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观摩会日前召开,16个地方信用平台网站、12个地方“信易贷”平台入围总观摩,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展示其建设成果。 据悉,今年是连续第5年举行观摩会,本次观摩会共有76个信用平台网站和51个“信易贷”平台报名参加预观摩。在总观摩阶段,各地方深度展示其建设成果和探索创新做法,现场亮点纷呈、目不暇接,是一场信用工作经验交流推广的盛会。 经过激烈角逐,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天津市等6省获评2021年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重庆市、上海市、青海省、湖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西省、陕西省、吉林省等12省获评2021年省级特色平台网站。扬州市、宁波市、荣成市、南京市、南宁市、舟山市、佛山市、洛阳市、昆明市、新泰市等10市获评2021年市级示范平台网站,大连市、黄石市、秦皇岛市、永州市、天津北辰区、佳木斯市、开封市、上海徐汇区、柳州市、芜湖市、宿州市、东莞市、吴忠市、长春市、延安市、银川市、长沙市、沈阳市、九江市、兰州市等20市获评2021年市级特色平台网站。浙江省、厦门市、江苏省、衢州市、上海市、广州市、宜昌市、北京市、大连市、青岛市、长沙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个地方获评2021年“信易贷”示范平台,深圳市、沈阳市、合肥市、甘肃省、重庆市、无锡市、河南省、天津市、长春市、焦作市、大庆市、青海省等12个地方获评2021年“信易贷”特色平台。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整治环评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从业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1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和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单位,着力解决诚信档案中存在的信息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筑牢责任溯源和追究机制的基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环评制度公信力。 针对不具备环评技术能力、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单位,《通知》明确,将在信用平台提交的单位组织形式、出资人和举办单位、设立材料、住所等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的;实际无环评工程师的;分支机构违规建立诚信档案的;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联系方式不真实的等5类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针对“挂靠”环评工程师和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工程师,将存在“挂靠”行为的;未在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参保缴费单位和诚信档案中的从业单位不一致等全职情况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人联系方式不真实的等3类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失信记分和实施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启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从业异常情况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要加大靶向监管力度。
日前,江苏泰兴市农韵文化艺术团负责人李女士前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成立,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告知下,李女士主动申请实行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到1小时,李女士便拿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今年来,泰兴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先后出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泰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率先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审批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目前,泰兴市已公布实施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47项,并通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相关服务场所等渠道,公示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企业群众查阅下载。截至目前,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理2945件,累计减少4000多份证明材料。 接下来,泰兴市将进一步加强部署、协调推进。一方面,充分运用线下线上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宣传,积极推广成功案例,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另一方面强化审管衔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开展系列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各执法部门找准差距,补齐短板,采取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全力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落细,让企业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福利。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再次全新升级,守法企业将享受更多便利、更具获得感。 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刚刚于10月底通过高级认证。谈起新《办法》的实施,企业相关负责人盛晓莉充满期待:“多亏了武汉海关的细心帮扶,我们才能拥有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这张国际认可的‘金名片’,及时享受到新《办法》更多更实的优惠措施,发展信心也更足了。” 据悉,新《办法》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将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四级优化为三级,保留了“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分别实施最便利和最严格的差别化管理措施,对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实施普惠管理措施。在保留高级认证企业原有便利措施的基础上,新《办法》还增加了降低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抽查比例、优先办理出口货物通关手续、优先向其他国家推荐食品出口企业注册等新措施,并把高级认证复核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五年,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提升企业获得感。同时明确信用培育机制,特别是对于麦克维尔公司这样符合条件、申请意愿强烈的重点企业,优先培育成为高级认证企业。 今年以来,武汉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全面深化信用管理改革,切实做好新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衔接,通过线上宣讲会、上门“一对一”推介等多种形式为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政策解读。启动《强化“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相关工作2021行动计划》,聚焦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新业态,精选重点培育对象,持续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和认证力度,通过落实各项便企利企措施,吸引帮扶更多进出口企业加入到高级认证企业行列,不断扩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示范效应和影响力,助推湖北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今年以来武汉关区已新增高级认证企业23家,是去年全年新增数量的2.5倍。截至目前,湖北省高级认证企业总数已达82家,居中部六省第一位。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渝府办发〔2021〕98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构建全方位、专业化的信用法规体系,全市信用服务产业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10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规划》是市政府确定的专项规划之一,对“十四五”时期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规划》围绕“打造全国信用高地”“支撑优化营商环境”两个主题,全文共四篇15章,主要内容包括“‘信用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信用高地”、“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信用赋能倍增效应”、“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面构建以《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为基础,以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应用、权益保护、信用市场和信用环境为补充的全方位、专业化的信用法规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量突破7.5亿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达到100%,信用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不低于95%;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全市信用服务产业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突破100个;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上升至前五,创建一批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该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法治保障有力、信用基础坚实、信用治理管用、信用市场活跃、信用环境优良将是贯穿未来五年信用建设的“风向标”和“度量衡”,将引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创信用建设新局面。 