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大厅内,经执行法官的见证,被执行人冯某正在通过微信视频同申请人万某进行协商,一旁的法院工作人员正在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冯某与被告万某达成调解,约定冯某补偿万某6万元。后冯某未履行义务,万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冯某传唤到庭后,经批评教育,冯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但其希望能够同申请人沟通协商具体事宜。 执行法官随即联系申请人万某,但万某表示自己现在在外省居住,因路途遥远等原因不便到庭。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少跑腿,执行法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联系申请人通过微信视频连线,让被执行人在执行大厅就地进行视频协商,同时对协商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最终,被执行人当庭履行3万元,并就剩余款项支付事宜同申请人达成和解。
记者日前获悉,广东南雄法院成功执结多起涉民生系列案件,一次性对40名员工兑付薪酬共计12万余元,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公司人去楼空,员工讨薪无门 事情回到2020年8月。 林先生(化名)是南雄市某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的员工,一天,他回到单位才发现百货公司竟已人去楼空,一夜丢了工作。和他一样情况的,还有39名工友。 原来,百货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务纠纷等原因关门停业,但未提前告知林先生等员工,百货公司老板即法人代表也不知所踪。 停业后,百货公司除拖欠林先生等40名员工工资外,还拖欠货款、施工款等近百万元。 无奈之下,林先生等人分别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百货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并依法得到了支持。 干警现场清点,制定执行方案 这40件工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南雄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与员工沟通,安抚员工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百货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详细调查,查明该百货公司内除剩余备用金、剩余商品、设备等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为进一步核实百货公司可供执行财产情况,执行干警千方百计找到了百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执行干警不断的普法释理下,百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委托人员进行对接。随后,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工人和百货公司的委托人双方现场对这些财产进行逐一清点、核查,最终查明备用现金5万余元,剩余商品、设备85类4800余件,但部分商品面临即将过期、丧失经济价值的情况。 为确保员工工资得到清偿,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执行干警迅速召开会议研讨解决措施,因势利导制定执行方案。 法院高效执行,员工拿回欠薪 “怎么才能确保百货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因过期发生损失,又能加快财产处置进度,让员工工资得到有效清偿?”这成为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重要课题。 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工人代表与百货公司委托人进行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不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法院的监督下,双方共同对百货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工人工资。 仅用时一个半月,在南雄法院的监督下,工人们与百货公司共同将4800余件剩余商品、设备变卖,总共获得执行款12万余元。 为尽快让工人们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清点变卖结束后,执行干警即迅速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并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分配执行款协议。林先生等人也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水法官,对不起,我错了,我现在就让家里人送钱,请你们不要拘留我!”近日,一出“喜剧”在拘留所门口上演:一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看到法官“动真格”时,终于不再气焰嚣张,急忙向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法官认错,主动联系家人还款。 赵某向某银行借款5万元,借款合同到期后,赵某一直未还,该银行多次讨要无果后,遂将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限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五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没有履行,该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水晓艳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还款,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赵某则称贷款是替朋友贷的,他本人没有花一分钱,还款应该由他的朋友来还,他自己实在是无力偿还。后在水晓艳释法明理劝诫下,赵某承诺偿还借款,却一直推诿拖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近日,水晓艳通知赵某来到执行局,耐心地对其教育劝导,希望他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不料赵某却不予配合,一直反复强调自己没钱、无力偿还,软抵硬抗,态度坚决,于是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赵某还一直趾高气扬的声称:“不就是拘留十五日吗,我只不过是欠款没还,又没有犯多大的法。” 常言道,不见棺材不掉泪!当警车停在拘留所门口,赵某这才意识到执行法官是“动真格”的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局子”生活,赵某突然恐慌起来,终于一改之前的“强硬”,低下了头承认错误,并主动要求还款。最终其家人送来5000元案款,并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水晓艳见其态度诚恳,遂对其解除司法拘留。 在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平日里释法析理是必要的,也是温柔善良的。但对一些“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才是必要的,能够有效威慑和破解被执行人的侥幸、推脱等拒执心理,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14个月的工资和保险,17万多啊,今天终于到账了!真是太感谢河北省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了,不辞辛苦帮我们追回欠款。”