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网友反映,在朋友圈、抖音、闲鱼等渠道,常常可以看到低价的手机卡套餐广告,29元就有80G、10元100G流量……调查发现,这些套餐以低价吸引用户注册,但实际上背后存在定向流量、话费返赠等活动才可以达成套餐价格的附加条件。不仅如此,电话卡的归属地并非用户所在地本地,而是外地省份,售卖方根本没有进行提示。 此外,还有一些电商渠道销售的低价流量卡实际上是“物联网卡”,这些卡被灰色产业套取,售卖给个人手机用户使用,而这是违规的。实际上,此前工信部明令禁止电商平台销售物联网卡及个人使用。一旦代理商跑路、卡被封等,用户都难以维权。 套路一:“低价”活动字样吸引用户实际套路多 “0元申领!中国电信在线发全新绝版卡,月租仅需29元”,手机屏幕上的广告吸引了用户的目光,在海报上,硕大无比的字体写着“50 G/月通用流量,免费领取”。点击进入后,直接显示办理页面,用户可以在线选号,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后即可收到邮寄到家中的电话sim卡。 这一名为“电信星卡尊享版”的套餐,包含80G流量,其中50G全国通用流量,30G的定向流量,有200多个App可以使用定向流量,此外还有每月300分钟的通话时长。 “仅需19元月费!中国移动年享360GB 高速专享流量,首月0月租!”“全国通用流量!19元 100G、29元200G、上网卡30天清零不限速”……在广告中,如此低价的套餐吸引着不少用户询问和购买。 不过根据介绍,这张电信的“星卡尊享版”每月话费实际上是39元,要想达到29元月租,则需要参加“预存50元送120元”的充返活动。这样算下来,月租是大概34元。此外,字号最大的“80G”流量中,有30G是定向流量,并非所有的App都可以使用。 套路二:电话卡归属地有可能会不支持本地使用 调查中,还发现,这样的电话卡还存在特定归属地的问题。 致电10000号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客服询问,客服表示,“北京公司没有这样的套餐”。客服介绍说,目前流量卡只有19元30G定向流量这样的套餐,没有29或39元80G这么大的卡,建议到自有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 那么这张卡难道是假的吗?联系到电信卡售卖方,对方表示,“这张卡是正常的电话卡,因为是地方性政策,所以才可以做到这么便宜。这张卡的归属地是湖南省,具体城市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如果打电话给他人,则号码归属地显示是湖南。对方介绍说,这张卡原来是59元的套餐,因为湖南省的特殊补贴,所以优惠到39元的价格。 此外,他还介绍,还有一张归属地为河南省的电话卡,价格更低,但这张卡不支持寄往北京。这张“超大流量卡”月租29元,每个月有65G通用流量+30G定向流量,但这张卡不能用来打电话,只能发短信和上网。据悉,这些卡为线上渠道销售,下单后直接邮寄给用户,用户收到后根据提示在线实名制登记、激活就可以使用。 售卖方表示,目前全国移动、联通的资费相对统一,但中国电信会因为地方性政策和补贴而推出一些低价套餐。 套路三:物联网卡违规售卖给个人后期难维权 一些打着“0月租、网速快、资费低”的流量卡,实际上是物联网卡,而物联网卡是禁止被使用在手机中的。 一位销售“纯流量卡”的卖家称,自己的卡不能打电话不能发短信,只能用来上网,不限软件不限速。不过这种卡也要预存费用,比如存19元得100G、存29元得250G。仅卡也需要购卡费,“卡费9.8元,运费10元,一共19.8元”。 当被问及该卡是否是物联网卡时,对方表示是的,不过对于是否会被封号,对方则只说“有专业售后给你处理”。 据了解到,物联网卡是运营商们专门针对物联网设备推出的流量卡,可以应用在工业、农业、物流、医疗等领域。根据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的规定,物联网卡不得针对个人售卖,而是由企业直接批量采购的,每张物联网卡对应一个设备。但有些人为了利益,会将物联网卡套出来单独售卖,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但是,个人购买使用物联网卡,有一些弊端。比如,在灰色产业中,物联网卡的归属权本就不在个人名下,因此,不论是购买、充值、使用,都不受监管。如果遇到代理商拿钱跑路、用户充值不到账、说好的流量无法兑现、被停卡等情况,都难以维权。此外,还随时面临非法使用被封号等情况。 此前工信部就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进一步做好物联网行业卡安全管理,加强行业卡技术监测能力,对超出合同约定使用范围的,一经发现要依照合同约定立即关停;严禁网络渠道销售行业卡,对违规售卡行为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此外,工信部也明令禁止物联网卡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2021年前三季度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显示截至9月份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 16.4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4185 万户。移动通信业务蓬勃发展,为用户带来了便利,产生的一些问题也有待规范。 体验赠送,却变自动续费 赠送、免费体验、回馈老客户……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接听过此类来自通信运营商的营销电话。然而对于“免费”过后可能转为续订的状况,客服却往往不会主动说明。 “我每月只有一个15元的套餐,最近感觉话费扣得有点快,让孩子一查才发现,额外还多了个优惠包的扣费呢!”汪大爷回忆,年初有天自己在外面买菜,接到电话称老客户可以享受“超值优惠包”,10元包含2G流量和100分钟通话时长。 想到自己的15元套餐是1G流量和100分钟通话时长,汪大爷觉得优惠包的确很划算,便同意购买。