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有多名租客和房东向警方报案称,一家名为岚越的房屋托管公司倒闭,将他们交付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一起卷款跑路。 调查发现,这家房屋托管公司以“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的方式,聚拢了大量房屋租金,而这些租金绝大部分没有交给房东。 “高进低出 长收短付”拢租金 房屋托管公司卷款跑路坑害房东租客 在上海浦东一家电商企业工作的谭先生,今年6月份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套房子,中介称:出租房屋的是一家名为岚越的房屋托管公司。 租客谭先生表示,岚越公司能够拿出房东的委托协议,包括房屋的动迁协议等,所以看着像是正规的公司,考虑到一次性付清,会有一定的优惠。于是,谭先生按每月4100元的年付价格,租下了这套房,共支付了5万多元。不过这套房的房东叶先生,获得的信息却完全不同。 房东 叶先生:当时他们讲我这个房子租给人家是每月5000元,12个月。租给岚越公司,每月是5500元,11个月。 在收到了两个月的租金之后,房东叶先生突然收到岚越公司的业务员发的信息,表示公司倒闭,无法支付剩余租金。叶先生联系对方时,已经联系不上。而租客谭先生的剩余租金,更是讨要无门。 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上海闵行的租客胡先生和房东章女士。 房东 章女士:因为我前面一个出租的是每月7100,岚越公司还给我象征性涨了一点,一个月是7150元。 而实际上,租客胡先生看中这套房时,岚越公司称租金每月只要5500元,胡先生曾询问为何租金低于周边,公司业务员表示他们有办法补回差价并赚钱。在一次性支付了7万多元的房租后,仅过了三个月,胡先生就得知公司倒闭的消息,发现自己的租金已经被卷走。 涉事公司资质欠缺变更频繁 涉嫌犯罪 岚越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显示,实际上其经营范围只有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营销策划,并不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的资质,也没有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的岚越公司从去年12月成立以来,短短半年时间,已经5次变更法人代表、公司监事和投资人等重要人事岗位。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毛玲玲:如果是单个的合同关系,有可能是合同诈骗罪或者是普通的诈骗罪。假如他对资金的使用严重不负责任,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 法律专家指出,像岚越公司这样的房屋托管公司,其实质从事的是类金融的资产托管业务。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毛玲玲:这种情况,它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而现在就是这种类金融行为,以合同、经营、投资名义,实际上从事的是金融活动,在监管上面是有欠缺的。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今日起,《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报道中提到的住房租赁企业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收取租客租金的周期,长于支付给房东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社会公众可在10月8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反馈意见。
开学季到来,本该是新生报到、学子返校的日子,却潜藏着“诈骗危机”。连日来,不少家长称接到一些短信、电话,以各种理由、名目收取与孩子入学有关的费用,部分还沉浸在孩子录取喜悦当中的家长,放松了警惕,不小心落入了诈骗陷阱。 近日,孙先生的孩子收到了某高校录取通知书,一家人非常高兴。不久孙先生的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称,需要提前向校方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各类费用5000余元,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银行账户汇款,信息落款为孩子录取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孙先生并未多想,立刻将钱款转入了信息指定账户。但当孙先生陪同孩子前往学校报到时,与校方工作人员沟通后才得知,学校从未向家长发过类似的收费信息。此时,孙先生才发觉自己落入了电信诈骗陷阱,但为时已晚。 不法分子利用开学季这一特殊节点,利用家长庆祝孩子升学而放松警惕性的特点,有选择性、针对性地进行诈骗。类似的诈骗方式还有骗子冒充学校老师,使用手机向特定对象点对点发送含有木马病毒的网页链接短信,诱骗事主点击链接,实现木马程序的自动安装,控制事主手机,盗取事主个人信息,进而对事主及其熟人实施诈骗;或谎称学校可为学生提供助学金,以缴纳相关费用为由骗取钱财;或捏造孩子在校受伤入院等虚假信息,急需汇医疗费实施诈骗;还有利用新生报到期间,频繁使用个人证件等资料,盗用学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办理各种信用卡、电话卡、借记卡等,然后进行盗刷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电信诈骗案件来说,基本都是受害人主动去配合嫌疑人,完成整个犯罪过程。开学季是电信诈骗的高发季,学生及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接电话,遇到陌生号码来电,只要一谈到银行卡或钱,一律挂掉;收到短信,但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只有熟悉骗子套路,时刻保持警惕,才是阻止此类犯罪的最有效手段。
