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材料的失实记载是业内高发问题,与“百万罚单”结合的化学反应则进一步引发了业内关注。一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北分”)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罚超百万的消息甚嚣尘上。10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多家险企均因上述违规行为“吃下”罚单。业内人士表示,这类被监管屡禁不止的现象背后,可能还存在利用保险形式钻法律法规“漏洞”、进行利益转移、乃至偷税漏税等深层次问题。 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罚单显示,人保财险北分大兴支公司和昌平支公公司及海淀营业部分别被罚50万元、50万元、40万元,对应责任人吴卫、曹阳、宋悦则分别被罚10万元、10万元、7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由均为“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合计罚金为167万元。关于处罚事由具体情况及经过,北京商报记者对人保财险北分进行了采访,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实际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这一违规行为在业内并不罕见。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年内有相关罚单近20张。以8月初,某寿险公司被连开三张罚单为例,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销售人员信息、校园险业务保费缴纳信息以及学生险业务承保信息的问题,被罚35万元,两主要责任人分别被罚3万元和5万元。 “保险公司,特别是从事具体业务的分支机构,一方面为了采取不合规的手段争抢业务,一方面想逃避监管,于是往往在业务事项上做虚假记录。”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介绍称,根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保险机构“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一般主要是指保险机构的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或者保险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专项报告或资料不真实。 同时,北京商报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发现,根据第一百七十一条,有“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三种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缘何监管对保险业务记录的真实性如此看重?对此,李文中解释称,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进行有效监管调控是以各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为基础的,如果这些报告、资料不真实就会导致监管调控政策发生偏差,甚至出现重大失误,隐藏重大风险。 “预计相当长的时期内,监管部门会持续这种监管风格。”李文中认为,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保险机构未真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处罚力度。这是“严监管”的体现,也是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防范风险,树立保险行业形象的需要。 而关于如何对这类现象进行整改,李文中建议,对于监管部门而言,首先,需要继续坚持这种监管高压不放松,以规范市场行为,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其次,也需要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相关监管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减少对市场的不必要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自动调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而对于保险公司,李文中则表示,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与管理是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基础:“因此,保险公司内部要加强治理与管理,特别是对于合规性的要求。保险公司在制定考核指标时不能过份强调业务量,也需要注重业务质量和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日前,各电商平台“双11”大战已打响,除了各种打折促销的新玩法,各种拼团购物也搭车“双11”搞起优惠活动。业内人士提醒市民,社交拼购或藏猫腻,大家下单还需谨慎。 “5斤铁棍山药拼团15.8元”“5斤现挖胡萝卜拼团7.8元”……“双11”即将到来之际,社交拼团购物活动越来越多,优惠幅度着实吸引了不少市民。据了解,除拼多多等拼购电商外,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也纷纷推出拼团平台,“双11”期间各家电商的拼团促销活动此起彼伏但也良莠不齐。 业内人士表示,拼团的价格往往低于一般销售价,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传统拼购模式的顽疾之一就是低价低质,消费者容易买到质量不符合预期的商品。而拼团是出于某一特定目的而临时组织的松散团体,拼团交易成功后就解散,售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难以再组织起来维权。此外,拼团购物需提前支付,成团后发货,容易出现发货不及时的情况。