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人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支立足“金融为民”服务理念,聚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示范户专享贷款”试点工作,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入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主体增产增收上,为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提升涉农涉牧金融服务水平注入新活力。 打造专属信贷品牌。人行锡林郭勒盟中支立足辖区实际,积极探索打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属信贷品牌,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信用示范户专享贷款”试点工作。通过为本地优秀信用户提供纯信用、低成本贷款资金,支持优秀信用户生产增收,让守信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发挥信用标杆引领作用,打造信用贷款特色品牌,助推当地营造“学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良好氛围。 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为确保专享贷款试点工作在全域多点开花、规范开展,人行锡林郭勒盟中支开展实地调研,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讨论之后,按照“示范效应强、覆盖范围广、规模适度、公开公平”的原则,印发工作指导意见,召开锡林郭勒盟信用示范户专享贷款试点工作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盟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结合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陆续制定工作方案,评选优秀信用示范户,设计专属信贷产品,利率低于普通信用贷款。坚持纯信用放贷形式,保证“信用示范户专享贷款”设计初衷,同时兼顾安全性、利率优惠且规模适度原则。 推动专享贷款试点工作初显成效。试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从点到面的顺序稳步推进,逐步实现点上不断扩展、规模适度扩大,示范带动效应逐步显现。目前,锡林郭勒盟辖内阿旗联社、锡市农合行、西乌农商银行、多伦联社、西苏联社、东乌联社、二连农合行7家银行机构已授信1428万元,实际发放专享贷款1177万元,支持农牧民75户。在人行锡林郭勒盟中支的大力推动下,辖区各地多措并举,开拓工作思路,推出特色信贷产品,以专项优惠政策鼓励农牧户树立诚实守信理念,带动地区整体信用环境上新台阶。其中,东苏旗和西苏旗推出了超低利率信贷产品;阿旗把乡村振兴工作、再贷款政策工具与推进试点工作有机结合,推出“示范信用户贷”信贷产品,上半年累计发放“示范信用户贷”17户,金额420万元;锡林浩特市、阿旗、西苏旗面向全域授信中评级最高信用示范户发放专享贷款,实现了试点工作在县内乡镇(苏木)全覆盖,并逐步向嘎查(村)延伸,大大提升信用“含金量”。 全面树立信用示范引领形象。信用示范户专享贷款的宣传推广,收获了农牧区群众的广泛认可,使得“优秀信用户”逐渐成为家庭的无形资产。辖内牧民纷纷效仿,努力提升自身信用意识和信用记录,期望获得“示范信用户贷”等特色专享信贷产品的资金支持,农牧民的信用变成了“真金白银”。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营造了争创“信用示范村”、抢做“信用示范户”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了辖区各类经济主体的守信意识,全面助力锡林郭勒盟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走实走深。
今年以来,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升警务资源服务效能,有力促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档升级。 鞍山市公安局以党史学习教育和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顽瘴痼疾,在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站位营商环境建设大局,以破解企业诉求渠道不畅、诉求办理不规范、企业服务针对性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为切入点,依托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措施。通过科学有效监管、奖惩并举,初步搭建了良性发展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 鞍山市公安局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意见,有效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监管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鞍山市公安局还围绕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主管(监管)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夯实了公安机关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基。 同时,鞍山市公安局围绕自身管理职能,相继出台了旅店、印章、锁业、保安、网吧、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7个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企业信用百分制管理机制,细化诚实守信、基本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评价标准,对应A、B、C、D四类信用等级,制定了涵盖公安监管职能的具体扣分项以及加分项,完善了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实施以来,已评定诚实守信行业主体357家、基本守信行业主体57家、一般失信4家。 此外,鞍山市公安局建立“点单式”服务机制,让诚信企业享受公安私人订制服务。他们围绕公安打击、服务、管理职能,整合以往出台的服务举措,制定《鞍山市公安局服务企业100条措施清单》,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围绕清单内容提出“点单式”服务需求,企业服务中心指派相关警种部门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快速精准服务。通过试运行,企业服务诉求平均办理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下降为3个工作日,好评率达100%。 建立诚信“红名单”,使诚信企业享受政务服务最惠待遇。鞍山市公安局以一年为一个评定周期,每年公布一次监管企业“红名单”,并对“红名单”企业提供来年至多一次行政检查、行政审批容缺办理和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最惠政务服务待遇。为保证企业合法权益,鞍山市公安局对行业主体守信、失信行为予以综合考量,实施进退级全程动态化管理,保障行业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同时,建立失信“黑名单”,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鞍山市公安局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评价标准对严重失信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录入鞍山市信用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与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近日,江西省首张“告知承诺制”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在九江发出,这标志着九江市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不断向着深处发力,再迈新台阶。 据悉,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以自我承诺形式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免于现场核查,直接核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这是九江市第一张也是全省开展计量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来核发的第一张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九江市作为江西省计量标准复查考核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试点城市之一,积极开展计量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试点探索,通过建立统一、高效、快捷、便民的行政审批新体制,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着眼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为其他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0月下旬,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洋湖天街开出了“茶颜悦色”品牌今年的第483家店。“长沙市推行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开新店即申请即经营,帮助我们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开办395家门店,大大节约了开业前的时间、房租和人力成本。”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27日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过程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1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像茶颜悦色一样通过这一精简审批程序获证经营。 