上午9点15分,看着手机里发来的银行卡到账通知,当事人蔡洪连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当日上午,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工人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大会”,法院执行局当场为31名当事人发放工资款及补偿金合计360万余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2020年,区内某企业因经营困难宣告破产,累计拖欠职工工资500余万元,公司名下土地、房产均已抵押给银行,剩余机器设备难以变卖,且设备价值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及补偿金,极大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第一时间成立执行专案组。执行法官多路出击,一组负责追索被执行人的对外债权,另一组则与公司的债权人协商接洽。经过努力协调,从破产企业土地、房产拍卖款中协调出450余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保。此次为第二次集中发放,发放总额已超过拖欠金额的90%。对于拖欠的剩余工资款,法院也已列入计划,力争在近期全部予以执结。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忠诚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该院制定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就非诉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普法宣传、法治教育,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辖区平安建设等方面出台了19项惠民利民便民措施;法官走进润泽科技、荣盛、立邦等辖区内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走进大长亭、小马坊等村街以身边事、身边案为群众宣讲《民法典》;邀请廊坊师范学院学生旁听庭审,成立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基地,开展院校共建;多次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护薪”行动,维护当事人胜诉权;司法助力“六稳六保”,制定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与税务机关建立执行协作机制》《与车辆管理所建立“警法服务站”实施办法》等长效制度机制,真正结合法院职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021上半年,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收案803件,执结504件,结案率62.76%,执行到位金额1.23亿余元。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是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效转化,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彰显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信心和决心。 下一步,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为民谋利、为民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内生动力,不断加大审执工作力度、提高诉讼服务效率,拓宽法律咨询渠道,收获了一大波好评! 执行新思路履行200余万元 2020年,洛阳某林业公司与青岛某投资公司共同成立洛宁某林业公司,为投标洛宁某项目,但因各种原因,最后该项目终止。按照约定,经洛宁法院审理判决,洛阳林业公司应退还投资公司保证金200余万元。 因多次催要无果,申请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了解,被执行人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多次以清算程序麻烦、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为稳定双方情绪,也给破产公司一些空间,承办法官积极探索执行新思路,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在义马市还有其他投资项目,便不畏路远,几次到义马实地了解情况,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眼看没有退路,被执行人为不影响其他项目进展,主动履行200余万元执行款,至此案件执结完毕。为感谢法官多次奔波,理解企业生存不易,申请人特向洛宁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 辛苦挣钱不易倾力执行赔偿 “我受伤都三四年了,太感谢你们帮我把赔偿的钱要回来了,不然靠我们自己真是没办法……”6月17日,申请人吴某在向法院执行局送锦旗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7年,吴某在施工时受伤,腰部及左腿受伤,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裁决,河南某建设公司赔偿吴某19余万元。但公司一直未履行裁决。杜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进行联系,督促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但其仍然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责任。一方是农民工,一方是企业,如若莽撞执行恐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为快速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执行法官深入企业做思想工作,同时了解到线索,该公司与另一家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希望提供账户打款时间,最终依法迅速划拨19余万元执行款。 买卖不给钱强制“秒”执行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向原告购置60台电梯,原告按照合同如约履行全部义务,之后,被告却失信,没有向原告交付部分款项。 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洛宁法院,法官依法判决后,被告依旧以各种“老生常谈”的借口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到半个月申请人便拿到了执行款,申请人说,早就听说执行难,45万元的金额,以为面对的会是漫长的等待,没想到立案不到半个月就拿到执行款,执行局工作真的是高效! 据洛宁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案件没有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刚开始被执行人也是抵触情绪强烈,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邮寄强制执行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才主动履行了支付义务。