但他原本以为,流量和通话时长消耗完,这个优惠包就算是用完了。客服也没有对体验过后,不及时取消就视作自动续订的情况作出说明。等到发觉异常,优惠包已经扣费半年多了。而汪大爷在家都是自动联网,出门也只在导航时看下手机,每月流量通常不超过0.5G,扣费的优惠包等于没有用到。 黑猫投诉上,不少消费者都有过被“赠送”误导的经历。一位用户表示,客服说搞活动,免费赠送三个月、每月2G的流量。自己特意询问之后怎么办,对方称不需要可以退订。 这位用户有些犹豫,怕到时忘记取消,客服称三个月后会为他自动取消。然而,用户发现到期后该业务非但没有取消,还在送流量期间额外扣了费用。经询问了解,月租必须达到一定限额才能得到免费流量,他的月租未达到标准,所以对“送”的流量收取了费用,但当初客服对这一情况却未曾提及。 开通容易,取消繁琐 马阿姨使用的套餐每月59元,包含20G流量和300分钟通话时长。此外,还有每月10元的网费扣款。以前在老家,老两口对网速的要求不是很高,套餐附带的宽带网就够用了。但随着老两口到北京来帮忙看孩子,一年半载回不去,家里的网便用不上了。 想着“苍蝇腿也是肉”,加之每天和孩子住在一起,用不了那么多流量和通话时长,马阿姨便请女婿帮忙咨询客服,想要取消掉网费扣款,以及降一档便宜些的套餐。 经过询问,一款39元的套餐更适合马阿姨,但她却不能更换,因为这样月租过低,达不到10元网费的享受标准了。“正好,这个网我也用不到,直接取消了吧。” 然而,取消网络扣费更加困难,需要机主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营业厅办理才行。人在外地的话也可以请亲戚代办,但要持相关证件、委托书,还要知道账户密码等。总之,跑一趟线下营业厅是必须的。 疫情期间,不好为了这点小事麻烦别人,想想钱也不多,马阿姨选择了维持现状。但她认为,当初开通业务时远没有这么复杂,不需要拿着身份证跑营业厅,直接通过电话即可办理。“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以后如果想更改业务或者取消,要怎样操作。” “免流”套餐,不等于任性用 近年来,用户选择通信套餐时,网络流量成为一项重要指标。一种商家与通信运营商合作的“互联网卡”悄然出现,它们以“大流量”为主打,月租最低仅十几元,就可以“任性”使用多款App。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互联网卡仅在网络出售,快递到家后凭身份证开卡,营业厅是不售卖的。 在这类卡片的宣传页面,通常会打出大大的“免流量”字样,给人一种用了它即可实现“流量自由”的印象。然而点击“查看资费详情”,所谓“免流量”是指,在卡片对应的App名单内,可以使用一定限制的流量,通常每月上限为30G,若超出则按套餐外流量收费。这就要求使用者需牢记可用App,否则点开名单外App,就无法计入这30G的专属流量了。 若进一步点击“查看更多详情”,即便纳入名单的App在版本上也常有限制。如天猫App需升级到7.0.0及以上版本,微博App升级到7.3及以上版本,并进入免流量专区绑定激活才能享受免流服务。 此外,一些App的使用条目下还有更为细致的说明,如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在应用内打开一些特定网页、将手机号码作为手机热点使用等等均无法计入专属流量。不少消费者反映,价格看起来优惠,但使用中很容易触发额外费用。“免流App里的广告、文字、评论、微信朋友圈里的文章链接都不在免流范围内。将正常消耗、且有严格使用限制的专属流量,宣称为‘免流量’,会对用户产生误导。”
一些“反催收机构”以“代理投诉”“征信修复”等名义充当非法中介,十分活跃。它们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反催收技巧,教唆或代理欠款人恶意投诉,甚至通过伪造虚假征信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方式,帮助欠款人逃避金融机构债务。这种助推恶意逃废债的“生意”已初具规模,逐步形成灰黑产业,严重影响社会诚信体系,扰乱金融秩序。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网络群组的治理。业内人士建议,建立金融、司法、公安等多部门治理协调机制,提高威慑力和精准度。 “减债免息”明码标价 网络平台“精准”获客 今年9月,因一笔网贷逾期多日,王女士(化名)最近经常接到催收电话。她以“反催收”作为关键词在淘宝网进行搜索,找到了一家名为“法务援助退保维权保险”的店铺。当王女士询问“是否可帮忙将网贷逾期免息”时,店铺客服人员表示可提供代理服务与欠款平台进行协商,并“可在两周内实现全部按年化率15.4%处理”“运气好的话,还能只结本金”。 随后,客服人员要求王女士提供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号、逾期时间、欠款金额、每月还款能力等诸多信息,并要求她邮寄一张本人身份证注册的移动手机卡,并将在欠款平台的预留号码更改为此手机号。店铺表示将收取网贷总金额的6%作为代理费,并需要提前支付1000元定金。 “这是‘反催收机构’的典型操作手法。”多位来自银行以及消费金融行业的业内人士证实,“反催收机构”正是通过代理客户批量制造投诉材料、流程化包装伪造疾病贫困证明、向客户提供专业化话术模板等方式,与金融机构周旋并施压,迫使金融机构做出债权减免让步,从而达到逃废债的目的。 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说,这些公司利用欠款客户急于摆脱被催收的心理,针对客户欠款金额收取5%至20%不等的“指导费”。定价主要依据提供的服务方式,“仅代写投诉信及指导跟金融机构协商,和全权由代客投诉公司进行处理的收费费率不一样。” 实际上,“反催收机构”大多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及获客。用“反催收”“逃废债”“退息”“停息挂账”等关键词在淘宝、闲鱼等网站进行搜索,可搜索到上千家商户。注意到,这些商户月交易单量从个位数到百位数不等。 除了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及新型社交平台也成为其批量获客的重要渠道。