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出口监督管理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出口质量监督管理,促进药品出口便利化,推动中国制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现就加强药品出口监督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药品出口证明管理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2013〕1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8〕4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药品出口销售证明、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出口准许证等药品出口证明的出具与管理。有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已出证情况。对不符合出证条件和要求、未遵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情形的,依法注销其有关药品出口证明。依法做好国家药监局出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后的日常监管。 二、持续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督促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法律法规和药品GMP组织生产,督促企业保证出口药品质量符合进口国要求,增强法律意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对药品生产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以儆效尤。对违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做好通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依法承担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应当严格遵守我国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进口国技术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其出口药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强化统一领导、加强信息通报,依职责与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努力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药品出口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服务工作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依职责做好药品出口证明类文件管理,完善内部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受理和出证,做好药品出口证明数据信息公开,不断为企业出口提供便利。要组织调研并协调解决企业出口药品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必要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出口企业及行业协会,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出口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4月3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应用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主办、中国技术交易所承办、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科技成果直通车“抗疫专场”线上对接会3月27日举办,活动吸引了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投资机构、政府部门近300人参加。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对此次科技成果直通车“抗疫专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通过专场活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二是要通过专场活动促进复工复产,尤其是助力生命健康领域相关企业的复工复产;三是要立足长远,补足短板,推动我国现代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他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战胜新冠疫情,推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次“抗疫专场”在前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抗疫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经中国技术交易所、迈科技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类梳理和专业评估,筛选出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的7个项目参加了路演,涵盖病毒诊断、抗病毒化药及中成药、生命监护及支持类医疗器械、灾后心理重建等领域,技术优势突出,转化潜力较大,应用前景广阔。 其中,单分子检测和单细胞基因芯片项目受到大家关注,现场就临床数据、合作需求等提出问题。该项目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华西医院共同承担的四川省科技厅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紧急科研攻关项目,以核酸恒温快速检测技术为关键,结合多参数检测微孔器件,为新型冠状病毒的即时检测提供了准确、高效的技术手段。 相关创投公司、科技企业与疫情防控作业智能六足机器人项目、非接触式快速AI识别+体温检测系统等项目进行了对接。疫情防控作业智能六足机器人项目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目前该项目已形成稳定的六足机器人产品,具有高稳定性、高承载性、高精度等特点,配套完善的人机交互系统,适用于非结构化复杂环境,在方舱医院、非平整或有楼梯的场地中均可以稳定运行,完成药品与物资配送、环境清理与消毒等工作,具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在其官网科技成果直通车栏目(https://ztc.chinatorch.org.cn)中常态化展示路演项目,组织专业化服务机构继续跟踪推动路演项目落地转化。同时,火炬中心还将持续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疫后医药健康领域,以及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科技成果,通过科技成果直通车平台,建立技术供给方、技术需求方、技术服务方、技术投资方和政府部门五方协作机制,加速技术、资本、人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有效科技支撑,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4月3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加强疫情防控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会议强调,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要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有效保障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并讲话。 徐景和指出,当前,国际疫情呈现加速扩散蔓延之势,全球对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数量剧增。在全力满足国内疫情防控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我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走出国门,助力国际疫情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事关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全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保障出口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全力做好出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效保障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明确要求:一是要迅速摸清企业情况,确保监管突出重点。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出口医疗器械企业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出口医疗器械产品,做到心中有数;监督指导出口企业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切实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及时将出口企业清单通报企业所在地政府。二是确定专人负责上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国家局已将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5类产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持续集中公开;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三是准确把握法律定位,规范出口销售证明。对未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者未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出具出口销售证明。四是组织系统精干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迅速调集全省资源,建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清单制和监管人员责任制,针对重点对象,围绕关键环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控制措施,凡是有证据表明出口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查清问题。问题未查实,责任未分清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五是突出出口产品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保障出口产品质量的需要,适当调整抽检项目。抽检要涵盖本省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新批准企业生产的产品。 会议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要在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要求,严格把握好体系检查、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工作,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用械审评审批,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会议强调,要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强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强化案件行刑衔接,突出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威力。 据悉,国家药监局将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组成联合督导组,赴部分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量较大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并将各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纳入年度考核评价。 会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就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工作作表态发言。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4月3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宝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疫情形势的变化发展和教育领域的防控工作联系越来越紧、影响越来越大,教育系统要更加精准研判、准确把握,早筹划、早部署、早采取措施,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努力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 会议强调,教育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充分结合教育领域实际,强化防控,坚决防止反弹,高度重视疫后综合征治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重点工作,坚持“两手抓”,取得“双胜利”。一是疫情防控抓深入。要完善开学后疫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反弹突发情况演练,加强排查,查找漏洞,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准备。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妥善安排港澳台学生开学事宜,做好留学生线上教学工作。二是复学指导抓精准。严格落实学校开学“三个基本标准”,全面评估开学条件,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做好中小学校分区分段、错时错峰复学工作。坚持疫情有效控制原则、属地统筹原则和“一校一策”原则,科学制定高校错时错峰开学方案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预案,做好开学准备。有序、有效、深入开展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和高校在线教育教学。三是统筹推进抓重点。进一步做好“24365”校园招聘服务,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高校有序恢复正常科研工作,继续支持和组织高校加快科研攻关,抓紧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专项整改,努力实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确保“收官之年”圆满收官。