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东躲西藏了两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马某,为了和家人过一个安安生生的“端午节”,从河南省民权火车站一下火车,就坐上出租车直奔民权县人民法院,将7.55万元赔偿款,交给了执行法官杜峰,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2018年2月28日上午11时许,马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驾驶电动两轮车的郑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郑某受伤,车辆损坏。后经民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马某和郑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郑某受伤住院治疗26天,经诊断右肩舺骨粉碎性骨折、多发肋骨骨折、腰5椎体右侧横突骨折、左侧耻骨骨折等,经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2019年4月11日,郑某因二次手术,又花去医疗费6000多元。郑某痊愈出院后,其家人多次与马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马某为逃避责任,竟以外出打工为名,一走了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郑某无奈之下,将马某告上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9年12月10日,依法判令被告马某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7.55万元。该院判决生效后,郑某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杜峰通过电话告知马某履行法定义务,马某却以在外打工无法回家为由,进行推脱。后来,更换了联系方式,使杜峰再也联系不到马某。随后,杜峰通过网上四查,没有找到马某车辆、存款、房屋等任何财产信息。线下查找,也打听不到马某身在何处。期间,杜峰几次带领干警前去抓捕,都无功而返。杜峰依照有关规定,将马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当地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就这样,东躲西藏的马某,一直音讯皆无。随着其父母年龄越来越大,在外漂泊的马某思念心切,时刻惦记,但有家不敢回,在外一呆就是两年多。眼看“端午节”就要到了,马某决定回家看望年迈的父母!因害怕到家后被抓,临归来时,特意从工友处借了钱,凑够郑某的赔偿款,于是,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6月24日下午,失信被执行人马某一走出民权火车站,就坐上出租车,直奔民权县法院。找到杜峰法官后,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同时,通过电话再三向申请人郑某表达歉意,得到郑某的谅解。
“说过的话,一定要落实,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拄着拐杖,牢记母亲“训示”,诚实守信的黄少辉,走出了自己的精彩人生。 黄少辉是新干县桃溪乡横江村桂川村小组人。7岁那年,他意外摔伤左腿落下终身残疾,只能依靠拐杖行走。然而15岁时,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父亲不幸离世。作为长子,黄少辉没有因为自己的残疾逃避责任,而是和母亲一起扛起了这个风雨飘摇的家。 为了改善生活条件,15岁那年,成熟懂事的黄少辉就萌发了创业的梦想。母亲知道后,很支持他的想法。在一个深秋的夜晚,等到弟弟妹妹都入睡后,母亲给他上了一堂“教育课”,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做生意与做人一样,一定要诚实守信,不能为了赚钱就做违背良心、法律的事,这也是黄少辉的父亲生前做人做事的原则,希望他能传承与发扬。 在母亲的教育与引导下,黄少辉走上创业之路。从1985年起,先后开过小卖部、小型碾米加工厂、粉笔厂,做过木材、毛竹等生意,创办了建材批发零售店、箱包配件厂,还与朋友一道办起了箱包复合厂……无论从事什么行业,不管在何时何地,他时时把母亲的“训示”牢牢记在心间,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 有一次厂里工作人员与一位陌生客商一起清点完箱包配件,准备打包装车的时候,黄少辉通过盘点货物,发现少算了两箱配件给客商。当时客商并未发觉,但黄少辉主动叫人从仓库调出两箱配件给客商补上。事后,在一次厂会上,黄少辉还将这件事当作诚信“教材”告诫全厂员工:“我们做生意,只有诚实守信,客户才会乐意跟我们做生意,吃亏是福。” 这些年来,正是靠着诚实守信,黄少辉赢得了一批又一批客商的信任,生意也随之越做越顺,名气也越来越响,但他始终没有忘记母亲的另一个谆谆“教诲”———努力做一个“好人”。
“终于拿到钱,也把欠别人的钱给还上了,不欠债的感觉真好!”收到执行款的何某同时将自己的两起案件履行完毕,走出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的他如释重负。 据悉,2013年,余某向何某借款17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经何某多次催讨,余某偿还2万元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建宁法院判决,余某及其妻子偿还何某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及其妻子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近日,建宁法院根据何某申请保全余某名下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房产一处,并冻结余某妻子账户存款6万元。 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余某立即联系法官,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某一次性偿还何某10万元,剩余的5万元于12月份履行完毕。 同时,申请人何某恰是该院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标的共计8万元。