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中秋“双节”喜相逢,很多市民已经开始憧憬假期,外出旅游、出门购物、走亲访友等均已排上日程。然而,不法分子的陷阱也已经提前“挖好”,市民稍不留神就有可能陷入其中。9月21日,南京玄武警方对外发布“双节”防诈指南。 预购超值“蟹券”,钱打“水漂”无处寻 秋天正是蟹肥时,市场上各种规格的大闸蟹正在热销。“蟹券”可以预约提货送货,还能当作节礼,因此很受客户青睐。不久前,市民耿女士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兜售“蟹券”,券面价值688元,实际购买只需付款300元,性价比远超实体门店。耿女士觉得很划算,一次性购买了20张“蟹券”,准备在节前馈赠亲友。 然而,收到“蟹券”后,耿女士发现,尽管“蟹券”背面写了提货和预约方法,却手续繁琐,客服电话根本无法打通,售卖“蟹券”的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这时,耿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警方提示:不要贪图便宜向不明身份的人购买低价预付卡。不法分子通常以低价为诱饵,吸引受害人购买预付卡券,而预付特性使得风险在短时间内难以察觉。不法分子在骗取大量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券后往往会失联或不予兑付,造成受害人损失。 内场门票有“门道”,骗子收钱无踪影 “双节”将至,各地音乐会、文艺表演也陆续推出。不久前,大学生小雯报警,称自己在网上买某音乐节入场券,被人骗了近800元。“我和室友直接在网上找人买转让票,结果转账后对方就把我拉黑了。”小雯告诉民警,她一直是音乐节上某明星的粉丝,计划假期参加音乐节。半个月前,她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有人发帖,号称自己有内场票可以转售。小雯梦想近距离接触偶像,赶紧联系对方,互加好友商量转票事宜。 很快,小雯收到对方发来的售票信息截图,见上面写的确实是自己和室友的信息,于是放心地把钱转账给对方。没想到,当她还想询问其他事项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小雯这才发觉上当,赶紧报警。 警方提示: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类网络票务骗术,应尽量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购票,同时选择和购票平台合作的第三支付平台付款,切勿轻信网上私人票贩或者低价“转票”的虚假信息。
万万没想到,在法律加强保护个人隐私的今天,一些政府网站却“主动”泄露隐私了。 近日,澎湃新闻连续报道了内蒙古、广西、山东、江苏扬州等地政府网站泄露执法人员个人信息一事。其中,在曝光的地方政府网站中,泄露执法人员的身份证号几乎成了“通病”,引发网友关注。而在山东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城管局发布于2019年11月18日的266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除了执法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执法证号等基本信息外,也披露了这些执法人员的完整身份证号码。 或许是知道如此做法极为不妥,在媒体报道后,不少地方迅速做出了回应和整改。内蒙古海拉尔区政府网站和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官方网站都表示已积极整改,而被曝的广西河池宜州区、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等,则很快对泄露的个人信息打码或删除处理。这无疑是负责、必要的补救措施。不过,也给人留下一个疑问:如果不是媒体介入报道,这些执法人员的个人隐私是否还能得到保障、会不会就这样一直“裸奔”下去? 应该看到,过去确实多少存在着老百姓办事反馈找不到人、无处“开口”的困局。而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也大大增强。力推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成了自上而下的一个改革内容。然而,政务信息公开也是个“技术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平衡好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权。在此基础上,来达到行政效率和政府民众互动的最大最优效果。以此反观这种将执法人员个人信息“一股脑儿”公开的行为,看起来是在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上迈出了“大步”,却也容易泄露个人隐私,对个体的工作、生活带来多重隐患。 政府部门的执法人员,首先也是人。在实际的具体工作中,其个人隐私同样应当得到有力保障。尤其是,诸如个人身份证号等此类明显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更不应不做任何处理、大摇大摆公布开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仅以此来看,这些被曝光的地方政府部门,就很难逃脱民众和当事人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质疑、拷问。 