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决定在我局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政务诚信、商 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特开展此项活动。 二、 活动内容 我局于2022年3月4日下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立新同志主持会议,会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了下一步工作安排:1、要经常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加强学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要开展诚信文化进企业活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由分管局长带队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开展“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把诚信文化融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强企业领导和职工的责任感;3、要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完善市场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通过开展信用宣传系列活动,全局干部提高了持续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了对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的认知。下一步将以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凌源工业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按照考核细则北街街道组织各社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标语,依托微信平台、公众号、广播喇叭等方式进行阵地宣传。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条例并在网格群里转发条例,户外发放宣传单。 通过此次学习和宣传活动,旨在引导居民提高信用意识,守信重信,维护良好信用记录。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了《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此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2022年3月18日,由刀尔登镇党委副书记王金柱主持,开展了《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参加人员为全镇机关干部及村干部。会上,王金柱同志对《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此次宣传教育,使镇村干部学习到了信用的重要性,懂得了“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确保司乘人员及全市人民安全健康,请3月11日以来返凌的货车司乘人员及时向属地村(社区)主动报备登记;如有隐瞒行程、逃避排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如实提供中高风险地区返凌货车司乘人员信息。受理电话:110。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凌源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通过货运司乘人员扩散和蔓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一、现居住在朝阳境内的货车司乘人员尽量不要离开朝阳市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确需因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离开朝阳的,必须由所属单位(企业)或本人到属地镇街政府(办事处)报备运输业务详细信息。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第一时间将备案信息报送本地区交通防疫专班,各交通防疫专班负责建立信息台账,并即时通知域内交通防疫检测点,对未经报备擅自驾驶货车到市域外从事运输等活动后返朝的,视为重点管控地区来朝进行管理,所需费用自理。交通运输部门将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全市所有货运车辆原则上禁止前往重点关注和重点管控地区,确需前往的,在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的同时,返朝后视为重点管控地区来朝进行管理,由属地防指落实全程闭环管理,全程无接触装卸货,取消“三联清单制”管理及落地核酸检测。货物交接后,司乘人员由属地防指直接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所需费用自理。对已经报备前往非重点关注、非重点管控地区从事运输等活动后返朝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朝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施行“三联清单制”管理,属地防指严格做好落地管控,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社会系统。 二、对外市从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朝的非运送应急、医疗与生产生活物资的保供车辆和司乘人员一律劝返或按照闭环管理程序实施集中隔离管控。 对外市来朝运送应急、医疗与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和司乘人员,相关单位(企业)和属地防指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应急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的通知》(朝疫防经发指办〔2022〕55号)《关于加强卫生应急物资运输和危重患者转运保障的通知》(朝疫防经发指办〔2022〕66号)有关要求,由相关单位(企业)提前申请,将具体情况包括时间、车型、车牌号及随乘人员等信息及时上报属地防指,申请通行证,启用绿色通道。提前确定入朝路口,交通卡点提前准备,卡点接车后无接触查验行程码,车门车窗贴封条,申请单位(企业)引导至卸货地,申请单位(企业)对车辆及货物消毒后再卸货,装卸货人员要全程穿戴隔离防护装备,装卸货完毕立即启动返程,申请单位(企业)引导,直至车辆出境或上高速返程收回通行证、封条,确保属地防指和申请单位(企业)共同落实全程闭环管理,全程无接触,直至车辆返程。 对外市从非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朝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施行“三联清单制”管理。由各交通检测点负责,在组织司乘人员填写“三联清单”、核酸采样后,先将车辆和司乘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域,要求司乘人员严格执行“车不落窗、人不离车”,核酸检测阴性后,司乘人员将第一联留存在核酸采样检测点,各交通检测点负责立即将第一联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车辆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抽调专人负责本辖区的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接收,并通知车辆目的地的单位(企业)或村(社区)。目的地单位(企业)或村(社区)接收后,向司乘人员收取第二联留存,并严格要求车辆及司乘人员办理完相关业务后立即驶离朝阳市辖区,原则上做到“事毕立返”。如确需滞留朝阳市辖区,须持第三联到所投宿地乡镇(街道)报备后,方可在朝阳投宿,由投宿地所在的乡镇(街道)落实管控责任。 三、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对于司乘人员存在隐瞒行程、行程造假、核酸报告造假或利用多部手机、虚假证明等技术手段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等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立案,从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市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公司、企业、单位、个人,要严格要求所辖货车司机及其行业人员落实上述政策,并加强自我防护,定期健康监测。各县(市)区政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宣传发动、检查指导,查处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诚信是一种品格,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诚信是一种责任,是人与人交往前提,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加快推进文化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文化系统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开展诚信文化活动,利用室外条幅、局大厅电子屏及微信工作群等开展宣传。 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信用建设相关制度,出台了《凌源市文旅广电局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制度》、《凌源市文旅广电局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认定制度》。完成信用信息平台账号注册,加强信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共注册了文旅广电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博物馆、广播电视科、文化艺术科共5个账号。上报(既往产生的信息追溯到2014年)行政确认信用信息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13条,个人及企业信用承诺书54条。现在未发生信用信息。要求行政相对人出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两份,行政相对人保留一份,各业务科室留存一份;各业务科室要将留存的信用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引导文化系统建设自觉参与诚信体系建设,为持续推进文化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全系统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奠定了良好基础。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为贯彻落实(朝信办发﹝2021﹞16号)《关于宣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了对《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党委书记高志广、党委副书记王金柱召开刀尔登镇镇村干部会议宣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 二、镇长许家源召开企业《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会议 三、在镇LED电子屏幕播放《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
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为贯彻落实(朝信办发﹝2021﹞16号)《关于宣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了对《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党委书记高志广、党委副书记王金柱召开刀尔登镇镇村干部会议宣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 二、镇长许家源召开企业《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会议 三、在镇LED电子屏幕播放《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 四、各村村书记在本村内宣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 五、利用镇村微信群宣传《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 此次《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多元化宣传工作覆盖了镇、村、企业、医院、学校以及广大群众。不但在宣传工作中扩大了宣传的广度,同时也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精度。切实做到了人人懂法律,人人知诚信。 刀尔登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