“他们一方面通过各大网络平台,以宣传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为幌子,包装自己的话术,通过内容吸引潜在客户。另一方面,也在主题为‘负债’‘信用’等高流量内容下进行评论,从而实现‘精准’引流。”一位深度调研过“反催收机构”的商业银行人士说。 该人士表示,在锁定部分潜在客户之后,“反催收机构”会通过QQ群或者微信群聚集大批群友,并在群里持续宣扬“凭自己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我们才是受害者”等言论,进一步诱导逃废债。 “代理投诉”“征信修复”套路深 “反催收机构”通常有专业团队运作,通过多种手段,达到帮助欠款人逃废债的目的,并已形成初具规模的灰黑产业链。 “目前该灰黑产业的规模并无权威调查数据,不过,很多以‘代理投诉’‘征信修复’‘债务重组’等为名义的公司实际上都在从事恶意逃废债相关的业务,从业人员数量可观。大的个体月营业收入可达600万至800万元。”一位对“反催收”灰黑产业有深入调研的业内人士说。 以“代理投诉”为例,“代理投诉”即“代理”客户向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试图通过监管部门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获取减免费用、分期赔偿的利益。 “这些公司通常通过接管客户信用卡和手机卡的形式,接收发送给客户本人的账务信息并冒充客户本人与银行进行协商。”多位业内人士证实,近期这类案件呈现明显增加的态势。 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反映,2019年至2021年5月,其陆续接到某代理人代客投诉材料,投诉件内容及格式基本趋同。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在其受理的监管正式书面转办投诉件中,“模板投诉”月均占比超过80%,2021年2月已攀升至历史新高,达89%。此类投诉信件内容高度相似,寄出地主要集中在辽宁、广东及河南等地,遍布我国114个地级市,呈全国性分布态势。 该人士表示,信用卡非法代理投诉已成为“产业”。在公开平台经常能看到关于哪家银行比较“好说话”的讨论,而被认为“让步多”的银行,接下来往往会成为恶意投诉的重点。 除了“非法代理投诉”,为了达到助欠款人逃废债的目的,帮人伪造虚假征信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所谓“征信修复”的非法中介也成为反催收产业链上重要的一环。 “对于需提交电子档或纸质档个人征信报告的人群,有些机构通过PS或直接编写伪造个人征信报告。还有机构甚至通过伪造失业证明、隔离证明、困难证明、死亡证明,帮助欠款人与金融机构协商消除逾期记录、减免还款金额,达到逃废债的目的。”一位消费金融机构人士表示。 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坦言,“反催收机构”帮助客户伪造大量材料,而金融机构难以逐一分析判断客户的真实情况。“我们近期收到某客户因昏迷无法还款的证明材料,但该客户在昏迷期间却仍有消费记录。”该人士说。 整治“反催收机构”急需合力 “反催收”最近为何愈演愈烈?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一方面,2020年,最高法出台民间利率借贷新司法解释后,别有用心的机构或个人曲解司法解释,以“机构收取超过一定利率上限即涉嫌高利贷违法”为由躲避还款。另一方面,疫情发生之后,部分小额信贷的借款人收入下降,有关部门确实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这些也导致一些欠款人认为躲避还款有理由、有空间。此外,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运营平台近年来逐渐清零,有些从业人员转而以“反催收”为生,扩大了职业“反催收”群体。 “当反催收变成产业,很多别有用心的借款人借维权之名施行逃废债之实,对正常金融秩序和诚信体系造成巨大影响。”董希淼说。在一反催收微信群聊天记录中看到,群内借款人在通过逃废债中介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表示自己“白白赚到了一辆车”,甚至表示“反正不用还款,当初应该贷一辆更贵的车”。 多位金融机构人士也坦言,“反催收机构”利用监管投诉进行消保套利的现象,严重浪费了监管及金融机构的投诉处理资源,也使银行业整体资产质量承压、收入减少。 对“反催收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已经成为共识。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非法代理投诉”风险。另外,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发布相关通知或采取专项行动。例如,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和辽宁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投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将整治矛头对准“非法代理投诉”。 不过,目前治理“反催收机构”仍存难点。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曾以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罪名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均因各种客观原因,如在犯罪要件构成的举证方面存在困难等原因难以立案,不易从法律层面予以强力打击。“目前‘反催收生意’游走在模糊地带,建议从司法层面,健全对灰黑产的界定和执行标准,让灰黑产在法律面前无处遁形。”该人士指出。 董希淼也建议,针对所谓的“代理投诉”以及“信用修复”等反催收行为应出台专项整治办法,并可建立金融、司法、公安等多部门治理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提高威慑力和精准度。 