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举行政策吹风会。会上,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表示,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发展。 于学军提到,《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提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要负主要责任。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于学军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照护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于学军还指出,要强化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必须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并且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要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机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等综合评估,督促落实安全责任、配置安全设施、器材以及安保人员等,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今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5日约谈了河北省衡水市、上海市长宁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主约谈。 约谈指出,4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翡翠华庭建筑工地发生1起施工升降机倾覆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5月16日,上海市长宁区光之里二期工程1幢发生房屋坍塌重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13人受伤。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0776PLUS酒吧发生房屋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伤,社会影响恶劣。这3起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非法违规行为突出等问题,也反映出属地及部门监管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约谈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相关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进一步找出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要严格事故处罚,加大事故联合惩戒力度,让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约谈要求,河北省衡水市、上海市长宁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管力度,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各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红线,坚持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会议要求建立权威统一的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加强惩戒,同时要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一步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已经增长至1.09亿户。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失信行为加强监管 会议指出,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要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同时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此前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监管的探索也并不少见。 市场监管总局就曾推进建设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目前已向地方开放。 据了解,该系统将对线下申请办理企业登记的法人、股东、负责人、高管、经办人等相关自然人实行实名验证,以治理冒用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行为。 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 据悉,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此前诸如山东、内蒙、安徽等多地已经开始探索相关工作机制。去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用管理系统,收纳20多万条食品药品企业信息,覆盖全区75%的企业。 该系统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信息、质量安全信息、监督抽检信息、产品检验抽验信息、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管理范围并实行记分管理。结合一年的信用周期,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为四等,即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并根据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 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将在社会信用管理网站公布其违法违规行为3年,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5年,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数据库,限制其参与市场竞争。针对失信主体,会议也进一步要求,要规范认定设立“黑名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