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8万元发还其他申请人,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王某,我是金东区法院的邵银钱法官,你拒不履行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我已经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金东区公安分局……”没等法官把话说完,电话那头的王某已经不耐烦地打断:“法官,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了,我就一农村妇女,我没钱,你们爱拘留就拘留吧!”电话被挂断了。 这个彪悍的被执行人就是王某。2014年3月,经王某介绍,原告徐某认识了大老板庄某,得知其开办了一家工具厂,现因资金周转不灵正在到处筹款。于是徐某以一分利分两次借钱给庄某25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一年,庄某出具借条,王某作为保证人。一年后,庄某未按时还款,徐某多次催讨后,结果庄某不但没还钱,还“下落不明”了。后来徐某得知庄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又去找保证人王某,王某表示借钱的是庄某,与她无关。徐某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2015年10月,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判决归还徐某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利息。之后王某一直未履行,2016年1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唯一共有住房处置难,执行案件终本 最初承办该起执行案件的是罗法官,不仅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也查询了王某的银行账户都无存款。其名下只有一套与配偶共有的房产,是王某一家的唯一住房,且担保债务是王某个人债务,共有份额未经确定,难以处置,最后按规定查封了该房产。在案件办理期间,法官几次组织双方调解,结果双方分歧太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几次告诉法官,王某是有钱的,但是从表面证据来看,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这起执行案件到期不得不终本。 宁可拘留15天,也不愿还钱 “法官,我要举报!王某她欠我二十几万几年来一分钱也没还过,现在她在村里造了很大一幢房子,光租金一年就有好几万,但就是不肯还我钱!”2018年9月,邵银钱法官的办公室门口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气愤地向法官告起状来。王某被布控后带到法院,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徐某的意见是,大家都是受害者,都被庄某害惨了,但是当初如果不是王某介绍并作保,自己也不可能借钱给庄某。王某家里造了新房子,都出租出去有租金的。只要王某一次性拿出15万元,其他款项自愿放弃。王某的态度很坚决,钱不是我借的,你要拿钱找庄某去。造房子的钱不是我的,我是家庭妇女,我没钱没能力还。不管法官怎么做工作,王某就是一个态度:宁可拘留15天,反正就是没钱还。 固定证据,拒执罪面前秒怂 2018年10月,邵银钱法官找到王某所在的村,经多方面工作,村委会最后证实并出具证明,王某与其丈夫在村里建房占地210平方(其中王某占地30平方),建筑面积达2160平方,于2017年建成并对外出租。收集到相关证据后,邵法官以王某涉嫌拒执罪向金东区公安分局移送案件材料,并打电话通知王某,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几个月后,王某接到公安局的立案通知,并被刑事拘留。这时面硬心冷的王某终于绷不住了,开始害怕起来。这么多年都交不出执行款的农村妇女,当天下午就交足25万元的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交执行款没钱,交取保候审金有钱”的被执行人王某马上联系邵法官,态度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主动要求和徐某商谈履行执行款义务,取得徐某的谅解。在拒执罪的高压下,这位无知无畏的农村妇女终于低头认错。最终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并于2020年5月底将本息共计30余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是儿戏,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不仅仅只是拘留而已,严重的会触犯刑法,将面临牢狱之灾。
2020年6月18日,被执行人焦某来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主动要求履行义务,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2018年9月,焦某、黄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孙某借款337500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在借款到期后,焦某、黄某还款190000元,剩余借款经多次催要仍未偿还,孙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书生效后,焦某、黄某陆续归还了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一直未还,孙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新野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为早日将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干警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调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明和讲解,提醒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后果,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焦某当场付给申请人八万五千元现金,申请人孙某写下收条及结案证明,案件最终履行完毕。
