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洋湖天街开出了“茶颜悦色”品牌今年的第483家店。“长沙市推行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开新店即申请即经营,帮助我们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开办395家门店,大大节约了开业前的时间、房租和人力成本。”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27日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过程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1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像茶颜悦色一样通过这一精简审批程序获证经营。 早在2019年,长沙就开始试行食品经营告知承诺制,在食品经营(销售)、小餐饮领域,统一制作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应事项的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现场填写承诺书,提交齐全申请材料,自愿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满足审批条件,就不需要再接受监管部门的现场核查,当场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普通食品经营、小餐饮行业成功试点推行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扩大改革受益面,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大型连锁餐饮行业。“企业原来就有300多家门店,再加上扩展很快,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频繁,包括旧店证照变更、延续与注销,以及新店开办等。按以往办证审批模式,每一家店办证换证至少需要10个工作日,告知承诺制大大节约了各项成本,让企业一入市便能经营。”茶颜悦色相关负责人说。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处长朱伟介绍,告知承诺制突出诚信告知、兑现承诺,相当于市场主体和审批部门订立契约。经营者由被动接受审查转为主动加强自律,承诺自觉按照自愿签订的契约履行应有的义务。这一改革推行的预设条件是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一旦其违背承诺,失信者必承担违制代价。 记者了解到,以告知承诺制入市的经营者,自领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接受许可部门关于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在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则会撤销经营许可证,纳入信用记录,两年内不能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记者从河北省政务服务办10月26日召开的“河北省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目前,河北省五级一体化信用平台上线运行,归集各级信用数据22.4亿条,向国家共享数据1.4亿条,位列全国第13位;完成221万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参考依据;全国信易贷示范平台(河北省站)累计实现成功授信1608笔,授信金额283.2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各设区市、县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步提升,信用工作在助力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有5个方面特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更加清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省“一盘棋”格局基本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多样化、便民化、常态化信用应用日益丰富。
充分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一方面要为科研人员减负,让他们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和诚信建设的保障和净化作用,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 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新做法健全科技创新监管机制,全市科研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大幅提升,助推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制度设计 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和责任主体“全覆盖” 长期以来,我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制,即科研经费要按照预算要求来使用。 2019年,重庆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即经费用途包干、经费使用包干、项目实施包干。其中明确经费支出不设科目限制和具体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据实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并且在项目考核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调整项目技术路线、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组成员。 在前期开展系列减负放权工作的基础上,今年5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又联合启动了重庆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营造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科技管理部门放权,为科研人员‘松绑’,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当好‘科技大管家’,让科研人员安心搞科研、专心搞科研。事实上,改革后,项目管理更突出了诚信管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补充,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了科研诚信建设,于今年9月相继出台了《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对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实现了管理流程和责任主体两个“全覆盖”。 也就是说,从项目指南的编制、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再到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等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不论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还是科技专家、第三方机构,只要是参与了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法人和自然人,均纳入诚信管理。 为了帮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好地守住“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科技创新生态,重庆市在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还发布了《重庆市科研诚信提醒二十条》,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对科研诚信注意事项予以提醒,特别是一些很容易忽略的事项,有效降低科研失信风险,引导科研人员增强自律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维护科研道德,规范科研行为。 创新机制 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兼顾”的大监管格局 根据《管理办法》,市科技局依托大数据技术,对重庆市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扩建升级,将全市近24万个主体纳入信息系统,通过创新机制,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全过程“诚信承诺+诚信抽查”监督。 “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的各环节,各责任主体都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承诺数据材料真实、经费使用合规等规定。”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对失信行为的界定,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还会对各责任主体进行信用记分和评级。 进入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记录信息包括责任主体、失信行为、处理结果、处理单位、处理依据和处理决定时间等。各责任主体的初始信用分值为10分,当出现失信行为时,其信用分值会被扣减相应分值。 在此基础上,系统按照分值划分了A、B、C、D四个等级,对各责任主体进行评级,作为信用激励与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比如,信用等级为A的责任主体,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支持参与相关科技活动。信用等级为D的责任主体,项目承担单位或第三方机构2年内、项目组成员或科技专家3年内不得参与有关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该负责人介绍,市科技局还与科技部监督司共同开展部市联动共建科技监督体系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基于专家互派、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科技监督上下联动机制。联合10个相关市级部门,率先在全国成立重庆市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专家委员会,强化跨部门科技监督协作,对全市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对内强化对重点岗位和管理关键环节的权利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和诚信建设的通知》,从而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兼顾”的大监管格局。 