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甘肃省人社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公布了《甘肃省人社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将厅本级办理的33个证明事项调整为告知承诺制。 据了解,此次33个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涉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考试、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和领军人才选拔等多个领域,已在具体工作办理中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已有94697名考生通过告知承诺办理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业务,2043人次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社会保险业务,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 开展证明事项承诺制后,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只需做出自己符合办事条件的书面承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人社部门便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其承诺办理相关事项,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等问题。
近日,《合肥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获悉,未来合肥将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挂牌成立县(市)区、开发区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同时,还将依托“合肥通”打造市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将成立县(市)区、开发区级 志愿服务促进中心 根据方案,将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挂牌成立县(市)区、开发区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构建具体组织开展全县(市)区、开发区志愿服务的工作平台,负责安排任务、调配资源,制定服务项目清单,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等。 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则要强化自身服务功能,围绕中心、所、站,依托现有阵地资源,在居民聚集区、公共服务设施、窗口单位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广泛设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让有时间做志愿者、有需求找志愿者成为现实。 配备“11+N” 志愿服务队伍 在志愿服务总队建设方面,志愿服务总队应配置“11+N”志愿服务队伍,“11”即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扶贫帮困、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网络文明等11类常备队伍,“N”即若干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志愿服务队伍。各地在职党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力争达到80%,人均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 方案明确,合肥将进一步发展专业志愿者队伍。鼓励更多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同时,孵化和培育本地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进各地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探索将志愿服务 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未来,合肥还将打造一揽子接地气聚人气的志愿服务项目。其中,城市社区要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不少于5个志愿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农村村居也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若干个志愿服务项目。 同时,开展点单配送服务,实行“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此外,根据方案,合肥还将建立信息化机制,依托“合肥通”打造市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嘉许激励机制,制定以精神奖励为主的褒奖激励措施,探索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探索设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项基金,个人和企业捐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免税或优惠政策。
证监会4月24日消息,2019年以来,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 分析人士指出,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新证券法背景下,法治供给持续完善,在震慑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将倒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精神,完善资本市场生态。 案件呈四大特点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经查,索菱股份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虚构海外业务、伪造回款单据,虚增巨额利润。二是手段隐蔽、复杂。经查,藏格控股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三是系统性造假突出。经查,龙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为虚增公司利润,定期通过删改财务核算账套实施造假。四是主观恶性明显。经查,东方金钰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资孙公司为平台,虚构翡翠原石购销业务,通过造假方式实现业绩目标。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的问题依然突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指出,此轮立案调查中,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多达6起。移交比例较高,意味着财务造假恶性违法事件很可能将上升至刑法层面,从严监管是有关部门释放出的新信号。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上升至新高度。 从严从重从快追责 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长期以来,财务造假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重灾区,这包括隐瞒股东权益变动、股权质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通过虚假交易、滥用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信息造假等。”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指出,财务造假严重违反了市场基础制度,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将利于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法治供给持续完善 新证券法下,证券市场已迎来最严监管时代,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惩,法治供给持续完善将倒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精神。 业内人士表示,新证券法针对财务造假大幅度提高了处罚力度。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都将承担连带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无论是赔偿或承担刑事风险的惩罚力度都已大幅提升。 同时,根治造假、欺诈顽疾,市场各方将实现协同作战。一方面,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已提上日程。另一方面,交易所将充分发挥自律监管职责。此外,伴随退市制度等持续完善,将从多维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最大程度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严打财务造假,就是要从源头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给投资者提供一份干净、真实的财务报表,为投资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震慑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及法律尊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市场主体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果公司财务报告有可能存在造假,应该尽快申请延迟发布,及时更正。
为防范和有效打击虚假诉讼,近日,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海口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二十条,涵盖了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重点、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监督惩戒、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为有效惩防虚假诉讼提供了重要抓手,构建起了海口市司法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三方面重点内容:一是明确高发案件类型,将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列为高发案件领域,聚焦重点,精准打击;二是加强协同作战,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处理结果反馈、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通过完善具体措施切实加大了打击力度。
近期,监管发现医疗美容乱象有所抬头,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在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上,《通知》指出,要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要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不得将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要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广告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在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医疗美容相关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落实工作,推进行业自律制度化。通过依法开展信用评价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创新行业自律手段。 在强化监管方面,《通知》强调,要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相关信息纳入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作用,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网站和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医疗美容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医疗美容机构要及时、全面公开医疗美容服务相关执业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4月28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强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口罩、防护服等出口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防疫用品质量安全,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有无合法资质、是否存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对于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整治与服务两手抓,将深入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帮扶,提供质量认证和标准服务工作,引导帮扶企业选择合法法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认证,及时将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及美国市场认证信息指南》等相关认证准入信息告知企业,为企业分忧解难,答疑解惑。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在沈阳市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业务的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同时,提醒有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需求的企业要到能合法合规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证。认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12315 专用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沈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办理企业的举报诉求。