6月25日早上7点,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利用被执行人端午佳节回乡探亲之际,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开展“小标的”案件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按照提前摸排的被执行人的地理位置进行分片区域式搜索,经过一上午的奔波,端午当天共计结案13件,到位标的额21万余元。 案件一:“法官,千万不能让我出现在华润苏果大屏的黑名单上,这让我的脸往哪里搁,我现在就支付宝转账给银行还款,也请你们及时把我把账户给解冻,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激动地说道。 2020年6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向郎溪县法院申请执行王某信用卡纠纷一案,立案执行之后,执行法官立刻进行相应的网络资金查询及银行卡冻结,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号码已为空号,便前往被执行人王某的户籍地进行查找,村民告诉执行法官王某的房子已经拆迁,现在居住在新发镇。于是执行人员立刻去村委会询问,了解到王某在新发市场做水产生意。当执行人员驱车赶到新发农贸市场时,水产买卖生意已经结束了,经询问得知王某在新发镇有另一处店面,执行法官随即前往,但并未发现王某。 借着端午佳节集中执行之际,执行法官再次前往王某的店面,将案件执行情况告诉王某,当说到准备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在电视和商场滚动播放时,王某立刻转变态度,现场电话将4000元款项转入执行专户,案件执行完毕。 案件二:“法官,我知道了,我现在就筹钱先努力还一部分,给申请人好好认个错道个歉,以后按期慢慢还款,也给我小孩子做一个好的表率,希望他能够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被执行人熊某平电话里说道。 2020年1月21日,陈某诚和熊某平因为追偿权纠纷在法院进行了调解,后被执行人熊某平未能及时履行和解协议的义务,申请人陈某诚向郎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熊某平,在接通第一个电话后,被执行人熊某平便直接拒接所有电话。 6月24日,执行法官直接前往熊某平家中,在家中见到了其妻子和孩子,将案件情况告知其妻子后,借用其妻子的电话和被执行人熊某平进行了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将案件的利害关系告诉了他,说明了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对子女可能造成的影响。经过近30多分钟的沟通劝导,被执行人表示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筹钱积极还款,请求申请人的谅解,也给孩子做一个好的表率。6月25日端午节当天,被执行人熊某平主动带着1万元现金来到法院,通过执行法官和申请人进行了调解,被执行人主动地向申请人道歉,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法官,我大概五月初十回来,我会想尽一切办法筹集四万元,先偿还一部分,后续的几万块钱,我争取中秋节还给他们。”被执行人张某平在发给执行法官的短信里写道。 截至6月11日,被执行人张某平在郎溪法院共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9件,案件标的额共计11万余元。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平的家中,希望可以找到他当面告知案件情况,尽快执结涉民生案件,早日将农民工的血汗钱还给他们。前期多次查找,但被执行人家中一直大门紧闭,执行法官只能无功而返。趁着端午节假期,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张某平家中,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平的母亲,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其母亲答应积极配合法院联系张某平履行义务,争取早日把案件了结,并当场电话联系张某平,张某平答应尽快将案件履行完毕。
“法官,把曝光我的失信信息撤下来吧,我家人在火车站对面的大屏还有朋友圈都看见了……”近日,“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赵某钦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曝光失信信息后主动现身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撤回曝光的失信信息。 2012年9月,田某与赵某钦达成合伙协议,田某出资3万元,赵某钦出资7万元,合伙经营某电脑营业部,2014年双方在合伙过程中发生矛盾,无法共同经营,经协商,双方同意田某退伙,由赵某钦一人经营电脑营业部,赵某钦退还本金3万元,并支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盈利1.86万元,后经田某多次索要,赵某钦推脱拒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起诉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6年8月31日前赵某钦支付1万元,2016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1.86万元,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2万元,如赵某钦未履行条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笔支付义务,还应一并支付违约金2000元。 2016年9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赵某钦表示愿意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田某达成和解协议,可到了约定付款期限,被执行人赵某钦却又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为进一步压缩其生活空间,被执行人赵某钦正式列入了“黑名单”。 起初,赵某钦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还不以为然,不过是坐不了火车飞机,出远门大不了坐客车,做生意不能贷款,大不了找朋友借钱而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慢慢感受到了“黑名单”所带来的“无形压力”。直至近期在火车站正对面的邮政大屏上曝光的失信信息、网络上阅读量近万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帖子发出后,被执行人赵某钦才真正后悔当初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便主动来到法院,表示将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以求恢复其正常信用。 6月8日,被执行人赵某钦缴纳了最后一笔执行费,该案最终得以执行完毕,格尔木法院依法屏蔽了赵某钦“黑名单”。 在此,法官提醒:失信行为不可取,切莫因小而失大,颜面丢尽还限行,亡羊补牢尤未晚,及时履行且为真。
