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供还款计划,并请人担保,请法官尽快解封我的房子!”近日,被执行人丁某向天长法院的执行法官提出申请。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该案成功执结。 2018年,丁某向杨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款期20天。借款期到,经杨某多次催要,丁某还款15万元,余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还款到期后,丁某一直未还,杨某诉至天长市人民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丁某仅还款5万元。今年3月9日,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丁某名下有一套房产,立即予以保全。丁某因做生意需要向银行申请续贷,银行称其房产被保全,拒绝续贷。丁某这才着急,当天主动来到法院,提出还款方案。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于今年8月30日前还清余款,由丁某的丈夫和朋友提供担保,杨某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近日,驿城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赵某池有期徒刑两年,令当了多年“老赖”的赵某池后悔不已。 今年63岁的驿城区居民赵某池于2014年5月因故向党某借了20万元现金,党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党某一纸诉状将赵某池起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1月,法院判决赵某池应还本付息,但赵某池扔不履行还款义务,党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经法院查明,赵某池名下一处房产因拆迁即将获得一笔巨额赔偿,即要求某拆迁指挥部协助执行该款项。不料赵某池为了逃避还款义务,竟联合其子共同委托付某帮助领取了该笔赔偿款,致使法院无法继续执行。鉴于赵某池恶意逃避还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驿城区人民法院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抓捕。2019年8月28日,赵某池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张某某租赁了一台挖掘机用于施工,但只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后便对此事只字不提,最终被起诉。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被告为了完成其承包的土方工程,向原告强某某租赁挖掘机一台。工程完工后,被告张某某没有向原告支付租赁费,而是出具了50000元的欠条一张。直到2019年末,被告都对拖欠的租赁费只字不提。后被告在原告的反复催要下才支付了3000元。最终原告多次索要剩下的47000元无果后,只得将张某某诉至法院。 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被告未依约向原告支付租赁费有原告提交的欠条为证。故对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赁费470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张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最终,法庭判处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强某某挖掘机租赁费人民币47000元。
闻警出击 2020年3月25日上午,隆安县法院“亮剑”出招,拿下一拒执“老赖”。接到线报后,该院执行局长农福志带领由执行法官和法警组成的“执行110”,迅速出击,截住拒执老赖马某,依法对其人身和住所进行搜查,督促其履行义务。 “您好,我们是隆安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对你的人身和住所进行搜查,请你配合” 执行现场 慑于强制执行威力,马某配合法院进行搜查。执行法官、法警迅速开展搜查,对马某的人身、房间、衣柜、钱包、手机支付宝、微信账户等逐一进行搜查核查。经现场搜查,执行干警扣押了马某甲壳虫汽车一辆,美元、港币、人民币现金若干、银行卡数张。 据悉,马某涉及的经济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期履行义务、申报财产。但马某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玩失踪……遂出现上述一幕。 随后,马某被传唤至法院接受询问。经训诫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马某当即承认了拒执错误,履行1万元,并书面保证在20日内履行50万元本息完毕,如逾期不履行,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不“打烊” 疫情期间,隆安县法院执行不“打烊”。当日,该院执行局还顺利执结了15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涉民生案件。 一直以来,该院秉着文明善意执行理念,探索执行110模式,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以强制促和解,有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保证了执行力度,又彰显了执行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扫码可查看相关法律文书,遭破坏自动报警。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这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当日上午10点,管城区法院执行局政委杨跃慧带队来到郑州市航海东路一处房产,加装电子封条。该房产所涉案件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借款人同意支付150多万元欠款及利息,因未实际履行,出借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只用了几分钟时间,一套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的电子封条就加装完了。白底上印有法徽和“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字号超大,十分醒目。电子封条上还印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电子封条加装完成后,执行干警进行了现场测试。轻轻触碰,电子封条毫无反应,用拳头重击,电子封条的摄像头启动拍摄,并自动播放警告语音,告知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执行干警的手机上则立刻收到了报警信息和相关影像。 “以往,有一些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撕毁封条。与传统纸质封条相比,电子封条使用更方便、固定性好,能够避免自然脱落或遭到人为损毁,有利于法院对查封房产不间断监控,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介绍,电子封条全称是“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而成,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租用。该系统可多次反复使用,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是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项有益探索。 据介绍,电子封条将现代科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畅通了相关人员和法院之间的沟通,体现了善意执行和文明执行的理念。
