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诚信分比较高,今年在办理施工手续时,政务大厅给我们提供了‘信易批’服务,我们对暂时缺失的手续作出7日内候补到位的承诺,就能先行审批开工。”石嘴山市第二十小学综合楼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张永录说。 春节后一上班,张永录便开始为项目开工做各类前期准备,春季开工临近,但项目部还缺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虽只涉及一栋3层楼体,但由于教学楼在秋季开学时孩子们就要用,原本预计暑假前交付,就能有足够时间办理验收和通风晾晒,如今这一耽搁,就怕后面的工作无法按计划完成。没想到申报时,石嘴山市住建和审批等相关部门得知情况后,当即让我们提交在7日内补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承诺书,即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听到这一答复,张永录告诉记者,幸好单位在平日负责的各类项目中,不仅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还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各类施工要求,积攒了良好的信誉度。“容缺受理虽是审批部门推行的‘材料后补,效率不减’或对复工复产的不‘纸卡’,但实际上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可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大实惠。把日常施工中的遵纪守法攒下的各类守信变成奖励,更能倒逼我们建设单位讲诚信。”张永录不禁感慨。 2019年起,宁夏对项目审批中一些非要件材料采取承诺即办、事后补办等容缺方式开展审批,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质量监督手续、供排水及供电报装等12个事项和节能审查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等11项材料确定为告之承诺事项,只要诚信分够,就可承诺即办、事后补办。同时,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诺后不践诺的企业,将取消“信易批”“容缺办”等优惠政策,还将与企业的信用分值挂钩,有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注册制全面推行有助于让市场主体各自归位,明确并压实各自责任。他建议,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应以更高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不断补齐制度短板 两会期间,正在推进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注册制将在哪些方面重塑股市逻辑? 尚福林表示,注册制改革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是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以推进注册制改革为抓手,在发行审核、承销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注册制的基本运行逻辑是让发行人在符合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投资者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形成合理价格,从而更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这套机制发挥作用,最关键的核心在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注册制全面推行有助于让市场主体各自归位,明确并压实各自责任。 更加突出强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发行人和上市企业获取投资者信任的唯一选择。在注册制的制度设计上,市场入口和出口都更加明晰。一方面,上市条件更包容,并购重组机制也做了优化,有利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另一方面,退市机制更完善、效率更高,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和实现优胜劣汰。 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中介机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渠道,是连接上市企业与投资者的纽带,是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第一道入口。注册制将有利于把核准制下的监管部门把关作用内化为券商内控行为。在定价环节,要求券商更注重挖掘发行人的价值潜力、提升定价能力;在销售环节,为投资者勤勉尽责,提供风险匹配产品,缓解信息不对称。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投资者的自然选择,倒逼券商等中介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能力。 养成投资者的价值投资意识。由于在注册制框架里,发行条件、上市企业都更具包容性。因此,对投资者的专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通过加强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为融资企业筛选出风险匹配、具有价值投资属性、具备风险投资意识的战略投资者。 有利于监管部门抛开股票发行的行政审批思维,更专注强化监管执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不断补齐制度短板,加大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谈及我国资本市场还有哪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有待破解时,尚福林认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商业信用不足,仍是当前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信用是现代经济发展重要根基,商业信用是资本归集、配置的关键基础。资本市场正在建设的很多基础性制度都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持。 上市公司信用是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同,以及市场有效定价、实现价值投资的前提保障。 上市企业造假是资本市场最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之一。其中当然也有我国资本市场基础薄弱、企业商业信用积累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失信行为的溢出效应,使个别企业违约行为不仅影响自身,还会污染整个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最终推高整个社会运转成本。如果惩戒不足或退出机制不畅,还会引发劣币驱逐良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是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设施。商业信用不会自然形成,需市场和行政约束不断提升。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应以更高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不断完善全方位信用监测评估体系,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交易环节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失信者无处遁形,让造假者无利可图。 金融业有信心应对疫情冲击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面对更加复杂、更趋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研究课题。 尚福林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根本性任务。一是前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应对风险挑战留出回旋余地。二是疫情对金融业造成的风险冲击总体仍处在预期区间。三是金融业有信心应对疫情冲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虽然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资产质量短期承压,但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不良上升势头会得到扭转,金融体系运行也会趋于正常,良好稳健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另外,当前金融政策储备和调节空间仍比较充足,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都为应对疫情冲击、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实力提供坚实基础。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应放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当前首要任务是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支持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宏观层面,需更为精准地加大调控力度。继续科学稳健地运用逆周期宏观调节手段,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着力点,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拉动居民消费,释放潜在需求。