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不还,你能把我怎么样。”在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老赖”党某不仅不还款,还语气嚣张,口出狂言,却在不经意间暴露了自己随身携带几万元现金的秘密。 几年前,党某向连襟李某借款,到期后党某未还款,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党某还款,但党某仍拒绝还款,无奈之下,李某申请法院执行。 该案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翟国印传唤党某、李某到法院处理。在协调过程中,党某情绪激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对申请执行人李某拳脚相向。冲突中,细心的翟国印看到党某将一个包裹递给一起同行的案外人,一边说着“帮我拿着钱”,一边言语攻击李某。翟国印及时制止了党某的暴力行为,并将党某交给案外人的包裹及时夺下。 经查,在党某所持的包裹内搜出了现金6万余元。见自己谎言被当场识破,党某当场伏法,还当场将余款凑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法官同志,今天我来还钱了,我受够了失信惩戒了,不想再被约谈了。”近日,某单位公务员张某来到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同时他也是一起历时五年执行老案的被执行人。 据悉,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张某以购房需要为由,向原告林某陆续借款合计人民币40万元。借款期满后张某归还了部分本金,余下30万元本金及利息却拖延未付。多次讨要无果后,林某于2015年3月将张某诉至沙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不料张某仅偿还了两个月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恢复了案件的执行,将张某纳入失信名单,由电视台、法院新媒体等方式曝光,同时通过单位约谈、扣划工资福利收入等方式督促其还款。近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张某终于向法律低下了头,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债务,请求解除对于他的限制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你好,我这里是交警一大队,我队在执勤中查到法院司法查封车辆,请你局及时派员来接车。”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车辆查控专员接到辖区内交警来电,执行干警迅速赶到现场,按程序要求成功扣押了涉执车辆。 一直以来,查控被执行人车辆都是执行工作中的难题。涉执车辆查控难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也不利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推进与完善。为解决这一难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签订了《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及机动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的协议》,推动建立被执行人机动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现在,法、警联合解决“涉执车辆查控难”已经初见成效。 今年5月以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协议,以大数据研判分析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用为支撑,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各基层实战单位周密部署、严密查控,共协助人民法院查获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61辆,估价720多万元。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推进湖南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互助县法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宣传力度,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助力执行攻坚战。近日,通过执行宣传,成功执结一起标的为11500元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互助县法院全方位、多渠道对执行工作进行宣传,向人民群众展示法院打击规避执行的决心,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一是警车悬挂执行宣传标语,车载喇叭播放《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通告》进行宣传。二是编写执行信息,对执行攻坚的成效、执行举措、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宣传,加强执行宣传的辐射效应。三是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严厉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引导社会公众支持执行、协助执行。四是《致被执行人的一份信》,告知失信行为对自身及家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对老赖形成执行震慑。五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曝光,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扩大宣传面,提高威慑力。通过执行宣传,一些当事人迫于威慑和舆论压力,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部分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赵某拖欠李某、杨某等6人的劳务工资11500元,该案件经审理后,因赵某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李某、杨某6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送达执行文书后,被执行人未在限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经执行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赵某不配合法院执行,致使此案陷入困境,执行人员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期,我院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抖音上发布了悬赏执行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宣传曝光,被执行人亲属正好目睹,害怕赵某的失信行为被曝光,对生活、前途、家庭带来诸多不利后果,赵某的亲属主动到庭替赵某交纳了案件款11500元,并请求法院不要将赵某的失信行为曝光,该案件得得以执结。
出示证件,办理移交手续,将车辆从扣押地点转移至统一停放点……8月19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芙蓉大队罗警官手中接过扣押车辆的钥匙,成功的完成了一起由交警布控扣押,法院接手处置的车辆扣押联合执行行动。 车主即被执行人周某某从2013年开始,以经营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他人借款,后因未按期偿还借款,债权人诉至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周某某仍未履行义务,债权人陆续向宁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执行法官统计,目前以周某某作为被执行人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共有14件,仅借款本金就有300多万。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提取了周某某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但远不能清偿周某某的债务。同时,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周某某,但其仍不主动履行,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在执行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了本次扣押的车辆信息,并在长沙市车管所办理了车辆查封手续,但因该车辆一直被周某某辗转使用,导致无法实际扣押到位,因而也无法处置。 2020年6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进一步做好被执行人机动车辆联合查控工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及机动车辆查控协作的工作机制。机制建立后,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响应,在执行指挥中心安排两名执行干警为车辆查控专员,按照要求报送了布控车辆的相关信息和材料,不到三个月便成功的完成了第一起扣车。 法院、交警联合布控扣押车辆,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的威慑力,有效克服了长期以来车难控的工作难题,对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广饶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团队11名干警集合完毕,开始了新一轮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涉金融案件开展,共持续3个小时。执行干警辗转花官、陈官2个乡镇,深入9户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强制执行,共计拘传被执行人5人,送达传票3人。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5名被执行人交纳了部分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承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此次执行行动,通过拘传等措施对被执行人开展强大心理攻势,迫使其主动清偿不良贷款,达到了打击一批、威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强劲有力地推进了执行攻坚的深入开展。