成效凸显 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及经费使用合规性进一步提升 随着科技创新监管改革的深入推进,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及经费使用合规性得以进一步提升。 重庆市一家医药企业,在2020年6月市科技局组织的绩效评价抽查中,被抽到3个项目。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和企业对市场发展的研判,其中2个项目提前终止实施,1个项目暂停了较长时间,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 除了进行信用评估评价,市科技局还组织了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到企业走访,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整改建议。一年多来,该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改善措施,项目实施情况得到很大改观。 在今年7月的绩效评价抽查中,该企业的2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好,所有技术研究目标任务已完成,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且经费使用进度与项目研究进度相匹配。 对于“科技大管家”来说,不仅要有监管,更要有服务。而这样“有温度”的服务,让监管也受到企业欢迎。 “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来了之后,为我们查找问题、解决难题,帮助项目更高效地向前推进。”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年被抽查的两个项目,在国内都是独家研发,目前进展都十分顺利,项目组已经在着手准备结题。 “当然,对于严重失信行为,我们也绝不手软,加大问责力度。”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9月30日,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已累计产生信用记录262807条,当年新增失信记录666条,66个责任主体因严重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累计对60余个项目提出扣减诚信分,不予拨付项目经费合计4849万元,促进财政科技投入发挥更大效益。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南通市启动强化“信用关爱”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者近日从市信用办了解到,各地各部门将积极出台免罚或减轻从轻处罚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预警协同机制、信用修复提醒协同机制,全面提升信用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和亲商爱商氛围,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用信息预警协同机制建立后,通过对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已归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的统计、分析、关联、归纳,对受行政处罚或不同事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分别在10次(含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信用南通”网进行公示预警,并推送至各地各部门共享,各主管(监管)部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进行提醒约谈,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律责任。 信用修复提醒协同机制建立后,有行政处罚事项的部门(单位)在对市场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提供《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书》,方便市场主体获取因受到行政处罚后信用信息变化情况,知悉信用修复要求、机制、流程等内容,以便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同时,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及各地区将不断提高信用服务窗口软硬件水平,公布窗口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提升信用服务质量,实现“一网通办”,信用修复初审时间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各地各部门在市场主体向有行政处罚事项的部门(单位)申请信用修复时,及时规范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帮助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各部门(单位)在出具《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时为同意市场主体修复的,将同时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为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市场主体二次申请,减少企业办事麻烦。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政策有效衔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三农”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9大重点工作27项具体举措,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推动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体系“三个体系”,推动金融支农服务与财政支农政策协调联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联动、基层金融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形成服务有平台、信用能评估、风险可把控的“信用+金融+产业+农户”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规范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贷需求,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精准支持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等提升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市、区)、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架构,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建立信用评级与授信投放挂钩机制,优化完善“631”评级授信模型。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融资担保体系,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探索“农业保险+”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量身打造人身健康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提升保险助力乡村治理能力,搭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9月底,金昌市发布第9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对全市34家诚信企业、7家失信企业和94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通报,对失信者和守信者产生了很好的教育、警示、激励和导向作用。金昌市大力推进“诚信金昌”建设,不断完善联合奖惩机制,持续打造良好信用环境。目前,全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加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诚信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金昌市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分三批次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183项,使用告知承诺办理事项20872件,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申请人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共服务、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表彰评优等8个领域事项中,开展信用信息查询,普遍应用信用报告。建立44707户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税务、医疗、交通运输、邮政、食品药品、生态环保等30个行业领域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市场主体划分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与此同时,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信易+”等激励措施,42家企业通过“信易贷”平台获得贷款4.86亿元;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者实施限制参与招投标、取消荣誉称号及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着力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法治化信用环境;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13项(废止3项,修订2项),对2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全市“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台账退出率100%;在电信网络诈骗、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国家考试作弊等10个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着眼群众“最盼、最急、最需”之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仅是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一项改革探索,更是全心全意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生动实践。