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将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三、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四)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五、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纳税人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未准确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核算并扣减当期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购进数量,应当依据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 六、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七、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经过采矿过程采出后未进行选矿或者加工的矿石)直接销售,或者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原矿计征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通过破碎、切割、洗选、筛分、磨矿、分级、提纯、脱水、干燥等过程形成的产品,包括富集的精矿和研磨成粉、粒级成型、切割成型的原矿加工品)销售,或者将选矿产品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选矿产品计征资源税,在原矿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对于无法区分原生岩石矿种的粒级成型砂石颗粒,按照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 八、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其中既有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又有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按照免税、减税项目的产量占比等方法分别核算确定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九、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 十一、海上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征收管理。 十二、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8日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透露,今年1月~6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累计受理举报信息14万多件(条),举报数量较2019年同期上涨约11%。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将针对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不法活动开展集中整治。 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力手段,是“扫黄打非”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出,今年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工作,拓展举报渠道,优化受理程序,提高处置时效。今年1至6月,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举报渠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累计受理举报信息14万多件(条),举报数量较2019年同期上涨约11%。其中,举报淫秽色情信息问题12.8万余条,举报非法出版及非法宗教出版物等问题5502余条、侵权盗版问题4819条、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问题1274条。 对举报信息初核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及时向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转办线索。1月~6月,累计转办重要线索153条,协调工信部、国家网信办解析淫秽色情类等网站域名2万余个。经深入查办,上述线索形成了一批重大案件成果。其中,转办“净网2020”专项行动线索371条,包括网络直播类线索52条,累计形成刑事案件24起、行政案件27起;转办“护苗2020”“秋风2020”专项行动线索145条,形成刑事案件11起、行政案件23起。 为了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按照《“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及时向相关举报人兑现举报奖金。上半年分批次共向22名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有功群众发放奖金,合计103.42万元。其中,广东广州、佛山、中山等地制作、仓储、销售非法出版物案的有功举报人,获得单笔高额奖励20.2万元。广东“3·18”制售盗版图书系列案、广东广州“5·30”仓储侵权教辅案、北京通州“8·21”非法仓储出版物案、陕西西安“8·23”销售盗版出版物案等案件的有功举报人分获奖励16.2万元、14.5万元、12万元、12万元。对举报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有功人员的奖励,正在按程序组织发放中。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举报工作,提升工作实效,让群众举报成为“扫黄打非”的千里眼、顺风耳,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这位负责人说,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将针对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不法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全国“扫黄打非”举报平台网址www.shdf.gov.cn,举报电话12390,目前国内主要网络平台均已设置“扫黄打非”举报入口。“扫黄打非”部门查证属实和处理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依据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月18日至6月18日,《黑龙江省城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反复修改后,于6月30日正式发布。《办法》共21条,主要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主体、投放要求、停放要求、用户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定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办法》所称共享单车,是指利用城镇公共区域为居民出行提供公共租赁或免费服务的自行车及助力自行车。 依据《办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城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及所辖县(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监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主体和停放秩序的责任主体。 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共享单车投放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当地居民实际出行需求合理有序投放车辆。运营企业应当按照与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的停放协议确定车辆投放数量、种类和计划,不得超种类、超数量、超范围投放共享单车。 城市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停放协议约定,划定共享单车可停放区域,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轮椅坡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影响公共交通、人员通行的区域。 运营企业应当考虑季节变换对居民租赁共享单车需求的影响,明确年度共享单车投放与收回时间节点,严防影响冬季清冰雪作业及居民出行安全。 《办法》中提出,对多次违规停放、信用评级低的不良信用信息,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会同运营企业推送至有关部门实施个人信用联合惩戒。
