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男子张某,冒用工友身份信息购买高铁车票,在进站口验证验票时被铁路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4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警方获悉,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清河站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4月12日9时许,在进站口验证验票中发现了一名票、证、人不符的男子,继而报警。 民警介绍,到现场后,发现一名上身穿黑色外套、下身穿黑裤子、脚穿黑色运动鞋、戴着黑色口罩的男子,正在跟工作人员解释,遂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查,该男子叫张某、42岁,黑龙江省人。张某持有的车票、身份证都是其工友袁某(男、62岁,黑龙江省人)的,他承认是冒用袁某身份证购买了高铁票。2012年,张某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交通银行办理了一笔7000元的贷款。还款3000元后,余款一再拖欠,后被交通银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车票。 目前,张某因涉嫌违反《身份证法》被行政拘留5日,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
日前,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少数抱侥幸心理,在海关卫生检疫环节隐瞒疫情、掩盖症状、企图蒙混过关的入境者,海关部门将运用多种手段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国外疫情呈暴发增长的态势下,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部署已成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这其中,少数隐瞒疫情的入境者给防控工作制造的干扰,尤需高度重视。根据这几天公布的案例,有人入境前14天有过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居史,未如实报告;有人在飞往国内的航班上服用感冒药,未如实报告;有些交通工具的所有者,还隐瞒船员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真实情况……这些瞒报谎报行为,不仅给自身健康带来风险,更使疫情传播的风险可能进一步增加,于己于人都极不负责。 疫情防控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信息战。只有及时掌握感染者的个人情况、出行轨迹,摸清密切接触者的人员信息,才能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发挥最大功效。在这场没有旁观者的抗疫斗争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检查、上报信息,如实将个人情况告知检疫部门。一来有助于医学治疗尽早介入,二来对他人健康能起到保护之效。而这里的“他人”,首先就是亲朋好友和邻里熟人。 为此,最高法院等五部门已在3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若实施出入境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拒绝隔离等六类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危险,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此外,一系列具体措施陆续出台,对隐瞒疫情入境者加大惩处力度。 譬如,海关部门把被处罚人员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不但将对其进出境行李、邮件、快件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还会将其违法信息归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这意味着,隐瞒疫情行为一经发现,即使已受处罚,也将给今后生活带来诸多限制。现代社会中,个人信用需要倍加珍惜,因为再小的失信记录都会伴随终身。特别在当下,隐瞒疫情已对整个防疫大局产生极大干扰,再这么做的后果,绝不会仅仅一罚了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既是惩处手段,更是郑重提醒。在这个疫情防控仍未松劲的时刻,切莫因一时冲动突破诚信底线。
4月5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依法适用强制措施,积极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等线上辅助执行方式,连续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多处资产,迫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当场兑现案款。 2019年,江津区某美食城负责人李某因拖欠房屋租金,被重庆某房屋管理公司起诉至江津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等人支付原告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人逾期未履行,该房屋管理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车辆及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在沙坪坝区大学城有一套近300平米的房产,此外还拥有奥迪、奔驰、JEEP汽车各一辆。 由于李某不配合法院执行,拒不进行财产申报,执行法官遂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拟针对其名下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9年底,执行法官对李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成功扣押了李某名下的一辆奥迪A6L车辆。随后依法启动了对该车辆的司法处置程序。最终,车辆以22.8万元的最高价成交。在扣除优先受偿费及相关费用后,将16.7万元案款给付到了该房屋管理公司。 与此同时,李某房屋的评估拍卖亦在进行当中。考虑该房屋为贷款购买,拍卖后处置的资产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加之今年2月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该房屋管理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生存经营受到了严重考验。 为此,执行法官进一步加大搜寻力度,持续寻找李某另外两部车辆的踪迹,力争让申请人的剩余案款尽快得到清偿。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李某名下的一辆奔驰CLA260新车出现在重庆市巴南区某商城停车场内。在核实车辆的位置后,执行法官即刻前往车辆所在地。到达停车场后,正巧遇到一女子神色匆匆进入涉案车辆并启动发动机,欲开走涉案车辆。执行法官当即将其拦下并向其出示身份证明。 经询问得知,该女子系李某的表妹,李某近期一直将该奔驰车交由她使用。执行法官向其简述了案件情况,并向其送达了扣押裁定书,当场将车辆进行了扣押。 在奔驰车辆被扣押的第二天,李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还款,希望法院不要拍卖他的房产和车辆。来到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执行和解,李某当场向该房屋管理公司支付了案款50余万元。