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要当心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的不必要购物纠纷。另外,消费者需谨防低价陷阱,低于市场价很多的商品要仔细甄别、谨慎购买,尽量选择大型、靠谱的平台进行拼购。 消费者还要谨防虚假拼团链接,朋友圈等社交软件分享的拼团链接,有些可能带有木马病毒,点击后会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轻则泄露个人信息,重则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面对商家促销的保健品、旅行线路推荐等各类老年人商品及服务,要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随着重阳节临近,各类面向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成为消费热点。广西消委会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要防范虚假宣传;切记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以免贻误病情。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最好先与子女、家人商量,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在质保有效期内使用。 老年消费者参加组团旅游时,要防范超低团费陷阱。尽量选择有资质和口碑好的旅行社,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缴费,留心年龄“附加费”陷阱。 老年人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时,不可轻信高额回报;应及时与子女、家人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切不可草率签字或支付预付款等费用。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还要注意索要消费凭证,保留相关宣传资料作为维权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维权。
近期,全国多个地方出现了“注销校园贷”新骗局,不少在校以及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纷纷“中招”,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影响非常恶劣。今年上半年,监测到有关网贷诈骗负面舆情信息共计28.8万余条,其中涉及“注销校园贷”的骗局接近9.3万条,占32.14%。中消协今天上午发布消费警示,相关部门、业内并没有推出所谓的“注销校园贷”操作,个人征信信息也无法人为修改,在接到自称贷款平台工作人员要求“注销校园贷”或类似的电话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不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 有媒体调查发现,“校园贷”有关的诈骗在2020年上半年又出现了高发的情况,通过在多个社交软件平台搜索“校园贷”诈骗的关键字,便出现大量用户反映受骗的经历。经中消协梳理,当前不良“校园贷”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陷阱: “注销校园贷”是场骗局,借注销之名向大学生行骗 近期,全国多个地方出现了“注销校园贷”新骗局,据了解,“注销校园贷”诈骗手法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贷款记录的,骗子会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二是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贷款记录的,骗子则称“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网贷账号,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由于骗子能够准确说出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甚至消费记录等隐私信息,容易让学生放松警惕,有的骗子还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工牌等信息向学生展示以获取信任,导致学生最终将从网贷平台提现的借款全部转入骗子提供的名为“清查账户”,实为骗子的个人账户中。 如据媒体报道,2020年10月8日,江苏扬州的小陈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小陈在大学期间借的一笔9000元“校园贷”未还,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整治校园贷款,如果小陈再不还,将影响到个人征信。虽然小陈在上学期间并没有借过校园贷,但是由于对方提供的信息丝毫不差,这让小陈很惊讶。对方提出只要按其说的操作,小陈的贷款记录就会注销,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影响。在对方的指导下,小陈向多个APP申请了贷款,最终申请到三笔总计65000元的贷款。随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贷款分别转到三个陌生的个人账户里。小陈按要求操作后,对方又要他把下载的APP都删除。此时,小陈才发觉事情不对劲,赶紧把之前贷款的APP一一打开核对,结果发现一个下午就损失了6万多元。 “套路贷”潜入校园,学生贷款容易还贷之路艰难 “套路贷”一般会通过微信、QQ、微博等学生经常使用的社交媒体或是在校园学生集中区域发布小广告,并宣称“无门槛、零利息、免担保”,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一旦学生“上钩”,这些不法借贷公司会迅速为学生办理贷款,并通过设置合同陷阱、开具远高于贷款金额的借条、故意让学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设套”。如果借款的学生无法偿还贷款,借贷公司或是主动为其介绍另一家借贷公司,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使学生们的债务越滚越大;或是采用电话恐吓、围堵拦截等方式暴力催债。