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河南省沁阳市的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邵某一起来到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当着执行法官的面,这对原本是好朋友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时,申请人邵某也向法院出具了同意解除对刘某限制高消费和失信制裁的惩戒措施。 今年“五一”放假的5天假期时间,沁阳法院充分利用“五一”假期被执行人返乡时机,积极组织干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行宣传。一是在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和各大商场门前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被执行人大头像公告;二是联系辖区各金融机构,在各个银行营业点的大屏幕滚动播放执行宣传口号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是组织干警到被执行人居所地张贴印有被执行人大头像的失信公告,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5月2日,从外地回到家中的刘某看到村里张贴着印有自己大头像的法院公告后,感到羞愧万分,便主动给申请人邵某联系,在取得申请人谅解后,于“五一”节后一起来到法院,双方达成了每月偿还3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4月30日,市法院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签订《关于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今后,线上查封“老赖”房产10分钟就可搞定。 《关于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签订是继不动产查询专线设立后,市法院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增设线上审批查封、解封权限,同时开设线下查控绿色通道并建立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市法院在福州地区首家实现不动产线上查封、解封,是执行联动大格局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继“智慧扣车”“协助拘赖”“快速送拘”等联动措施之后又一重要举措。 开通线上不动产查封、解封权限后,市法院由专人负责线上操作,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实时发起、实时传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实时接收、实时办理、实时反馈,相关动作全部线上留痕、回溯可查。通过部门间的合作协同,打破信息壁垒,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在执行信息指挥中心从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到查封该财产仅需要10分钟。线上查控让执行场景从“面对面”变为“网对网”,从“法官奔波”变为“数据跑路”,减轻了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据悉,2019年以来,市法院通过专线线上查询不动产线索12421次。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联动临控措施成功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将长期下落不明,躲藏已久的被执行人王某控制,惧于法律的威严,王某当场悔过,承诺积极还款。 案件详情 2017年,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经朋友介绍向李某出具借条借款。借款到期后,王某却未按约还本付息,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本金50000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却置若罔闻,李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其均拒接电话,或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露面,上门查找,也未发现其下落,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了能尽快找到“消失”的王某,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与公安机关协调将被执行人纳入公安网络进行布控。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4日晚上,执行指挥中心电话突然响起,王某的行踪信息终于出现,此时他正在滁州城区一网吧内。机不可失,执行法官当即组织警力,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到达网吧后,执行干警立刻行动,守牢住大门,确认好机号及身份,一举将玩得正欢的被执行人王某逮个正着。 考虑到该案的执行款数额不大,拘留亦不是最终目的,当天,承办法官在网吧内对着王某耐心讲解相关法律以及拒不配合执行、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惧于威慑,被执行人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签订还款保证书。 近年来,南谯区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列入“临控”名单等措施,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难行,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欠很多外债,为不让他人冻结工资,便与他人合谋进行虚假诉讼,以此达到自己冻结自己工资的目的。近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廉某、孙某有其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担心工资被冻结 找好友恶意诉讼 廉某系大庆一石化公司(国企)工人。2019年3月,其在外面欠了不少外债。为逃避他人追债,保住自己的工资卡,便找到大庆油田职工孙某,请求其帮助制造虚假诉讼,当其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孙某当即表示同意。 为让虚假民间借贷更具有真实性,二被告人恶意串通,商量先由孙某调取其2019年3月4日银行取款记录,然后再由廉某根据取款记录向对方出具借款和收条各一份,其中借条内容为:“今借孙某人民币八万元整,还款日期为2019年3月2日,落款日期为2019年2月12日”。 2019年3月6日,孙某到法院起诉廉某,并向法院提交了上述虚假证据。 提供假证假对抗 判后希望仍落空 在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对孙某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询问双方是否涉及套路贷及虚假诉讼,并告知双方如具有上述情形,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但二人不思悔过,未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依旧在庭审中承认借款事实。为进一步制作假象,二人不同意当庭调解,以此增强庭审的对抗性。 庭审结束后,法院依据廉某、孙某二人提供的虚假证据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孙某便快速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廉某工资卡进行冻结。但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廉某的工资卡已被其债权人诉前财产保全,工资卡已被冻结,二被告人的希望最终落空。 他人案件受询问 自首获刑被除名 之后,在他人犯罪案件侦查中,廉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此由案发。 在本案刑事诉讼过程中,二被告人廉某、孙某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廉某、孙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虚假诉讼罪,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一起共同犯罪,廉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故对二被告人可从轻处罚。廉某、孙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根据上述犯罪情节,法院遂依法对二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认罪服法。随后,二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很快将其予以除名,并告知其不再具有国企职工的身份。二被告人懊悔不已,痛恨自己当初犯下的错。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虚假诉讼获刑案件。为了躲避债务,确保自己工资不被他人冻结而合演一场虚假诉讼,二人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触犯了刑律,故构成刑事犯罪。从判决结果来看,其最终的结果,不仅仅是双双获刑,而且还就此失去了来之不易、让人羡慕的一份有编制的工作,可以说,得不偿失,代价惨痛!大家要从中吸取血的教训,树立起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观念,绝不能从事虚假恶意诉讼,或实施其他触及到刑事法律的行为,否则,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代价必然是惨痛的!