目前,我们尚不知晓类似问题究竟在多大范围内存在,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这在基层或许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背后可能有地方政府网站维护人员的侥幸心理,也可能有某些基层管理者的大胆“创新”,但不论什么原因,都凸显出基层个人信息保护的尴尬现状、暴露出把关审核程序的缺失和纰漏。毕竟,几位几十位甚至上百位执法人员的个人信息要公开,绝非一位政府网站“小编”就可以做到的。因此,立即修改或做技术处理,是必要、必须的动作。除此之外,各地也应该以此为契机,立即拉开对本地官网个人信息保护的摸排和整改,对泄露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真对待,严肃问责。 今年全国两会上,我国《民法典》发布,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而与保护个人信息密切相关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日程。当前,我国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之网正在越织越密,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部门理应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个人信息区分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好个人隐私。否则,即使是无意泄露,也难逃失职质疑,对政府形象和信用造成损伤。
北京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9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了美团、饿了么、京东、微店、抖音、快手等6家互联网企业负责人,要求平台禁售长江禁捕水域水产品;将“长江江鲜”“长江野生”等纳入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和违规词库。(9月18日《新京报》) 乍一看,首都北京在地理上离长江很远,而且长江禁渔和美团、饿了么这些互联网平台表面看起来似乎也是“风马牛不相及”,那么市场监管部门为什么要约谈它们呢?这岂不是南辕北辙? 当然不是!从上面的报道就可以看出,此次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之所以要约谈这几家外卖、电商和直播平台,是因为他们的经营活动其实和长江禁捕息息相关——在这些平台商家(主播)销售(带货)的商品(食品)中,可能也会出现长江渔获产品的身影。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平台的某些销售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就成了妨碍长江禁渔的推手和“帮凶”吗?所以推进长江禁捕,对远在北京的互联网终端进行相关约束和监管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于7月份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市专项行动中,坚持线上线下两条线推进,既查线下的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实体,又查线上的电商平台。截至9月4日,他们已经监测电商平台(网站)308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1条。 这一次,他们再次主动出击,约谈了几大主流外卖、电商和直播平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这几家电商平台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禁销售来自长江禁捕水域或来历不明的水产品;将“长江江鲜”“长江野生”等纳入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和违规词库,加强对平台用户的资质审核和内容审查;外卖订餐平台要重点检查商户店名、菜单、菜品、宣传图片、餐具等是否含有违规字样,一旦发现立即删除、屏蔽或暂停服务;各平台要对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直播、短视频的内容管理,不得有与长江禁捕政策相抵触的宣传。 同时,约谈会还要求各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宣传长江禁捕政策,通过公益广告引导社会公众不买、不卖、不食、不运输、不发布违法广告。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由此可见,对于配合长江禁渔,电商、外卖、直播平台不该做什么和该做什么,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此次约谈会上要求的很具体、规定的很明确,划定了红线也提出了期望。勿谓言之不预也,下面该怎么做和做哪些,各家互联网平台应当心中有数了。 实行长江十年禁捕是国家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不止是长江上的渔民,每个人、每个单位都有责任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件事情。作为各自领域龙头的几家平台,更须有这份责任感,主动担起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田”,确保本平台不成为非法销售长江渔获的“飞地”,同时还要发挥优势积极宣传禁捕政策,切实扛起头部平台应有的生态担当。