“仅凭身份证,当天可放款”“无视黑白户,无条款贷款”“特殊渠道快速、低息贷款”……贷款“黑中介”打着吸睛幌子诱骗借款人,如果不注意辨别很容易上当受骗。北京银保监局昨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贷款“黑中介”的5个“定制圈套”。 这些圈套分别是“包装贷款”“无需审批”“贷前收费”“宣称有关系”和“洗白征信”。其中,“黑中介”谎称通过包装资料可以解决借款人“银行流水不够、收入不达标”等资质方面的困难。但当你拿着造假资料去申请贷款时,便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是资料造假被金融机构查出,结果自然是拒贷,还会被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二是个人信息泄露“被贷款”,相关资料可能被“黑中介”拿去申请贷款。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第一,花钱要理性,不要让个人贷变成“烧钱贷”。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忽视自身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计后果、盲目借贷,否则一旦资金断流,就容易陷入“黑中介”贷款的“定制圈套”。第二,借钱要正规,不要把“假李鬼”当成“真李逵”,辨别正规金融机构。第三,救济要理智,不要让中介贷变成“中介害”。如果不幸陷入“黑中介”贷款陷阱,切忌自乱阵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不要因为害怕,被“黑中介”恐吓、威胁,在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类似的刷单兼职广告你是不是也经常收到?近两年来,越来越多想赚钱的年轻人选择网络刷单作为兼职,谁知挣钱不成,很多人反而一步步走进骗子的圈套。江苏无锡警方提醒,当下绝大多数网络兼职刷单都是诈骗,广大网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小心被“套路”。 近日,无锡市民王先生报案,称其在网上应聘兼职受骗,钱没挣到反而损失了约1万元。王先生平时喜欢上网,前阵子他在玩游戏时认识了一名“网友”,两人聊天很投机。近日,王先生收到一条招聘网络兼职刷单的广告,他想起之前这名“网友”也推荐过这家招聘的平台,还声称赚了不少钱。 在“网友”推荐下,王先生添加了招聘客服微信,对方称入职前必须先交一笔押金,再请“老师”传授“工作流程”。向“网友”求证后,王先生打消了疑虑,按要求交了押金。此后几小时内,王先生又按对方要求多次刷单,投入本金7000余元。但在计算报酬时,客服又称王先生IP地址异常,需要支付2000元解除异常才能返还佣金。此时,“网友”又一次证实所谓“IP异常”交钱解除是正常情况,王先生深信不疑。但第二天,王先生不但没拿到本金和报酬,还被“网友”拉黑,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警方提醒,利用网络虚假交易的方式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诈,大家应当远离。民众在网上找工作时,应注意不轻易透露银行账号、密码、支付宝账号等个人信息,不轻易相信未留固定电话与办公地址的广告。对于薪酬明显比市场报价高出两倍以上的广告,要提高警惕。招聘方若要求先行缴纳费用或多次索取费用,应当立即拒绝,发现其有诈骗迹象,应当立即报警。
近年来,以“代理全额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为主要形式的“代理维权”问题正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这些专职“代理维权”的团伙,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收取高额手续费,煽动消费者反复向监管部门“维权”从中牟利,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9月3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相关案例提示,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 陷阱一 “全额退保”猫腻多 切记“无利不起早” 消费者张某购买某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后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则“代理退保”的广告,该网站称可以代理“全额退保”,代理先收取500元,若退保成功,再收取20%-50%的“手续费”。该平台要求张某签订“全权”代理协议,并要求其不得就投诉问题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随后所有投诉沟通电话均由其平台代理人接听,代理人向保险公司索要五倍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法院未支持张某诉求。历时半年,张某维权失败,还损失了代理费、诉讼费共计上千元,也失去了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的机会。 陷阱二 “退保理财”花样多 非法集资一场空 消费者李某最近接到了一通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李某,其名下的这张保单收益太低,可以帮助转换成收益为15%的产品。