“330000元、3350000元……390000元。”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通过京东平台网络司法拍卖,以390000元价格成功处置被执行人周某名下一台奔驰轿车,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2018年7月,周某为购买奔驰小轿车,向A汽车金融公司贷款323960元并签订《汽车贷款合同》和《汽车抵押合同》,约定周某每月还款10001.46元。截至2019年4月28日,周某仅归还贷款本息50007.3元后不再还款,无奈之下A汽车金融公司将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A汽车金融公司借款本金282912.59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依旧以种种借口拒不归还借款。 2019年10月,A汽车金融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相结合方式对周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周某名下登记了一台奔驰小轿车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此时周某已联系不上,其名下车辆亦不知所踪。执行干警多次到周某户籍地走访,经过不懈努力,得知周某因涉嫌犯罪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名下奔驰车也被扣押。执行法官连夜驱车赶往岳阳县,顺利将周某名下奔驰车扣押。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议价,将周某名下奔驰轿车以330000元起拍价拍卖,最终成功以390000元卖出,该案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华容法院执行局加大司法拍卖的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效,并联合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做好相应宣传推广工作,对拍卖物价值采取议价、询价等多种方式,不仅降低了当事人执行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也提高了执行财产变现率,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日凌晨,中信银行正式回应脱口秀演员池子通过微博反映虹口支行为了“配合大客户”违规调取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中信银行承认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向池子郑重道歉。 近年来,有关储户、用户隐私泄露的新闻时有见报。没有严惩,就没有保护。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严打,对涉案机构及人员进行严惩,方能正本清源,给储户带来安全保障。 目前,虽然中信银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但相关行为如构成犯罪,仍要依法追究责任。池子质疑,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触犯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照法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信银行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客户信息安全的行为,撞到了监管的“枪口”上,很可能引来查处。《商业银行法》第29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把客户信息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是监管部门的一贯态度。银保监会并曾公开表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定严肃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依据《商业银行法》的机构,将由银保监会责令改正,并视情形考虑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事件背后,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中信银行违规操作的“合理解释”。池子称,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对于未经授权、未经任何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将个人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直接打印并提供给第三方的解释为“配合大客户的要求”。截至目前,中信银行的公开回应中,并未否认此事。 作为存款人,放心将血汗钱存进银行,其本质是对银行的信任。为所有客户保密,是银行的基本原则;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是银行的基本义务。银行必须保障每一个客户都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保护权利,不能因客户存款多少而区别对待其合法权益。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却将“配合大客户”作为泄露储户个人信息的合理理由,任由“大客户”践踏和侵害“小客户”的合法权益。这种唯利是图、无视商业伦理的经营逻辑令人不寒而栗。“大客户为尊”的思维一旦成为默认潜规则,无序失范将成为必然。 虽然中信银行表示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强抓制度执行“,但是“中信银行配合大客户调取小客户信息”事件,应该给整个银行业敲响警钟: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银行同业竞争压力日益加大,但是视存款为首位,重业绩、轻合规、无视法律的经营管理之风绝不可长,唯有严守法律底线、坚守商业伦理,诚信规范经营方是生存之道。 重业绩、轻合规的不正之风一旦蔓延盛行,必将为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直被银保监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合规经营是银行业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也被监管机构三令五申、多次强调。中信银行虹口支行违规提供储户客人信息,不仅“反映出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更暴露出中信银行部分业务在规范操作流程上有漏洞,部分支行行长、员工存在法律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淡漠的问题,也折射出中信银行内部管理的缺位。 只有心怀“诚信”,才能重信守信。对于中信银行而言,加强行为约束、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已经迫在眉睫。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失信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促使其履行了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是朋友关系。2016年三月份,被告因家中需要用款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由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原告款5万元,被告在借条上书面承诺于2016年年底还清借款。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不予还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于2016年年底还款5000元,余欠借款45000元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着未还。无奈,原告李某将被告刘某告上法庭。法庭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45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然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刘某接到法院传票后东躲西藏规避执行。考虑双方当事人以前是好朋友,为避免“执行一案,两人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决定调解结案。于是,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说法拉理,耐心开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人李某支付欠款45000元,申请人李某放弃了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5月7日,记者从人行南充中支了解到,为保障公众征信权益,南充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支付贷款的“四类群体”提供金融支持,灵活调整他们的还款方式和还款安排,畅通征信权益保护绿色通道。 这四类群体包括: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等。 截至目前,人行南充中支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为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调整还款安排或征信逾期记录4752人次,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的社会工作的征信权益。 战“疫”人员贷款逾期 征信保护吃下“定心丸” 四川天府银行熊猫快易融(消费)信用贷款客户杨女士为新冠肺炎前线医护人员,身处抗疫一线。自四川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以来,杨女士在集中救治病人的过程中,错过了贷款的还款日。 该银行客户经理主动摸排,在了解到客户情况后,积极为客户进行了贷款延期,并在延期期间不计罚息,征信不计逾期,对其征信权益进行保护,让前线抗疫人员无后顾之忧。 新冠感染者入院治疗 征信新政解燃眉之急 新冠疫情发生后,四川天府银行客户经理对所有授信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在回访中了解到客户邓先生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于2020年2月3日因新冠肺炎入院治疗。 客户经理核实到邓先生在该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36万元,因病存在阶段性还款困难,于是急客户之所急,主动在网上下载客户生病住院的相关报道,依据提供的传真、扫描件等电子资料作为审核依据,为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延期还款,共计延期3期,实现了征信权益保护。目前邓先生已康复复工,同时于4月27日结清了所有应还款项。 外出探亲因密接隔离 征信绿色通道快速响应 “我外出探亲,因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在新疆被隔离了,我的100万贷款还有1天到期,暂时还不了钱,征信要逾期了,我该怎么办?”