10月25日,焦作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焦作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和《焦作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制定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为贯彻国家、省工作部署,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1〕26号),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成果,该制度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逐步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取消139个证明事项涉及哪些方面? 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 经2021年9月30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该清单共有139个证明事项,分为16个大类,涉及公安、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诸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在清单梳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将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依据的,排除在证明事项之外。突出最大限度利民便民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能实行承诺制的,全部实行承诺制。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证明事项,对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确保该项工作整体稳步推进。 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代为承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如何确认? 优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在线核查 各级各部门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依托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南焦作)等实现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优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在线核查,比对相关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核验。需进行现场核查的,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对尚未实现数据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有关行政机关协助核查,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有义务及时协助,不得推诿或者拒绝。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信用更“金贵” 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各级各部门将针对清单中涉及的证明事项特点分类确定具体的核查办法,并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是信用承诺的六大类型之一,也是实施信用监管的基础性措施。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行政管理、政务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对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因素,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或违法承诺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违约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同时,要建立完善失信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加强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0年度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其中诚信企业974家、良好企业1004家、警示企业78家、不良企业20家,另有不予评价企业171家。在此次评价结果中,铜化集团共有8家企业分别上榜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榜单。 据悉,环境信用评价包括企业自查自报,县、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初核,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复核、公示、核查、审定等环节,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指标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 根据评价结果,生态环境部门对环保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在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评先创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环保警示企业,将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责令其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书面报告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不良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督查对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责令企业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计划,并按月报送整改进度。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将信息共享,对不良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日前,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人社厅办公室负责人韩林介绍称,根据一些劳动者反应的企业用工中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费、不按规定休假休息等行为,山东人社部门通过织密劳动关系“协调网”、保障农民工的“钱袋子”、跑出调解仲裁“加速度”、优化工资收入“分配图”等措施四管齐下,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织密劳动关系“协调网”。山东省人社部门探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聚焦劳动者关心关注的劳动合同问题,在青岛市、淄博市先行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基础上,全省其他各市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实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与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实时对接、数据共享、一键办理,既降低了企业成本,又解决了过去“取证难、示证难、存证难”问题。实施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服务万户新企用工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目前,全省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达1800多家,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达2.3万人,服务新企用工数量2万多家,对250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用工指导服务。 二是保障农民工的“钱袋子”。紧盯农民工反映强烈的工资支付问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山东省人社厅牵头建成全国首个省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银行代发管理、预警监测等各项制度全部集成到平台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一体化、智慧化监管。目前,全省1.95万个建设项目纳入平台监管,实名制信息384.9万人,代发工资859.2亿元。创新打造“工长制”农民工服务新模式,由街镇分管领导任“工长”,定期排查项目、调处欠薪问题。建设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平台,全面畅通电话、来访、来信等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农民工投诉。 三是跑出调解仲裁“加速度”。坚持抓早、抓小,不断提升调解仲裁质效,努力把劳动争议“柔性”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前三季度,山东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争议案件10.27万件,涉及劳动者10.93万人,涉案金额20.65亿元。通过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前三季度线上受理争议案件3215件,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基层调解品牌工作室,目前,全省共有259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参与打造工作,共培育调解品牌工作室178个。 四是优化工资收入“分配图”。今年,山东省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7%,省政府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平均增幅9.8%,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切实兜牢企业职工生活底线。同时,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培训,在部分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工作,为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薪酬指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