近日,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正式成立,联盟以推动信用信息的跨区域开发、利用和配置,在未来将不断吸纳长三角地区以及全国其他地区有着共同社会责任和发展目标的征信机构力量,优化长三角信用环境,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长三角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信用长三角建设是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和探索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的重要助力。其中,加快实现区域信用“一体化”,发挥好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优势,建设区域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体系成为重点。 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直是信用算力的初衷,过去几年里,信用算力先后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厦门市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保持密切合作,以信用平台为基础,以信用应用工程为重点,打造信用大数据全产业链服务。信用算力坚持以信用信息数据+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与大数据创新中心展开展开合作,围绕全国公共信用数据开放、共享及应用,有效解决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推动跨城市间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生态打造。 信用算力CEO张建梁表示,信用信息市场建设需要政策、制度、市场、服务四位一体保障,而信用与科技结合蕴藏的发展机遇,也对信用市场服务参与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过去6年的业务经营中,信用算力始终为金融、电商、人力资源等多个产业场景提供精准营销、智能风控、智能运营、咨询研究服务,也希望通过政府广泛归集的中小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监管信息和市场信息,结合企业自身在金融科技服务领域的知识积累与经验沉淀,从企业信用资讯、信用查询、信用检测、信用评估、信用修复痛点切入,打造覆盖全国、兼容地方、涵盖多种企业信用服务需求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实现区域信用“一体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兼职网络刷单,足不出户,轻松又赚钱!”相信消费者都曾通过各种渠道看到过类似广告。广告虽然诱人,但是网络刷单陷阱比比皆是,切莫贪图小利而落入骗局,某淘宝店主欺骗80多名“刷单客”,导致“刷单客”被骗60多万。 “刷单客”们纷纷按照要求下单、付款、确认收货、打上好评,店主返还“刷单客”本金及佣金,因为刷单,“刷单客”们动动手指就赚取了佣金,店铺也有了更好的销售量及好评率。这看上去是一举两得的美事,但是其中的猫腻又有哪些?这些本应由消费者对电商经营者做出的评价,却可能经过“刷单”,完全变了味。刷单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诈消费者,而且违背了道德、破坏了市场秩序。 刷单为何如此盛行?相比电商平台高昂的推广费用,刷单成本低、见效快,电商经营者希望通过刷单提高客流量、销量和高质量评价,增加市场竞争力;“刷单客”希望“足不出户的轻松工作”赚点钱,低估了“刷单”风险及连带责任;刷单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刷单手段变化多端,存在监管盲区。 要抵制刷单行为,首先要加强对电商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对于刷单“见一起严查一起”,挤掉违法分子的盈利空间;对消费者进行普法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对明知涉及虚假宣传还主动参与刷单的要进行处罚,并追究其连带赔偿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对于隐蔽化的刷单,要运用智慧化的监管手段,实现以网管网。互联网企业间要形成联动,发现违规店铺,及时全网通告,让该店主在所有电商平台无法经营,营造“都不刷单”的公平竞争环境。 “网络刷单”造成的虚假繁荣破坏了数据的真实性,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破坏了卖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抵制“网络刷单”,当心“网络刷单”骗局,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在打击网络兼职刷单专项行动中,包头公安与政府多部门联动,启动联合惩戒机制,为打击刷单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再“加码”。 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为了提高自己的虚假销量和信誉度,雇佣人员虚假购买其东西,给购买者除退回购物本金外,给以一定佣金,网络俗称兼职刷单。 一、对在4月30日前主动停止参与刷单、组织刷单、推广刷单信息的参与人及社交群主,经网警巡查执法发现后,采取约谈批评教育,从轻处理。 二、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从事兼职刷单参与人、微信QQ群主及刷单信息推广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对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58同城等平台发布兼职刷单信息人,向信息发布平台反馈,采取封号处理。对纵容、默许平台商家参与刷单炒信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予以处罚。 四、对批评教育后仍从事网络兼职单人员,将违法犯罪信息录入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推送到个人征信系统。 五、对买卖出租个人微信号、QQ号、信用卡用于刷单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打击后,将个人信息推送到征信系统。 六、中共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网络刷单诈骗的,或发现自己微信等社交群内有刷单诈骗推广信息不举报的,除依法处理外,推送单位依党纪、政纪处理。 七、联合各大院校、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从事网络兼职刷单、发布兼职刷单信息,买卖出租微信号、QQ号、信用卡,以给不明微信号认证解封盈利的行为严格排查,对发现后经多次教育不改正且构成违法的,依法处理。该行为计入学生个人档案和个人征信系统。 八、具有从事网络兼职刷单,在微信等社交群内推送网络兼职刷单信息,买卖出租微信号、对公帐户、信用卡用于网络犯罪查证属实的行为人考取有政审要求的学校,考取有特别要求的公务员,征兵,从事有特定要求的职业的,将受影响。其子女考学或从事有对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要求的职业的,将受影响。 甄别刷单诈骗的方法: 如果参与刷单者购买物品不是从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交购物款,而是从刷单组织者发来的链接上交款,一定是诈骗! 如果不是刷一单马上返还本金和佣金,而是承诺让刷几单后返还,一定是诈骗! 刷单被骗 马上打110报警! 包头近期发生两起网络兼职刷单被骗10万元案件。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速度更加迅猛、模式更加多变、业态更加融合,亟需一个竞争有序、监管有力、保障有效的良好市场发展环境,也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瞄准实现“四化”目标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市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更好地促进全市电子商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瞄准实现网络监管“智慧化”。充分借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全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对全市网络市场主体身份进行有效确认、归集管理,对网络市场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筛查过滤,努力做到底数清、数据实、情况明。注重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公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网络经营主体依法合规、诚信自律。加强与总局以及兄弟省市局的联系对接,实现与总局及其他省市局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无缝衔接,构建上下联动、多方贯通的全方位协作协查机制。主动与阿里巴巴、京东、美团以及腾讯等重点第三方平台的对接沟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通数据交互通道,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智慧监管。 二是瞄准实现网剑行动“精准化”。发挥网剑行动在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到点穴更加精准,整治更加靶向。紧盯问题导向,针对网络市场易发的主体不清、虚假宣传、消费侵权、假冒伪劣、刷单炒信甚至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持续深入严厉打击,坚决遏制网络交易市场重大违法行为。突出信用制约,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归集共享,切实发挥守信守法联合激励和失信违法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难行”信用制约目标,达到使其不敢“违”、“违”不起的效果。实施协同治理,发挥全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功能,着力构建信息共享、统一管控、纵横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努力实现“管得住、管得好”,“无盲区、无真空”。 三是瞄准实现网络维权“规范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实现网络消费维权规范化。规范受理对象。紧紧把握受理对象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出发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或者反映举报经营者涉嫌有相关违法违规的行为,而不是保护以营利为目的甚至敲诈勒索的消费行为。规范办理程序。在办理时限、法律依据、答复反馈、履职尽责上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把握关键细节,注重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消费合法利益。规范案件查处。处理消费者举报时,牢记为民监管使命,履行市场维护职责,依法办案,应查尽查,做好“诉转案”、“行与刑”衔接和相关处罚信息公示。 四是瞄准实现网监工作“中心化”。牢牢把握党委政府指引、人民群众所需,围绕“中心”开展工作。