“套路贷”严重威胁大学生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会导致大学生被迫离家出走、自杀等悲剧发生。 据媒体报道,大学生小李想买一部最新款的手机,于是通过QQ群转发的广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线上贷款平台。在提供了相关资料后,顺利办理了一笔5000元的贷款。因小李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导致利息越来越高,短短6个月贷款从5000元增长到十几万元。由于害怕,小李瞒着所有人,直到恐吓短信接连出现在家人、朋友的手机上,家门口也被泼上油漆,写上“欠债不还、天理不容”的字句。最终,小李在父母的帮助下选择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一年内,“套路”了700多名在校大学生。放贷人诱骗在校大学生签订金额不实的借款合同,以审核费、保证金为由扣除先期款项,伪造资金银行流水虚增放款金额,并进行暴力追债。最终,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该公司人员高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巧立名目逃避监管,“培训贷”“创业贷”等马甲层出不穷 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机构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进行改头换面,有的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有的则披上了分期购物商城或者贷款超市等“马甲”来打掩护,但本质仍是不良“校园贷”陷阱。 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2020年6月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披露,一些不法培训机构多以就业讲座、代理招聘等名义进驻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在面试或职业测评中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要求应聘学生先“贷款培训”,并以“培训完后可以在公司或者分公司甚至合作单位工作”“100%安排就业”“贷款免手续费、免利息、0首付”等说辞诱骗学生与其指定的第三方借贷平台签订“培训贷款”合同。其间,这些不法机构故意模糊本身经营范围,进行夸大、虚假宣传,隐瞒贷款风险,甚至与第三方借贷平台合作,违规向没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放款,最终造成学生不仅工作没有着落,还背负上了高额的债务,社会影响恶劣。 为更好保护广大学生的财产安全,避免其陷入形形色色的“校园贷”陷阱,中消协向广大青年学生发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要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不向陌生账户转账。实际上,相关部门、业内并没有推出所谓的“注销校园贷”操作,个人征信信息也无法人为修改,只要大学生借款后能够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大学生如果对个人征信存在疑问的,可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息服务平台或是拨打征信中心客服电话等官方渠道进行咨询。在接到自称贷款平台工作人员要求“注销校园贷”或类似的电话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不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 二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办理贷款务必做好前期工作。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避免深陷“校园贷”陷阱的基本前提,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理性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避免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不盲目消费,不跟风攀比,要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学会对金钱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量入为出。如果确需申请贷款的,一定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向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贷款前还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三要主动学习金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大学生应当主动学习有关金融方面的消费知识,尤其是要了解金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在大学生贷款方面的政策,提高对各种形式“校园贷”陷阱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借贷机构广告宣传中的“免费”“优惠”“打折”等内容要多留个心眼,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大学生还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及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也不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父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被骗子所利用。 