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第三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在长沙召开,主题为“我国社会信用立法中的热点问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胡旭晟、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等出席开幕式。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论坛并发表演讲。 沈德咏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从政治、经济、社会的制度建设领域扩展到文化建设领域,成为彰显“文化自信”伟大工程的一部分。加强信用法治建设推进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是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胡旭晟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起可靠的信用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信用监管模式,并以家政服务行业为例提出了具体的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立法工作。《社会信用法》的制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的关键一环,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立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形成了法律草案稿,正按程序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已有80%的省区市出台或正在研究出台地方信用法规,许多法律、行政法规中增加了信用相关条款,为国家层面社会信用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有关专家学者就社会信用立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主题演讲,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论坛由8场主旨演讲和3个分论坛组成,共有来自全国政法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媒体等单位从事信用法治理论研究的200余名专业人士参加。论坛现场公布了2020第三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征文获奖作者。本次论坛共收到投稿论文70余篇,择优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2篇。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正式印发实施《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份新的《方案》结合往年信用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为厦门市顺利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奠定基础。 根据《方案》,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由企业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得分、企业信用监管行为(C类)得分和企业信用监管行为(P类)得分共3个部分组成。其中,企业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实际缴纳的税金总额,新《方案》对所计算的税种有所调整,只计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这几个税种。缴纳税金总额的满分标准值及奖励设置延续去年标准。 企业信用监管行为(C类)分为C1—C4档次,根据不同级别的表彰予以不同程度的加分;企业信用监管行为(P类)分为P1—P6档次,根据不良行为档次予以不同程度的扣分。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4档次一次;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 此外,《方案》明确了信用监管行为的新一轮信息采集评价周期。各类奖励、表彰、批评及处罚等以相关部门正式文件为准,发文日期或批准日期在采集评价周期范围内的予以记入,不在范围内的不予记入。企业的参评资质等级以企业在2021年2月28日前获得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系列的最高资质等级确定,企业应及时更新相关资质信息;新引进厦门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也应当参与该建筑施工信用综合评价。
为破解长期困扰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评估难、抵押物缺乏等问题,重庆市科技局、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自2017年以来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9月末,全市银行机构累计为4515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133.78亿元。 “没有这笔贷款,我们不可能如此快速地实现负压救护车生产,及时驰援抗疫一线。”重庆迪科汽车负责人表示。该企业是一家从事专用车研发制造的高科技企业。2020年2月,该企业申请200万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从提交申请到放款仅用3天时间,企业当月即生产130台负压救护车。 迪科汽车只是重庆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新机制的缩影。在具体措施上,重庆多部门建立起“银行信贷支持+财政风险分担”新模式,基于对重庆区域内样本企业的资产状况、融资需求与还款信用的调查分析,依靠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对创新要素和经营管理要素双向评估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向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为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重庆市、区两级财政以4:6的比例出资设立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补偿合作银行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逾期本金的80%,合作银行承担本金20%的风险敞口和利息损失;设置熔断机制激励银行加强自身风险管控。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行交通运输领域信用承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信用承诺分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证明替代型承诺、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这6种类型。 据了解,推行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有利于简化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公示,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意见》将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格式文本、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公示、加强宣传引导等举措强化信用承诺工作机制。明确信用承诺类型。信用承诺分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证明替代型承诺、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等6种类型。 《意见》指出,海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或服务中收集的市场主体提交的信用承诺书、行业协会会员或市场主体自主自愿签订的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交通?海南”、市场主体自建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档案、纳入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和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违诺者,根据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分类,依法依规给予行业信用评价扣分或降级、增加检查和抽查频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等差别化的惩戒措施。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服务过程中,不再给予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享受交通运输政策资金扶持、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对守诺者,行政审批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或加快办理。 根据《意见》,除有明确规定外,市场主体是否作出信用承诺不得作为行政许可受理和决定的前置条件;市场主体作出信用承诺获得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作出决定的交通运输审批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10月16日,由湖北省商务厅主办、省家政服务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的湖北省诚信家政服务楚天行宣传活动在汉举行。据了解,湖北省已有9.29万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据介绍,家政服务业是湖北省“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之一,行业规模居全国前列。但随着行业快速发展,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此,湖北省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为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据介绍,湖北省已动员325家企业9.29万名家政服务人员录入该信息平台,其中2.7万名家政服务员已完成身份验证和授权,可随时查取信用信息。记者看到,该平台不仅可以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家政服务员个人基本信息、税务信息、银行征信、健康信息等也一目了然,保证消费者挑选到安心放心的家政服务员。 以该平台为基础,下一步,湖北省将从加强建立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行业技能培训,宣传和推广该信息平台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湖北省商务厅服贸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宣传推广全省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繁荣活跃全省疫后消费市场,推动全省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活动现场,湖北省部分家政服务企业签署《湖北家政放心消费承诺书》并获授“湖北家政服务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照。湖北省优秀家政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员(最美家政服务员)评选、2020年湖北省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动员等活动也相继启动。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一体化再升级。日前,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长三角三省一市信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20年版)》(下称《备忘录》)印发。 