针对“非法代理投诉”乱象,相关监管部门人士表示,将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同配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研究探索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投诉根本性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机构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转变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从产品开发、宣传及销售等各业务环节加强管控,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投诉的产生。进一步加强对机构投诉处理工作的督查,督促机构严格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对于无事实依据的投诉,特别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鼓励机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已经由司法机关认定的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在向社会通报投诉情况时予以剔除。进一步加强公众教育和风险提示,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银行产品和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李女士是个生意人,经常来呼和浩特投资。2020年底,她揽了一个总投资 118.2亿元的“南水北调”工程,想不到被骗子给算计了。 2020年9月底,李女士通过一位乔姓朋友认识了崔某,崔某给她介绍了这个水利工程。崔某为了证明他说的“南水北调”项目并非空谈,还真拿出了点儿东西来,“他说利润能达到37%,而且给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改委、水利厅、环保厅的文件。”李女士说,“我大致看了一下,每个文件上都有单位公章。”李女士虽然做生意多年,可是水利工程还是头回接触,当她看到这些文件后,立即深信不疑。再加上有乔某做中间人,她更是一百个放心,决定把工程承揽下来。 然而,崔某却说承揽这个工程有一定难度,想做这个工程的人特别多,前期需要一些钱作铺垫,才能办这个事儿。“崔某跟我要1000万元,我说没有,我朋友乔某说那就一点点慢慢拿吧,然后我就30万元、50万元、20万元地给他拿。”李女士回忆道。从2021年1月份开始,李女士前后17次共给了崔某600万元。其中的170多万元,崔某买了一辆路虎汽车。为了让李女士放心,崔某每次拿到钱后,都会给她写一个借条。 钱给了、车也买了,李女士只等着开工了。然而左等右盼,却迟迟没有消息。李女士要开工,崔某找各种理 由说开不了。 等到今年四、五月份,李女士觉得不对劲儿了。她拿着崔某提供的文件,把涉及到的单位挨个跑了一遍,得到的结果却是:文件是假的,公章也是假的,“南水北调”工程根本就没有文件上涉及到的项目。李女士这才确定自己上当了,找崔某要钱未果,于是报了警。 接到李女士报案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崔某拿着这些假文件,虚构事实,诈骗了李女士600万元,与崔某合谋的还有他母亲王某。民警通过李女士提供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确定了崔某和他母亲王某的住所,随后展开布控,将两人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两人对诈骗受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崔某交代,他提供的“南水北调”工程文件确实是伪造的,公章也是在网上私刻的假公章。李女士找他要钱的时候,迫于无奈,他把路虎汽车归还给了李女士,剩余的钱都被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和王某涉嫌诈骗罪,被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承揽工程的事情并不少见,而想趁机实施诈骗的也大有人在。那么,如何分辨工程的真伪呢?公安机关提醒:承揽工程一定要通过招投标的正规渠道,而且 要认真核实对方资质,有必要可以实地去招投标单位确认工程是否属实,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更不要给对方转钱,避免上当受骗。
“杀猪盘”已经被我们所熟知,可是“杀鸟盘”您听说过吗?11月22日,沈阳公安反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公布了这种比较新的诈骗手段。 所谓“杀鸟盘”,取“笼中鸟”之意,指无稳定工作,收入不高,长期生活在家中或相对封闭空间的人员,例如宝妈、全职太太、学生等群体。该群体与外界接触较少,又想通过互联网来获得一定的收入,因此“杀鸟盘”大多是指利用“刷单返佣”这样的高回报诱惑,让你入套。 市民林女士(化名)在抖音上看到一条刷单兼职广告,只要“添加订单员微信就可以轻松刷单赚钱”。 林女士在添加了订单员微信后,经过简单交流,订单员便把林女士拉进了一个5人的微信群,在群内林女士看到了其他成员发出的接单以及高回报相关信息。 在订单员的指引下,林女士完成第一单501元的小额刷单,三分钟之内便收到了本金及佣金。于是,林女士又刷了第二单,金额3001元的单子,林女士又收到了本金及佣金。随后,订单员向林女士推荐了一个30001元的大单,称这个单子完成后可以获得6000元的佣金。这时,订单员指出林女士没有看清任务,3万元的单子分成了二笔转账,导致后台数据对不上,必须要补单再刷3万元才能提现。此时,林女士已经没钱了,便找朋友小李求助,小李了解完情况后,意识到林女士被骗,遂报案。 警方分析: “杀鸟盘”诈骗者容易使人决策出现偏差。很多受骗者对骗子产生初始信任,是源于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以获得“金钱报酬”的信息,使受骗者处于高动机的心理状态中,其决策和判断往往就呈现出简单化的特征,直接选择相信骗子。 当受骗者得到小额的回报之后,与诈骗分子建立的初始信任,变成了深度信任,进而对骗子开始言听计从,步入更大陷阱中。 当受骗者准备提现时,骗子往往会制造一些危机情境或事件,如“账户异常” “未遵守刷单规则”“刷十连单解冻账户”等。在危机中,规避风险是人进化来的本能,此时个体能够利用的认知资源变少,因此会更加依赖直觉和本能来进行决策。