3月17日,新郑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袁某与李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一直不支付抚养费,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该院执行干警通过“云送达”方式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李某既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冻结李某名下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尚不足以支付本案所涉及的抚养费。 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电话联系,对方依旧拒绝履行,并多次不接电话。执行干警便不停发短信,一方面晓之以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动之以情,希望其念及亲情主动支付抚养费。最终,李某被执行干警的执着打动,主动回电话,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将执行款支付完毕。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安徽省六安市、淮南市两级法院坚持把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把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抓在手中,实现远程开庭、多元调解常态化,保持为民司法的温度;深挖内在潜力,发挥网络平台优势,保持在线执行的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六安:网上网下护民生 疫情期间,六安市两级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推进网上立案、庭审、调解,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截至3月15日,全市两级法院网上开庭审理案件178件,开展网上调解1249次,调解成功442件,大多数是涉及婚姻家庭、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及时保障了民生权益。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带头利用网上庭审系统开庭办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该院民一庭法官通过在线审理和电话沟通的方式,促成一起离婚案当事人和好。 舒城县人民法院用“一案一群”等方式调解民事案件197件,调解成功83件。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考虑到当事人已81岁,身体较差,行动不便,法官便与另一方某保险公司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为此感动不已。 农民工作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疫情期间对司法公正有着更急切的期待。霍邱县人民法院优先办理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调解,做到当庭调结当场制作调解书,当事人线上签字确认,从经济上和时间上都减轻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一个多月时间,办结37件涉农民工纠纷,高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自1月29日起,金寨县人民法院抽调干警下沉到3个社区5个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干警们坚守防疫一线,立足审判职能化解社区矛盾纠纷。3月1日,正在金寨新城区祥和家园小区值勤的金寨法院副院长汪伟了解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起诉多名业主常年拖欠物业费,因受疫情影响案件尚未得到及时处理。汪伟向被告业主逐个了解不愿缴纳物业费的原因,反复向他们释明与物业管理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解决业主提出的具体问题。经过两天时间深入细致的调解,调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5起,既和谐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也为小区疫情防控凝聚了合力。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金安区人民法院除了坚持在线办案外,疫情风险降低后,迅速恢复在法庭开庭。金安区法院院长以身作则,带头开庭审理3起刑事案件,当庭作出判决,促进全院恢复正常的审判工作。 霍山县人民法院2月10日至3月9日,在线开庭13件,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调解成功31件。3月9日,该院率先有序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截至3月16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3件,结案278件。 线上线下解企困 “我们公司新获批医用防护用品生产线,恳请先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让我们尽快投产。”2月14日,六安一家羽绒公司向六安中院提交书面申请,以急需资金购买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用于生产防疫物资,且公司在一家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需办理贷款续期为由,请求申请解除3个银行账户的冻结。 为不影响羽绒公司复工复产和贷款续期,执行法官立马与申请执行人某置业公司沟通。得到申请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很快解除了其中2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因系统故障,办理贷款的银行账户无法完成网上解冻,法官又和银行取得联系,网上传输解冻文书给银行,快速办好解冻手续,保障了这家企业防疫物资的投产。目前,被执行人已履行部分还款义务。 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六安市两级法院主动作为。舒城县某建筑公司也因账户资金被冻结,遭遇复产困难。考虑到该公司如实报告财产,主动配合执行,且明确还款方案,舒城法院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安徽某钢结构公司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这家建筑公司顺利复工复产后,负责人感叹:“疫情期间,法院人性化的执行方式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也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发展的信心。” 在疫情防控时期,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加大在线执行力度。该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顺利完成首例股权拍卖案件,买受人以1029万元竞拍价取得了被执行人安徽乐昌气动流体设备科技公司在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的1000万股股权,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叶集被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该院执行干警果断恢复线下执行办案。3月12日,四组干警分头出击到现场执行,结案4件,执行到位100余万元。 疫情期间,六安市两级法院综合运用线上查控、委托执行、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网络拍卖等手段开展执行行动,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截至3月15日,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拍卖标的物354件,成交46件,成交额5333万余元。实施网络查控3787件,冻结2966件,促成和解及主动履行638件,执行结案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淮南:“云办案”毫不松懈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通过网上立案、开庭、调解、执行,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月2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疫情防控时期的各项工作作出部署。该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提出24项具体措施,指导全市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尽心履职成为全市许多法官的自觉行动。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法官对一起房屋继承权纠纷进行电话调解。经耐心释法明理,原告刘女士认识到在疫情面前亲情更为重要,当即申请撤回对弟弟的起诉。寿县人民法院、凤台县人民法院、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潘集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也纷纷通过微信成功调解多起民事案件。