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通过四项措施,全力服务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7户中小微企业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16450万元。 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平台知晓度。自“甘肃信易贷”平台上线以来,市发改委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门户网站、“信用平凉”网站等全方位宣传“甘肃信易贷”平台,进一步提升平台社会认知,扩大平台社会影响力。开展政策解读,督促企业诚信经营。“甘肃信易贷”平台是以“信用+科技+普惠金融”为特色,依托省、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等相关数据,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的企业,让更多中小微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充分享受国省利好政策和融资支持。强化信息归集,确保政银企业信息对称。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至“甘肃信易贷”平台和金融机构,及时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全力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入驻平台。通过组织企业座谈会,现场指导企业,扫描二维码,随时随地进入“甘肃信易贷”平台,按程序提交所需企业相关资料,通过审核,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
2月1日起,《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黑龙江省首部、全国第6部市级地方信用建设法规,标志着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为优化“哈尔滨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共6章45条,围绕当前哈尔滨市信用建设面临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开展制度设计,突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保障企业、个人合法权益,完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打造诚信政府 有诺必践失信必究 《条例》重点对政府守信践诺进行约束,规定市、区县(市)政府和部门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拒绝履行。因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任导致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能兑现、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在进行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民事活动时,应当平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不得单方面作出使用资产折抵款项等决定。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民生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何,政府要“说了算”“定了干”,必须在下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明。 积极激励守信 信用良好优先选择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要查询使用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资质审核等;国家工作人员招录、岗位聘用;表彰奖励;其他依法依规应当查询使用社会信用信息的工作。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主体,依法采取激励措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公共资源配置、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日常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从事非营利性的民生工程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在信用门户网站等媒体宣传推介;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行业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依法惩戒失信 四种行为列入“黑名单” 对违法失信的信用主体,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监管和惩戒。其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四种行为,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对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根据需要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并告知惩戒实施的依据、理由、救济途径以及解除惩戒措施的条件。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或被依法撤销的,向市社会信用主管部门或失信信息提供单位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 归集公开信息 涉个人隐私要技术处理 《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事项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政府将加强自然人诚信建设,完善自然人信用记录。其中,首先建立公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会计审计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依法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自然人信息,应当依法或经本人同意,涉及个人隐私的,发布前要进行技术处理。 信用主体认为其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使用或者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存在错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向市社会信用主管部门、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等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了解到,2020年安徽省累计发放“银税互动”贷款456.44亿元,惠及企业3.35万户,为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提供有力支持。 据悉,安徽省税务局聚焦中小微企业发展痛点堵点,在“银税互动”贷款的办理速度、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化。一是全面提升融资办理速度,依托电子税务局完善线上“银税互动”平台,实现税务部门和银行的线上数据直联互通,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款的“一键完成”。二是全面覆盖新办企业,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B级扩大到M级,第一时间为占全省纳税主体比重达40%的新办企业赋予信用级别,并协助金融机构为新办企业定制专属信贷产品。三是在全省范围内,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名单,建立帮扶清册,通过“一企一策”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放贷,共服务重点企业3098户。 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利庆表示,2021年,全省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金融监管局、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让“银税互动”在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市税务局、市金融局联合多家银行开展“银税互动”,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成效显著。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2020年1月至11月,金融机构利用本市“银税互动”平台,累计为2.78万户企业授信164.43亿元。 据悉,市税务局与市金融局合作搭建的“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了“银税互动”产品从申请、审批、授信到放贷的线上“一站式”办理。企业凭借纳税信用就可以足不出户申请到无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办理时间仅需5分钟。多家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需求时,凭借近三年良好的纳税信用评价,通过该平台在银行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快速实现以“信”换“贷”,明显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保障了企业的经营运转。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水平,全力营造公正廉洁、守法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应用。 一是加强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宣传。在交易现场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站加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政策法规和《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宣传,为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应用营造积极良好的氛围。 二是建立交易主体信用记录应用机制。在充分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交易分中心意见的基础上,建立《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主体信用记录应用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记录公开共享、激励惩戒、监督管理相关事宜。 三是公布曝光失信交易主体惩戒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站和交易现场受理区电子显示屏,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失信交易主体惩戒信息,进行及时公布曝光,方便企业群众监督应用。 四是拓展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站“信用记录”、栏目设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办事企业群众可通过链接点击直接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对全国各类主体信用信息进行了解和查询,为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快速查询和应用提供空间,拓展平台。
