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首批挂钩疫情防控债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以下简称“CRMW”)完成创设并上市流通,标的债务类型涵盖超短期融资券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两个品种,分别是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创设的20天士力医(疫情防控债)SCP001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创设的20康缘集(疫情防控债)PPN001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共计创设名义本金3亿元,支持债券发行金额4.5亿元。 本次CRMW挂钩的标的债券发行企业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制药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将助力发行人生产疫情防控药品。农业银行和民生银行作为主承销商,通过创设CRMW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既直接支持了抗击疫情的医药生产,又有效降低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据了解,与同期发行同类主体债券利率相比,两单债券的票面利率相对较低,也体现出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人对疫情防控债的认可与支持。 为促进疫情较重地区的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企业尽快复产复工,交易商协会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CRMW等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挂钩疫情防控债的CRMW项目顺利落地,切实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保障作用。(来源:NAFMII资讯)
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北京推金融信贷优化营商3.0版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疫情影响,昨天,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会同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这是本市金融信贷领域优化营商推出的3.0版本。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12条,核心是推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新政还提出,要保持信贷供给稳定增长,力争2020年新增贷款同比多增,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争2020年办理再贴现累计不低于300亿元,办理民营、小微企业再贴现金额占比不低于80%;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科创、民营、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0%,2020年融资担保余额较2019年同比增长10%。 2018年,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即“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政策1.0”。该文件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制定奖励政策,尤其是对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重点给予奖励倾斜。 2019年,《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 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出台。该文件提出,通过建立贷款客户“白名单”管理制度、金融信贷对小微企业的容错机制,成立市融资担保集团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启动“畅融工程”,以解决企业融资诉求、续贷需求。该文件的实施被视为“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政策2.0”。 今年随着《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的出台,市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单位将以更大力度推出创新举措,促使首都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实现“三级跳”。(记者 张品秋)
新华财经北京3月1日电(马悦然、刘玉龙、闫鹏)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是严格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的重要举措。接受新华财经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经营管控能力参差不齐,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性,随着新证券法处罚力度加大,能够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0年强监管打击违法的态势不会松动,新法将直击市场痛点、难点。 利剑出鞘——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将从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等角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及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重拳惩治市场乱象。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张明表示,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对于保护投资者和加大处罚力度,新证券法关键举措包括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如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幅增加证券违法的处罚力度,如欺诈发行处罚相关责任主体最高被罚2000万元。信息披露违法罚款从最高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对于从事虚假陈述行为的组织或股东最高处以一千万元罚款等。 29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可以预料,在新证券法护航之下,资本市场的执法威慑力将得到提升,进而使得相关方能更好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市场信心或将进一步提升。 案剑瞋目——内幕交易与信披违规仍是“重灾区” 2020年1月,证监会开出新年第一张“天价罚单”,金额达17.6亿人民币,剑指恶性操纵行为。其实,近几年监管机构对于市场各方机构的惩罚力度在逐年加大。 据证监会官网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全年,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144份。 从监管内容看,内幕交易与信披违规仍是“重灾区”,其中内幕交易占全部公开案件比例超40%;信息披露违规案件60余张。一些内幕交易案件因市场影响恶劣,被开出“天价”罚单,如阳雪初内幕交易深圳中青宝、太阳纸业内幕交易案中,当事人皆被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并处以其违法所得金额的一倍罚款。 信披也是交易所重点监察内容。如2019年上交所针对信息披露违规发出公开谴责40单,通报批评103单,监管关注决定106单,同比分别增加25%、63%、33%。纪律处分与监管关注共涉及110家上市企业。 “信息披露是2019年监管层主抓的重点工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与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诚信意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此外,2019年有11家中介机构被处罚,华信证券、德邦证券、金元证券、新时代证券四家券商被合计罚没总金额1.05亿元。大信、众华、兴华等会计师事务所,银信评估等资产评估机构也被处罚。 可以看出,监管部门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加强损害投资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市场法治建设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归位尽责——上市公司应聚焦主业合规发展 不难预料,2020年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中介机构应归位尽责仍是监管重点。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处罚力度加强了,但是权衡利益角度,不排除还会有极少数铤而走险的。除了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外,一定要引导上市公司回归主业发展,重点做好实业,减少并购重组乱向,加强自身的经营发展能力降本增效,尤其要强化科技赋能和企业文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董登新表示,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还应有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今年1月下旬,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证券法修订与施行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新证券法对市场参与各方提出更高的法律要求。发行人及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责任更重,法人治理的规范更严,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信披文件应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各项规定,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专家分析,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大幅上调,中介机构责任能力建设仍需推进。随着注册制落地,中介机构在新股扩容中受益,但也会进一步强化对券商资本实力的考验。在此情形下,中介机构应培养专业人才,规范自身行为。证券公司应持续履行督导的职责,做投资者的“守门人”,保护投资者权益。 新证券法从各方面进一步落实了对投资者的保护。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表示,随着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投资者也要逐渐走向成熟。作为普通投资者,也应该提高投资的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学习新的投资方式,树立价值投资理念。机构的科技手段和操作空间都在增长,自然投资者应该“搭车”,最好的方式是指数化投资,市场的分层将会非常明显。