四要留存有关凭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工作,并由教育部、公安部作为牵头部门,持续对不良“校园贷”机构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学生们如不慎踏入不良“校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不良“校园贷”诈骗的情形,应当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可通过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的“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里面的“举报通道”栏目如实进行登记举报、提供线索,或是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 中消协敦促开展“校园贷”业务的借贷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监管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制定完善的“校园贷”风险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信贷额度和利率,为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
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下称:省消委会)发布重阳节消费警示,养老、康养服务快速发展同时泥沙俱下,带来一些负面问题,广大老年消费者要多想多看,炼就慧眼,谨防“养老”变“坑老”。 近年来,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以高额回报或赠送消费优惠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最后资金打了水漂。2019年6月23日,四川消费者曹女士为高额返利吸引,与某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支付人民币5万元养老服务费,可用于医疗救助、生活费、床位费、旅游费、护理费等。如未消费,一年后全额返还。同时每月赠送代金券666元,如未消费,则用现金支付。曹女士一直未消费,2020年合同到期要求退还养老服务费,被养老机构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 消费警示称,大家要善于识破“引人入胜法”“障眼法”“缓兵之计”三类“美丽”计谋。“引人入胜法”:养老服务机构包装出各种养老公寓服务项目,要求消费者一次性存入数额不等的金额,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承诺入住后享受不等折扣的优惠,还赠送免费观光等福利,每月还可领取以“消费券”“爱心费”等名义的现金回报,宣称回报率高达年利率10%以上。“障眼法”:在合同中,养老服务机构往往以租用养老公寓床位、入园休养、临时托养等名义作为合同目的,“返利”时多以现金返还,无转账记录、无交易流水。甚至在到期还本时,以收回合同、发票登记办理退费手续为名,将消费者手中的消费凭证等证据统统收回,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缓兵之计”: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在合约到期前,以公司经营困难、项目延期、疫情影响等理由与消费者签订补充协议,延迟退还养老服务费,且不再支付“返利”。 消费警示还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用后面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去支付前面消费者的返利,一旦资金链断裂,消费者将血本无归。 四川省消委提醒,做到“三要三看”,养老消费更放心。一要跟家人商量,征求子女意见,看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守好自己的养老钱;二要谨慎存入大额费用,看清合同重要条款,缴存金额不宜过多,尽量选择转账支付方式留存交易凭证,妥善保存合同等重要证据资料原件;三要理性维权,看破养老服务机构的销售伎俩。如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2020年“双11”已拉开序幕。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根据历年用户投诉情况统计显示,“618”“818”“双11”“双12”“黑五”等电商大促后容易出现消费者爆发式投诉的情况,问题集中表现为:先涨后降、虚假宣传、定金不退、发货迟缓、退换货受限、信息泄露、快递延误等。 10月22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双11”电商大促消费十大预警,提醒消费者谨防促销中的各类陷阱,避免“入坑”。 预警一:“直播带货”火爆来袭,警惕售后纠纷谁“买单” 今年的直播带货“火”出了新高度。不少商家以及带货主播“钻空子”,出现商品与实际宣传不符(虚假宣传)、商品性能被夸大、全网最低价不实、商品质量难保障、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售后服务不到位以及消费维权难等消费者最为集中“吐槽”的问题。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提醒消费者,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的商品应当理性购买;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 预警二:摸清优惠“套路”,谨防“先涨后降”被“忽悠” “双11”期间,价格优惠是刺激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家电商也因此打出促销牌,秒杀、折扣、红包、优惠券、预付定金直减等不停歇,卯足了劲刺激消费者下单。然而,部分商品已经偷偷换了“身价”,商家依旧玩起“先涨后降”的套路。部分商家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 面对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购物,避免因冲动消费落入商家“套路”。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建议电商平台建立相应的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商家虚抬价格。 