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向广大市民提示,当前,正处于各行业复工复产及毕业生求职高峰期,住房租赁市场进入活跃期,业主和租客要多方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租金价格,对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机构要提高警惕,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莫贪图便宜,小心落入“套路租”陷阱。 另外,“租金贷”风险需防范。租客在承租房屋时,要注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了解“租金贷”规则后自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示,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时,尽量选择短周期支付房租,尽量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或押金。房东在与住房租赁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时,应防止其利用租金收付周期时间差、建立资金池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同时,租客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或房东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切勿向业务人员及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出租方出具收据。 出租方如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方、恶意克扣押金款项及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市民可向房屋所在辖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举报。发现住房租赁机构存在“爆仓”“跑路”情形的,要及时报警,并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月28日,相信许多人被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质押的80多吨黄金实为铜合金的消息惊着了。不过,更让人惊诧的是,这些巨量的黄金在质押之时,却都通过了专业机构的质验程序,并以此通过了为质押黄金担保成色和重量的保险公司的验货程序,得到了保险公司承保。80多吨黄金造假,堪称是登峰造极之举。由此再观轰动当下的一省出现多起考生被冒名的新闻,怎不让人生发“一览众山小”“山外有山”“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慨叹。 让此事徒增悬疑色彩的是,这些质押黄金在抽验进入银行金库后,并无移动和开封记录。因此,若无后续证据表明各方没有掉包作弊,则为此承保的保险公司就要为80多吨黄金与铜合金之间的差价来埋单。当然,人世间哪有能把黄金变成铜合金的魔术呢?案发之后的调查,应该能描摹出80多吨黄金是如何被抽验合格、又是如何被“点金成铜”的。否则,这个调查本身不叒成了一个悬疑之事? 其实,悬疑的破绽正来自武汉金凰董事长的短信。5月16日,民生信托的一个6亿信托即将到期,按要求要对融资方武汉金凰所质押的黄金开箱检测。武汉金凰董事长贾志宏叫停检测的努力失败后,发出一短信称,感谢各方对武汉金凰多年的支持和帮助,“最重要的是短信的最后两个字——‘别了’”。“‘我一看这俩字,就感觉那金子百分之百是假的。虽然检测结果没出来,但当时我的心就凉了。’民生信托一高管回忆当时的心情。” “连质押银行的黄金都敢造假?!”问出这种话的人,多少带有“外宾”的嫌疑。只要造假,还有什么假不能造?只要造假,就不存在敢不敢的问题,而只有造得出来造不出来的问题。这就如同有人惊诧于小偷盗窃了别人救命的钱、贪官贪污了救灾款一样,实则是用常人之心揣度恶者之胆。在造假者眼里,只有钱的数额,而绝无这钱那钱的问题。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援引的话说,就是“钱是没有臭味的”;在300%的利润面前,有人肯冒杀头的危险去得到它。显然,铜合金与黄金之间的差价所能带来的利润,已远超300%,由此,上述这个造假链条中究竟有多少人愿意为此押上自己的脑袋,还要看最终调查结果。
近日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家长为了实现孩子的“演艺梦想”,一步步掉进了儿童才艺培训机构和演艺经纪机构联手设置的高价陷阱,上了当却投诉无门。许多家长有这样的遭遇:培训机构先给出低价课程,让家长花点小钱获得超出预期的收获,产生信任感、放松警惕,再抛出更大的舞台、更多的表演机会、更高阶的培训计划,让家长心甘情愿付出高昂的培训费。一旦家长们付了钱,所谓表演机会、播出镜头也就成了一个泡沫幻影。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典型的钓鱼套路,先放饵、再收杆,许多网络诈骗都有类似情节。套路如此明显,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义无返顾地栽进坑里?是因为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太急切?还是童星培训的陷阱被“猎人”们伪装得更精巧?又或许是监管力量太薄弱?恐怕,这三个原因兼而有之。 所谓童星培训,本来应该是指针对孩子的艺术培训。许多家庭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便选择送孩子上各类兴趣班,学习绘画、舞蹈、书法等,当孩子在这些方面表现出特别的兴趣或专长时,家长们便不免希望这些才艺可以成为变成孩子成长路上的“加分项”。更有一部分家长,渴望在孩子身上直接发掘“童星”“童模”的利益价值,于是,艺术培训便分出一条“童星培训”的路子。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2-12岁参加各类艺术培训的少年儿童每年超过1亿人次。2016年,童星培训市场规模就已经超过了400亿元,预计到2023年,这个市场将达到1161亿元。这组数据的背后,还有另一组数据,顶级童星的出场费高达百万,普通的童星,出场费按名气大小几万到几千不等。而为童装拍照的童模,一个月收入两三万元,红一些的一年可以挣一套房。当初被人发现在拍摄现场踹孩子的妞妞妈妈,就是一个让孩子做童模表演已经有些走火入魔的母亲。而在浙江湖州织里,这样的童模还有上千人,他们在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带领下,以童星为梦想,以挣钱为直接目标。 两组数据交织在一起,就构成了一片赤裸裸的欲望之海,如此,不难理解“童星培训”为什么如此火热又混乱了。