“明月山七夕两日游,99元一价全包,报名还赠六重豪礼。” 近日,株洲网友黄女士向《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投诉称,其母亲99元参团江西明月山两日游,被“洗脑”购买3600元仁和“咏龄酵素”。 记者调查发现,销售事发仁和药业战略工厂——江西仁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仁和药业回应,将对渠道商进行自查。 家属投诉:母亲参与低价团 六盒产品花费3600元 8月23日,黄女士母亲一行5人在熟人介绍下报名参团了江西明月山99元两日游,交钱后,黄女士母亲等人被拉进一个名为“开心快乐旅游群”的微信群。 据该旅行团的组织者兼群主——秋叶(化名)在微信群内介绍,该团99元一价全包,全程0自费、0景交,且报名即赠送樟树贡酒、长白山人参等六重豪华大礼,行程介绍后附了说明,会去参观仁和集团及樟树贡酒厂,产品游客自愿购买。 8月24日,老人们在导游的带领下,参观了仁和制药的酵素工厂,随后被带到江西药都百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我妈妈说现场有销售人员向老人们推荐一款名为‘咏龄酵素’的保健品,并告诉他们可以治痛风、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甚至可以停药改吃此产品。”黄女士告诉记者,销售人员宣称买三盒送三盒,最终,黄母一行五人各自花费3600元买了6盒产品。 8月25日,黄女士发现母亲买回来的所谓“保健品”只是一种植物发酵饮料,产品外包装上连正规保健品该有的“国食健字”标识都没有。随后,黄女士拨打了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江西仁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电话,“我问对方如何购买此产品?市场标价是多少?对方却告诉我,他们不卖,要购买只能去找旅行社。”黄女士对此很不解,“生产厂家一问三不知,反而要消费者问旅行社,难道这个产品是只对旅行社特供?专门卖给参团旅游的人?” 旅行社:事发后立即为游客办理退货退款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黄女士接到一位自称旅行社万姓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99元明月山之旅”是其旅行社组织的,现在联系游客解决问题。 8月30日,万先生登门为黄母一行5人办理了退货退款,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协议书落款单位为“湖南名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9月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湖南名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万先生,他介绍,“99元明月山两日游”确为名途组织,因旅行社与企业有合作,食宿均由企业负责,旅行社只需承担交通费用,团费的剩余部分即旅行社所得盈利,未从游客购物金额中抽成获利。 记者了解到,从株洲到江西明月山50座大巴往返一趟费用约为3000—4000元。假设黄女士母亲的团共50人,每人收取99元,该团团费为4950元。除去车费成本,仅剩余千元左右,再扣除导游费用、保险等其他成本,若按照湖南名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说法,未参与低价团对赌,那几乎不可能盈利。 记者梳理《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数据发现,开设“低价游”的旅游企业,大部分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不大,推荐老年人购买的产品,也多为市面上不常见的产品,老人人均购买金额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因异地游维权成本高,“低价游”通常为短途异地游。 “老年人低价游实际就是一场对赌。旅行社组织‘低价游’基本是亏本的,只能靠赌游客购物获得‘返点’。”业内人士周先生告诉记者,旅行社与购物店、商家通常均有合作,线路安排都会选择参观企业、进购物店,以举办讲座等方式进行虚假、过度宣传,诱导老人消费。“一番‘洗脑’后,一个团里总会有几个‘冤大头’。” “游客参观企业时,企业确实存在销售行为,但都是自愿购买,没有强买强卖,客人对产品有质疑,旅行社就会去积极处理。”万先生也向记者证实,黄母等5人的诉求已妥善解决。 仁和药业:会要求渠道商进行自查 记者发现,黄女士母亲一行人购买的“咏龄酵素”植物发酵饮料,贴有“仁和”商标,生产厂商为“江西仁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公司曾用名为“江西药都百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即黄母等人旅游时参观的企业。2019年10月23日,江西药都百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西仁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9月3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产品包装盒上显示的售后电话,一位自称是仁和大健康事业部的张姓工作人员称,“咏龄酵素”是功能性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 江西仁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和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何关系?