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学校、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通知》要求,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 其中,要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各地各校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高校可结合实际由各二级学院(系)组织,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高度重视组织,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专题教育方案,严格按时推进。要突出工作重点,覆盖全体教师,力戒形式主义。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运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审核系统”对业务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知》明确,2021年~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确定,具体结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因素切块下达。 对于信息填报与审核,《通知》指出,奖补资金切块测算的基础数据信息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以符合条件的相关数据信息作为测算依据。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全面填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并按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所在地,组织县(区)、市(州)级管理部门对照本通知有关政策适用要求,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审核系统”对业务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商同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信息审核,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抽查、第三方审计、金融机构对账等。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所指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此外,得到奖补资金支持的省份要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因地制宜,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同时,鼓励地方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创新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得到奖补资金的省份应注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与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但不得对同一主体同一支持方向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象,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行动,对小船出海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业帮)和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作业帮在其官方网站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猿辅导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虚构教师任教经历等不实内容。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 作业帮在其运营的APP、天猫作业帮直播课旗舰店、京东作业帮直播课旗舰店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1899 ¥2399(划线价)限时折扣”“价格3280元,参考到手价2580元”等内容。猿辅导在其运营官网、天猫旗舰店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399(划线价) ¥9”“价格¥4000.00(划线价)亲子节价¥2099.00”等内容。经核实,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5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均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案件,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并明确除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这是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董乐群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统一违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确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办法提出四种不实检验检测情形、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明确了从业机构必须严守的行业底线。针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办法明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归集到企业名下,以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提出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便利机构的具体措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程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推行网上审批,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颁发资质认定电子证书。资质认定许可整体由80个工作日压缩至52个工作日;对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据统计,2020年,我国近4.9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近5.67亿份,这一市场规模约占全球检验检测市场20%。 董乐群介绍,去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万家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439起,目前已撤销、注销227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14起。今年将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食品检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行业整治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追责机制。 同时,各地要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要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改进执法方式,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通知要求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
近日从宁夏市场监管厅获悉,宁夏将在全区持续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和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为老年人和青少年两类重点群体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宁夏将加强重点广告监测,对辖区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媒体发布的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广告进行专项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法线索。重点加强对“双11”、重阳节、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以及少儿节目映前等重要节点时段的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加强与广电、卫生健康、中医药、教育、金融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不断延伸广告监测触角。 宁夏还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责任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重点案件协调指挥机制,对重点导向性案件和重大违法广告案件实行统一调度督办。协同多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多种手段,查处、曝光一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严重损害市场秩序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提升联合惩戒威慑力。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日前,青岛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时间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标志着青岛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全面承接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并组织实施基础上,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原则,结合本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科学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统一编制公布本地清单,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为高标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强化上下协同,周密部署安排,积极主动与证明材料提供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建立衔接协作机制,将此作为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