无论是哪一个演艺市场,资源都意味着权力,机会就等于利益,所以,所谓“高价培训”,昂贵的不是“培训”,而是成名的机会。那些“高价培训”无不是以“演出、出镜”为诱饵,而高价学费的“最终归宿”,也就进了培训机构、经纪公司、影视制作公司、视频播出平台等的口袋。 当然,市场中并非没有正规的培训机构和经纪公司,但在欠缺监管的市场中,难免会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甚至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有些节目外包公司,公然在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才艺培训为名招生;有些犯罪分子,把邪恶的目光盯在了孩子身上,以招聘童星为名猥亵儿童。比如,2018年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蒋成飞,就是虚构身份,谎称招聘童星,猥亵儿童达31人。因此,教育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在面对以儿童为对象的培训市场时,要主动出击,规范行为,问题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既不可放任自流,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孩子需要的是艺术教育、兴趣专长,而不是过早的名利场。在如火如荼的造星过程中,有人觥筹交错、有人盆满钵满,但可否有人问过那些孩子,这样的方式他们真的喜欢吗?
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始终要保持高度警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复杂的手段,通过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花样也是层出不穷。因此,大家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点击不明链接,谨防个人信息泄露,不轻信“天上掉馅饼”。 新型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 1、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不法分子往往会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医保、社保”等公职人员,用网络电话虚拟上述单位电话号码,以“恶意透支、社保、医保账户异或涉嫌洗钱、贩毒等”为名,要求客户将个人资产转到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诈骗。 2、补贴退税类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财政、税务、卫生、教育”等部门,谎称客户享受“购房退税、购车退税、教育补贴、新生儿补贴”等,向客户提供所谓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通过电话诱骗客户到ATM机进行转账。 3、虚假客服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客户的网购信息,以“退款”或“退货”为由,通过电话联系客户加其微信或QQ,随后发给客户伪装成退款/退货网页的钓鱼网站,进而骗取客户的账户信息、动态码或交易密码,盗取资金。 4、冒充亲友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盗取客户的个人资料、亲友关系、联系方式、社交账号等信息假冒亲友,让客户放松警惕,进而骗取客户银行卡账户信息或编造理由提出借款或汇款要求。 5、冒充银行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员工,向客户发送银行卡“刷卡消费”、“信用卡透支”等内容的信息,当客户回拨电话咨询时,谎称银行卡可能被盗刷,利用客户的恐慌心理逐步引导客户将银行卡资金转到犯罪分子指定的“安全账户”上。 6、小额贷款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或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客户与其联系后,要求先汇款至指定帐户证明有偿还能力或缴纳保险、公证费等各种方式进行诈骗。 7、信用卡提额诈骗 不法分子在网上谎称能为客户办理提高信用卡额度的业务,套取客户银行卡卡号及消费验证码等信息后套取钱财。 防范电信诈骗“三不一要” 1、不轻信 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线,不给不法分子布设圈套的机会。 2、不透露 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轻易将个人信息留在不熟悉或不正规的机构、网站中,谨防信息泄露。 3、不转账 学习了解银行卡知识,保证账户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4、要及时不报案 万一上当受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网络直播市场迅猛发展,不少不法分子“闻风而动”,将目光瞄准了直播平台,利用“轻松赚钱、高额返利”的噱头,诱惑观众甚至主播落入骗局。随着网络直播的流行,不少骗子已经潜伏进这一行业,让直播变成“直骗”,近期此类警情并不少见,广大网友一定要提高警惕。 利用直播平台的诈骗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骗子假冒主播和受害人联系,引诱其打赏,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2、骗子一人或伙同他人分饰多角,以“主播”“场控”“工作人员”等多种身份编织谎言,诱导受害人汇款; 3、骗子在直播间内,以微商身份出现,贩卖一些违禁品,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这些产品出售,一旦有人上钩,他们收到钱后便直接消失。 网警提醒: 不轻信广告不随意扫码,不要轻信所谓的“免费升级”、“诱人广告”、“低价礼物”、“低价金币”等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支付账户及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不随意扫码,不点击不明链接,避免遭遇有毒的二维码或钓鱼链接被骗取钱财。 看直播尽量选择正规、合法的直播平台。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同时,警方也提醒各类直播平台,应设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对进入平台直播的人员进行审核把关。