咏龄酵素是否为仁和药业旗下产品?仁仁健康作为生产工厂,是否和相关旅行社存在关联?推销人员夸大食品功效,认定产品可替代药品,究竟该哪方监管?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展开调查。 9月7日,江西仁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仁仁健康只负责生产,销售事宜要咨询总经销商——江西药都酵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而江西药都酵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售后客服给出的回应是,经销商较多,湖南名途国际旅行社与哪个经销商合作不得而知,无法答复记者问题。 随后,记者致电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酵素产品售后服务相关负责人朱女士告诉记者,“咏龄酵素”确系仁和药业授权生产,为食品,仁仁健康是该产品的生产工厂,是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型工厂。 “产品的销售渠道是没有限制的,不存在‘旅行社特供’一说。”朱女士回应记者,公司对渠道的要求很严格,在销售酵素产品时不能进行夸大宣传,要讲明产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投诉人反映的,推销人员宣称产品可替代药品治疗疾病的情况,朱女士表示会要求渠道商进行自查。 而对于事发仁和药业的战略合作型工厂,仁和药业是否存在监管失责?朱女士称,她只负责处理售后问题,具体自查和监管工作由集团商业公司负责,待她和商业公司沟通之后再给记者答复。 监管部门:杜绝旅行社开展违规的“低价游” 9月3日,记者通过电话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该情况,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异地投诉需由消费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查函,市监局才能介入调查。 9月7日,记者就旅行社组织老年人“低价游”一事咨询了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管理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法局在对旅行社的日常检查中会对旅行社的档案进行检查,杜绝旅行社开展违规的“低价游”。如消费者遭遇“低价游”被坑,可直接拨打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进行投诉,12301将根据情况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执法。
好不容易等到“神兽开学”,家长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碰上了家长群征收“材料费”。更没想到的是,这竟是骗子利用开学季行骗的新手段。近日,康桥派出所就接到多个报警,不法分子冒充老师,打着收材料费的旗号,骗取了多位家长的钱。 报警人王女士(化名),被骗的时间发生在9月8日。当时,她在女儿的班级家长群里看到“班主任”发的一段消息:“各位家长,由于上学期孩子成绩下降了很多,学校推出了一款学习资料,主要是语数英三门科目,资料费共计200元。谢谢各位家长的配合!以红包的方式发在群里,备注好孩子的名字。” 头像是班主任,昵称也对得上,加之这位“班主任”言辞诚恳,王女士并未多想,立马发送了200元的红包。殊不知,这是落入了骗子设下的圈套。这一头,看到王女士的“爽快”,骗子立即私信她,说很多家长材料费是私信的提现了,但是由于银行卡维护需要2个小时才能转出来,让王女士帮忙周转1000元钱,2小时后还她,以红包的形式发到家长群里就行。 王女士觉得这是老师对她的信任,孩子在学校也要多亏班主任照顾。“噌噌噌……”,5个200元的红包立马发到了群里。好在,有眼尖的家长发现了蹊跷,群里竟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班主任?眼疾手快的她从这个假“班主任”的口中帮王女士“夺”下了400元。在经过电话与真老师确认后,家长们这才恍然大悟,而那个自称是“班主任”的微信则已经悄无声息地退群了。事后,民警调查发现加上王女士一共有4名家长被骗,一共被骗了1400元。 无独有偶,康桥派出所又于近日接到群众司先生(化名)的报警。称有位自称“李老师”的人在学校的家长群里以收取书本费的名义行骗,还好这次家长提高了警惕,没有人被骗。骗子利用开学季这一特殊时间段,混入家长群内,并将微信昵称和头像改成与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一模一样,混淆视听以骗取家长信任,再通过收取教材费、书本费等名义骗取钱财。如果家长不提高警惕,那你交的就不是孩子的教材费,而是给骗子的“学费”。 康桥派出所发现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将该情况通报给辖区各个学校,并结合校园防范,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借学生之口开展“家庭式反诈宣传小课堂”,在学校放学时间段向家长开展诈骗防范宣传。 