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包括核电站消防检查、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检查、电力调度与交易及信息披露情况检查在内的14个抽查事项,明确了随机抽查主体、对象、内容、比例和频次等内容。 《实施方案》强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要求随机抽查必须有法律、全国人大决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为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的随机抽查事项以《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为准,清单范围的事项必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没有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检查事项,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能列入清单的要逐步列入清单。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信用监管。对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监管对象按其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随机抽取比例,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系统功能,由系统确认随机抽查主体、比例、频次、内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遵规守纪的抽查对象予以表扬,并在一定时间内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抽查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及时进行复查,如整改不及时则依法从重处罚。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表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将有利于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据了解,《实施方案》印发后,2015年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截至4月1日24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863例,其中重症病例429例;现有疑似病例153例。累计确诊病例8158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6408例,累计死亡病例3318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5例,其中境外输入17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9例,全部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075例,其中境外输入226例。 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与医疗国际合作相关情况。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是防控的重要一环。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监察专员王斌介绍,目前重点一是调查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的人群以及密切接触者;二是调查医疗机构和社区、家庭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聚集性疫情;三是摸排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学校、托幼机构在复学、复园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异常情况;四是调查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发生的异常情况。 日前,我国出现几例境外输入病例的继发病例,王斌表示,各地有一套比较严格的集中医学观察管理制度,除了外交人员或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外,对所有入境人员都要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国家卫健委国际司监察专员李明柱表示,中方近期向世卫组织捐赠了2000万美元,还派遣专家参加世卫组织的相关标准制定工作。我国向意大利、塞尔维亚、柬埔寨、巴基斯坦、委内瑞拉等国派出医疗专家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指导组组长孙春兰率中央指导组先后来到国药控股湖北公司、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调研指导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配工作。 孙春兰实地查看医用防护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库房,与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交谈,详细询问疫情发生以来物资配送、人员调配及仓储情况,向正在工作的物流分拣人员表示慰问。她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药物资生产和流通企业以“战时状态”,迅速反应、分秒必争,在医用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药品的生产、调拨、配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需求,充分体现了中国速度、中国效率。 孙春兰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医学应急物资保障的决策部署,聚焦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短板,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创新完善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李克强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部署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做好陆地边境防范疫情跨境输入工作 优化防控措施有力有序积极推进复工复产 王沪宁出席 4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沪宁出席。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因应国内外疫情新变化,继续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排查和消除防控中的风险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加强陆地边境防范疫情输入工作,完善聚集性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在科学精准防控同时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落实筛查报告、隔离和医学管理、密切接触者管控等措施,每日及时对外发布信息。组织在武汉市、湖北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抓紧科学开展侧重点不同的无症状感染流行病学调查,了解新冠病毒感染率,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评估其传染性及强弱等,并公开调查结果,为精准防控提供科学支撑。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出院标准,对治愈出院患者实行隔离观察、复诊复检、跟踪随访等全流程管理,对发现的“复阳”人员要及时隔离收治。离鄂通道管控解除后,道路检疫检查要科学规范,同时保障客货运输畅通。 会议指出,我国陆地边境口岸通道众多。面对全球疫情大流行加速传播,要进一步加强陆地边境防输入工作。压实边境省区党委政府主体和属地责任,一级压一级,结合实际完善防控方案。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跨境流动。发现涉疫情况按照“四早”原则及时处置。加强边境地区交通要道、便道等值守检查。做好与周边国家防疫合作。 会议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措施。低风险地区在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前提下,推动工作场所正常生产办公和商场、农贸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正常营业,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严格控制聚集性大型活动。加强老人、学生、孕产妇等重点人群防护。 会议指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有力有序积极推进复工复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帮扶纾困力度,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尽快达产,努力保障供应链稳定,结合补短板、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保障改善民生等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大改革力度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回升动力。 领导小组成员丁薛祥、黄坤明、蔡奇、王毅、肖捷、赵克志参加会议。
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其中,会议明确要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拓宽渠道。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疫情导致全球供需两弱,公司经营短期内势必会面临更多挑战,故而此时出台融资支持类政策显得尤为必要。 来自央行的最新数据显示,2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3.6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7254.8亿元;整体上看,截至2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01.0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为22.5万亿元。 章俊解释称,一方面,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增多可以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随着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更多中小企业有望通过债券融资缓解资金压力。而直接融资的增加,也将推动企业从自身长远发展的角度着手进行长期投资布局,进而推动全社会生产与投资的内生增长动能稳定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利率趋向下行,债券融资增加也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3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明确表态,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此外,还要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未来,央行有较大概率继续推进降准和LPR利率的调降。”章俊认为,量价两端偏宽松的基调将为企业债券融资创造更好的利率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当然,在债券净融资额增加的情况下,对于监管层来说,也应该相应的加大监管力度,并及时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随着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公司债发行实施注册制,即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统一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发行流程和审核方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改善债券市场的融资环境。而随着公司债发行实施注册制,预计将有效缓解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其填补融资缺口,提升融资效率,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张立超预计,在注册制下,公司债发行有望迎来扩容时代,同时,未来信用债券资质的分化趋势也将更加明显。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加强场户管理,严把饲养“源头”关。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推动落实本地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 加强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工作。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加强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调运环节监管,严把流通运输关。各地要以县域为主,安排专人分兵把守当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协调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验台账。对违规经营主体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 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到达目的地后有关防疫和监管要求。对用于屠宰的生猪,要严格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是否相符,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防产地检疫证明流失;严格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以及脾脏、淋巴结等典型病理变化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 《通知》提到,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要依托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逐步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 此外,《通知》要求,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监督执法关。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组织核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