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贷款客户饶先生焦急地在电话里询问该行客户经理。 经核实,该行客户经理在做贷款到期提示时,饶先生表示贷款能按时归贷款本息,但因突然隔离,目前无法归还贷款。该行客户经理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行领导进行了汇报,为确保客户征信记录不受影响,通过远程视频确认,收集被隔离的证明资料后,按人行南充中支制定的《关于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公众征信权益的实施方案》要求,启动征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快速响应,对该笔贷款做延期两个月处理。 收入阻断愁煞人 征信连心桥暖人心 “工厂还没有开工,一家人吃穿都靠我,每个月还有将近4千块的房贷要还,如果还不上可就要被上征信了,愁啊。”张先生苦恼的想。张先生是一家服装厂的技术工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该在年后就返工的他只能“滞留”在了家中。他的务工收入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不能回到工厂,一家人就“断了粮”,面临着马上又要到房贷的还款期,“急得头发都要白了”。 张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西充农商行电话调查人员讲诉了实际情况,得知因疫情影响的四类群体发生贷款逾期,不会被纳入征信,对确因疫情影响收入来源受到严重影响,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张先生通过电话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同意将其贷款还款期延后60天,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张先生感慨地说“国家的好政策让我们这些人,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奔小康中,有了底气和决心。”
疫情防控正在进入常态化,大连在应急时期出台的防控措施是否还继续适用?个人防护和健康申报的程序如何操作?如何找好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的平衡点?5月6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政策时效性、防控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个人防护和健康申报等九大方面进行释疑解惑。 九方面规范内容适用于疫情防控常态化 据介绍,《决定》的出台,旨在解决我市依法防控制度的完善以及统筹安排复工、复产、复学等问题。《决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从九个方面做出的规范,不仅包含了疫情发生初期应急状态的非常举措,也包含了对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决定》的出台考虑了疫情防控初期为防止疫情扩大所需的必要应急措施,也为政府在应急期过后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的积极作为留出了操作空间,是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规范,不仅适用于疫情防控的“应急期”,也适用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 不适应复工复产措施将逐渐取消 《决定》明确了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可以依法制定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不断完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责,统筹谋划常态化防控、应急处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科学梳理、取消前期应急防控采取的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措施,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好的环境,与时俱进、精准施策,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 明确主体责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决定》规定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有主体责任;强化属地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做好返工、返校、返岗后的疫情防控;航空、铁路、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应逐步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工作运行架构中,健全完善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为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决定》明确将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五级网格化联防联控体系。常态化防控更需要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完善机场、港口等口岸区域联防联控,补齐外防输入薄弱环节;优化社区管控措施,推进社区防控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统筹落实好社区常态化防控力量,发挥好群防群治作用,筑牢社区防控安全屏障。 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预诊分诊制度 《决定》规定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物资供应充足、物价稳定、公共交通出行安全便利,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要进一步抓细抓实《决定》相关规定,保持战略定力,牢牢守住底线,把稳就业、保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民生扩大内需,形成供需良性互动;加大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政策落实力度,关心好中小企业、困难群体和重点就业人群,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在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方面,大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严防疫情反弹;加大疫情防控人员和物资等保障力度,提升检测能力,加强精准防控,维护群众健康;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预诊分诊制度,保障有序恢复正常医疗秩序,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就医需求。 大连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决定》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社会治理、治安管控、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产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在强调依法防控的同时,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切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鼓励市民将健康生活习惯常态化 《决定》规定个人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有隐瞒疫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或者治疗等行为,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将其失信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人人参与人人防范,每个人都要从大局出发保持定力,把防控导则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方式,强化自我防护和管理意识,让健康生活习惯常态化;依法报告个人信息,配合做好健康申报、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个人有隐瞒病史、接触史等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将其失信信息列入征信黑名单。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出即日起在全省法院试行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 《意见》明确,被执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请求暂缓发布失信信息:一是被执行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有到期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的;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承诺按期履行的;三是被执行人具有主动履行意愿且提供相应担保的;四是被执行人有主动履行意愿和履行计划,经营状况良好,相关单位为其预期收益提供担保或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五是被执行人确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利益需要不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同时具备特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一是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二是遵守财产报告制度;三是遵守限制消费令;四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五是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如果因为其他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有证据证明其本身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被执行人确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出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利益需要不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