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对外发布,提出聚焦重点目标,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聚焦核心指标,推进各类认定结果在审批事项和市场行为中的应用;聚焦应用需求,加强对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应用需求的收集、分析和反馈;聚焦突出问题,做到信息精准采集、分类、应用及评价四大方面14项具体重点任务,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从总体要求看,《行动计划》要求坚持“三个导向”,处理好“三组关系”和提升“三大特性”。《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等“三个导向”的有机统一,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出进一步处理好综合协调与专业分工、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等“三组关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求积极推动信用立法,推进信息归集、分类、评价和应用等工作,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合法性、精准性和安全性等“三大特性”。 从工作目标看,《行动计划》以今年及2022年作为两大时间节点,指出到今年年底,要基本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全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需全面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要取得实效,打造超过20个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并制定出台一批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广一批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2000家以上等。到2022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均出台信用分级分类指导目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江苏建设成效突出。 从重点任务看,《行动计划》聚焦上述四大方面分别做了详细任务安排。包括系统谋划“十四五”发展、着力抓好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不断强化系统支撑功能、持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规范失信行为惩戒、沟通协调监管需求和应用需求、加强社会应用需求分析和响应、持续推进信用修复、提高工作精准化程度、加强信用相关研究、加快推进信用立法以及深化试点示范,促进行业与地区形成创新特色。 此外,《行动计划》也对组织保障提出要求,指出下一步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并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并在此基础上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江苏信用体系建设。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 通知指出,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但是,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仍有出现,反映出一些招生单位存在政策规定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监督管理透明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明确,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通知强调,各培养单位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黄胜伟16日表示,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联合惩戒机制。 黄胜伟是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国务院办公厅16日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包含养老服务内容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黄胜伟说。 他表示,将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及时将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的结果等信息,按照经营性质,分别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到该机构的名下并依法公示。
为确保医药市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99 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24日,忠县卫生健康委(以下简称我委)组织开展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制订了专项行动方案,组建了由22名人员组成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分成6个小组对全县医药公司及药房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出动车辆1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61人次,监督检查医药公司及药房共387家(其中106家关门)。检查内容包括医药公司及药房销售的消毒产品索证等情况,重点对疫情特殊时期紧急上市消毒剂开展检查。 经检查,全县仅1家药房销售疫情特殊时期紧急上市消毒剂,标注有效期为12个月,责令其立即下架封存;部分药房存在消毒产品索证不全、消毒产品的外包装宣传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100家药房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销售的消毒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最小销售包装无标识和宣传疗效等不合格消毒产品的2家药房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本次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的安全有效。我委将持续加强对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的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的部署,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深入应用纳税信用大数据的指导意见,创新推出广东纳税信用预警服务,每月“一对一”精准推送企业纳税信用预警和提醒信息,实现纳税信用由静态评价向动态管理过渡,推动广东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响应社会需求的革新 企业纳税信用一年评价一次,税务部门根据企业上一年的涉税行为情况和评价规则计算出不同的纳税信用级别,并据此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和服务工作,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如果被评为A级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领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以及融资贷款等方面都有激励措施;如果被评为D级纳税人,则在招投标、荣誉授予、银行贷款和发票领用等各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目前广东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状态正常的企业纳税人约280万户,其中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企业户数就有270多万户,95%以上的企业纳税人都参与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评价。 “我们集团2018年有一个楼盘项目已完结,没有与税务部门沟通清楚,就解散了项目部,税务部门发给我们的未按期申报改正通知书也没有认真处理,结果2019年的纳税信用评价扣了70分,被评为D级。早知道会影响评价结果,我们肯定会把手续办齐全的。所以我们非常希望税务机关能及时给我们企业预警纳税信用级别。”某国内知名的大型房地产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广东税务部门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调研走访中了解到,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联合奖惩运用越来越广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成为直接影响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因素,纳税人对纳税信用扣分提醒和预警功能的需求和社会呼声越来越高。 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举措 为了响应纳税人的需求,2019年10月25日起,广东省税务局上线了纳税信用管理广东管控信息化平台,将企业频发的共性风险点归集为99个预警指标,对全省参评企业涉税行为每月一次进行累计扫描。归类为D级失信预警、C级失信预警和日常提醒三个层次发布预警信息,依托电子税务局、短信、APP等渠道向纳税人进行推送,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答疑辅导专家团队,为广东省纳税人构筑起一套指标完善、便捷高效、服务精准的纳税信用评价预警体系。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收到纳税信用预警提醒短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潘启平介绍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扣分达30分,即评价当年1月1日起至评价月份结束之日累计扣分超过30分;二是直接判D,即命中直接判D类评价指标;三是重点关注纳税人,具体由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符合以上三类情况的,税务部门会向其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发送预警提醒短信。同为多户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时,若多户企业满足短信提醒范围的,会接收多条信用预警信息。