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卷烟零售客户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烟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式起步。 据介绍,去年7月份,河南省烟草专卖局按照“问题+项目+人才”的创新工作机制,对省内烟草零售商户诚信体系建设展开探索,基本形成省内卷烟零售商户的诚信体系支撑、制度支撑、技术支撑,并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 目前,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已完成体系内标准化数据采集、实时更新和建模工作,研发了“诚信等级信息化管理平台”,纳入国家烟草专卖局“三统一”系统同步运行,并与省级卷烟营销平台数据共享,初步实现了数据抓取、指标运算、档级评定、结果推送、明细查询、贯通运用等主要功能。该平台于今年1月份在全省18个地市正式上线运行。 据介绍,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将诚信结果应用纳入月度和季度赛马指标,直接关联专卖巡查对象和频次,有效指导专卖管理员精准监管;并直接关联卷烟货源分配、现代零售终端和诚信小组建设。当前,河南省越来越多的卷烟零售商户已经享受到了诚信守法经营带来的好处,正在从“要我诚信”向“我要诚信”转变,卷烟市场良好生态正在形成。 安阳是河南省最早推行商户诚信等级管理制度的地市之一,诚信等级管理大大提高了专卖管理人员的巡查效率。以8月份全市20204户商户为基数,A档以上商户16722户(占82.77%)、B档商户868户(占4.3%)、C档商户2477户(占12.26%)、D档商户137户(占0.68%)。在没有诚信等级分类情况下,当月最少巡查20204户次;按照《诚信等级管理办法》巡查规定:A档以上仅随机20%、B档1月1次、C档1月2次、D档1月4次,只需巡查9714户次,同比减少52%的巡查工作量,有利于稽查力量向卷烟打假、物流寄递涉烟、案件办理等其他重点领域集中。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周恩海说,“下一步,我们要固根基、扬优势、查漏洞、补短板,不断优化指标体系,提升贯通运用水平,在凝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提升精准监管水平、构建新型营商环境、深化诚信烟草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打造烟草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样板。”
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在京召开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总结推进视频会,总结三年建设成效,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交通运输部部党组书记杨传堂、部长李小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信用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首先宣布了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10个典型省份,分别是江苏、浙江、北京、江西、天津、河南、河北、广东、山东、云南,并进行了授牌。江苏、天津、浙江、山东、云南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在听取地方经验交流后,连维良指出,“信用交通省”建设是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务实举措,三年实践探索成效显著,特别是在制度建设、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专项治理、失信惩戒和服务大局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为“信用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要进一步创新突破,做好总结推广工作,更加注重发挥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和信易贷的作用,推动全社会从“要我讲信用”向“我要讲信用”转变,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杨传堂指出,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信用交通省”建设为抓手,立足行业实际狠抓信用监管应用,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三年来,交通信用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提升,信用监管更加有效,品牌创建走深走实,诚信文化更加浓厚。 杨传堂强调,要深刻把握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深刻把握提升行业现代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目标任务,紧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更加突出改革创新和深化应用,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强系统谋划,夯实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信用融合监管体系和数字信用支撑体系,持续推动将信用监管嵌入业务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周期信用监管机制、流通领域信用追溯机制、信用监管联合协作机制、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三是全力抓实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信易+”工作、政务诚信建设、行业信用共建共治共享。四是推动立信、学信、知信、树信、讲信、用信,切实抓好诚信文化建设,持续培树诚信企业、诚信模范,讲好信用交通故事,积极营造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李小鹏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合力。他指出,要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加快健全交通运输信用制度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现代治理能力。要在总结已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影响力。 当天,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根据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诚实守信,一路畅行”。 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总师,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设分会场参会。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海口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的海口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在9月22日起正式启动,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将通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协同开展,利用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专家解答、爱心义诊等方式,开展“进医院”“进乡镇”等集中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公交广告站牌和电梯广告等宣传形式,继续广泛公布宣传欺诈骗保的行为和举报投诉热线渠道,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形成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震慑犯罪的目的。 9月22日,海口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的首场活动,在海口市人民医院顺利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爱心义诊和手机互动H5有奖问答的亲民形式开展,引导现场市民群众和医护人员的参与,并向市民群众及医护人员发放宣传折页、扇子和无纺袋子等宣传资料,以及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和播放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加深对其欺诈骗保行为和举报投诉渠道的了解,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现场医护人员和市民群众踊跃参与互动问答赢取小礼品,同时充分了解有关欺诈骗保的行为和举报投诉渠道。 此次“海口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开展为期一个月,从2020年9月22日持续至10月29日,还将走入海南省医学院一附院和二附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江镇卫生院、龙塘镇中心卫生院、永兴卫生院和新坡镇卫生院等海口市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地开展十余场宣传专项活动。 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宣传《社会保险法》等医疗保障监管法律法规;二是宣传诱导住院、冒名顶替住院、伪造虚假凭证套取医保金、社保卡盗刷冒刷套现等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各类处理规定;四是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和奖励。 本次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通过结合实地现场宣传和公交车站牌、电梯广告等各渠道的宣传方式进行,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以上内容,力促达到预期宣传效果,积极营造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严厉打击,确保安全”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局面,不让医疗保障基金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唐僧肉”。
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工业项目更快落地。经惠州市政府同意,近日,市住建局印发《惠州市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工业项目快速建设带来重大利好。自2020年9月22日起,惠州市园区内工业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时,可以对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行容缺承诺。 为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惠州市营商环境,市住建局反复梳理剖析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许可的关系,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改革创新,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 施工图审查实行“容缺受理+承诺” 《方案》提出,为加快工业项目落地,惠州市以园区工业项目为试点,除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外,对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行容缺受理,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交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承诺书,在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就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容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前提条件是事前承诺。