在这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某来到客服中心办理了退保。办理完退保后,“工作人员”又劝导李某签署了一份号称是“某日进斗金理财产品”的“转换合同”。几个月后,工作人员失联,理财产品无法兑现,李某才发现自己受骗,后经核实该“工作人员”并非保险公司人员,自己中了非法集资的圈套。 陷阱三 信用卡“维权”噱头多 “赔了”征信又失财 疫情期间,消费者王某由于收入减少,无法按期还款,想向银行申请分期还款。这时王某收到一条短信,号称可以帮助王某向银行维权,申请将欠款分成60期,并免除王某的利息和手续费,只需缴纳1000元“代理费”。同时,还指导王某“如何躲避欠款催收”“如何进行以贷养贷”。王某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提供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然后签订代理维权协议。一个月后,王某收到银行短信,发现因自己未按期还款上了征信系统,利息和手续费也没有免除;几个月后,王某总是收到各种推销电话,不胜其扰。 陷阱四 “维权”幌子是非多 “此维权”非“彼维权” 近期,部分团伙通过抖音、微信等平台,大肆宣扬“投诉代理”,怂恿或代理消费者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提供统一的投诉模板,使用统一的投诉话术。这些“代理投诉人”一般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对法律条文引用经常有明显错误,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正常协商,还会收取高额的手续费。 同时,部分人员还会编造或歪曲事实,举报金融机构存在违法事实,反复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信访等,人为拉长维权流程,可能错过了纠纷解决的最佳时期,最终造成消费者损失。 【提示】 不当维权面临“四大风险”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不当维权面临“四大风险”。 不当退保无保障。消费者退保后,会处于无保险保障的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消费者如果再次投保将面临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等,甚至可能面临被拒保的风险。 信息泄露隐患多。“代理维权”的团伙一般会索要消费者的身份证、手机等个人信息,有些团伙会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恶意使用在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等业务。如果消费者想终止代理协议,还会被这些团伙利用信息不断骚扰。 此外,代理信用卡维权,一般采取拖延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方式进行,往往导致消费者需承担逾期滞纳金及罚息,加重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再有,如果个人征信系统留有逾期等不良记录,形成信用污点,对消费者后续申请银行贷款、买房、买车、就业等方面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正确维权“三步走”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主张民事权益。 如消费者未能与金融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银行纠纷)或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保险纠纷)申请调解。 消费者发现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相关银行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可以向被举报人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但向监管机构举报并不能解决消费者的民事诉求,消费者如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应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只要有手机,“动动手指”就可以享受到多种生活服务:扫码点餐、云上缴费、网上订车、线上买菜……然而,随着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基础性、日常性服务被“装进”手机,“不带手机出不了门、没有APP办不了事”成为智能时代的窘态。 移动数字化服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比如站在路边打车,基本过来的出租车都是已经被预约的;在大型超市自助结账,一般都必须使用该超市的APP;笔者的父亲日前在老家某国有银行转账,硬是被银行服务人员带着安装了APP,并在APP上完成了转账……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有报道称,有些企业和单位将原本常规、基础的服务与APP强行捆绑,不下载就办不了事。比如,某消费者为了交易房产,下载了7个APP,其中就包括一个支付APP、一个政务类APP、两个房源类APP和三个分别涉工资、公积金和贷款发放的银行APP。也就不难想象,这定会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正如消费者直言,“动动手指就能享受到的方便,渐渐变成了不动手指不行的负担。”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近年来国内APP应用市场发展很快,但这并不代表真实的使用需求。