预警三:平台玩法“接踵而至”,预售“定金”要留神 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今年双十一电商推出的玩法有:百亿补贴、消费券、现金补贴、现金红包、优惠券叠加等,累计补贴近1000亿。其中,部分商家的预付定金直减的活动,消费者需提前支付定金,如未支付尾款则定金不退。 对此,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并区分“定金”和“订金”,了解预售规则及时支付尾款,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而订金原则上可退。 预警四:社交拼购或藏“猫腻”,下单需谨慎 拼团的价格往往低于一般销售价,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传统的拼购模式社交电商的顽疾之一就是低价低质,消费者容易买到质量不符合预期的商品。而拼团是出于某一特定目的而临时组织的松散团体,拼团交易成功后就分散,售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就难以再组织起来维权。此外,拼团购物需提前支付,成团后发货,容易出现发货不及时的情况。 消费者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以防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此外,消费者需谨防低价陷阱,低于市场价多倍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仔细甄别,尽量选择大型、靠谱的平台进行拼购。 预警五:特价限购、消费返现,与实际不符 在以往的电商大促期间,经常出现某些商家推出特价限购、消费返现等活动,但实际上,商品页面上显示特价商品限购100件,前100名下单的用户消费返现,但实际却是,消费者成功下单后,商家却以已达上限或库存不足等理由拒绝消费者下单,或者并非前100名用户,而无法兑换返现承诺。 商家以特价限购吸引下单,实际可购买数量与宣传不符的,涉嫌虚假宣传。一般而言,商家打出此类标语主要是为了吸引部分消费者下单,从而提高商品订单量,从而出现类似“砍单”行为,对于特价限购数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平台方举报,电商平台一经发现此类现象应对涉事商家做出相应惩罚。 预警六:警惕发货陷阱,避开物流高峰 “双11”期间,商家的发货能力有限,面对大量的订单压力,发货慢也将影响用户体验,部分打着“闪电发货”的商家也不能及时发货。 对此,消费者需做好物流滞后的心理准备。对于一些急需的商品,提前咨询商家发货时间,对于一些食品类、易腐易坏类商品,最好避开物流高峰。而签收时先验货后签收,对于未经同意就放代收点的物流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预警七:“电商专供”小心被“套路” 电商专供的话题一直被大家热议和警醒。一箱同品牌的纸巾网店便宜一二十元?一件同品牌同款的服装网店价是实体店价的三分之一?一款看似一样的电视机价格相差千元,实则型号仅差一个数字?这背后是品牌“电商专供”在“捣鬼”。 在产品质量上“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实际上“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对此,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预警八:了解退换货规则,注意售后时效 不少消费者在退换货时往往会遇到这几类问题: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售后因没有证据,客服多次推诿不作为导致商品过了7天,之后告知已过退货周期不予退换货;商品本身有问题,退换货却仍需支付运费;一线客服的处理范围及赔偿权利较小,遇到消费者因售后商品造成损失需通过上级进行处理,由于对接和事件大小被推迟处理,导致过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期限,售后困难。 对此,消费者下单前应仔细了解商品的退换货规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生鲜易腐、定制等商品以及商家明确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谨慎下单。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该保留证据,方便维权,如果是贵重商品从拆开包装到使用最好录入的视频,以防维权之用。遇到客服推诿不处理的,向平台举报或者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预警九:部分消费金融高利息无提示 服务费没有发票 大促期间为刺激消费,电商纷纷推出类似于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苏宁任性付、分期乐、惠分期之类的“赊账服务”,而不少平台为鼓励消费者使用消费金融付款给出了更多的优惠。大部分电商平台的消费金融服务分为一次性还款的免息服务以及分期付款的收手续费服务,并且多数标明具体的还款金额。 对此,消费者需明白任何的“赊账服务”都需还款,并且不同平台的消费金融服务分期手续费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平台甚至没有明确标示具体还款金额,待还款时高额手续费让消费者诧然。此外,开通并使用多个平台的消费金融服务容易造成忘记还款,影响个人信用的情况。 预警十:小心各类诈骗,不要被“钓”钱 在购物狂欢的同时,许多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双11”,通过假冒淘宝客服、快递物流、以“解决售后”“退货退款”为名实施诈骗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消费者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以防落入陷阱;保护自身的信息安全,不要向陌生人透入自己的重要信息;货到付款包裹,要先验货再付款签收;遇到商家虚假促销、霸王条款,以及遭遇各类诈骗陷阱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和维权平台进行投诉,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节临近,各大购物平台、线上商家纷纷推出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许多市民也摩拳擦掌准备趁此时机购入心仪商品。