“被拖欠这么久的工资终于追回来了,真是要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等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时,连连表示感谢。 刘某某等五人原系长沙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因工资支付等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便向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后,虽双方经仲裁达成调解协议,但汽车租赁公司一直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刘某某等人向岳麓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汽车租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不露面,公司的账户也因涉及其他案件被其他法院冻结,公司名下的车辆又被全部租赁出去,财产处置难度较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一直持续跟进案件,并多方寻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法官在掌握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莫某某的行踪后,将其拘传到法院。虽然执行法官耐心地对莫某某释法明理,但莫某某仍无动于衷。鉴于莫某某的消极对抗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感觉法院“动真格”了,莫某某表情有些惊慌。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反复向莫某某强调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莫某某当场筹措资金,案件的全部案款均支付到位。 至此,该劳动争议系列案全部执行到位。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虽然老郑在坐牢,我会帮他把欠款还掉,但请袁某能体谅我孤儿寡母,减免一些钱。” “我欣赏陈女士的担当,愿意作出适当的让步。”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做被执行人妻子的工作,促成执行和解,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1月,郑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袁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郑某仅偿还了2万元。袁某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诉至法院,判决郑某向袁某偿还本息8.5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仍未履行义务,袁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不久,被执行人郑某却因涉嫌刑事犯罪锒铛入狱,加之经查询发现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袁某知情后心急如焚。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做郑某之妻陈女士的思想工作,劝其代夫履行。随后,执行法官找到陈女士,向其说明案情并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工作,经过不懈努力,陈女士答应“替夫偿债”。袁某得知此讯后非常高兴,以德报德,减免了部分款项,与陈女士签订了一次性支付7万元结案了事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对话。日前,陈女士已将执行款项汇入执行专户,执行法官及时发放,本案圆满执结。
“真心感谢执行法官为我们讨回到了工资,我们付出的劳动没有白费,这些钱真是雪中送炭啊!”领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员工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妥善执行完毕34件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多名讨薪员工顺利拿到合计50余万元的劳动报酬。 案件回顾 据了解,吴某等多名申请人系某建材有限公司员工,自2018年起,该公司就因经营状况不良,开始拖欠员工工资或者扣发一部分工资。经多次与公司协商支付未果后,为了保障基本生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等多名员工向雨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诉求未被支持,后向雨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该公司确认尚欠34名员工工资共计513290元,约定于2019年10月2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可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4名员工遂向雨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该批案件为涉民生系列案件,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且作为申请人的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应尽快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执行局高度重视该批案件的执行工作,开辟执行绿色通道,迅速抽调精干执行力量,着手对30余件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该账户并无可供执行的足额款项。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并由三名执行法官联手办案,在深入探讨、分析和了解案件的基础上,一致决定从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入手,以和解的方式执行案件。 执行结果 执行法官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对汪某耐心地释法明理,细致地做其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告知34名申请人,法院一定会依法、公正地执行案件,消除他们的顾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执行法官们的反复调解下,汪某也转变了态度,从拖延支付变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汪某支付了执行案款,吴某等讨薪员工来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终于顺利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法官同志,我现在来履行赔偿义务了,银行卡被冻结后,我连小吃原配料都购买不了,请尽快帮我的银行卡解冻。”近日,被执行人熊某在法律的威慑下,来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履行了还款义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此执结。 据悉,2020年11月的某天,熊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余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余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经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鉴定,该起事故由熊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协商无果,余某遂将熊某诉至沙县法院,经沙县法院审理,判决熊某向余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3万元。判决生效后,熊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责令熊某履行法定义务,然而其却置若罔闻。通过财产查控措施查询,发现熊某名下的银行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银行卡进行冻结。近期熊某在外地新开一家沙县小吃店,该笔款项其用于采购小吃原配料,熊某在付款时发现自己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被冻结,无法进行支付,此时熊某切身感受到了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急忙从外地乘坐动车赶回,来到沙县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协调银行卡解冻事宜,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