一方面,少数领域APP扎堆同质化问题严重;另一方面,大量APP设计不友好,功能单一,缺乏整合。 其实,APP负担,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利”。其一是来自于生产APP的企业。一个APP可以解决问题的,就不应该拆解成多个,造成有需求的企业成本飙升,给使用者带来困扰;其二是企业为客户提供APP服务,有些自然是出于营销、服务,增加客户的便利与粘性,但还有一些无良企业则是在位置信息、相机、麦克风、通讯录和通话记录等方面获取顾客权限,一些APP甚至会要求获取用户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如此,不仅会给用户带来一定负担,而且更埋下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以及资金安全风险。 笔者认为,我们虽处在智能时代,但各行各业仍应该遵守最朴素的职业道德,应本着合乎市场需要的、确实能为需要APP的企业提供合适有效产品的原则,而不是为营销而开发、提供APP。 首先,提供APP的企业和机构在设计APP时,不应采取“软强制”,设置各种人为障碍,给顾客带来不好的体验。比如,在北京某高校校园里,洗衣要装APP,打水要装APP,连WIFI要装APP,查成绩要装APP;在超市使用手推车要装APP,存包也要装个APP……应坚持综合、简洁、便捷的原则。 其次,应当强化对APP的规范使用。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0年第四批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显示,未完成整改的APP普遍存在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强制索取权限、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问题。而要彻底解决问题,不能止于曝光,需要依法强化治理,责令违规APP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赚安心钱、长久钱,让APP合规合法合理。 第三,从顾客的角度来看,应当增强防范和维权意识。面对部分APP过度索权现象,无需忍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同时,要擦亮双眼,下载APP时要通过正规平台,规避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谨防给自身权益带来侵害。
中秋节转眼就到,秋季也是大闸蟹产销旺季,如今有了蟹券,送礼人携带起来方便,收礼人也可随时提货,既提升了人们的消费体验,也调节闸蟹市场的供销。然而,随着蟹券泛滥,大闸蟹的“水”越来越深:缺斤短两、名不副实等质量问题,有了蟹券后更加肆虐;而蟹券本身套路重重,蟹券超发导致蟹券兑换难,蟹券空转,消费者预付金也被商家围猎;大闸蟹价格明降反升、货不对版的情况更是常见。 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消费者追求优惠的价格、质量过硬的产品。但在畸形的行业竞争下,所谓的价格优惠可能是假的,甚至付出高价也买不来优质产品。这种市场假冒伪劣行为造成的恶果,不该由消费者承担。 针对大闸蟹行业套路,我国不少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然而从目前的市场状况看,乱象仍然一再发生,说明市场亟需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呵护消费者权益。 除监管等外部力量,行业内部规范同样重要。今年5月份,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规定大闸蟹捆绑绳子横竖都不得超过三圈;销售和发货过程中,所发售的每只蟹(不含绳)的规格,不得小于每个规格2钱。该协会还曾开除一家涉及造假企业的协会会员资格。在大闸蟹行业内,亟需更大范围、更细化的内部约束,为大闸蟹生产、售卖明确方向。 此外,大闸蟹产销讲究时令,兑换券本应配合时令合理销售。然而,许多商家为蓄积资金、占领市场,往往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仍发售蟹券,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提货;而有些商家一边备货,一边用资金投资,一旦投资失败,蟹券兑换也就走到尽头。同时,蟹券被当作礼品赠送,许多人事后会将蟹券退回,使蟹券以低价被回收,这样的做法已将闸蟹“证券化”,成为一种危险的金融手段。 超发蟹券、蟹券空转,容易制造消费泡沫,虽然能刺激一时消费,但极易使消费者钱财化为泡影;而若大闸蟹成为“期货”,闸蟹价格将水涨船高,易致使养殖跟风而上,蟹行业陷入盲目扩大,最终导致蟹贱伤农。 要知道,蟹券本质是商品化的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蟹券的发售有严格备案制度,经过备案,蟹券的等价交换过程是经商务部门审核的,商务部门也会为其开具凭证。然而部分网购平台对店家的凭证审核不严,也导致商家可任意发售蟹券。因此,就网购平台而言,要守土有责,既要在售卖环节对商户形成约束,也要打通售后投诉渠道,不要让消费者维权无门。只有从源头健全对蟹券的管理,才能刹住蟹券交易的乱象。 基于此,蟹券发放、兑现应当有第三方平台予以监督,保证消费者储值资金不被商家占用、滥用,也可通过售卖平台,制定惩罚举措,督促商家做好蟹券兑换,不失为成熟可行的思路。 面对蟹券的“千层套路”,从执法监管到售卖平台,再到行业内部、三方平台等,都需要共同发力,挤出蟹券市场水分、打击哄抬价格行为,蟹券才能回归正常,人们才能更好品尝美味闸蟹。