杭州市上杭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售楼处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行为开出罚单;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房产企业开展“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专项执法行动,已立案17起、结案16起,共计罚款160万元;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售楼处进行检查时,发现了5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机正处于工作状态……《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正式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从此得到全方位保护。汇总近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信息,发现售楼处已经成为滥用人脸识别的重灾区。 售楼处摄像头密布 2020年11月,一则消费者戴头盔去售楼处买房的视频引爆网络,房地产企业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的“暗箱操作”被暴露在公众面前。据调查,售楼处安装各种摄像头、违规进行人脸识别等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现象普遍。 因为孩子结婚有买房需求,刘先生最近一直在看房子。“这么多摄像头盯着,让人真不自在。”刘先生反映说,近日他去北京朝阳区多个楼盘看房时,发现大多数楼盘售楼处都装了监控,他担心自己的隐私遭到侵犯。 刘先生进入每个楼盘的售楼处,都会发现头顶上安装了不少监控探头,甚至同一个地方装了好几个监控探头,“每到一处,每个方向,几乎都有摄像头对着我”。 让刘先生感到奇怪的是,这些监控设备类型还不一样。“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有的是普通摄像头,半圆形,附在天花板角落里,比较常见,应该是一般的监控设备。更多的是长条形的,跟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例中的摄像头类似,可能有人脸识别功能。” 另外,刘先生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开发商往往会在洽谈区、茶水台或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放一个小牌子,上面用小字写着“此处有录音”。“这意味着我和售楼人员洽谈,甚至跟家人商量买房的细节,都有可能被录音,这也太没有隐私了。”刘先生说。 为佣金结算提供依据 一个售楼处为何要装这么多监控设备?这些不同类型的监控设备到底有什么用途?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你们这里怎么装这么多摄像头啊?”在北京西南四环某售楼处,咨询完购房事宜后,向一名售楼员问道。“这些都是我们内部的监控。”工作人员说。“那也不需要装这么多吧?种类还都不一样。” 该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表示:“功能不一样,有的是监控,有的可以抓取人脸。”他还表示,售楼处安装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非常普遍,抓拍的目的是为了准确识别客户来源,作为日后结算佣金的依据。 多家品牌开发商营销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促进楼盘销售,开发商会推出各种全民营销、老带新、中介渠道分销等方式,不少开发商都会利用人脸识别摄像头抓拍并区分到访售楼处客户的来源。更有甚者,为了防止购房客户跳单及同业竞争对手撬单,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 据了解,当客户到访售楼处时,人脸抓拍摄像头将会无感摄取购房客户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并自动存储、分析,系统自动将之前与客户相关的报备信息、历次到访售楼处抓拍摄取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归集至客户名下。若该客户最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将使用人脸认证机对客户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和身份证信息再次进行集中采集,确定客户来源是自然到访、中介渠道分销介绍,还是老业主推荐、其他渠道介绍等,开发商将据此向中介渠道结算佣金,或者向相关推荐者支付奖励。 “我们发现这样的行为在房地产领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特别是采取中介分销模式的滞销楼盘。而且,房企使用的设备拍摄精准度非常高,即使戴着口罩也可以被识别出来。”