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财资环〔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做好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保支出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各省份要继续保障财政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的实际,分配污染防治资金时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给予积极支持,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污染防治资金需要,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资金使用要聚焦重点支出方向。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水污染防治资金要支持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等,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可支持废物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处置效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切实提高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优化资金安排程序。对已经安排下达的污染防治资金,可根据疫情实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对疫情防控重点环保项目,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适当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备案。 四、抓紧推动项目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要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立即推动项目实施;确定不能按时执行的,可予以合理顺延。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相关污染防治资金管理,避免出现不按规定调整资金使用问题。各省份要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突出绩效导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发挥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作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20年2月20日
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已破获案件459起,抓获嫌疑人1084名,涉案价值1.35亿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按照公安部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一批大要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截至2月18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疫情制售伪劣产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件459起,抓获嫌疑人1084名,捣毁犯罪窝点473个,查扣涉案口罩2500余万只,涉案价值1.35亿元。 近期,受疫情影响,口罩等防护物资需求激增,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实施制售假劣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就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加强应急值守、线索摸排、信息研判、指挥调度,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按照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密切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据了解,各级公安机关以打击制售假劣口罩犯罪为重点,同时紧盯制售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病毒抑制药品等疫情防护产品,快速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查获了一大批不符合质量标准、没有任何防护作用的假劣产品,形成了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震慑态势。黑龙江哈尔滨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劣口罩案,摧毁犯罪窝点3处,查获涉案口罩30余万只,涉案金额800余万元。重庆、安徽、山东等地公安机关联合侦破特大制售假劣口罩案,查扣涉案口罩20余万只,原料布料40余吨。广东佛山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捣毁了2个生产假劣口罩窝点,查扣假劣口罩120余万只和一批生产设备,涉案价值500余万。上海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酒精案,查获涉案酒精约9吨,涉案价值20余万元。四川成都公安机关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侦破一起销售假冒品牌医疗手套等防护用品案,查获假冒品牌医疗手套600余盒、三无医疗护目镜2820副、过期口罩4万余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对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犯罪活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消除公共卫生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近日,不少信用卡用户因拖欠网贷被封停银行信用卡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一些保持招行信用卡良好信用记录的持卡人因拖欠了“暖薪贷”本金未归还,被招行冻结信用卡。银行表示,这是因为征信不良导致综合评分走低被冻结,无法复卡。 一直以来,有一些网贷借款人以为网贷记录不纳入央行征信,便随意拖欠。但随着网络小贷接入央行征信、网贷合规进程不断深入,网贷失信行为也将对借款人信用记录产生影响。业内专家认为,将网贷失信人员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网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意义深远。随着征信体系不断完善,网贷监管政策的落地实施,征信系统在敦促借款人及时偿还债务的同时,还能有效地净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 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刘丹认为,从银行角度看,近年来我国网络贷款等影子银行发展较快,风险不容忽视。影子银行所具备的高杠杆、复杂性和不透明性特征,会使其积聚的风险在爆发时传染至商业银行,最终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银行主动冻结失信客户信用卡,是防范风险的前瞻性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甄新伟认为,因客户不还网贷而封停信用卡的做法,是银行主动管理信用卡风险所采取的合理举措,有利于银行更好控制信用卡风险。“银行识别客户风险,除了把好‘入口’外,还会持续跟踪客户信用动态变化。银行会跟踪客户征信是否出现违约记录、客户信用卡还款是否出现逾期,以及在本行办理其他业务是否出现资信恶化问题。”甄新伟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需注意以下方面:一是保护好个人身份证件,不随意出借,防止个人身份证被盗用;二是合理安排金融消费,透支消费量力而行,不参与非法集资,不参与高利贷;三是正确使用信用卡,不恶意透支;四是要养成好的信用习惯,平时注意细节,从小贷公司、网贷平台借贷要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造成信用负面记录。 刘丹认为,当前我国已进入征信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数据的交叉验证,已成为商业银行的共识,客户只有切身关注个人记录,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个人客户也应更加注意自己信用记录状况。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广泛应用,客户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交易行为也会被记录下来,成为个人社会信用一部分,也会被银行等机构作为了解其信用状况的重要渠道。因网贷不还被封信用卡,也提醒广大个人客户要倍加珍惜个人信用,谨慎选择互联网金融借贷服务,不可心存侥幸。”