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依法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监测监管,加强对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防疫用品的监测监管,切实维护网络交易市场正常秩序。积极引导商户根据形势变化拓展线上渠道和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支持以直播、社交、短视频等新模式带动商品展销。督促电商平台企业既要切实履行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又要突出发挥在疫情防控和促进复工复产中的“硬核”作用,着力推动安庆市生活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强化构建执法协作机制,着力推进区域网络执法一体化建设。开展创建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平台(网店)活动,加强主体责任,创建满意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推进全市电商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普法宣贯,加强行政指导,破解发展难题,共促行业发展。抓好安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落实工作,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于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等9类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调查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又以"网络嘲笑与讽刺"及"辱骂或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 根据《规定》,上述9类不良信息具体包括: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国家网信办近日指导地方网信办对群众举报的“皮皮搞笑”网络社区平台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有害短视频、散布恐慌情绪等信息内容进行严肃处理;就百度等网站平台部分产品对用户发布违规信息管理不严、虎嗅等网站平台在涉疫情报道中存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依法约谈;对“网易财经”“新浪微天下”“谷雨实验室”“史上最贱喵”等网络账号违规自采、传播不实信息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规定》还强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2月13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提醒经营者切实履行好法定责任义务,合法诚信经营,并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美团点评”“饿了么”“苏宁易购”“达达快送”“京东到家”“UU跑腿”“丹尼斯网上商城”“河南万邦”“莲菜网”“大河鲜生”“三乐优优”等知名电商企业代表参加了约谈会。 网络交易监管处负责人就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对电商企业提出了指导要求,“美团点评”代表电商企业作出了合法诚信经营承诺,与会电商企业共同签署了《河南省电子商务经营者承诺书》。 会议指出,随着企业复工、学校复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在这个特殊时期,电商平台的不见面交易、不接触配送等特点,满足了广大市民群众生活需要和疫情防控需要。希望广大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经营者尽快找差距、补短板,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以及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决定、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守信经营。 丨一是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要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加大对疫情相关商品信息的核验复核,绝不能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和疫情防护防治用品。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依法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平台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尤其在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领域,更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好协助监管的作用。 丨二是严禁野生动物交易 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市场管控措施,坚决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全面屏蔽、下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信息,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丨三是采取措施稳定价格 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要明码标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电子商务平台要积极引导、监督平台内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丨四是切实保证商品安全 电商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力度,对网上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要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要求,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虚假宣传、虚报特价揽客、以有价无货手段欺诈消费者。疫情期间尤其要加大对平台内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的管控,督促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护、防治用品要真实反映产品规格、标准和用途,不得发布虚假消息误导消费者。 丨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防护 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商品以及邮寄包裹的消毒杀菌工作。尤其是餐饮外卖平台,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宣传培训,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非接触取餐”等要求,主动督促配送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个人卫生防护、配送容器消毒等工作,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会议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应对这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关键就在于把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要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理。 要强化线上线下全面监管,加强对属地电商平台的排查力度,全面清查和屏蔽、下架野生动物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信息,严查网络商品交易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要落实网络经营者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群防群治,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凝聚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
南昌海关积极支持南昌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企业100%复工复产,自2月1日以来,在该关所属赣江新区海关监管下,从南昌综合保税区发出的跨境电商包裹量日均超170件。特别是自2月13日以来,日均包裹量超230个,较2019年日均出区包裹量增长1.8倍,主要集中在进口化妆品、奶粉、母婴用品、保健品、运动鞋等日用消费品。 据了解,为应对疫情对外贸影响,南昌海关及时出台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江西外贸稳定增长“十百千万”计划,其中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推出专门扶持措施。主要有:实行“零延时”通关措施,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模式提前做好备货准备;借助“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线上容缺办理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单证快速审结、快速通关;优化税款担保方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银行保函等多种税款担保选择,降低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建立预审核机制,预判拟进口商品是否归类正确、是否列入正面清单等,避免通关受阻。(记者 刘佳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