中观层面,需更加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及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帮助因疫情造成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微观层面,需采取更加灵活、差异化措施手段。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供差异化、针对性、优惠性的金融服务。 持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方面,积极处置化解已暴露的不良贷款。要抓住中小银行机构等重点群体分类施策,通过多种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提高处置效率。通过债委会、市场化债转股等市场化方式,稳妥有序处置企业债务风险。另一方面,持续关注全球疫情变化情况及对金融业影响,做好压力测试、摸清风险底数、制定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评估、调整、补充相关政策措施。 从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二者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出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前期成果,关注中小机构股东股权、金融创新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止乱象反弹回潮。要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从长远看,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手段破解体制机制难题。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机制保障和动力支持。继续稳妥有序打击处置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今年,南通将全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日,南通市信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南通将推动开展事前信用承诺公示与应用,加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 今后,信用承诺信息会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南通将组织各部门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信用承诺制度和规范模板,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并公开信用承诺格式、流程。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过程中,南通将大力推行信用审查,使用信用承诺、信用查询报告、第三方信用报告,不断提高容缺受理事项承诺在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占比,在“信用南通”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公示各类承诺,违背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为扩大信用监管覆盖领域,南通将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按需实时共享,推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评价办法、建立评价机制、开展评价试点,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在部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通过失信警示提醒、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并及时将失信提示、警示约谈情况按要求整理归集,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在加强奖惩信息共享方面,各地各部门将依托省、市联合奖惩系统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守信激励的措施,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涉金融、农民工工资欠薪、税务违法、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医疗保障、消防安全等重要领域的失信惩戒,不断推进联合奖惩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完成在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惩戒措施目录化工程,推动惩戒措施有效落地。
银保监会、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信贷、助贷、增信、考核等6个环节,提出了20条要求,以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尽管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对此,《通知》明确在信贷环节,要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一是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 二是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银行不得要求企业将一定数额或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不得忽视企业实际需求,将部分授信额度划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在助贷环节,《通知》提出要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包括:明确银行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实行“两个严禁”。“两个严禁”即严禁银行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 在增信环节,《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由银行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应全额承担;由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的费用,银行不得强制或以合同约定方式向企业转嫁。由企业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支出。 在考核环节,《通知》提出要考虑企业融资成本因素。加强资金转移定价精细化管理,鼓励银行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定价环节。在确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时银行应在精准核算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鼓励银行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此外,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明确跨部门信息共享、依法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市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规范化。对于低成本融入资金而挪用套利的企业,经银行报告人民银行将其纳入征信系统。
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信易贷”应运而生。与其他形式贷款不同,“信易贷”简单便利,无需抵押,只要信用够好,就可通过“信易贷”平台申请信用贷款。 2019年9月,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印发相关通知,全国“信易贷”工作正式开展。今年3月,《大连市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开展“信易贷”服务工作方案》印发,市信用中心引进全国“信易贷”平台(大连站),并在“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正式上线,标志大连市“信易贷”工作正式落地,大连的中小微企业可登录“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点击网页飘窗直接进入全国信易贷平台(大连站),在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就可申请信用贷款。 市信用中心一直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2019年12月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接,就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和开发个性化功能等问题多次交换意见。今年1月,与全国“信易贷”平台建设方正式建立合作工作机制;3月4日,市信用中心组织召开“信易贷”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驻平台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初步探讨了建立“信易贷”风险缓释机制的可行方案。4月9日,市信用中心做客大连市2020“在线访谈”,解读大连市“信易贷”工作推进开展情况。 目前,大连市共有48家金融机构通过审核、获准入驻“信易贷”平台,其中银行40家,担保公司8家,发布金融产品64个;企业通过平台发布168笔融资需求,累计需求金额5.8亿元,已实现授信1010万元。