《方案》要求,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诺上传至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同时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60天内补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改革带来的效果:压减项目建设周期 按照现行的建设管理程序,项目在取得国土、规划手续后,向审查机构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获得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继而启动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施容缺承诺改革,将开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合格书要件后置,实现了在施工图审查及修改期间,项目先行进行基坑开挖和桩基施工等基础工作,压减了项目建设周期,也为项目单位节省了资金成本。 惠州市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改革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日31日为试点阶段。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工业项目全面采用容缺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方案》印发前的工业项目,可以继续按照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行政许可方式执行。 明确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 为确保容缺许可项目质量安全始终可控,《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联合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建设项目实施容缺许可,监管不可缺位,企业的诚信也面临考验。为此,《方案》提出,主管部门严格事中事后的监管,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对没有履行承诺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注册人员,按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信用公示、诚信扣分、停工整改、行政处罚、撤销施工许可证、提请上级部门撤销注册执业师证等措施进行处理。 此外,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五方责任主体和建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定标规则时,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在招投标活动中。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9月25日宿迁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宿迁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宿迁市土地市场活动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 《办法》明确了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在宿迁市通过划拨、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用地主体都属于土地市场信用主体范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办法》重点从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分级分类监管以及信用信息公示等方面对规范宿迁市土地市场活动秩序提出要求。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缴纳、开竣工履约、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执行以及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方式评定土地市场信用主体信用等级。按年度对各用地主体进行A+、A、B、C四个等级的信用评价。对10类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及其行为纳入信用异常名录,其信用等级视为C级纳入管理。 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用地主体的信用优劣,对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实行信用激励机制,譬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竞买保证金,信用特别好的颁发优良信用奖牌等;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其及时整改、消除负面用地行为;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采取特别监管措施,如纳入特别监管范围、报送市信用主管部门、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纳入重点监管等。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以此提高宿迁市土地市场信用主体信誉。 此外,《办法》还对用地主体如何修复信用等级作了规定。信用信息公示后,发生失信行为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纠正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的重点包括: 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架、宣传册等媒介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房地产信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恶意炒作价格,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长租公寓虚假承诺高额回报;以及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 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以诱导、欺诈等方式,进行虚假许诺或夸大宣传;假冒知名培训机构的名义招生行为;只收费不培训、超约定标准收费行为;其他宣传与服务不一致的行为等。 电子商务领域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各类电商平台、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通过虚假交易等“刷单炒信”行为进行的虚假宣传等。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群体性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要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虚假宣传行为,提高社会公众维权意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虚假诉讼历来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也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记者9月23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诚信工程”基础上,已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法院内部源头甄别、外部线索对接公安和检察机关,实现内外联动、刑民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的新态势。 据东城法院副院长王波介绍,民间借贷由于合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证据伪造、变造较为容易,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成为了虚假诉讼的重灾区。东城法院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天坛人民法庭为试点样本,于2019年初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构建起立案、审判、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防控机制,从内部破解虚假诉讼“识别难”。 在立案阶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与跟踪预警机制,依托关联案件检索、信息筛查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初步甄别异常案件,制作虚假诉讼提示单随卷移送,向审判庭室发出预警。 审判阶段以庭审为时间节点,做到前、中、后全面甄别防范。开庭前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础信息材料、委托手续等,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被告下落不明或原告拒不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等异常情况,案件疑似虚假诉讼的,依法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并通知案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对于双方当事人配合默契、缺乏对抗性;原告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或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调查;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双方仍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案涉证据存在伪造、变造嫌疑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 庭审后,独任法官、合议庭认为案件属于或涉嫌虚假诉讼的,将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根据情况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后续执行阶段加大与法院执行局的协调配合,将打击、防范虚假贯穿于民事诉讼各个环节。 同时,东城法院探索建立公、检、法三位一体联合防控机制,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在初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及时跟进督办,力促虚假诉讼案件重要证据的固定和全部事实的查清。特别对于虚增债务金额、制造虚假给付证据、毁匿还款证据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该类案件因具备民间借贷假象,当事人自行报案有一定难度,法院向公安机关移转犯罪线索后,由检察机关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处理,保护当事人权益。
近日,交通运输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多年来,交通运输部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这样的信用奖惩格局,目前,累计建立了805.2万家企业和经营业户、2200万从业人员的“一户式”档案。 记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一方面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在工程建设、交通出行、运输物流等领域制定信用政策,将信用嵌入业务办理全过程,推动信用软指标变成监管硬约束。另一方面,也加强信息运用,让行业治理更有深度。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信息采集和共享,累计归集信息33.7亿条,建立了805.2万家企业和经营业户、2200万从业人员的“一户式”档案。此外,还助力“放管服”改革,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政策。