早在2019年,长沙就开始试行食品经营告知承诺制,在食品经营(销售)、小餐饮领域,统一制作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应事项的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现场填写承诺书,提交齐全申请材料,自愿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满足审批条件,就不需要再接受监管部门的现场核查,当场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普通食品经营、小餐饮行业成功试点推行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扩大改革受益面,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大型连锁餐饮行业。“企业原来就有300多家门店,再加上扩展很快,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频繁,包括旧店证照变更、延续与注销,以及新店开办等。按以往办证审批模式,每一家店办证换证至少需要10个工作日,告知承诺制大大节约了各项成本,让企业一入市便能经营。”茶颜悦色相关负责人说。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处长朱伟介绍,告知承诺制突出诚信告知、兑现承诺,相当于市场主体和审批部门订立契约。经营者由被动接受审查转为主动加强自律,承诺自觉按照自愿签订的契约履行应有的义务。这一改革推行的预设条件是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一旦其违背承诺,失信者必承担违制代价。 记者了解到,以告知承诺制入市的经营者,自领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接受许可部门关于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在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则会撤销经营许可证,纳入信用记录,两年内不能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记者从河北省政务服务办10月26日召开的“河北省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目前,河北省五级一体化信用平台上线运行,归集各级信用数据22.4亿条,向国家共享数据1.4亿条,位列全国第13位;完成221万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参考依据;全国信易贷示范平台(河北省站)累计实现成功授信1608笔,授信金额283.2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各设区市、县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步提升,信用工作在助力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有5个方面特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更加清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省“一盘棋”格局基本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多样化、便民化、常态化信用应用日益丰富。
充分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一方面要为科研人员减负,让他们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和诚信建设的保障和净化作用,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 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新做法健全科技创新监管机制,全市科研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大幅提升,助推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制度设计 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和责任主体“全覆盖” 长期以来,我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制,即科研经费要按照预算要求来使用。 2019年,重庆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即经费用途包干、经费使用包干、项目实施包干。其中明确经费支出不设科目限制和具体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据实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并且在项目考核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调整项目技术路线、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组成员。 在前期开展系列减负放权工作的基础上,今年5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又联合启动了重庆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营造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科技管理部门放权,为科研人员‘松绑’,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当好‘科技大管家’,让科研人员安心搞科研、专心搞科研。事实上,改革后,项目管理更突出了诚信管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补充,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了科研诚信建设,于今年9月相继出台了《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对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实现了管理流程和责任主体两个“全覆盖”。 也就是说,从项目指南的编制、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再到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等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不论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还是科技专家、第三方机构,只要是参与了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法人和自然人,均纳入诚信管理。 为了帮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好地守住“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科技创新生态,重庆市在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还发布了《重庆市科研诚信提醒二十条》,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对科研诚信注意事项予以提醒,特别是一些很容易忽略的事项,有效降低科研失信风险,引导科研人员增强自律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维护科研道德,规范科研行为。 创新机制 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兼顾”的大监管格局 根据《管理办法》,市科技局依托大数据技术,对重庆市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扩建升级,将全市近24万个主体纳入信息系统,通过创新机制,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全过程“诚信承诺+诚信抽查”监督。 “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的各环节,各责任主体都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承诺数据材料真实、经费使用合规等规定。”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对失信行为的界定,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还会对各责任主体进行信用记分和评级。 进入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记录信息包括责任主体、失信行为、处理结果、处理单位、处理依据和处理决定时间等。各责任主体的初始信用分值为10分,当出现失信行为时,其信用分值会被扣减相应分值。 在此基础上,系统按照分值划分了A、B、C、D四个等级,对各责任主体进行评级,作为信用激励与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比如,信用等级为A的责任主体,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支持参与相关科技活动。信用等级为D的责任主体,项目承担单位或第三方机构2年内、项目组成员或科技专家3年内不得参与有关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该负责人介绍,市科技局还与科技部监督司共同开展部市联动共建科技监督体系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基于专家互派、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科技监督上下联动机制。联合10个相关市级部门,率先在全国成立重庆市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专家委员会,强化跨部门科技监督协作,对全市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对内强化对重点岗位和管理关键环节的权利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和诚信建设的通知》,从而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兼顾”的大监管格局。 成效凸显 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及经费使用合规性进一步提升 随着科技创新监管改革的深入推进,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及经费使用合规性得以进一步提升。 