为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监管方式有机结合,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统筹2020年全系统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和第一次年报公示信息定向双随机抽查计划,决定利用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在全系统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 本次双随机抽查自2020年5月20日开始至6月17日结束。抽查对象范围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派发河北省的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等级企业名单中抽取,涵盖了制造、建筑、金融、教育、食品、餐饮等6大行业。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七个方面事项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名单分四个批次分派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编组,并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全力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发展,近日,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推出支持自贸区内医药企业发展、支持自贸区引进外资医疗机构、支持自贸区引入跨境健康保险等6项创新举措。 支持自贸区内医药企业发展。主动协助自贸区内医药企业做好与国家、省医保局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对自贸区内医药企业所生产的已上市的创新药,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同类型药品适当予以提高。 支持自贸区引进外资医疗机构。为自贸区内外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优质医疗技术和优秀管理服务,推进自贸区内医疗机构多元化体系建设。对跨境医疗、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等创新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医保结算试点。 支持自贸区引入跨境健康保险。支持自贸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探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跨境商业健康保险,提升自贸区内健康保险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引导跨境健康保险为服务民生、服务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功能。支持自贸区内企业引进外籍人才。允许在自贸区内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籍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允许自贸区内取得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支持自贸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展。支持自贸区内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开展前沿医疗技术研究,并开展医保结算试点。允许自贸区内零售药店分区摆放和现金销售非医保支付商品。优先将自贸区内零售药店纳入国家、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满足自贸区内外来人员购药需求。 创新自贸区内定点管理新模式。放宽自贸区内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标准,优化评估流程,压缩评估时间。试行告知承诺制度,实现定点申请“零材料”全程在线办理。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统一进销存管理、数据挖掘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监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对自贸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试行全程网上“无缝”监管。
近日,海南代表团以代表团名义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大会提出“关于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建议通过社会信用立法为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法律依据。 建议指出,社会信用立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工程,是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抓手。信用立法必然涉及失信惩戒问题,自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来,信用联合惩戒已经成为政府推动建立新型市场监管乃至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这种在行政处罚之外施加惩戒的行为在工作实践中存在争议,存在着涉及部门多、惩戒措施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法律性质不明确,一些联合惩戒措施的合法性有待在信用立法中予以规范和明确。 建议提出,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为责任单位,加快社会信用立法。明确信用信息范围,规范市场信用信息采集、披露与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管理,确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内容与措施,加强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法律依据。 建议还提出,在推进社会信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以下几方面问题:信用立法应当融入对市场和社会的治理因素,从而使信用机制与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机制相衔接,构建信用领域的社会共治格局;社会信用立法需要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司法部门及其他履行公共服务主体之间的权力边界、行为规范,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共享与公示;社会信用立法应注意明确惩戒的标准,防止信用惩戒的泛化。
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面对艰巨繁重任务,各级政府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 针对境外疫情蔓延情况,及时构建外防输入体系,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态度,及时通报疫情信息,主动分享防疫技术和做法,相互帮助、共同抗疫。 在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方面,报告指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在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方面,报告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时,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限期清偿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创业投资,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深化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 报告强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报告指出,着力抓好农业生产。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报告强调,要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报告指出,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 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优化投入结构,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30日秋粮收购结束,全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总规模达到7.97亿元(其中财政缴存4.01亿元,104户企业缴存3.96亿元),撬动农发行基金贷款35.43亿元,带动各类粮食收购超过54.16亿斤。 为提升基金运行效率,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优化流程。对上一年度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信誉良好的企业,实行收购资格备案制;将企业缴存基金全部下放至盟市专户管理;企业资金认缴、退缴工作由各盟市审定。 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及时对农民余粮情况及企业剩余收购资金需求摸底,向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具体的资金需求。依托基金,重点支持纳入全国和地方政府名单内的重点防疫粮食企业,保障疫情期间粮食收购资金需要和粮油市场稳定,共支持名单内的防疫重点企业19户,投放应急贷款3.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