全市法院广泛使用“一案一群”的调解模式,为当事人之间架起了快捷解纷的渠道。大通区人民法院院长朱莉在带领全院干警下沉社区抗疫的同时,带头结案9件,稳步促进全院办案工作。2月份,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9件,结案281件,其中调解成功53件,结案率达53.47%,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淮南中院快速完善疫情期间专用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室,每日对法庭进行全面消毒,安排专人统筹基层法院网络开庭申请,做到软件操作“手把手”指导,远程设备“百分百”调试,全力保障全市法院网络庭审顺利进行,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加庭审。截至3月15日共进行86场网络庭审,远程提讯40次。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庭审系统审理了一件标的额达11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企业在湖北省黄石市,疫情让公司运转雪上加霜。承办法官利用电话、微信积极引导双方充分考虑疫情下面临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原告作出让步,愿意支持被告渡过难关。 凤台法院、田家庵区法院先后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从严从快判决几起疫情期间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发挥了审判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随着疫情缓解,为保障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淮南法院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制度,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措施,畅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积极运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及时化解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资关系等纠纷,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2月3日以来,淮南法院高效办理涉企案件89件。 “云执行”持续发力 为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执行工作,淮南中院迅速引领全市法院切实转变执行理念,开启“云执行”模式,加大机制建设力度,拓展执行创新深度,提升司法为民温度。今年1月到3月15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51件,执结788件,执行到位1.38亿元,其中疫情期间受理执行案件650件,执结398件。 加强“云调度”,全面压实责任。淮南法院继续落实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常态化。淮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对包保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视频调度,党组每周召开会议,聚焦症结“会诊”把脉。两级法院执行局对内开启网上办案办公工作模式,对外全面启用网络诉讼服务功能,执行局长作为执行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法院各项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 推进“云执行”,转变理念提升质效。淮南法院积极应用“互联网+执行”办案模式,多渠道发布网上立案操作流程指引,畅通执行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法院调解平台、移动执行APP等线上手段,对当事人开展约谈、执行和解、案款发放等工作。坚持“三统一”机制,实体化运作执行指挥中心,发起网络执行查控1400余次,冻结扣划36.46万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336人,网络司法拍卖65件,成交1600余万元。淮南法院还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受托外地法院执行事项59件,委托外地法院办理事项106件。 深化“云对接”,内引外联创新机制。淮南法院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发挥联动单位作用聚力攻坚。2月2日,淮南中院主动与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签执行联动协议,建立网上查封续封工作机制,利用微信建立对接联络平台。每家法院确定一名干警入群,具体负责审查办理查封手续,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则指派专人入群接受办理,目前已查封和续封不动产案件21件。同时,建立涉企执行案件台账制度,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为经营陷入困境的涉执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因恢复生产经营需要申请临时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的,积极协调帮助企业恢复信用。
3月11日,郑州新增确诊一例新冠肺炎病例,当事人郭某因隐瞒疫情被立案调查。这种隐瞒疫情的行为,不仅干扰和影响了疫情防控,也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既是违法行为,也是失信行为。 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等首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近日来,山东潍坊、江苏无锡、浙江义乌、江西赣州等地曝出部分人谎报、瞒报行程或病症,拒不配合隔离、观察的案例,我省也有类似的案例见诸报端,这些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同时,各地也将隐瞒疫情病情纳入了失信管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将其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采取惩戒措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也作出紧急立法,授权县级以上政府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个人如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将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如实报告疫情接触史、旅行史,积极采取隔离措施,不仅是对自己、家人负责,更是对全社会负责。刻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旅行史,既是涉嫌违反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严重的不诚信行为。对失信行为就要出重拳、下猛药,实施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及信用惩戒等,使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让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众人的警钟。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才能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道德基础,也才能积聚起社会道德的正能量。