拱墅警方也在此提醒,一是要保证家长群的群成员信息明确,老师要对家长群的人员进行及时梳理,将身份不明的人员第一时间移出,入群人员必须进行身份验证;二是建议老师在收取教材费、书本费时必须发放纸质通知,并由学生于次日以现金形式交给老师;三是家长在接到收取材料费的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学生进行确认。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不少人开始制定出游计划,抢手的住宿往往在长假前就被预定一空。 然而,消费者支付了费用,在网上预定了住宿,却发现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那该怎么办? 前不久,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蒋女士的投诉,她委屈地说:“完美旅行计划被一只蜘蛛打破了,800元/间的房间里居然有蜘蛛,我要退房退钱!” 处理过程及结果 蒋女士入住民宿地理位置优越,打开窗子就能看到蓝天大海,在城市呆久了的她很喜欢这样的美景。她通过某出行APP预约了民宿的三个房间,打算住三天,每天的房价为800元/间。但入住当晚,她发现其中一个房间里有蜘蛛,使她晚上没法好好睡觉。她认为民宿的卫生条件不好,要求商家退还三个房间三天的费用,共计7200元。 商家解释道:“我们这是民宿,坐落在大自然的怀抱,就算今天打扫得很干净了,开个门也很难避免小蜘蛛闯入。”商家还称蒋女士说房间里有蜘蛛的时候,民宿工作人员都在帮忙处理,而且也只有一个房间有蜘蛛,并不是三个房间都有。况且,蒋女士通过APP订房的时候明确看到了标注的“订房不可退,取消扣全款”,商家不同意退款。因双方协商不下,遂向温岭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案例评析 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由于民宿房间内出现本不应该出现的昆虫等生物,商家没有尽到清扫的义务,经过消保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商家答应退还剩下两晚的房费4800元,蒋女士表示接受。 消费警示 现今旅游行业蓬勃发展,网络订房为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更容易出现消费纠纷。在此,台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提前订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在正规平台预定住宿。预定前要事先掌握住宿的基本信息,详细了解商家是否有经营资质、可否同意临时退换房、具体退订规则如何设定、地理位置、房型是否符合自己心意。 二、要多方面了解客房信息。下单前,多了解房源的信誉度,可适当参考其他住客评价。入住前,注意检查住宿、安全、卫生条件,如发现与宣传不符,要及时进行沟通。 三、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网络预订有诸多“不可取消”等提示,因此消费者要预先对合同进行仔细研究,核实相关条款与商家宣传、承诺是否一致。如发现有出入,要事先与商家进行联系,了解真实情况。 四、要保留相关订房凭证。一般而言,网络订房会在网上留下订房记录、支付凭证等痕迹,但为了避免意外,建议消费者截图保留相关凭证。同时,在退房时一定要让商家开具发票并注意保留,便于事后维权所需。
随着国庆中秋假期临近,新的消费高峰即将到来。通过对上一年度国庆假期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消费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购物、餐饮、旅游、婚庆等方面。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购物篇),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商场购物需谨慎,防范不实价格促销 国庆中秋假期,各大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大都通过价格优惠、赠送商品、返券、让利等低价促销等手段吸引消费者眼球,消费者应防范不实的价格促销,在购买此类打折商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选择,以价位和质量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商品。在购买后,注意保留收据、家用电器的合格证和“三包”凭证。 网络购物要小心,谨防消费陷阱 假期里许多消费者会选择足不出户的方式进行消费。建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评价较高的网店。随着直播行业、短视频行业的发展,“直播带货”已经成为零售行业的重要一环。建议消费者对网红推介的产品不盲目跟风,保持理性,购物之前对各种产品进行详细甄别,力求做到货比三家,才不至于落入无良商家的消费陷阱。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热线或者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网民认为,医药领域腐败不仅扰乱行业秩序,也加重了患者的医疗负担。建议加大医药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促进医药价格合理回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网民“多普勒”表示,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长期存在,是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回扣的钱会加在药品价格中,最终由患者承担,导致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直接加剧看病贵等难题。