重庆市一家医药企业,在2020年6月市科技局组织的绩效评价抽查中,被抽到3个项目。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和企业对市场发展的研判,其中2个项目提前终止实施,1个项目暂停了较长时间,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 除了进行信用评估评价,市科技局还组织了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到企业走访,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整改建议。一年多来,该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改善措施,项目实施情况得到很大改观。 在今年7月的绩效评价抽查中,该企业的2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好,所有技术研究目标任务已完成,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且经费使用进度与项目研究进度相匹配。 对于“科技大管家”来说,不仅要有监管,更要有服务。而这样“有温度”的服务,让监管也受到企业欢迎。 “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来了之后,为我们查找问题、解决难题,帮助项目更高效地向前推进。”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年被抽查的两个项目,在国内都是独家研发,目前进展都十分顺利,项目组已经在着手准备结题。 “当然,对于严重失信行为,我们也绝不手软,加大问责力度。”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9月30日,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已累计产生信用记录262807条,当年新增失信记录666条,66个责任主体因严重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累计对60余个项目提出扣减诚信分,不予拨付项目经费合计4849万元,促进财政科技投入发挥更大效益。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南通市启动强化“信用关爱”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者近日从市信用办了解到,各地各部门将积极出台免罚或减轻从轻处罚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预警协同机制、信用修复提醒协同机制,全面提升信用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和亲商爱商氛围,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用信息预警协同机制建立后,通过对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已归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的统计、分析、关联、归纳,对受行政处罚或不同事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分别在10次(含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信用南通”网进行公示预警,并推送至各地各部门共享,各主管(监管)部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进行提醒约谈,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律责任。 信用修复提醒协同机制建立后,有行政处罚事项的部门(单位)在对市场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提供《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书》,方便市场主体获取因受到行政处罚后信用信息变化情况,知悉信用修复要求、机制、流程等内容,以便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同时,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及各地区将不断提高信用服务窗口软硬件水平,公布窗口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提升信用服务质量,实现“一网通办”,信用修复初审时间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各地各部门在市场主体向有行政处罚事项的部门(单位)申请信用修复时,及时规范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帮助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各部门(单位)在出具《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时为同意市场主体修复的,将同时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为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市场主体二次申请,减少企业办事麻烦。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政策有效衔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三农”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9大重点工作27项具体举措,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推动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体系“三个体系”,推动金融支农服务与财政支农政策协调联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联动、基层金融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形成服务有平台、信用能评估、风险可把控的“信用+金融+产业+农户”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规范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贷需求,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精准支持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等提升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市、区)、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架构,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建立信用评级与授信投放挂钩机制,优化完善“631”评级授信模型。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融资担保体系,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探索“农业保险+”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量身打造人身健康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提升保险助力乡村治理能力,搭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9月底,金昌市发布第9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对全市34家诚信企业、7家失信企业和94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通报,对失信者和守信者产生了很好的教育、警示、激励和导向作用。金昌市大力推进“诚信金昌”建设,不断完善联合奖惩机制,持续打造良好信用环境。目前,全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加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诚信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金昌市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分三批次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183项,使用告知承诺办理事项20872件,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申请人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共服务、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表彰评优等8个领域事项中,开展信用信息查询,普遍应用信用报告。建立44707户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税务、医疗、交通运输、邮政、食品药品、生态环保等30个行业领域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市场主体划分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与此同时,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信易+”等激励措施,42家企业通过“信易贷”平台获得贷款4.86亿元;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者实施限制参与招投标、取消荣誉称号及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着力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法治化信用环境;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13项(废止3项,修订2项),对2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全市“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台账退出率100%;在电信网络诈骗、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国家考试作弊等10个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