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为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有关事项实施告知承诺下发通知指出,7月1日起,四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 据悉,企业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取暂)、延续、证书补办、变更、注销时,不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原有资质证书,由省住建厅根据相关政务信息系统自行核查比对。 通知指出,企业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取暂)、延续时,不再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所有人员社保材料及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由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取暂)、延续时,所报送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和有关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及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申报材料,由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四川省住建厅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承诺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今年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围绕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信用监管工作。 合肥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今年以来,全市共归集市直相关部门涉企信息1082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0109条、行政处罚信息718条,抽查信息68条。在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的同时,推进企业年报公示。截至5月6日,合肥市应年报内资企业439013户,已年报内资企业165992户,年报率37.81%,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 合肥市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全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部门253个,其中市直部门33个、县区级部门220个。统筹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33个市直部门,包含175个抽查类别、378个检查事项,涵盖120个重点抽查事项、258个一般抽查事项。 在此基础上,合肥市不断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今年以来,合肥市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876户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企业高管46人次。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冻结股权75人次、解冻股权35人次;协助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等部门对80户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评价,为317户企业及分支机构出具拟上市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
日前,广西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总结推进会在南宁召开,会议总结全区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部署和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将监督重点拓展到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司法人员违法监督三个方面。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发现虚假诉讼线索721件、立案审查282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发出检察建议8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提请抗诉39件、抗诉36件;法院裁定发回重审51件,改判8件,正在审理46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8件,公安机关作出处理47件、查处人数35人。 在广西立案审查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中,占前三位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广西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已普遍受到重视,办案数量成倍增长,已经初步形成了规模。广西各级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检察院以虚假诉讼监督为抓手,推进了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多元化监督格局的平衡发展,虚假诉讼监督已经成为民事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去年8月,自治区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四家联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民事检察人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的意识有所增强,虚假诉讼监督能力逐步提升。但广西的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发展仍不平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公正的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牵涉出来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查办的力度。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民事检察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制度。要准确把握监督的工作方法,持续推动完善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努力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监督惩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注重理性总结和分析研究,大力总结推广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和工作经验,同时注重宣传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的成果,树立检察机关监督权威和社会公众诉讼诚信的意识。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市分院、基层检察院,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检察院,8个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谈及政府如何保证政策资金真正地惠及企业时,李克强指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要建立实名制,要有账可查,决不允许做假账,也决不允许偷梁换柱。 李克强表示:“现在疫情还在全球流行,在中国也未结束,还有散发性病例,不少科学家都强调,还是要保持警惕,防止反弹。我们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旦发现疫情,坚决予以管控,不允许有任何隐瞒,而且要科学进行防治。”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李克强强调,我们在政策上要注重创新。国家推出的规模性政策叫作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它注重的是稳就业、保民生,主要不是依赖基建项目。因为现在中国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消费在经济增长中起主要拉动作用,而且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中占90%以上。 李克强指出,这次所采取的规模性政策,用了70%左右的资金比较直接地去支撑居民收入,这样做就可以促进消费、带动市场。 李克强强调,国家强调政策资金要直达地方、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新增的赤字和抗疫国债资金全部转给地方,省里面也就是“过路财神”,直达基层。现在要采取一个特殊的转移支付机制,这些钱要全部落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中央政府这次是带头过紧日子,把中央部门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缩了一半以上,调出资金用于基层企业和民生。 此外,为拉动经济依然需要扩大有效投资。而今年投资重点方向有了新的调整,聚焦“两新一重”领域,就是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要用改革的办法,用这些资金来撬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近日,唐山市启动卫健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统筹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事后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地见效。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唐山市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失信行为及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唐山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唐山市卫健委关于信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业“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卫生健康领域信用承诺书规范模板已制订完成,下一步将立即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承诺书签订、联合奖惩实施等重点工作,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公示。 