而一些进入医保的药品价格虚高,造成了医保基金流失。 对药品回扣等医疗腐败现象的治理,网民认为,要完善制度,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网民“皮皮虾”认为,新发布的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要求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医药企业往往不在意对回扣个案的罚款,但给予回扣会导致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 还有网民建议,应继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常态化运行,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使公立医院更多地通过医务性收入获得合理补偿,降低对药品耗材采购使用中“灰色利益”的依赖。
微信已经成了很多人的主要联系方式。很多场合下,人们已经从留电话变为加好友。微信通讯录越来越长,但里面一些人却很少联系。于是,一种所谓“微信清粉”的服务应运而生,相信很多人都收到、看到过这样的信息,甚至是使用过这样的服务。然而您不知道的是,这种方式可能威胁到您的信息安全。 年恒,是一位医务工作者,今年9月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一条令他意外的微信信息。 北京市微信用户年恒:我点开看了之后发现,是有一段时间没联系的一个老师,她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说她最近使用了一个微信清粉的服务,非常好用,底下有一条链接。当时我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也是非常奇怪,因为我印象中老师一般不会发这种消息。 年恒向老师发微信询问事情的原委,对方回复说她是在一个微信群中看到了一个清粉二维码,考虑到自己微信中的好友人数非常多,确实想清理好友,于是进行了尝试。 北京市微信用户年恒:当时(老师)摁了一下二维码识别了之后,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往朋友圈里面发了一些消息,同时还往群里面散布了这些消息,给她自己带来非常多的麻烦。那一天下午没有做别的,就一直在解释,说自己受骗了,是扫描二维码后自动发出的。 采访中,不少微信用户都反映,他们收到过好友发送的微信清粉链接或二维码。 北京市微信用户:我曾经受朋友的推荐,我就用了(微信“清粉”),结果过了一会儿,几个朋友电话就过来了,说你的微信是不是中毒了,你看看你的朋友圈发了好几条垃圾广告,我一看,我说我正在使用某某清粉软件非常好用,你也来,大概平均每五分钟发一条。 这些微信“清粉”链接,不仅会自动在朋友圈发送广告,还可能盗取用户的个人账号信息,来售卖牟利。网友黄女士在消费投诉平台“聚投诉”上反映,今年5月她在使用“清粉”服务后,很快发现微信中有一笔自己并不知情的交易,对方是某网络游戏。继而她发现,在这款从未接触过的网游中,竟有自己的实名注册账号。
“优惠倒计时”“折扣活动中”“限量优惠券”……每逢“双11”“6·18”等购物节,垃圾短信便向潮水一般涌来,令用户不堪其扰。更有人时不时打来电话“关心”你的生活,从保险业务到培训课程一一安排妥当,生怕你“错失良机”。如此骚扰,是时候“根治”了。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在为根治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上“硬招”,让这些扰民的垃圾讯息从“屡禁不止”到“无处遁形”。 垃圾讯息成为现代人“无法拒绝的苦恼”,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相关统计显示,2019年,37.2%的网民平均2到4天就会接到一个骚扰电话,8.5%的网民甚至每天都会接到5个以上骚扰电话。近年来,依托相关部门的重拳整治,通过手机号码直接发送的垃圾短信近乎销声匿迹。但与此同时,发送垃圾短信的不法分子手段更加隐蔽,且不断拓展“战场”。运用短信群发平台、垃圾短信车等一系列智能手段,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越过法律监管,让手机用户难以招架、无处躲藏。 屡禁不止的根源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对于商家来说,群发短信是推广商品或服务的优质选择:门槛低,短信可以简化流程、跳过拦截,直达目标用户手机;成本低,群发越多、价格越低。成本低于1角的短信能换来一个客户,无论怎么算,短信营销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面对猖獗的垃圾短信,工信部应时而动、再度出击,整治措施全面升级。其一,治理手段从消费者“事后投诉”升级为“事前授权”,对消费者拒接、拒收信息和电话的权力有了明确规定和界定,用户未明确同意的,同样视为拒绝;其二,“不得擅自变更、隐藏、冒用电信网码号”等规定聚焦码号资源等源头端,加大发送端口检查力度;其三,工信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 “花样翻新”的垃圾短信需要强而有效的法规监管,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落实,斩断非法链条的每一根触角,还公众一份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