如果纳税人对预评扣分有疑问,常见类扣分指标可随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税额类扣分指标需在年度终了后计算完毕(即次年1月),发出预警提示后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如属于预评扣分有误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记录备案,在次年年度评价工作中对相关扣分予以核实并调整。” 据统计,广东税务纳税信用预警服务推出首月,即向全省270余万户参评纳税人推送月度提醒信息,向30余万户纳税人推送失信预警信息,有效敦促纳税人纠正涉税失信违规行为。 业内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广东税务部门从响应纳税人诉求出发,通过持续丰富和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手段,推动纳税信用由静态评价向动态管理过渡,并充分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修复制度,使纳税人在失信行为发生后的30日内,即可第一时间知情并纠正失信行为,最大限度修复好、维护好自身纳税信用,达到“月度预警纠正”“年终评价提升”“守信激励享受”三者良性循环。 “我们公司业务遍布广东全省,每到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时就会很紧张,担心哪个分支机构的失信行为影响集团信誉。现在有了这个纳税信用预警服务,每月更新信用评价状况,不用等到年末买单,对企业是好事,我们很欢迎税务部门对我们的预警提醒。”中通服建设公司的财务总监梅女士说。 提升监管效率的妙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 为真正做到让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广东税务部门将在信用预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事前教育、事中记录、事后监管的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纳税信用管理环节。以大数据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为依据建立风险预判机制,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或跨行业区域性的涉税信用风险。 “纳税信用预警和提醒功能的推出,是信用评价从管理到服务的一次理念转变,是税务部门对轻微失信纳税人的一项精准服务,以免其滑入严重失信名单,能够促进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今后信用联合奖惩的应用会更广,希望通过预警服务,能让纳税人自发自觉地及时关注与纠正失信行为,据此着力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接下来,我们还将持续优化对企业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以全面对接信用监管机制。”潘启平说。 诚信是社会有序运行的根基,下一步,广东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大力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助力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为“诚信广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创新,珠海走在前列。在此前公布的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三批51项制度创新案例中,横琴自贸区“税收遵从指数模式”“纳税便利化指数及服务体系”“税银信用‘e’贷”“创新税务诚信报告免责体系”等4项税务创新工作被纳入其中,供全省各地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过程中参考借鉴。 截至目前,横琴税务部门创新举措在省一级复制推广的有16项,在市一级复制推广的有8项。其中,1项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1项纳入广东自贸区三周年制度创新最佳案例,1项获评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最佳实践类项目。 便民办税走在前列 早在2016年,横琴自贸区就发布了全国首份“纳税便利化指数”,以分数形式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进行直观量化体现并定期更新。根据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研究报告显示,横琴纳税便利度得分为90.84分,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在此基础上,横琴税务部门对标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及港澳地区,创新打造“纳税便利化指数及服务体系”,编制包括5个一级指标及22个二级指标的纳税便利化指数,精准定位纳税人需求,着力建设以网上办税、微信办税、自助办税为主,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新模式。 今年以来,横琴在广东省率先试点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改革,以V-Tax远程可视自助办税平台为核心的网上办税技术进一步升级,“互联网+纳税服务”优势充分发挥。 据统计,智慧纳税体系已经100%覆盖横琴税务部门日常涉税事项,电子办税率达到99%以上,V-Tax远程可视平台缩短日常办税时间近30%,开业登记至领取发票的全流程从原本的3天压缩至2小时内办结。 守诚筑信形成示范 2018年,横琴自贸区在全国首创税务诚信报告免责体系,鼓励纳税人主动向税务部门诚信报告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部门予以备案或给予明确的税务处理意见,日后按规定补缴税款的,可免于罚款及滞纳金。 “税务诚信报告免责体系的推出,就像‘及时雨’,急纳税人所急,帮助我们企业解决难题,为我们有效降低了涉税风险,同时也为企业在横琴自贸区发展提供了先机。”珠海铂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 “通过这一制度创新,能够高效处理一批新经济、新业态税收问题,从而减少纳税人因非主观故意导致的违法行为和风险,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利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横琴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 此外,横琴还积极构建全国首份税收遵从评价体系,运用“互联网+税收监管”创新技术,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为税务机关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支持。例如,对于税收遵从等级高的纳税人,可享受免检免评、优先办理发票用量调整、涉税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专家辅导等激励措施。 同时,横琴税务部门还联合商业银行推出“税银信用‘e’贷”,将各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与银行信贷服务挂钩,为诚信纳税人量身定制便捷信贷服务,让纳税人可以“零跑动”办理在线申请、秒速获批、在线提款、随借随还,目前已为超过2000户纳税人办理了贷款服务。
11月7日上午,烟台诚信建设万里行“六走进”系列宣传活动走进蓝白餐饮有限公司(简称:蓝白餐饮)。活动现场举办座谈会,开展诚信文化宣讲,了解企业诚信经营的经验做法,号召企业坚持诚信为本、诚信兴业思想,加速“信用烟台”建设。座谈会上,蓝白餐饮董事长任吉宏签署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蓝白21年“长”在馒头里的诚信 “信誉是用不完的资本,诚实是永不倒的品牌。”1998年蓝白餐饮成立之初,任吉宏就写下这样一句话。座谈会上一段短片,记录了他21年来坚守这一信条,以诚信经营发展壮大企业的故事。率先拒绝面粉添加增白剂、坚持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为广大市民提供放心三餐……他说,“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是我们的原则和底线,也是深受市民喜爱的信用基础。” 随后部分与会人员到蓝白加工车间进行实地参观,严格的品质管控细节和诚信品牌文化随处可见。整洁有序的生产车间、规范化着装要求、严苛的进货检验,无一不展示了蓝白餐饮以信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初心。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调研员陈英明表示,蓝白餐饮的发展历程让大家看到了“长在馒头里的诚信”,为其他企业经营者做出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树立了一面旗帜。诚信是企业发展经营的底线要求,只有守信,企业才能走得长远。走进蓝白是诚信建设万里行作为进企业宣传活动,以信用建设促进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发展,在全市营造良好诚信经营环境。 诚信建设万里行持续发力“信用烟台”步入快车道 近年来,烟台市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会同政府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数据归集、信息应用、联合奖惩、诚信红黑榜、诚信文化”等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荣获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守信激励创新奖”,有力推动了烟台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建设。 2019年,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烟台市“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自启动以来,先后分别走进商圈、企业、学校、基层、农村,宣讲诚信政策、信用知识,进一步普及和弘扬诚信文化,讲好烟台故事,传播烟台好声音。 烟台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期间,还先后组织开展诚信有奖征文活动和诚信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大力弘扬了正能量和主旋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诚实守信、奋发向上的思想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倡导“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诚信文化。 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还将进一步深入社区,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地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做到“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崇尚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努力使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市民日常生活中,进一步助推“信用烟台”建设步入“快车道”。