然而,近期广东省梅州市有些市民网购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电话遭遇诈骗,市反诈中心民警提醒,网购高峰即将到来,广大市民网购后接到陌生电话要保持警惕,不可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陌生人。 平远一女子被假客服骗走近13万元 “女士您好,我是xx客服,鉴于您之前购买的奶瓶刷存在质量问题,这边可以以两倍的价格退款赔偿。”9月12日,家住平远县的凌女士接到了自称是某购物平台的电话。“当时想着近期我的确有购买过这个商品,对方也能准确报出我的个人信息和订单信息,于是我就放松了警惕,按照客服的要求进行了下一步的操作。”可是,令凌女士吃惊的是,她的手机很快收到了一条银行账户转出6700元的短信。 “我当时也懵了。”凌女士心急地说道,“接着她又以我操作失误导致银行卡被冻结为由,让我申请‘京东金条’的额度。”此时的凌女士一心想着把银行卡的钱拿回来,就没有多想,继续按照客服的指示进行了下一步操作。在客服的诱导下,凌女士先后通过“京东金条”、QQ等软件共转出121,500元,“事后我越想越不对劲,就和我家人说了这件事,我家人一听,都说我被骗了,于是我马上拨打110报警。” 9月9日,梅县区的刘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我接到自称是某宝的客服电话说,之前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今天可以通过申请理赔的方式把钱返还回来。”刘女士说道,“对方让我加一个客服的QQ,并让我下载一些软件。”随后刘女士按照“客服”的要求注册了该账户,可是没过多久,刘女士也收到了银行卡多笔款项出入的短信。“我看到我的钱都转到了我不认识的账户上,觉得事情不对劲,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可通过网购平台官方渠道确认真假 客服退款操作的背后,竟藏着满满的套路。“接到陌生电话时,大家应先核实对方身份,对于自称客服的人,要通过网购平台官方渠道进行确认,不要轻易将手机、验证码和银行卡信息提供给陌生人,对于一些未知网页和链接,也不要随意点击。”梅州市反诈中心的民警刘英朋提醒道。
互联网时代,时效性强、成本低、覆盖面广的网络招聘,凭借自身优势,成为当前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流形式。尤其是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许多线下招聘活动转移至线上。但另一方面,招聘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往往良莠不齐,有不法分子以光鲜亮丽的职业和高薪诱导求职者踩进“陷阱”。人社部日前发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期规范网络招聘服务行业发展,为求职者保驾护航。 “云招聘”已成主流 南京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王近日通过招聘网站参加南通市2021届高校毕业生秋季网络招聘会。他已向十几家单位递交简历,正陆续收到笔试和面试通知。“一些同学通过‘云招聘’找到了心仪的工作,有的从投简历到录取仅用时几天,省时省力,方便快捷,我也想试试。”小王告诉记者。他仔细比对企业在网络上发布的各种招聘信息,在学校完成了简历投递和线上笔试。“如果能远程面试就更好了,在熟悉的环境里更放松,有助于自己的发挥。”小王说。 “云宣讲”“云招聘”……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社会招聘机构、平台企业等加强合作、创新服务,帮助求职者“云上找工作”。有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和小王一样喜欢网络应聘,网络已经成为现时招聘的主要途径。 记者从人社部网站了解到,今年3月20日至6月30日,人社部发起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8万家用人单位发布岗位信息2761万人次,劳动者投递求职简历近2000万份。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大规模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名注册学员总人次数突破1300万,线上培训总人次数超过1200万。许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教育部与9家社会招聘机构联合推出“23456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已提供岗位信息1522万条,累计注册毕业生669万人次,投递简历3736万人次。“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平台推动11个省近900所高校开展网签工作,今年已有64.5万毕业生完成网上签约。”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表示。 人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也于10月15日至11月14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网络招聘是其中重要一环。 没赚钱却先交钱? 不过,面对旺盛的网络招聘需求,网络招聘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招聘信息不完善,作息时间没有,工资写个大概范围,要求吃苦耐劳。”有网友吐槽起一些网站上粗糙的招聘信息,“找到与自身情况匹配的工作很难。” 另一方面,一些招聘平台审核不严往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导致虚假招聘信息充斥。主播梦、模特梦、高薪梦……许多看起来光鲜亮丽的职业和高额回报让不少求职者丧失警惕,不仅工作没找到,钱还搭进去不少。 小张和小杨在网上看到某公司招聘信息后,应聘成为公司签约主播。上班几天后两人因工作内容与约定不合提出辞职,公司却搬出合同要求按规定赔偿10万元违约金和高额赔偿金,两人这才发现由于疏忽并未注意到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 不仅全职工作充满“陷阱”,兼职同样需要小心。