江苏无锡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陈扬表示,这种房地产企业所谓“对消费者没什么损害”的操作手法,事实上埋藏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滥用,可能会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据陈扬介绍,这类人脸识别摄像设备的头部一般呈黑色长方体状,较普通监控摄像设备长,其机身标注内容一般含有“网络摄像机”“人像抓拍”等字样及产品标识二维码。 多地规范房企信息收集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佛山、苏州、无锡、温岭、张家港、杭州、湖州、宁波等多地查处并通报了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与典型案例。惠州、昆明、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先后发文要求规范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设施及系统。其中,南京相关部门明确要求禁止售楼处采集人脸数据,并拆除现有的人脸识别系统。广州市花都区住建局发文明确表示对于违规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转卖市民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查,并通报公安机关等部门。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经纬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将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房企在销售房产过程中,如果未向购房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收集人脸信息,就违反了上述法律。如果抓取消费者人脸信息后,又将这些信息倒卖给他人,则涉及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也针对这一现象发布消费提示,指出经营者要切实落实“告知—同意”规则,明示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保证消费者知情,并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也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经营者还要满足个人信息处理的两个“最小”、一个“最短”原则,即“影响最小、范围最小”,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为让《个人信息保护法》发挥更大实效,要认真学法、主动用法,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要对自己授权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持续跟踪,注意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
11月15日,家住上海的陈女士还没能完全收到自己在11月1日00:30付尾款的一套共计32片的面膜。 “看直播下单,先在10月20日左右预付了50元订金,11月1日用跨店每200元减30元优惠政策付了尾款。11月2日就发货了,11月5日显示到了上海,之后物流就没了信息。”陈女士说道,自己购买的这套面膜来自某化妆品品牌旗舰店,算下来面膜折扣价格大约为12元一片,原价约30元一片。 就在11月11日当天,她收到了自己反复催促的面膜——一个已经开口并且被压扁了的快递包,里头只有大约30片面膜,卖家承诺送的小样也都已经丢得七七八八了。 “快递直接把包裹往家门口一放,根本没有叫我当面签收。”这一天,陈女士把快递包裹及内里面膜拍了照片向卖家反馈,但卖家以“服务员太忙”为由拖延至今。 最近,像陈女士一样被“‘双11’后遗症”困扰的“尾款人”不在少数。他们乐滋滋地熬夜抢到了“便宜货”,却在迟迟收不到货的情况下,被当时促销的商家“将了一军”——亲,你可以申请退货、退款哦;亲,你可以拒收快递,然后申请补发,补发仓库备货4-5天,不支持指定快递公司哦。此外,还有消费者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反映,双11购买的化妆品被分成了“小样包裹”和“正装包裹”两份,而平台显示的“已发货”数据,仅为率先发货的商品“小样”,“正装”产品却迟迟未到,又无法申请退款、退货。 除了被“慢递”坑,还有一些消费者被商家“品控”坑得不轻的。网友“二丫头”就在10月20日预售阶段通过某网红直播间以不到一半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原价890元的面膜三件套礼盒,但近期收到货的她简直“快崩溃了”。三罐涂抹式面膜中的一罐,是一个空罐。但因为没有录制开箱视频等原因,“二丫头”无法维权,“我怎么证明这个面膜我拿到手时就是空罐?” 在这家化妆品品牌旗舰店下的评论区,多名消费者反映遭遇了类似的问题。一名消费者贴出的自己与客服的对话截图显示,客服表示,“目测产品不影响正常使用,为了您的购物体验,我为您在不退不换的情况下申请30元小额补偿”。实际上,所有购买该品牌面膜的消费者均花了439元,单瓶30毫升的面膜价格也要约146元。 此外,购买了洗衣凝珠的消费者发现,每一颗凝珠内的洗衣液含量减半了;说好实付满799元加赠14件小样的化妆品商家,突然告诉你“小样限量10万份”;买了价格高达数千元的面部精华后,原本应得到一款珍珠发夹,但发现“一排珍珠不见了”;主播推荐的高端口红,拿到手后发现明年1月就要过期了;某国货护肤品品牌虚假发货,有消费者买了精华露却收到了他家销量不佳的护手霜,还有的人干脆只拿到一个空盒子。 这两天,已有多个品牌商家在及时向消费者道歉,并承认错误,开通投诉建议专项通道。但是,不少消费者10月20日就付了定金、11月初开始等待的快递,仍未到来。