3月12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小分队做好自我防控措施,在法官王存芳的带领下前往陇南市西和县执行李某与姜某合同纠纷一案,杨某、鱼某罚金、责令退赔案件。 执行中,小分队首先来到西和县姜席镇某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姜某的居住、财产、家庭收入等情况,并开具了村委会的证明。随后在村支书陪同下,执行人员入户调查,寻找被执行人姜某,但未找到。在对被执行人姜某的母亲做笔录时,向其告知了该案的执行情况以及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姜母表示会尽快寻找儿子并督促其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随后又来到鱼山村、北关村以及西和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等地,通过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开具房产登记等信息证明,之后进行入户调查,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据介绍,经过小分队一天的工作,共开具证明3份,制作执行笔录两份,调取房产登记信息3份,这些材料为案卷材料的充实和案件的执行打下良好基础。下一步,他们将按照一案一执行措施的原则,分类施策,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尽今夕,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防疫不松懈,执行不停步。 及时办理房产续查封 “你好,我是宜昌中院执行局的黄石涛,之前我与书记员林杰与你联系过一处房产的续查封,今天将工作联系函发给你,请查收并协助办理,谢谢!”“收到了,没有问题,您写的很详细。” 从社区值完班回来,刚摘下口罩的黄石涛庭长赶紧开始联系市不动产中心的工作人员。原来,一个2017年2月就办理了房产查封手续的执行案件在疫情期间查封即将到期,因担心出现不可预期的问题,影响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黄庭长与书记员林杰在查封即将到期前多次与不动产中心联系,进行沟通协调,要求中心在疫情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协助法院办理顺位第一的续查封手续。 多方努力,巨额执行款终划付 “执行款已经全部到账,解决了我公司的大问题呀!感谢你们!”2月26日,一名当事人激动地在电话中对办案人员何晓明说到。 从1月13日收到分案起,这起标的额高达3.46亿元、涉及关联企业诉讼、财政资金回笼、农民工工资兑付及申请人公司维持运转等几大问题的民间借货纠纷执行案,到1月22日案件执结,何晓明仅用了8个工作日。 春节前夕,在执行局长胡永传、庭长黄石涛的指导下,何晓明先后与区政府、住建局、工商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取证,并多次约谈各方当事人。在查清事实理清执行思路后,他夜晚加班草拟文书,白天与执行局的同志们一起,迅速前往分布在全市各区的十余个银行网点,及时办理了案款划付手续,及时化解了当天已在法院门口集结的十余名农民工群体上访危机。 按理说,办理完这些执行手续,本应“高枕无忧”了。不成想,2月中旬又接到当事人反映案款未到帐!何晓明一边在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一边对申请人作好安抚、解释工作,一边联系被执行人及相关银行,后查明是因疫情原因,银行线上对公系统下线停运导致划款失败。在财务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几经周折,取得银行支持配合,采取了每日划付5千万元这种化整为零的方式灵活处理。至2月26日,3.46亿元案款全部划付至申请人指定帐户。一大早,刚刚在社区值完通宵夜班的何晓明接到当事人致谢的电话,他那瘦削的脸庞这才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急人之急,成功办理续冻结 执行干警张鹏承办的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诉讼保全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80余万元进行了线下冻结,冻结期限至2月18日。因疫情防控特殊原因,银行不能正常营业,因担心不能及时续冻结,申请执行人心急如焚。 张鹏了解情况后,晚上在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值夜班,白天顾不上休息就开始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一棘手问题。经多方打听取得与所涉4家银行网点的联系并反复沟通协调对接,最后达成一致:采取法院通过微信将续冻结文书先行送达给银行的方式处理。2月17日,在冻结到期前一天,张鹏加班制作了法律文书,通过微信发送给银行相关负责人,并再三提醒他们保证我院案件的冻结顺位,取得了银行的大力支持配合。他说:“这下当事人放心了,我也就放心了。” “一雷春雨天下,惊醒万物向新”。如今惊蛰已过,天地俱生,万物已荣,疫情的阴霾即将被胜利的曙光击败。宜昌中院执行局的全体执行干警们正在以只争朝夕之势,继续坚守前线防疫阵地,统筹兼顾,抓好执行案件不松懈!
3月11日,天水某设备公司员工将写有“保驾护航企业发展,执行助力经济腾飞”的锦旗送到了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法院在立案后15天内执行完毕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让公司领到了被拖欠两年之久的货款。 2017年9月,天水某设备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甘肃某工程公司提供了一批电力设备,后设备公司又于2018年3月对该批电力设备进行了改造或升级。合同履行完毕后,工程公司拖欠设备公司货款486377元一直未付。2020年2月,设备公司就此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工程公司表示,将于2020年2月24日前支付其拖欠的货款。但在约定的期限内,工程公司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设备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设备公司系微小民营企业,该款拖欠两年有余,导致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希望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帮助其渡过难关。 据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玉聪介绍,在详细了解申请人天水某设备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执行法官克服疫情防控等重重困难,先后两次赴兰州调查协调该案,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后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在兰州某银行网点的单位账户上有笔大额款项进入,便迅速赶到银行网点,将该款冻结扣划,并加快申请人领款审批手续进度。3月11日,执行局将案款给申请人全部发放完毕。申请人说,真没想到被拖欠两年之久的货款,法院仅在立案后15天内便执行完毕。为此,申请人特意让员工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对法院高效、负责的执行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法官介绍,秦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对申请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其债权尽快实现;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先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债务,避免因执行工作简单化而影响企业征信记录,让民营企业发展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邓某持有的股票强制抛售变现,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魏某与被告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沙县法院审理后判决邓某偿还魏某借款1万元。因邓某未履行生效判决,魏某遂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查控过程中发现,邓某名下无银行存款,但在某证券公司开了证券账户,并持有某股票6000股,市值约4万余元,遂裁定立即对该股票网上冻结。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邓某,邓某仍拒不履行义务。考虑到疫情期间股票市场不稳定,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法法官当即裁定强制抛售邓某持有的6000股中的1600股,还清其所欠债务。 疫情发生以来,沙县法院积极运用执行指挥平台,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动产、不动产等各类财产进行查实、控制,让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