今后,唐山市卫健领域将以“信用+综合监管”为依托,以“宣传引导、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联动”为方式,以“诚信行医、诚信执业、诚信服务”为风尚,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执业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工作者依法依规执业,积极在卫健领域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为擦亮“诚信唐山”建设品牌增添新动能。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政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市级、县(市)区上载至“信用长春”网站的企业承诺书已超30万份。据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数据显示,在长企业已有八成以上作出信用承诺,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长春市在今年年初出台《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通过信用承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升市场准入风险防控能力。 目前,长春市正在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已有越来越多的监管部门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其中,二道区已在区内9个窗口单位和17个审批部门率先推行信用承诺规范模板,将申请人承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监管的重要一环,长春市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进而加强社会治理,增强互信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在信用承诺的助推下,让更多人、更多领域因守信而受益,因失信而受限。
5月27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与江西银保监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表示,近三年来,江西省银行保险机构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投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江西银保监局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江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全面总结了近三年江西省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江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据介绍,2018年江西银保监局授牌的7家“赣江新区绿色支行”成为全国首批绿色支行。截至2019年底,这7家赣江新区绿色支行的绿色信贷(即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占其全部信贷余额的平均比例为78.07%,绿色信贷授信客户占其项目授信客户数的平均比例为74.06%,均高于60%的监管要求。除此之外,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在南昌、抚州、赣江新区设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2家,绿色保险创新实验室2家。 近三年来,江西绿色金融发展在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能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拓宽抵质押品范围、依托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创新推出绿色信贷、信托和租赁产品40余项,绿色保险产品20余项。3家城商行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150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483亿元,同比增加319亿元,增幅27.4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10.58个百分点。全省银行业完成首批“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工作,产能转移、整合、升级领域近三年合计融资达246亿元;全省绿色信贷余额2372亿元,同比增长21.6%,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77个百分点,贷款主要投向绿色交通运输、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分别占全部贷款的47.12%、14.02%、11.07%。 下一步,江西省将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步伐。积极对接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和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综合运用中长期贷款、债券投资、险资入赣等方式,大力推动重点绿色产业发展,全力满足绿色项目有效融资需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领域资金投放,支持淘汰过剩落后产能,稳步清退“僵尸企业”,盘活沉淀落后产能和低效领域的存量资金,引导实体经济向绿色清洁循环低碳方向发展。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和贵州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守信主体获得感,营造“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全国信易贷平台以“信用+科技+普惠金融”为特色,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信息整合,推动“政、银、企”信息共享应用,减少融资过程中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促进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通知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银保监分局要把“信易贷”作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积极开展“信易贷”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本地区中小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开展信用融资业务。同时,各银保监分局要督促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已入驻平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加大融资对接服务力度。 通知强调,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银保监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因地制宜采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信易贷”工作。“信易贷”工作将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银保监局将建立各市(州)落实“信易贷”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各市(州)“信易贷”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目前贵州省已组织贵州银行、贵阳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贵阳分行、平安银行贵阳分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等134家银行机构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覆盖全省90%以上的区县,并发布了税源e贷、经营快贷、e抵快贷、结算贷、政帮贷、税信贷、黔微贷、创客贷、小微精准扶贫贷等100个金融产品,将为全省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信易贷”金融服务,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印发实施《2020年哈尔滨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推进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哈尔滨”好形象。 《方案》提出,在信用法规制度方面,建立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哈尔滨市社会信用条例》,编制《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重点领域及各区、县(市)制定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公示、应用,信用承诺、修复,“红黑名单”认定及联合奖惩等方面规章制度。 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网公示。建立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和频次与其信用等级挂钩,推动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积极运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发布,牵头签署本行业、本地区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细化奖惩措施,依法依规建立“一部门发起,多部门响应”的联合奖惩机制。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宣布,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措施内容涵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转板、中小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债券市场、金融违法处罚等诸多领域。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资本市场改革方面,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对内对外开放方面,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熊猫债信息披露要求,细化熊猫债发行规则,鼓励有真实人民币资金需求的发行人发债。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此次出台的评价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加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更加科学全面系统,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激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有力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