1月28日,记者从安阳市人社部门获悉,2020年,该市共将4起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人或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信息推送至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了联合惩戒。 年关将至,在外辛劳一年的农民工最关心的是能否按时足额拿到工钱。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近年来,安阳市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人和单位列入“黑名单”,加大其失信成本,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将在安阳多领域受限。比如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其支持。 “只有动真格、下狠招,让老赖真正受到法律制裁,尝到违法成本的苦头,才能使其‘不敢欠’‘不愿欠’,才会促使用人单位诚实守信经营,确保根治欠薪目标的实现。”安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说。 清欠农民工工资再出重拳,安阳农民工拍手称快。“有了政府政策保障,今年可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在安阳打工的农民工小王对新春牛年充满期待。
肃南县人社局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全力做好信息采集、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四举措”入手,扎实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网络、QQ、微信、钉钉等新型传媒,采取集中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失信主体的诚信教育,推动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引导其诚信自律。引导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 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机制,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结果为主,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征集和更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对企业实行A、B、C三级分类监管,动态监管。 全力做好信息采集。积极与局属各单位对接联系,建立健全完备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推送各类业务承诺书至“信用中国(甘肃张掖)”网站上公示行政相对人信用承诺书,形成快速畅通的信用信息更新采集机制。 惩戒严重失信行为。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无欠薪证明”市场准入三项制度作为惩治欠薪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和关键措施,加强对欠薪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日前,记者从广西税务局获悉,我区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金融机构、守信纳税人、服务区域“三个全覆盖”,打造金融产品超市,搭建信息平台,强化数据安全,帮助企业实现“以税授信”“以税定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去年全区共发放“银税互动”贷款873.6亿元,同比增长52%,惠及中小企业6.14万户。 推进“三个全覆盖”。去年,区内21家银行全部纳入“银税互动”平台,实现金融机构全覆盖;“银税互动”产品服务对象从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拓展到M、C级纳税人,实现守信纳税人全覆盖;与此同时,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的区内企业均可通过手机银行或实体银行办理“银税互动”贷款业务,实现服务区域全覆盖。全区获贷企业呈现逐年大幅增长势头,由2018年的1.2万户增至去年的6.14万户。 打造金融产品超市。我区持续丰富“银税互动”线上贷款产品数量和类型,向银行开放纳税数据140多项,鼓励各银行创新研发特色税贷产品。目前,已推出“桂银乐税贷”“富桂税信贷”等纯线上产品23款。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设置“诚税易贷”栏目,汇集展示各类“银税互动”线上产品,形成“银税互动”金融产品超市。目前,依据企业缴纳税额和纳税信用状况,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贷款利率最低不足5%。 搭建信息平台。搭建广西银税互动平台,企业申请金融产品、涉税信息查询授权、银行审批和放款均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从申请到获贷最快只需10分钟。以专线直联的模式进行银税数据传输共享,方便银行掌握全区企业纳税信用情况。 强化数据安全。为避免发生第三方合作机构泄露、买卖涉税信息、变相收取申贷企业服务费等问题,广西税务部门与各银行业机构采取“省对省”数据直联模式,并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从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督管理上充分保障数据安全。
2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获悉,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发力,积极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化解市场主体融资难,助力疫情防控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截至2020年12月末,青海银税互动产品项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01.82亿元,同比增长54.72%。 “两部门”持续加强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银税互动小微企业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式,完善小微金融产品设计,降低抵押担保费用,提高纯信用贷款比例,精准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通过“以税定信”“以信用换信贷”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开辟增信渠道,让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真金白银”。截至2020年末,全省银行业信用贷款余额185.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81亿元。 青海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受惠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银税互动企业受惠面扩大了一倍,占到全省企业纳税人的71.4%。银税互动项目以其门槛低、易申请、审批快、利率低等优势,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优先选择。 同时,“两部门”协同建立数据筛选机制,将纳税信用评级在B级以上、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2万余户纳税企业信息,及时向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截至2020年末,青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共邀请1万余户企业填写调查问卷,问卷调查率100%,达成融资意向712个,表内外授信24.45亿元,贷款金额13.32亿元。 针对疫情防控实际,青海省优化“非接触式”服务,依托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做好数据共享和跨部门服务对接,积极打造“线上银税互动”品牌,实现纳税人在线申请,商业银行在线审批“一站式”网上信贷模式。目前,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海银行等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直联,推出了“税融通”“小微易贷”“纳税e贷”“云税贷”“税e贷”等8种中小微企业线上金融信贷产品,授信企业7321个,业务申请量达8852笔。
1月25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与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召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联合惩戒机制”宣贯会。会议明确,危运企业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交通执法和交警双方将按照流程,责令企业整改,同时针对在整改期间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经营者》或者相应的经营范围。 记者了解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联合惩戒机制”要求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合作,交警在查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后,限时抄送交通执法总队,交通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后,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限时抄报公安交警部门。一旦运输车辆在整改期间,其名下的车辆或从业人员再次发生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通知交通执法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直至吊销企业经营资质,并抄报公安交警。 据悉,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与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共同强化对本市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执法监管,严格惩戒措施,将叠加治理贯彻始终,切实维护该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