研究生刘若彤向记者讲述自己最近受骗的经历。小刘在某招聘网站看到一个剧本翻译的职位,英文出色的她顺利通过笔试,对方却要求缴纳2400元的保证金以防“泄密”,并称这是行规。“翻译酬劳是一个字6毛钱,对方给我10万字的稿件任务。”小刘起初也有疑虑,不过对方的营业执照打消了她的怀疑。但是投入工作后她才发现剧本质量粗糙,而且工程浩大,难以完成,试图联系对方沟通进展时,却发现早已被拉黑。 小刘的经历绝非个例。一些招聘网站以交纳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得逞后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安排工作,待骗取的钱财累积多了,便人去楼空。 多措并举避风险 专家认为,网络招聘的市场需求一直没有被很好地解决。从招聘方看,由于行业、公司类型、职位等级等方面的不同,会带来明显不同的招聘需求。“对应聘方而言,应届毕业生、务工者、白领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各不相同。双方需求差异很大,但双方能够直接掌握的信息却非常有限:招聘方只有一个招聘描述,而求职者只有一个简历信息,信息不对称影响网络招聘的效率,也容易产生信息混杂。” 为解决这些问题,人社部研究起草《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向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 《意见稿》提到,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对提供的网络招聘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人社部门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网络招聘服务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另外,专家提示,求职者应该擦亮眼睛,如果招聘单位要求收取费用,更应小心。求职者要尽可能多了解应聘公司及岗位信息,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无法提供或含糊其辞的,应提高警惕。在工作过程中,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工作成果等相关证据,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团伙作案、手段隐蔽、骗术多样等特征。荔城法院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凡事多留心,守好钱袋子。 在投资理财微信群里,经常有热心的“专家”“微友”手把手教大家投资赚大钱。2018年6月底,王某租用荔城区某小区房屋作为诈骗窝点,组织利用“华登国际”名称,架设网站平台和“华登国手”手机APP软件。同时,凌某作为合伙人,伙同王某,在上述网站和手机APP软件上发布各种虚构的投资理财项目,以高利息回报,诱骗不特定人向其购买理财产品。 该团伙还雇佣席某等10人在上述诈骗窝点里相互配合,使用手机微信群、已实名注册的微信号,大量添加微信好友,将被害人以微信好友身份,拉进“华登国际·官方11群”等微信群里。后由凌某在后台虚设假“会员”,以假“会员”高额的“投资”和可观的“收益”骗取不特定人的信任,诱骗其在“华登国际”网站平台或手机APP软件上注册会员充值投资,致使尚某等5名被害人被骗取钱款合计15898.2元。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凌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5898.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王某、凌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市民,不随意添加好友或群聊,不迷信所谓的“短时间获利”等说辞,警惕其背后隐藏的骗局;切勿在来路不明的网站平台或APP上进行个人贷款和理财投资;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银行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轻易透露给陌生人。
微信群或朋友圈里你是否经常收到“快来帮忙砍价!”请求…,不帮朋友砍价吧,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帮忙砍价吧,自己又有很多顾虑...那么砍价的真实情况是怎样呢? 1.花钱“砍价”,买来一场骗局 小刘在某平台参加了“砍价”活动,可自己呼朋唤友“砍价”过后,发现还是差了几“刀”。这时,小刘想起了自己之前加入的一个“砍价互帮群”群,便把自己的“砍价”链接发到了群里。不一会,小刘收到了一条QQ好友申请,对方表示自己有办法帮小刘“砍价”,条件是小刘要付佣金。眼看距离活动结束的时间越来越近,心急的小刘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可转账过后,小刘发现对方并没有帮自己“砍价”,联系对方时发现QQ被拉黑。小刘遂报警,共计损失400元。 2.砍到0元白忙活 我距离免费拿这套化妆品就只剩100元了,麻烦大家来帮忙砍一下价!今年25岁的张小姐,日前就发动朋友们“帮砍一刀”,然而等到她邀请了所有朋友,将化妆品“砍”到0元后,却没领到所谓活动方寄来价值1999元的化妆品,白忙活一场。 3. 替朋友砍价信息被泄露 市民李先生应朋友邀请在朋友圈帮忙砍价,并输入了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码,页面也显示“你已帮朋友砍了XX元”。后来,李先生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收到了一条留着李先生名字的诈骗短信,怀疑就是这次“砍价”活动泄露出去的。 4.砍到0元需要几千人 也有部分人的确通过“砍价”活动获得了一些实惠。但有些活动每个好友砍掉的金额随机,优惠幅度有限,需要好几千人帮忙,总往群里转发自己也不好意思,就放弃了。 警方提醒,朋友圈砍价防止信息泄露!微信“砍价”“助力”只是网络微信营销的一种方式。有的真的是为了产品营销宣传,而有的则是为了骗粉丝关注、骗取个人信息等演变成了一种新型的骗局。更有甚者,就是为了诈骗!大家要对朋友圈这样类似的砍价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切勿轻易填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