中国兰州网3月12日消息 作为一家主营食品的大型综合超市,亚欧超市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作为经营的理念,在将食品安全、经营安全和满足市场供应,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买到“安全、放心、卫生”的食品作为服务宗旨。近年来,亚欧超市先后被授予“食品卫生B级单位”“放心粮油销售单位”“放心消费企业门店”“食品安全整治先进单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荣誉称号。2018年,该超市被评为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亚欧超市始终坚持严把四关:“商品进货关”、“食品销售安全关”,“临期商品监控、下架、退场关”,“电子监管关”,并实行安全问责追偿制。对现有十几万种商品的名称、产地、条码、规格、计量单位、保质期、零售价、购进价及供应商资质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微机,进一步实现了食品安全的监督精准化管理。针对散装食品数量多、品种杂的特点,多次与供应商协商,倒排时间,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采取清货、退场等形式来保证一票通制度的实施。 同时,亚欧超市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品上货卡管理制度,更加注重食品质量管理。尤其加强特殊食品管理,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转基因食品、保健品销售专区专柜。突出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一品一档”精细管理。按要求对农产品索取统一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确保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按照食品仓储场所实行分区管理新的要求,加强食品仓储规范管理。此外,对所有涉食配送车实行登记等制度的落实检查,食品供货商配送车辆登记备案率达到100%,配送车辆持证率达到100%,“食品配送车辆”标示率达到100%。近年来,在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亚欧超市还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健全供应商审查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登记和公示制度。 近年来,亚欧超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做到“事事有规范,条条有标准,项项有制度、人人有职责”。在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该超市先后制定和完善《商品准入制度》、《食品索票索证制度》、《商品安全检查制度》、《进货验收及退货管理制度》、《主食厨房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健全了《供应商审查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也为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亚欧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今后在经营活动中将更加严格管理,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绝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立诚信新风,倡导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
2020年1月15日,烟台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烟台”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安烟台”建设,到2020年,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稳定在5份/千人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100% 意见提出,将在全市推广HACCP和ISO22000等认证体系,引导食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到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和ISO22000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建立相应的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配套质量控制措施。到2020年,制定农业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范总数33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 在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方面,我市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98%。到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控取得较大进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率持续保持100%。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20%以上。 实行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全覆盖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一般风险企业推行双随机检查,问题线索企业实行飞行检查,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高风险大宗食品企业实行体系检查,督促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到2020年,创建省级食品生产示范基地3个。到2022年,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A级单位1200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均达到100%。 推行食品行业终生禁业制度 在监管方面,我市要求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完善“三安”联动和黄渤海“6+1”协作机制,促进稽查办案联动。实行检察机关公益性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生禁业制度,对再犯从重处罚,探索推进“处罚到人”。我市提出,将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日常监管履职情况作为政务诚信评价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市将深化党政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1—2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部门监管事权清单,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惩。 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今后,我市将陆续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等行动, 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到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严格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试点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电子出证制度。到2020年,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5个以上。到2022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0%。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行食品销售者承诺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到2020年,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量化分级B级以上和季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开展“净网”行动,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协议收运率。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到2022年,市区固定餐饮经营场所协议收运率超过75%,各县(市)建成区收运率达到50%以上;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强调要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纲要》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四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在推动道德实践养成方面要求,持续推进诚信建设。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纲要》对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对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各地方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中央宣传部负责人表示,道德建设既要靠教育倡导,也要靠有效治理。《纲要》强调,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治,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