当下,男女老少都爱浏览手机app上的短视频,热度高、流量大,也成为了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新工具。最近,短视频平台上衍生出一个新型兼职——点赞员,是不是很心动呢?先别忙着激动,这是骗子设好的陷阱。 近日,家住大冶市东风路街道的史女士收到陌生网友发来的短信:“招聘短视频作品点赞员,月入万元不是梦”。 对此,史女士心动不已,想着自己平时闲来无事,倒不如赚点零花钱。于是她添加了该“客服”,进而进了一个微信群,按照“客服”指示下载了“某果”APP,并在该app上领取短视频点赞返利任务。 在做了几单尝到甜头后,“客服”称想多赚佣金的话需要连刷数单才能提现,此时史女士已对此深信不疑,先后分四笔:688元、1288元、3888元、8888元向对方转账,等到提现时却显示操作失败。 “客服”辩称是因为史女士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段转账,要再刷一笔两万元的单才能激活提现。 史女士一听才意识到被骗,赶紧向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报警求助。 目前,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 警方提醒: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所有要求垫资的刷单都是诈骗。切勿相信网上类似“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广告信息。找兼职工作要去正规的招聘公司和中介平台签订劳务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将对方的相关资料留存提交给警方。
流量见顶的“双11”,正从“平台大战”演变成“直播大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占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2%,直播电商消费习惯逐步养成。今年“双11”,电商们抓住直播带货良机,以让利、赠品等形式纷纷挤进知名网红的直播间;而那些没有挤进去的,要么自己在平台上直播,要么邀请一些不太知名的主播做直播。 价格低廉、购物便捷、秒杀福利、补贴红包……直播间的这些噱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直播购物。然而,调查发现,主播素质参差不齐、虚假宣传、价格误导等现象引起诸多消费者吐槽,在营销套路、平台规则的裹挟下,消费者要抢到真正划算的商品越来越难。 乱象一:饥饿营销 价格误导 一盒面霜原价350元,直播间的价格也是350元,但会赠送一些面膜或者水乳等小样,将这些赠品的价格也算入面霜价,再告诉消费者:面霜打了折! 这是资深“剁手族”刘默(化名)近日在某“头部主播”直播间购物时总结出来的直播营销套路——将赠品的价格附加至商品中。 据刘默介绍,与往年“双11”的直播活动不同,今年各大直播间的商品价格普遍不低,尽管主播们高喊“家人专属福利”“全网最低价”“七折、六折、五折”,但许多商品的折扣是通过赠送小样或单品的形式实现的。 “举个例子,一瓶水乳预售188元后送价值60元的面膜,主播就说打了六八折,可这款面膜在全网都找不到价钱。而该水乳之前也只卖168元一瓶,感觉有厂商在借‘双11’狂欢清理库存。”经过一番计算,刘默最终放弃购买该水乳。 对于主播的这种行为,服装电商从业者爱园说:“赠品或小样并没有流入市场,价值也不太高,如果将赠品的价格加入商品中,其实是不太合理的。” 11月4日,观看了某女明星的一场“双11”直播。其宣称某品牌面膜平时需要18元/片,但在直播间购买价格为128元/50片,平均每片面膜2.56元。 同时进入电商平台搜索同款面膜,发现在该平台上这款面膜的售价为109元/40片,购买两件可以领取优惠券,最终可以198元的价格购买80片面膜,平均每片只需2.48元。 一份由申万宏源发布的“双11”化妆品全渠道比价指南也反映了直播间的价格并非“最实惠”:该机构详细对比了41款包含国内外品牌的美妆商品全网最低价,发现有16款商品的全网最低价是出自免税店或者官方旗舰店等渠道。 既然直播间价格并非“全网最低价”,为何一些消费者仍然会对直播购物趋之若鹜?主播们普遍采用的“饥饿营销”是背后原因之一。 北京某公司职员赵磊平常喜欢看抓鱼相关的视频和直播,近期他给关注的一位主播起了一个新名字“永远30秒”。“这个主播一边直播抓鱼,一边卖诱鱼剂,每次介绍时都说,只上架30秒,大家赶快抢购。几分钟后,又上架30秒。他直播一两个小时,会有无数个30秒。”赵磊对此有点哭笑不得。 刘默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她发现,主播会将商品分批次上链接,“第一批上了300件,卖完后有些消费者没有抢到,过一会主播会说跟商家协商补货,可以继续抢购,过一会再上第三次、第四次链接”。 直播行业从业者陈栋说,一些主播为了刺激消费,会制造商品非常难抢的假象,“比如主播说这件商品只准备了500件,但实际上卖出500件之后商品链接还在,消费者还可以继续购买”。 “直播是一种沉浸式购物,与搜索式购物的不同之处就是来不及比价。很多主播介绍商品的时间特别短,加上又极力宣称快没货了,诱导消费者匆匆下单,但消费者购买之后发现可能还有更低价。”陈栋说。 乱象二:憋单话术 耗时耗力 除了价格误导外,一些主播在介绍商品时超快的语速、超短的时间也让许多消费者“迷失”在直播间。 刘默本来雄心勃勃地想要在今年“双11”鏖战一番,为此她早在主播上架商品预告时便提前做好了抢购准备。没想到,预售当晚“挤进”“头部主播”直播间的品牌、商品相当多,几乎所有主播都提高了介绍商品的语速,即便是普通“腰部主播”,介绍一款商品的用时也不会超过3分钟。 “还没来得及听清楚、看清楚商品长啥样,就过去了,在直播间要想抢到真正划算的商品越来越难了。”刘默吐槽说,为了不错过心仪商品,她只能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生怕一走神,链接就从眼皮底下溜走了。 有媒体统计,在10月20日“双11”预售当天下午4点到晚上8点的4个小时里,主播薇娅共讲解了341款商品,平均42秒一款商品;主播李佳琦共讲解了252款商品,平均57秒一款商品。 “信息密度如此大的商品介绍,对于消费者注意力集中的程度和耐心度要求非常高。”陈栋说。 对于这种现象,有网友打趣说,自己在学生时代上课时都未如此认真地“听讲”。 在长时间的直播过程中,当粉丝没有耐心时,有的主播会设置一些秒杀商品或超低价商品给粉丝送福利,吸引大家持续关注。 但刘默从来没有抢到过这些秒杀商品,“比如说秒杀100件商品,可往往在上线那一瞬间,就已经抢购完了。真的是网络或手速原因导致抢不到,还是暗藏玄机?”刘默很不理解。 对此,陈栋给出了一种解释:“不排除确实是消费者没有抢到的情况,毕竟超低价商品大家都会抢,但也可能是主播故弄玄虚,实际上根本没有上这么多商品链接。” 据陈栋介绍,直播带货中有一种话术叫“憋单”,即主播在直播刚开始的时候向消费者介绍今天会有多少单是福利,几元钱就可以买到较贵的商品,但一直不上线,消费者等不下去打算离开时,主播又会说再过一会就上链接,等来等去,最后消费者还是拍不到。 “整个直播行业都在使用这种套路。”陈栋介绍称,在直播购物中,消费者的期待值被不断拉高,可下订单时却发现与自己的心理预期不相符,耗时耗力。 乱象三:质量不一 素质不齐 虽然直播间有各种价格套路,有些商品价格的确实很低,甚至低于市场正常价格。 针对上述情况,爱园解释说:“商家为了销售库存商品,快速回笼资金,会选择低价出售。还有一些残次品、存有瑕疵的或者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商家也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 据爱园透露,由于直播行业销售量大、商品流转速度快、退换率高且价格低廉等特性,商家在生产时会生产不同批次的商品以面向不同渠道的消费者,“直播间的商品大多为流水线生产的商品,很多衣服都是简单剪裁、缝纫好之后就直接发货。像这样的商品,成本确实低,自然价格也低”。 “一些主播在介绍商品时有选择性和片面性,甚至会故意隐藏一些关键信息。”陈栋之前在某直播间购买一件衬衫,主播描述商品物美价廉,但等到货试穿时才发现与主播描述的完全不一致。 最后,陈栋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因为“寻找售后赔偿或退换货会让自己更生气,售后回复的速度又慢又拖沓,非常考验耐心”。 而对于一些在直播间购买了海鲜、水果的消费者来说,售后维权之难更让人唏嘘。据爱园介绍,有些卖海鲜、水果的主播在直播时会打出超低价,但很可能最后根本不发货,甚至连人都找不到。过段时间,换个账号,主播依然能继续敛钱。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那些没有资质、自己带货的小主播身上。”陈栋在直播行业耕耘多年,他对此深有体会。 在陈栋看来,主播素质参差不齐也是导致如今直播行业乱象丛生的原因。“现在的直播体现出较强的草根化、平民化,不需要持证上岗,一些素质较低的主播也跃跃欲试。” 爱园则提出,专业素质低是一些带货主播“最坑人”的地方。 “有些主播对衣服成分并不了解,在介绍商品时会出现较明显的错误。比如,在介绍衣服的羊毛、羊绒含量、是否脱毛、是否起球等情况时,刚说其中含有羊绒,立马又保证说一定不会掉毛,这明显不符合常识。”爱园说,直播带货乱象亟待整治和规范。
操着本地口音,冒充老人子女的朋友,专门诈骗独居女性老人,10月25日,浙江省温州鹿城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的男子,破获冒充熟人诈骗案7起。 10月11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南浦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81岁独居老人温阿婆报警,称自己刚从银行取的1000元钱被骗子骗走了。经了解,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温阿婆独自在家,一名陌生男子上门搭讪称自己是老人女儿的朋友。听对方操着一口温州本地话,又说是自己女儿的朋友,温阿婆就让对方进了门。 男子自称刚从国外回来,没有温阿婆女儿的联系方式,温阿婆就把女儿的电话告诉了对方。男子当着温阿婆的面假装打起了电话,“电话”里,男子热情地和她“女儿”聊天,还说要请母女俩吃饭,要给温阿婆送西洋参。 挂完电话,男子又假装接起了一个电话,称自己马上要运一批货物,急需用钱,因身边现金不够,向温阿婆借1000元,并称半小时内就会到附近的银行取钱还给她。 老人见对方着急的样子,想想又是女儿的朋友,就把1000元钱拿出来给了骗子。男子接过钱就匆匆离开了,老人事后告诉女儿朋友借钱的事,结果女儿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也没有接到电话,温阿婆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根据老人的描述,南浦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追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男子潘某。10月25日,派出所民警将潘某抓获。经审讯,潘某,50岁,温州乐清人,自2014年以来,多次因诈骗老人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潘某交代,近期因为买彩票没钱,就又操起了行骗“老本行”。潘某在路上闲逛寻找作案目标,一旦发现独自出门的老人或独居的老人就会想方设法接近,谎称自己是老人子女的朋友,在外地做生意,特意上门看望老人。寒暄过后潘某就编造进货做生意、家人住院等急需用钱的理由,向老人骗钱。 为了便于行骗,潘某往往以女性老人为目标,因为讲温州话,每次“借钱”几百到一千元左右,很容易骗取老人信任。在近4个月的时间里,潘某共作案7次,骗取7400元。目前,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子女要多关心家中独居的老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醒老人不要轻信陌生人,一旦有涉及钱财的事,一定要核实清楚,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