近日,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鹤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夜以继日的工作和排查下成功执结,为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8年,被执行人朱某某与某林业局因承包林地发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后,随即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因被执行人朱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使本应开始进行执行的案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们却并没有放弃,继续多方找寻朱某某的踪迹,密切关注其财产动向。因本院将被执行人朱某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使其行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才肯主动“露面”,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释法后,被执行人幡然醒悟,主动向法院提供其本人位于佳木斯市某酒厂有一财产线索,并自愿将其在某酒厂存放的5000斤白酒做为执行标的对林业局进行抵偿。在得到这一消息后,我院极时出击,第一时间将5000斤白酒控制。 在执行现场,因存放白酒酒厂年久失修,我院执行干警们顶着酒厂里的闷热和腐烂破败的味道,认真进行检查核对,虽然汗水很快就浸透了执行干警们的衣服,但干警们没有一丝懈怠,成功确认了5000斤白酒的保存情况和经济价值,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作为法院强化执行手段,“失信名单”制度,是法院结合多年的执行实际,借力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针对现状出台的破解执行难的措施。现阶段已经明显起到了惩戒信用缺失、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的作用。虽然本案历经多年,哪怕被执行人杳无音信,但我院执行工作均做到以精准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执行信息共享,执行信息化促使执行提速,逼迫老赖主动现身。
近日,为了更好地提升执行质效,岑巩法院执行局协同司法警察大队主动重拳出击,集中采取罚款、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严厉惩处拒不履行的“老赖”,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其中,1名国家公职人员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义务,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真诚道歉悔过。 申请人某银行与某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张某夫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应当偿还某银行借款本息6万余元,但在调解文书生效后张某却拒不履行。申请人多次催缴无果,遂于2020年2月15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张某多次承诺还款,但一直以没有借得足够的钱为由未能履行,期间其妻还花费2万元装修门店。办案期限一天天过去,被执行人张某拒不接听电话,执行人员到其单位找不到人,经与其上级领导沟通案情后,仍不主动履行。鉴于被执行人态度不端正、行为极其恶劣,承办法官果断“亮剑”,依法将其夫妇传唤至执行局,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在法律的威慑力面前,张某夫妇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且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如果被实施拘留后,还将受到监察委员会的立案调查和纪律处分。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后作出了深刻的检讨,并当场履行了部分案款,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一个月内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国家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所增加,岑巩法院执行局将主动担当,持续、严肃执行此类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倡导公职人员以身作则、恪守诚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您好,是沙县法院吗?我看到了你们发布的‘悬赏公告’,我有线索要提供,方某明天上午10点左右会在三明北动车站乘坐前往深圳的动车,请你们前去执行……”6月16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接到一通举报电话,在与动车站工作人员核实线索真实性后,执行干警迅速拟定拘留方案,于次日上午提前到达动车站蹲守。 2015年3月,在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方某因对一笔129000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沦为被执行人。期间,为躲避债务,方某长时间隐匿行踪,并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方某三明市梅列区住所地欲实施司法拘留,都因被执行人不在住处而无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4月,申请人官某向沙县法院申请对方某进行执行悬赏,悬赏金额为3000元。沙县法院随即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公告发布后,在热心群众的举报下,方某在三明北动车站被沙县法院执行干警拘传回法院。 最终,在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明法释理和告知其拒不还款的后果之下,方某当场还款2万元,并承诺分四期将剩余款项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