辆进行扣押,以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为申请人讨回案款。然而,执行法官却在查询中发现,该车竟已被公安机关登记为失窃车辆。 原来,早在2016年3月,刘某名下的这辆豪车已经被盗。当时,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车辆一直未能找到。 千里查扣 失踪车辆终出现 今年4月,案件出现了转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反映,在江西省宜春市发现了车辆的踪迹,请求法院及时前往采取措施。 考虑到车辆流动性较大等因素,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前往当地实施扣押。几经周折,终于在宜春市一处施工工地现场找到了这辆被盗走的保时捷。 此后,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的全力协助下,执行法官对车辆进行了扣押,并将使用人曾某带回了袁州区法院。 经询问了解到,车辆的使用人曾某在2019年7月,花费23万元从他人处购买了该车。曾某承认,购买时他便知道车辆有查封及抵押,但因价格确实便宜,便经不住诱惑,还是买了下来。 执行法官告知曾某,明知该车辆有查封及抵押且交易人非车主本人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购买该车辆,应预料到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其行为不能对抗法院执行。曾某则对自己为贪便宜而购买“查封车”后悔不已。 随后,执行法官向曾某送达了扣押裁定书和扣押清单,告知曾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将车辆扣回了江津法院。日前,江津法院已依法启动对该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 法官提醒,在购买机动车时,首先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其次应核实车辆产权的登记、查封及抵押情况,不能因贪图便宜、心存侥幸购买“查封车”,否则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遭受无谓的财产损失。
日前,兰州新区法院曝光一起失信败德案例。2019年11月26日,兰州新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兰州鼎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兰州方洲广告有限公司、樊付彪、钱金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樊付彪与钱金凤系夫妻关系,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曾对被执行人钱金凤名下房屋进行了保全查封,在进入执行阶段对涉案房屋依法处置时,第三人张文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其于2017年已从樊付彪、钱金凤处购买了此涉案房屋,因尚欠60余万元未付,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法院以第三人张文虎未付清房款为由驳回了执行异议申请。 张文虎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对该房屋确权。2020年4月22日开庭前,张文虎在明知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私自将尚欠的涉案房款645472元支付至被执行人樊付彪指定的案外人陈维军银行账户。法院办案人员要求樊付彪将房款支付至法院,但其拒不支付。樊付彪对法院做了虚假陈述,隐瞒财产,致使目前涉案款项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权益无法得到实现。被执行人樊付彪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已移送兰州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近年来,“网络主播”这个新兴产业火热兴起,“打造网红”、“收入百万”等字眼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网络主播在大众面前都是积极的、美好的、正能量的,阳光的,但是他们的背后,你真的了解吗?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受理了这样一件关于“网络主播”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刘某、王某均是年迈的老人,在与被执行人于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于某欠申请执行人30余万元,这30余万元是刘某与其妻子王某的养老钱,因其女儿与被执行人于某曾为恋人关系,这才放松警惕将钱款借与于某。申请执行人的女儿在接受法院询问时,痛哭不已,称为了支持于某的网络事业,她已把自己的房屋出售,并向多家贷款公司贷款均用于支持被执行人于某所谓的网络事业,但于某在拿到钱之后便杳无音讯、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的女儿也因被执行人于某的下落不明而不能偿还债务而被起诉,工资也被冻结,生活来源被封锁,窘困异常。被执行人于某的逃债行为致使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债务缠身,泥潭深陷。 经了解,被执行人于某是某直播平台的主播,在长春市某处开设专门的直播间,债务缠身但生活依旧潇洒。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绝到院申报财产接受询问,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也完全没有积极态度面对,一味的躲避,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应偿还的债务置之不理,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老赖”。且依旧在直播平台直播,态度傲慢,拒不执行。 因为疫情的原因,执行法官无法外出办案,2020年6月18日,吉林市刚刚解封,执行庭干警在请示领导之后,立即前往长春查找被执行人。在两次排查之后,确定了被执行人于某的直播地点。执行干警根据其直播时拍摄的背景,确定了被执行人于某的所在处。终于在当日晚19时许在长春某大型夜市将被执行人于某抓获,抓捕后于某态度依旧傲慢,声称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经过执行庭干警释法明理,警示其如若不履行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给其“老赖”的态度一个有力的回击。最终被执行人于某表示自己会积极偿还债务,并签署承诺书。 每一个执行案件的情况都纷繁复杂,被执行人花样百出,这就需要执行干警锐意进取、不断出击,创新工作思维,用自己稳准狠的执行力、行动力彰显自己为民执法的决心。 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干警与时俱进,尝试运用新方式、新手段全方位的打击老赖,积极探索执行技巧、不断总结执行经验,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为日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给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不可多得的工作经验。