《备忘录》明确了长三角区域联合奖惩对象,以三省一市区域内的列入环保信用评价的排污企业和严重失信名单管理的单位为主体,逐步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及环评机构、环境监测机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最终实现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 今年的《备忘录》增加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标准上也更精准。制定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实现严重失信名单区域互认,有助于对该类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 据了解,企业环保信用情况将成为长三角区域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和制度便利的重要依据。三省一市相关部门将利用“信用长三角”平台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名单认定结果等信息,在行政审批、综合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律、市场合作等方面,实施全过程信用管理和联合奖惩,营造“失信者处处受制,守信者处处受益”的区域信用发展环境。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法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了行政保护相关制度,新增了诚信原则等内容,以进一步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 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方面,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到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提高法定赔偿额,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下限提高至3万元,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显著提高违法成本,体现加大专利保护力度、鼓励创新的导向。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其中赔偿低问题一直是导致侵权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竞英知识产权公司流程管理负责人王赫旸表示,专利法的此次修改,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实质的保护作用,让侵权人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如果侵权造成严重后果,权利人将不再手软,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索赔。 在促进专利实施运用、提高专利转化效率方面,新法新增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规定了开放许可声明及其生效的程序要件、被许可人获得开放许可的程序和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争议解决路径,以期通过政府公共服务解决专利技术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还强调,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以鼓励专利权人自愿实行开放许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专利技术的诞生到最终实现产业化是实现专利价值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我国企业专利数量不断增加,促进专利转化和运用非常重要。”王赫旸认为,只有提高专利转化和运用效率,企业才更有动力进行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加快自主研发的脚步。
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与大连海事部门日前推出对国际航行船舶办理进口岸审批的告知承诺制,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许可证办理时间由以往的一个多小时,缩至10分钟左右,进一步提高了通关效率。 据介绍,2018年8月,大连口岸国际航行船舶办理进口岸手续全面实现了“无纸化”作业,大幅压缩了申报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但船东公司或代理企业每次申报仍需上传至少数十页的船舶、船员证书等扫描资料,给企业带来一定困扰。 据了解,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后,申报企业仅需核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等情况,然后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平台上向海事部门提供书面承诺,说明国际航行船舶符合进口岸审批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并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就可为其直接办理进出口岸审批。 为加速推进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建设和发展,大连海事部门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加强口岸监管创新,打造国际班轮“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等便利通关新模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近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李政勇主持,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袁红彦通报了“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臧新运和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副支队长王钦余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3月份,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6月份,省卫健委下发了实施方案,日照市被确定为“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市。 7月21日,市卫健委、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日照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在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共体(以下简称信息主体)三个专业中进行试点,并明确了信用等级评价对象:医疗卫生专业的评价对象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卫生专业的评价对象主要是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中被评为的A、B级的公共场所单位;医共体的评价对象为全市的8家医共体。 试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五项:一是开展事前宣教,提高信用意识。主要通过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档案、开展诚信教育三种方式,提高信息主体单位的信用意识。二是实施过程控制,强化事中监管。市、区县卫健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行风建设、医疗质量、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均记入信用档案,作为信用等级评价依据。对简易程序外的行政处罚,将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市公共信用平台。三是严格标准程序,科学评价信用。一个评价周期结束时,市、区县卫健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门人员对收集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依据全市统一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确定各信息主体信用等级。四是落实奖惩措施,用好评价结果。对医共体,将在资金分配中按照信用等级确定不同分配比例,A级、D级医共体成员单位将在下一个评价周期内分别实施加分奖励、扣分惩戒。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单位,将把为A级、D级的信息主体推送至市公共信用平台,相关部门分别进行激励和惩戒;卫健部门将把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等重要依据,落实分类监管措施。五是提供指导服务,推动信用修复。出现失信行为和被评定为C、D等级的信息主体,可以进行信用修复。监督员在向信息主体单位送达处罚决定书时书面告知信用修复渠道、途径等有关事项,指导其进行信用修复。 下一步,日照市将分类分步推进试点。岚山区作为试点区,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的信用等级预评价工作,2021年6月底前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完成信用等级评价。其他各区县在2020年12月底前重点完成对信息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推送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的相关工作,2021年7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等信息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近日印发《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从11个方面提出31项年度改革举措。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自贸港建设体验官”制度,以市场主体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 根据该行动计划,在开办企业方面,海南将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层面承接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调整为“备案”和“实行告知承诺”。在获得施工许可方面,探索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承诺制”改革,制定简易审批流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侵权损失补偿保险。在办理破产方面,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立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围绕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海南提出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进一步压缩申报准备和通关办理时间;完善洋浦港集装箱码头无纸化系统并推广应用,提高通关效率;实行进口商品零关税“一负三正”清单动态管理。 为吸引国际人才参与自贸港建设,海南将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外国高端产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免签入境渠道;允许具有港澳台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在琼执业,无须参加内地执业考试。 行动计划提出,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探索建立“自贸港建设体验官”制度,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以在琼市场主体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同时,加快“一码通”在政务服务领域贯穿应用,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