近日,广州52岁的宋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在接受了三非医疗机构的注射美容填充剂后,整张脸出现了淤青甚至坏死症状。事后宋女士发现给自己打针的并不是事先承诺的医生,而是其无医疗资质的助理,这让她感到很气愤。 一场疫情,让不少医美机构踉跄生存艰难,然而“幽灵手术”、“无资质手术”、“植入物来源不明”等等“危整形”事件层出不穷,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整容业乱象丛生。 宋女士遇到的情况正是“幽灵手术”。所谓“幽灵手术”实际上就是术前承诺由专业医生主刀,但实际做手术的却是另外一名医生,甚至是从未见过患者的年轻医生们,手术水平很不熟练。新手医生可以借此机会进行手术,让顾客成为他们的实验品。 宋女士今年6月份在广州一家整形机构做美容,想让自己的皮肤紧致一些,当时自己自己打了麻醉闭上眼睛,没有注意到在整形过程中换了医生。“打完针后回去就感觉面部浮肿、皮肤僵硬。”宋女士说,事后宋女士发现给自己打针的并不是事先承诺的医生,而是其无医疗资质的助理,这让她感到很气愤。不过最终该整形机构也答应为她赔偿。 此后宋女士找了另选一家大型正规医疗机构,虽然先后接受3次异物去除手术,但是填充物仍然残留在皮肤和肌肉纹理中,医生称她已经无法恢复容貌。 广东医学会整形外科学会委员谭新东告诉记者,近年来,整容乱象仍然层出不穷。“上个月我还收到两例丰胸失败的案例,整形机构号称使用的是进口的韩国材料,实际上并不是,结果都出现了感染流脓。他建议,对于社会上的不少年轻人喜欢美容或者整形的现象越来越多,即使是面部微整,由于面部神经很多,也要谨慎。还是要选择正规有医疗条件的美容医院就医,追求安全的整形美容。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上公布了《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祭出“重拳”: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生活中,不少用户都接到过骚扰电话或短信,而且不分时间地点,影响了人们正常工作生活。对此,许多人深感愤慨但又很无奈,因而治理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虽然监管部门也曾出台相关规定,对其规范和整治,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并不理想。 若想取得扎实的整治成效,既需监管部门重拳整治,出台更加严厉的举措,也需要通信商、广告商和广大用户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行全链条治理,形成高压红线,让人心存敬畏,不敢、不愿违规。 此次工信部出台的新规规定,用户未明确同意即禁止,违规者面临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这无疑是抓到了点子上,打到了关键处。事实证明,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各类骚扰信息满天飞,造成用户不堪其扰的局面,通信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抓住这一牛鼻子,对通信商严格规范,对严重违规的予以吊销许可证等严厉处罚,其震慑和警示作用毋庸置疑。 当然,仅靠此举还不够,还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广大用户敢于和善于维护自身权益,对骚扰电话和短信明确说“不”,遇到通信骚扰保存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使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查处,以儆效尤。各通信商亦要做到心系广大用户,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关口,坚决切断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链条。
近日,《半月谈》记者走访发现,使用网络贷款平台支出日常消费已成大学生常见的消费方式,疫情期间,往常依靠生活费、兼职打工来偿还网贷的大学生,因为没了“收入”,债务接近“爆雷”。 在这个互联网营销的时代,不少商家都在鼓吹年轻人应该“及时行乐,该买就买”,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年轻人的冲动消费、超前消费。此外,越来越低的网贷门槛也对年轻人的负债消费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目前市面上不少网贷产品宣称每日利息不到0.05%,让人以为利息很低,但实际上这种日利率对应的是18%的高额年利。有的网贷平台为了利润,还刻意培养用户超前消费的习惯,并引导年轻用户以信用为担保透支个人账户。 超前消费、负债消费作为一种消费手段,的确可以降低当前一些需要一次性支付资金的压力,分摊到以后的数个月支付,从而减轻消费者的还款压力。一些小额、便捷,基于学业或者创业的“校园贷”对资金有限的大学生来说,也是一项福利。如果加强监管,强化审核力度,规范运营,风险也是可控的。但一部分人因为自制能力差,在唯利是图的黑中介的诱导下通过不同的网贷平台进行贷款,甚至“拆东墙补西墙”,导致贷款本金利滚利,背负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债务。 在消费手段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正规的网贷是很常见的金融消费方式,我们不必把其看成洪水猛兽,但也不应过度沉迷。一方面,我们需规范约束各类网贷行为,在打击非法网贷平台的同时,尽快出台细则,规范正规网络平台面向大学生的贷款行为,如设定贷款最高限额、避免多平台借贷、规范身份审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要秉持理性态度,让超前消费成为“为我所用”的消费手段,社会也要引导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和金融观,学校则要加大理财教育的力度,帮助大学生训练财商,学会财富管理。如此,大学生才能在敢于消费的同时及时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