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黄方亮接到被执行人朱某的电话,称其现在外出做生意,高铁飞机都坐不了,希望法院能够撤销对他的限制高消费,愿意马上到法院交清欠款。 2015年6月,李某驾驶自行车撞到朱某停放在路上的中型自卸货车,造成李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的父母与被告朱某签订赔偿协议,但朱某未按协议履行赔偿责任,李某的父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朱某赔偿李某的父母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0767万元。 在执行阶段,朱某未履行义务,躲避在外,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未果。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汝城法院依法对朱某采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朱某外出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5月26日,朱某终于现身来到汝城法院支付了5.0767万元的赔偿款,至此,此案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从我们公司替贾某、靳某代偿7万余元款项后至今已快有3年的时间,没想到三年没有追回的款项在申请强制后三个月就拿到了手……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抱着执行回来的7万余元执行款高兴地说到。 这一幕的发生还要从申请人某保险公司与被执行人贾某、靳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执行说起。2019年8月6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就某保险公司诉贾某、靳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贾某、靳某共同偿还某保险公司代偿款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贾某、靳某一直推脱履行,先以卖房还款搪塞,后以办理离婚手续逃避执行。无奈之下,某保险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申请执行。迫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压力,2020年6月24日被执行人贾某、靳某一次性缴纳7万余元执行款,于是便有了上述的一幕。 法官提醒,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个人信用报告已然成为人们的第二张“身份证”,一旦失信所要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高。个人信用留下的黑点,不仅影响自己,也会祸及家人,及时还款,莫存侥幸。
6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新区法院2019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了兰州鼎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一起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经查,被执行人樊某某、钱某某系夫妻关系,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曾对被执行人钱某某名下房屋进行了保全查封,在进入执行阶段对涉案房屋依法处置时,第三人张某某向新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其2017年已从樊某某、钱某某处购买了此涉案房屋,因尚欠60余万元未付,故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新区法院以第三人张某某未付清房款为由驳回了执行异议申请。第三人张某某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对该房屋确权。2020年4月22日开庭前,第三人张某某在明知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私自将尚欠的涉案房款645472元支付至被执行人樊某某指定的案外人陈某某银行账户。得知该情况后,新区法院办案人员遂要求樊某某将房款支付至该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樊某某称该笔房款由张某某和他共同指定的第三人陈某某保管,如张某某不同意,他无权处置该笔款项。后经多方查证,樊某某已于2020年4月20日、21日分三次将该笔款项以现金方式从兴业银行支取,因其对新区法院做了虚假陈述,隐瞒已到手财产,变相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目前涉案款项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权益无法得到实现。 综上所述,此案被执行人樊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被执行人樊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已移送兰州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被执行人欧某与高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欧某租赁高某的挖机设备进行施工作业,但欧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拖欠租赁费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欧某仍未支付租赁费用,而高某的父亲因中风急需治疗费用,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欧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经查询,欧某无车无房无存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五月中旬,申请执行人高某来到天元法院,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线索,称欧某的母亲将于次日在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老家庆祝八十大寿,按理欧某应该会参加母亲的寿宴。得知这一重要线索之后,天元法院启动了快速响应机制,执行局长立即安排人员次日前往寿宴现场寻找被执行人欧某,但叮嘱外出执行的干警一定要尽量采取对寿宴影响最小的方式文明执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 次日,执行法官申磊与书记员罗亚君着便装驱车赶往五十公里开外的古岳峰镇,在高某的指认下,执行法官果然在寿宴现场找到了欧某。为避免搅局,在寿宴开始前,执行法官申磊把欧某叫到一边,耐心对欧某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抗拒执行的相关法律后果。