甄新伟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全省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精心筹划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我省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地方金融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本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包括八个方面:(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四)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七)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八)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本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19年2月开始至8月结束,分为组织实施、线索摸排、打击处理、建章立制四个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广泛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 举报电话:029-63912452 举报邮箱:shcejbc@163.com 信件投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我国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仗显得十分重要。这需要各部门精准发力,全社会合力作为。毫无疑问,金融机构也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要生力军,尤其是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更要多担当作为。 金融助力扶贫攻坚是多方面的,资金投入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近3年来,通过发放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扶贫金融债等,每年有过万亿元的金融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为扶贫攻坚作出了贡献。不过,要确保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时间十分紧迫;消除相对贫困,防止脱贫后返贫又将是长期任务,可谓任重而道远。因此,在今明两年的脱贫攻坚战中,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有任何松懈。 其一,要继续确保扶贫资金适度增长。在提高现有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从机制上确保扶贫资金合理适度增加,既帮助“输血”更注重“造血”,做到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产业扶贫项目倾斜、向易地扶贫搬迁倾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大直接融资比重,利用金融证券化契机,发展“带资入股”等新型金融扶贫模式,既缓解企业融资难,也为贫困户创造就业增收的机会。 其二,要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长效机制。从制度设计上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服务中小微企业、“三农”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普惠金融事业部,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扶贫长效机制,做到贫困地区不缺资金、不缺金融服务。如创新金融产品,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优惠利率、财政贴息”小额信贷服务等,使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享受普惠金融阳光。 其三,要积极推动“互联网+产业扶贫”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利用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帮助贫困地区深入挖潜当地资源产业,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长期受益的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等,通过支持农业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带动互联网电商的发展,将资源产品优势转变为特色商品优势,从而加速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脱贫后有效防止返贫夯实经济基础。 金融助力扶贫攻坚也需要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当前,特别要警惕两大类风险:一是防止一些贫困地方打着扶贫攻坚旗号变相举债。这主要指的是扶贫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回报率较低,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主要依靠土地,但贫困地区土地变现能力较弱,致使政府大举发债后,偿债能力偏弱。二是扶贫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因此,对承贷主体准入门槛必须严格把关,对参与扶贫贷款的政府部门、企业要落实相应监督、清收、追偿职责。同时,还应不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构建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合力防范金融风险。
据介绍,2019年哈尔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目标为4亿元。其中,一季度0.6亿元,二季度1.4亿元,三季度0.8亿元,四季度1.2亿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人社部门认定人员比例后,按照实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每人15万元计算,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同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15类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对从事科技类创业的人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哈尔滨市提出,将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纳入创业贷款担保机构范围,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措施。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就业,引导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积极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手段,打通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据介绍,2019年哈尔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目标为4亿元。其中,一季度0.6亿元,二季度1.4亿元,三季度0.8亿元,四季度1.2亿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人社部门认定人员比例后,按照实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每人15万元计算,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同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15类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对从事科技类创业的人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哈尔滨市提出,将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纳入创业贷款担保机构范围,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措施。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就业,引导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积极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手段,打通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
记者26日从国家电网公司旗下的国网电商公司获悉,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通过发掘电力大数据价值,合作推出“电e贷”产品,将帮助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据悉,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结合,“电e贷”业务主要依据企业用电相关数据信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的纯线上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 据国网电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电e贷”前端是以智能电表为终端来采集企业用电数据,充分发掘了电力大数据的价值,以用电信息来感知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在银行授信依据中真实性、指向性优势明显。银行则依据企业电费信息和多维度信用情况开展线上评价、额度测算和信贷审批。 业内人士指出,以用电信息来感知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实现更精准、完善的征信。 此外,这一产品的推出也被视为泛在电力物联网面向用户侧、面向社会的标志性应用,是国家电网公司加快推进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又一积极举措。 数据显示,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接入智能电表等各类终端5.4亿余台(套),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99%,智能电表具有典型的物联网终端特征,为电力大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用户侧的重要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