在打造全国信用高地和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规划》提出要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全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助推“放管服”改革。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全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信用监管全面覆盖,行政监管水平大幅提高,信用成为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关于增强信用赋能,《规划》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系列措施。”该负责人介绍,《规划》明确,要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逐步让守信主体享受到“免押金”“免手续”“免证明”“免排队”“免担保”等信用红利;要加快构建具有重庆特色的“信用+金融”服务模式,引育新型特色金融机构,加大“信易贷”推广力度,全面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要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加快构建“龙头企业—信用产业园—信用产业链”的发展新格局;要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为重点,以打造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为目标,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信用“共建、共治、共享”。 针对全社会关注的信息安全问题,《规划》还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严厉打击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名义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的违法行为。同时要狠抓城市信用监测,实现精细化管控,确保重庆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步提升。
11月1日起,《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针对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设备等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出回应,包括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针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消费者个人特征用于商业营销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予明确禁止,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这是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迈出的一大步。《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构成信息保护的立体法律体系,用法律手段对我们的个人信息进行综合性保护。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组织评审,确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等34个地区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截至目前,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共有62个。 根据通知,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邢台市,辽宁省大连市、营口市,吉林省四平市,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江苏省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昆山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河南省漯河市、南阳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重庆市巴南区、江津区、铜梁区,云南省保山市,陕西省延安市。 通知提出,上述地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通知要求,各相关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其他地方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注意到,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已分别于2018年1月发布全国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和2019年8月发布第二批16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
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于近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规范电商平台“双十一”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美团等主要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对此,会议强调,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基于此,工信部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同时,要求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通过“回头看”,推动常态化治理。 此外,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 《征求意见稿》提到,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遵守平台内容生产和账号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和服务协议。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时,账号名称信息可与使用者的真实职业身份信息相一致。未成年人注册账号时,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用于真实身份信息核验。 《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互联网机构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与机构自身的名称、标识等相符合,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相匹配。 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应当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时提供其专业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对申请注册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账号,应当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时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并进行必要核验。 《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禁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账号名称信息重新注册;对以相似名称注册、更名的,还应当对账号主体真实身份信息、账号信息内容、专业资质等进行必要核验。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手段,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跨平台重新注册。
日前,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主办的2021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助力政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主题,宣贯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总结了中电联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了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中电联党委副书记、专职副理事长夏忠,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电力处副处长曾辉,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丁勇军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中电联加快推进电力信用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引导、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夏忠表示,中电联作为电力行业信用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既要总结经验,也要充分认识差距,下一步还亟需在制度建设、信息支撑和激励约束等方面不断深化创新,重点处理好制度、征信、用信三方面关系,构建符合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特点的工作新格局。 对于下一步工作,曾辉提出做好四方面服务,一是服务好电力供应安全,需要涉电力领域各个环节的市场主体积极履行责任义务,推动形成良好信用市场环境。二是服务好“双碳”目标,促进能源转型发展。三是服务好电力市场化改革,压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四是服务好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好电力保障作用。 丁勇军介绍了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编制预警报告、强化制度建设、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面的工作。他提出,希望中电联在行业标准建设、创新信用服务、协同监管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效。 此外,会议宣布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文件,发布了2020-2021年AAA级信用企业及第四届“信用电力”知识竞赛获奖结果,并邀请信用企业代表就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分享。会议同期举行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展望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