4月28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本市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同日,《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本市“放管服”改革进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强化信用监管,特制定《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17条。 什么是告知承诺? 《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有关政府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的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所需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违反承诺的后果,有关政府部门直接作出同意决定的方式。 什么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其范围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目前,“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在全市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投资节能审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事项在经开区范围内实施告知承诺,实现当场办结。 如何办理告知承诺事项? 告知承诺事项线上线下流程并行。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政府部门现场即办,直接作出同意决定;对于网上申请的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超过0.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现场勘查、公示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告知承诺书要公开吗? 《办法》规定,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外,市场主体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信用如何监管? 政府部门根据事项实际情况,可在决定做出后三个月内对申请人的履诺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违诺行为区分轻微、一般和严重违诺失信等级,进行差异化惩戒,申请人的违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同时,还建立了失信记录修复机制,明确了投诉和异议处理渠道。 下一步,北京市将分期分批推出告知承诺事项,并同步公布公布相关办事流程。持续建立健全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优势,不断完善审批、监管、信用归集、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职责边界。
近年来,银川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注资500万元与自治区科技厅联合打造了1000万元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4月27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15年至2019年,银川市39家企业成功获贷,累计发放贷款约3亿元,企业融资成本平均降幅达21.09%, 融资难、融资贵长久以来制约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银川市相关金融机构以风险补偿资金为基数给予5倍至10倍放大的贷款授信,为银川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低费率的科技信用贷款。这些科技贷款项目已带动了银川市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累计新增销售收入合计5.98亿元,新增产值合计4.70亿元,新增利税0.95亿元,带动企业累计就业人数396人。 “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促进科技成果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银川市将继续加大银川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科技金融服务渠道,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助推银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4月21日召开的全省医保基金监管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去年以来,全省医保部门相继部署开展了“风暴行动”“新一轮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形成了强力震慑。去年全省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3267家、追回医保基金5.01亿元,行政处罚357家、行政罚款1605.62万元,共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4586家。 通过打击欺诈骗保,山东医保基金监管取得积极成效。在医保待遇不断提升的前提下,2019年全省基金总支出1425.8亿,增幅8.8%,同比减少4.6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医保支出增幅4.7%,下降10.6个百分点,全省基金监管综合评比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要求,每年4月定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省医保局对近期各市查处的1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16个典型案例涉及拉病人入院、伪造医疗文书办理医保业务、违规套用收费项目、违规报销等。如济南天坛中医医院违规案。经查,该院存在实际治疗项目与医嘱不符、拉病人入院并按住院人数抽取提成、对外出租医院医保科室等问题,涉及金额272043.13元。当地医保部门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暂停与该院签订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一年,拒付实际治疗项目与医嘱不符的费用193548.13元,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78495元,扣除2019年已发生的履约保证金。 再如青岛市李沧区孙圣涛诊所违规案。经查,该诊所存在医疗文书书写不及时,药品、医疗耗材等进销存账实不符,通过伪造医疗文书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等违规问题。2019年6月,当地医保部门决定,追回医保基金115余万元,解除与该诊所签订的社区定点和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对该诊所通过伪造医疗文书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种种医疗乱象,山东省立足医保长远发展,构建长效监管制度体系。省级层面,基金监管立法工作已列入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着力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山东省将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强化对欺诈骗保违法违约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让违法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构建社会共治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重大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大对骗保典型案件的查办,加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中公职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做好统筹谋划,把医保基金监管贯穿到医疗保障工作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或与医保基金使用有关的脱贫攻坚、医保待遇、价格招采、支付改革等政策和工作,都要配套医保基金监管。”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特别强调说,对于医疗机构挂账、拖欠药品耗材货款、落实医保政策不力的,要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采取减少医保支付总额等措施予以纠正。
本月起至11月底,宁波市将集中开展虚假诉讼协同治理专项行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政法部门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虚假诉讼是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绊脚石”,也是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一大顽疾。目前,虚假诉讼呈现出全流程蔓延、全方位渗透、全范围泛滥的特点,但也因其牵扯面广,法律关系复杂,急需相关部门同心协作、同向发力、协同治理。 对此,宁波市专门出台《关于开展虚假诉讼协同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从虚假诉讼多发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常见表现形态、高风险人群等入手,划分出排查整治的八类重点,并明确落实15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虚假诉讼的线索排查、移送和查处机制,预防、发现和甄别机制,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 “通过协同治理,我们将依法惩治一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攻坚突破一批虚假诉讼案件,建立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政法单位间的定期会商和线索转递制度,健全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使虚假诉讼蔓延滋长的态势得到根本扭转,虚假诉讼案件大幅下降。”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政法各单位既要深入排摸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线索和嫌疑对象,还要自查自纠部分干警存在的宗旨意识淡漠、办案理念偏差、办案不精不细、能力水平不足等问题,完善律师等诚信信用等级档案,向社会公布违反诚信执业规范的律师,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重点包括:当事人接近破产或已资不抵债的、多次成为被告或被多个债权人起诉的、债券无银行流水印证的、双方当事人急于调解结案的案件;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领域的虚假诉讼;签订虚假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抵押贷”等涉黑涉恶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滥诉、恶意起诉、滥用管辖权异议、虚假或有偿公民代理等立案环节的虚假诉讼或恶意诉讼;诉前调解、案件速调速裁、司法确认、公告送达、缺席审理、评估鉴定等审理环节的虚假诉讼,以及提供虚假送达地址、恶意财产保全等恶意行为;虚增债务、虚假租赁、虚化财务(由他人代持财产)等执行环节的虚假诉讼;政法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且被当事人多次信访、举报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多次代理虚假诉讼相关案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