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 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李克强主持 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 汪洋讲话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李克强主持会议。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汪洋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过各方面艰辛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是经济发展持续向好。2014年至2019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由9195.9亿元增长到13597.1亿元,年均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282.3亿元增长到1577.6亿元,年均增长5.7%。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所有地州市迈入高速公路时代。二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2014年至2019年,新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建成农村安居工程169万余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56万余套,1000多万群众喜迁新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农牧区医疗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7%。三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2014年,新疆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9万户、308.9万人,贫困村3666个,贫困县32个。截至2019年,全疆累计脱贫292.32万人、退出3107个贫困村、摘帽22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9.4%降至1.24%。其中,南疆4地州累计脱贫251.16万人、退出2683个贫困村、摘帽16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9.1%降至2.21%。“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因贫失学辍学实现动态清零,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均达100%,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四是中央支持和全国对口援疆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对新疆自治区和兵团转移支付从2636.9亿元增长到4224.8亿元,年均增长10.4%,6年合计支持新疆2万多亿元。19个援疆省市全面加强全方位对口支援,累计投入援疆资金(含兵团)964亿元,实施援疆项目1万余个,引进援疆省市企业到位资金16840亿元,中央企业投资超过7000亿元。总的看,新疆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迈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事实充分证明,我国民族工作做得是成功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也凝聚着新疆2500多万各族儿女的智慧和汗水。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参与和支持新疆工作各条战线的同志们,向新疆各族群众,向在基层一线辛勤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必须长期坚持。全党要把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整准确贯彻上下功夫,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要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习近平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要深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 习近平指出,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要发挥新疆区位优势,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驱动,把新疆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高地。要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要科学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工作,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习近平强调,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脱贫攻坚和促进就业两件大事。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转移输出就业有机结合。要大力推动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要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新疆故事,理直气壮宣传新疆社会稳定的大好局势、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就是为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包括新疆各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谋复兴。各级党委要对标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不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突出政治训练,常态化识别干部政治素质,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要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研究制定新疆干部队伍培养培训规划,着力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政策把握到位、实践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要把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坚定团结、大胆选拔、放手使用,表现突出的可以直接破格提拔使用。 习近平强调,新疆各族干部是值得信任、有战斗力的。对他们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新疆干部人才队伍。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激励各级干部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 习近平指出,做好新疆工作是全党全国的大事,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完善党中央统一领导、中央部门支持指导、各省市支援配合、新疆发挥主体作用的工作机制。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加强对新疆工作的形势研判、政策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意见。中央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新疆自治区党委站在一线,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内地各省区市要切实做好涉疆工作,支持新疆稳定和发展。各援疆省市要加强同新疆协调配合,长期坚持对口援疆,提升对口援疆综合效益。要持续深化改革,加强维稳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兵团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更好发挥特殊作用。 李克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新疆工作面临的形势,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全面部署了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汪洋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引领新疆工作守正创新、胜利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提高认识、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完整准确理解和长期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新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牢牢把握新疆工作总目标,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在事关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上聚焦发力。新疆和中央各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对重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变为实际工作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会议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等出席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负责同志和各地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负责同志和各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各省区市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人民团体、金融机构、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 《公告》要求,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其中关于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公告》明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自愿参评,为保持纳税信用评价的连续性,保障社会相关主体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可靠性,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后,在其存续期间将与其他正常参评企业一样,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在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的相关调整上,《公告》提出,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从而大幅增加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提高纳税人评为A级、B级的概率。 同时,《公告》还调整了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对于因年度指标得分不满40分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直接判级的D级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此外,《公告》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即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3月份集中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自我查询服务。 据了解,税务总局近年相继制发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动态调整、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内容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办法。税务部门每年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纳税信用级别已经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信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