“喂,是长白法院执行局吗?我们在夜市发现了被执行人,你们快过来。”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个来自申请执行人何某的电话。执行法官立即按程序申请法警协助,前往夜市找人。 在何某与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长白法院判决唐某给付何某赔偿款8000余元。执行过程中,唐某一直逃避,法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终于,申请执行人何某多方打听偶然发现唐某在夜市吃烧烤,这才找到唐某的踪迹。唐某被执行干警围住,自知理亏,立即表示自己愿意支付赔偿款,但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基本没有收入,希望分期支付。双方达成协议。
承诺履行欠款,却一直拖延,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遇到一个以“软暴力”对抗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最终,执行干警果断出手,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以示警戒。面对万元罚单,被执行人这才乖乖就范,履行判决。 2016年,卢氏人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蒲某借款4万元,后仅归还2万元,剩余2万元蒲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卢氏法院。办案法官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卢氏法院为其出具调解书。但张某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履行,无奈之下,蒲某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张某未如期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名下财产,执行干警遂依法冻结了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看到法院动了真格,张某找到执行干警,请求法院将其银行账户解冻,并当场承诺,款项一周内履行完毕。 执行干警经核实,张某所说情况基本属实,遂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同意了张某的请求。不想,张某再次失信,一个半月过去,执行干警多次催促,张某始终未履行。执行干警向领导请示后,决定对张某罚款一万元,以示惩戒,并严正警告张某,如果继续“对抗”下去,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违法犯罪线索,追究其“拒执罪”的刑责。 此时,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不仅履行了剩余的执行标的款,还如数缴纳了罚款。这欠款纠纷案自此画上了句号。
8月21日,一天辛勤工作结束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鑫刚回到家中,还没来得及吃上饭就接到举报电话,举报人称在市区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车辆,请求立即派员进行查控。王鑫迅速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并通知执行干警火速前往现场,同时请求宿迁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进行协助,当晚7点30分顺利将涉案车辆依法扣押。 原来,侍某与马某、李某、赵某、宿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后经法院判决马某等未依法履行义务,侍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几位被执行人尽快到庭申报财产并履行欠款,但被执行人均采取百般推脱不肯申报财产和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经过全面梳理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一辆豪车具有处置价值,但经执行干警多次查控未果。 8月21日下班后,王鑫接到举报后遂将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扣押,一方面是倒逼被执行人尽快现身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实现价值变现。
25日,福建宁德市政协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的建议”重要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宁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刘登健表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不仅能帮助企业及个人理清债务问题,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利举措。 福建省是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企业互为担保等行为也较为普遍,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纠纷不断,诸多自然人陷入债务困境。据统计,目前宁德两级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宁德籍的自然人就将近4万人。 如何理性处理债务困局、有效释放市场活力成为各方共识。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宁德市实际情况,宁德市政协提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的相关建议。 与会人士提出,若个人破产有章可循,将促使个人债务清算规范化、程序化,给予诚实的债务人合理的退出机制,为有创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家解困松绑,给“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获得重生创造机会,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对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起到促进作用。 福建省高院2019年7月发布的《2015-2018年度福建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显示,2015年至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651件,审结436件,受理数逐年上升。2015年至2018年分别受理45件、96件、163件、347件,其中2018年收案数超过前三年总和。 相关法律人士指出,福建省丰富的破产审判经验及良好的执破衔接机制,表明了福建省乃至宁德市在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工作方面所具备的独特优势,通过大量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也为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条件。 宁德市政协委员也表示,结合福建省和宁德市的实际情况,个人破产制度通过债务豁免,给诚信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以重生机会,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的建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并结合执行工作采取了有关措施,积极探索创新。 2019年底,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工作,也是基于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制度具有部分个人破产制度的功能和特点,即对“诚实而不幸”的人员提供“重生”机会,是目前真正具有明显实效且可复制推广的一种制度创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已对201名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修复,促进138人履行还款义务,95人达成还款意向,累计金额达10395.93万元。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落地见效,破解“债务僵局”,鼓励创业,降低社会负债率,降低金融风险,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深入进行有益探索实践。 刘登健表示,下一步将围绕个人破产制度做一些辅助工作,包括信用修复,执行中的一些问题,站在企业及企业家的角度帮助解决一些问题,使社会稳定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