欧某称受疫情影响,目前经营不景气,因此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经执行法官再三做工作,欧某最终承诺端午节前支付5万元至法院指定账户,余款将于年底一次性还清。鉴于欧某态度诚恳,征求申请执行人高某意见后,法院决定暂不对欧某执行拘留,让其安心陪伴母亲过寿辰,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高某当场与欧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6月24日,端午节前夕,高某从法院领取了欧某支付的5万元执行款,这下,高某父亲中风的治疗费用终于有了着落,高某的燃眉之急得以缓解。 最高人民法院之前下发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天元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尽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你们把我拘留了,我不想还钱,我没钱还”,刘宝边说边伸出双手,挑衅般地叫嚣着让法警拘留自己,这是一起在执行现场西瓜地的一位被执行人的行为。 事情要从顾顺借钱说起,古稀之年的顾顺分三次将自己的积蓄全部借给了同村的刘宝。借款期限满了,刘宝不提还钱的事,还跟顾顺玩起了躲猫猫,最后索性不接电话,一走了之。顾顺一筹莫展,将刘宝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刘宝在判决后十日内偿还借款八万元。 官司赢了,钱并没有拿到手。顾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传唤到庭的刘宝一脸无辜地嚷道:谁让他借钱给我,我借钱是为了买彩票,我每月给他还一千元。顾顺再一次相信了刘宝的话,撤回了案件的执行申请。 案件撤回后,顾顺并没有等到每月的一千元,刘宝再次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微信拉黑。顾顺打听到刘宝一家去别的镇上种起了大棚西瓜。得知消息后,顾顺走街串巷,四处打听刘宝的下落,几经周折终于在瓜地找到了刘宝。刘宝承诺,第一茬西瓜卖了后给顾顺偿还20000元,第二茬卖了后再还20000元。然而,第一茬西瓜卖了后,刘宝就失信了。顾顺决定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考虑到瓜果的时令性,案件刚一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就叮嘱顾顺注意刘宝瓜田里的情况。6月23日一大早,顾顺就打来电话,刘宝的瓜开始装车了! 辛苦劳动的成果眼看就要到手,就遇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在西瓜地头执行现场,面对法官,面对顾顺,刘宝再次表达了自己不愿还钱的态度。瓜地很热,刘宝摘西瓜、装车干活很带劲,但就是回避还钱。执行法官在瓜棚下坚持耐心的给刘宝做工作,还将刘宝的侄子叫来帮助说服做工作。1个小时过去了,2个小时过去了,刘宝依然不为所动,反倒应验了 “欠钱的成了大爷,借钱的成了孙子”这句话。一番努力过后,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强制执行,将刘宝予以拘留,并依法要求客商将瓜款转交法院。 刘宝的表演还在继续,一到法院,就晕倒在地,120医生到场检查后,又恢复正常。等待刘宝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官寄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就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轻者可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措施结束,判决义务仍然要履行。作为协助义务者,不履行协助义务,个人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拘留;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拘留。
6月24日凌晨,端午节前夕,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全力出击,在雨中奔赴全市九个乡镇,开展“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3点,该院全体执行干警在审判大楼前集结,随着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海一声令下,40名执行干警,9辆警车,兵分三路开展行动。 “老赖”拒不开门干警两次开锁并扣押名贵物品 “老赖”胡某与妻子凌某系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共欠多名申请人借款本金及利息200余万元。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某与妻子凌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此次,申请人得知两人线索后,迅速向执行干警反映。凌晨3点半,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发现二人的车辆停在楼下,遂知其此时就在家中。但任凭执行干警门口敲了一个多小时的门,屋内的人员拒不开门,干警只好强制开锁。将大门开锁后,执行干警发现,胡某与凌某将卧室门一并锁上了,无论执行干警怎么劝说均不开门,执行干警遂决定二次开锁。开锁后,房间内的胡某和凌某这下才慌了神。由于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果断将胡某拘传至法院,凌某则承诺在家筹钱还款。此外,在二人家中,执行干警共计扣押了翡翠、玉石、名烟、名酒等23样物品。 屋后小路偷溜扣押车辆及时还款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赵某亦多次躲避执行。此次,凌晨4点,广德法院执行干警在前往赵某家中查找时,到处都不见其踪迹,但其房内的被窝还是热乎的,衣服及钱包手机均在床上凌乱的摆放着,便知其刚跑走没多久。一番搜寻无果后,执行干警便果断扣押其车辆一台,手机一部。早上8点,赵某便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为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道歉,并还清了所有欠款。原来,凌晨赵某起床去洗手间时,偶然发现了法院的警车,便顺势沿着小路溜到了屋后的一个池塘边,趁着黑夜躲了起来。当执行干警走后,他才回到家中,但却被得知案件情况的母亲痛批缺乏诚信。早上天刚亮,他便在母亲的陪同下赶来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共计12115元,使得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执行干警遂也对其车辆和手机解除了扣押措施。 凌晨出击“战果”丰硕 当天的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干警利用凌晨被执行人容易找到的有利时机,冒着小雨,辗转全市多个乡镇,加班加点开展工作。据悉,此次行动该院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13次,现场扣押车辆1辆,扣押手机1部,执行结案8件,执行到位标的19.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