老赖们总是认为自己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不会受到法院的追捕,但自打京津冀三地高院和铁路公安的联动机制实行以后,给这些藐视法律威严的老赖们一个沉重的打击。 北京站内,东城法院执行法官在等待一位即将到来的被执行人林某。五十分钟后林某果真乘坐D26次列车抵达北京站。林某拖欠别人30万元不换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申请人说,在法院调解时林某承诺每个月还款三万元。谁知才刚离开法院林某就玩起了失踪。 据北京铁路公安局向东城法院提供消息称:林某即将乘坐列车在下午抵达北京站。从2019年来,京津冀三地高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建立了三地法院与铁路公安在查询、控制被执行人工作中的联动机制,不管是高铁、动车,还是绿皮火车,只要被执行人乘坐信息会第一时间通知涉案法院。 林某一下车就见到了法官显得自身有些慌乱,但很快便稳定了情绪。随后林某故伎重施又要进行拖延。可是这一次法官没有再给林某机会。眼看自己的老赖行为不能再进行下去了,林某表示她愿意尽快还款,并用一辆汽车作为担保。 申请人通过咱们这次执行也感谢了人民法院,为我们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同时希望这次也是告诉这些老赖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雪宝山派出所民警驱车80余公里将两名住在大山中的“老赖”陈某品、陈某伟抓捕并交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原来陈某品、陈某伟居住在距离开州城区130余公里的大山中,2017年3月,二人向他人借款3万元,到期后不予偿还,法院判决后仍不理不睬。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二人,要求其偿还借款或者到法院说明情况,但二人态度蛮横,多次敷衍执行法官,后来更是嘲讽道:“我住在老山上,有本事你就来抓我嘛!”二人的居住地位于偏远山区,法官没有掌握到其确切的行踪,贸然前去寻找很有可能会扑个空。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利及时实现,区人民法院向区公安局发送了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区公安局收函后给予大力支持,雪宝山派出所民警于1月20日在两名“老赖”各自的家中将他们抓捕。 陈某品和陈某伟被带至区人民法院后立即被下达了司法拘留决定书。面临在看守所过年的囧状,二人连忙筹来钱款偿还了所借债务和逾期利息共计51182元,并写下悔过书。 鉴于二人最后偿还了借款且态度良好,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并解除对陈某品和陈某伟因本案采取的惩戒措施。
在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康定市法院执行团队积极创新执行措施,发挥办案能动性,以执行指挥线上平台为主战场,打好线下执行的突击战,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疫情期间,为了积极响应“少出门、不聚集”的应对措施,该院执行干警增强线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工商股权等信息52条,采取网络冻结资金230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人,限制消费3人。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利用截图、短信记录等方式留痕,开展线上执行约谈、执行和解、案款发放等工作,执行效果显著。期间,共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标的159万元。 对于需要线下办理的案件,专门成立外勤小组,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单位协调,开通“绿色通道”,进行集中办理。该院执行工作不打烊,对其他法院亦如此,疫情防控期间,该院执行局协助其他法院办理各项委托执行事项22件。
疫情期间,执行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但温县法院不等不靠,创新执行方式,在网上开辟出了新战场,收到了良好效果。自2月24日至2月27日,四天时间,该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账号152个,达成和解意向6起,结案2起。 去年元月,李某向好友王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无奈,王某诉至温县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李某,但李某总是以“没钱,没能力”为由拒不偿还,而且嚣张地认为疫情期间法院不能把他咋样。确实,疫情期间法院无法采取搜查、拘传等强制措施,但是执行干警迅速在网上对其展开“围剿”,通过网上查控系统的搜索定位,发现李某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一直有1000元左右的金额波动。执行干警立即意识到,李某作为90后,支付宝是其日常交易的重要平台,于是立即通过网络向支付宝公司发去协助执行裁定,对李某的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 李某在疫情期间购物全是扫码支付,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收到的信息全是“你的支付宝账户已被冻结,如有疑问,请拨打95188”,而且所有的业务款项只能进不能出。被掐住“七寸”的李某迅速缴械投降,账户被冻结的第二天,便主动联系温县法院执行干警,要求支付全部欠款。 “现在,老赖都了解法院的执行程序,知道把钱存在银行很快就会被法院查到,因此会把钱转移到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平台等相对隐蔽的地方,所以,温县法院及时在网上开辟了第二战场,主攻方向就是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让老赖藏无可藏。没想到这一‘网’下去,逮住这么多‘鱼’,真开心!”温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得坡高兴地说。
“你好!吴法官!我发现张某某了,他现在就在桐城市,你们赶紧过来啊!”3月23日上午9时许,申请执行人陈某发现了长期下落不明的张某某后,立即与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吴法官联系。 “好的,你先盯着,不要打草惊蛇,我们马上就赶过来!”接到电话后,吴法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请示,经院领导同意后,火速驱车奔赴执行目的地。 原来,自2017年起至今,张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枞阳县人民法院涉及案件多达99件,涉案执行标的近40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张某某人员下落及其名下财产,依法冻结张某某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查封张某某名下车辆,但始终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和车辆行踪。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只能暂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3月23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下落后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这便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法官很快便赶到了执行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抓获并顺利扣押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依法督促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履行,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某始终不听劝告、不愿履行。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某一直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枞阳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