非法集资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解释,非法集资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目前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外,一般的企业和个人都是没有资格的。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比如约定一定的利息,或者给予实物、股权等。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在刑事上,个人吸收20万以上、单位吸收100万以上,或者个人吸收存款对象人30以上,单位吸收150人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繁多,形式五花八门。但是基本套路主要是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先吹出来一个高大上的项目。比如以一些“新技术”“新政策”“新概念”为幌子,描绘一幅美好蓝图,让你有“机不可失”的错觉。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造大声势,比如搞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组织集体旅游、考察,大量展示“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与明星的合影等,把场面搞大、规格搞高,让你有“他实力很强、值得信赖”的错觉。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软磨硬泡套你口袋里的钱。前期他们也下点血本,按照约定,每月给你高额分红,让你尝到“甜头”,有一种“确实有钱赚”的错觉。 第四步跑路。往往一段时间以后,因为资金链断裂、套路玩不下去了跑路;或者有一些根本从头就是个骗局,钱赚得差不多了就跑路。让集资参与人血本无归。 目前,非法集资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多。比如,通过P2P平台非法集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借项目开发名义非法集资;利用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名义非法集资案;利用合作社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购买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假借黄金、白银交易平台非法集资;以“外汇买卖”名义非法集资案,等等。 为了鼓励群众共同参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17年,市处非办专门印发了《咸宁市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对线索核实有效的,有最低五百元,最高一万元不等的奖励。
6月28日,兰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1日至6月27日,兰州市共发生226起游戏充值、买卖账号类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50余万元。该类案件受骗对象多为青少年、在校学生、无业人员,诈骗金额几十元、上万元不等。警方再次发布预警;提醒市民警惕常见网络游戏类诈骗套路。 1.购买游戏外挂:5月21日,受害人成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购买游戏外挂,对方将成某拉入一微信群,骗其以发红包形式向该微信群转账共计5368元,后发现被骗,遂报警。 2.游戏币充值:3月10日,报警人尚某称,其在网上充值游戏币时,对方以手续费为由,骗自己提供苹果手机的ID密码和验证码后,将自己银行卡上1万元分多次转走。尚某遂报警。3月6日,报警人巨某称:其在金盾游戏平台上看到有优惠购买游戏币的广告,通过联系,先后向对方微信转账3笔,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2笔,共计2.02万元。后巨某发现被骗,遂报警。 3.买卖游戏账号:5月14日,报警人季某称,其在“喜琲拍”APP上出售游戏账号,提现时对方以账号被冻结,收取解冻费为由,骗季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600元,微信扫码转账6000元,之后对方又引导季某在网上报警,并以手续费为由骗季某通过微信转账10200元,共计16800元。季某后发觉被骗,遂报警。4月12日,受害人小陈报警称:其在游戏上看到有高价收购游戏账号的信息,遂添加对方QQ。对方以交易平台账号冻结需解冻为由,骗陈某通过微信扫码、手机银行向对方多次转账总计4.8万元,陈某遂报警。 4.购买游戏装备:1月7日,报警人杨某称,其在网上加一QQ称可以买卖游戏装备,联系后,自己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和微信给对方微信转账的方式分多次转账总计1万元,对方收到钱后立刻下架了商品并将其拉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兰州警方提示: 类似于游戏账号、QQ账号等的虚拟物品本身就是看得到、摸不着的东西,网络购买更是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隐患。在互联网上交易游戏装备或者游戏账号时,一定要使用游戏官方经营或授权的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如果游戏本身没有经营或者授权给第三方平台,最好咨询游戏的官方客服,寻找官方认可的交易渠道。 广大青少年除了必学的网络课程以外,应减少使用电子设备的时间,避免过度沉迷游戏。 陌生人要求汇款时,千万要谨慎,无法辨别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被骗,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
期末将至,针对学生家长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又面临多发态势。近日,合肥警方发布紧急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提高警惕。据介绍,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潜入家长QQ群中,改成跟老师QQ一样的头像和昵称,以需要交纳补习费或者资料费等名义让家长交款,并发收款二维码,使得学生家长因疏于防范而导致财产损失。 2019年11月8日,合肥某中学学生家长周某等人报警称:有人冒充老师在班级QQ群内发布信息,要求每位家长缴纳428元资料费,接着群里的家长陆续交了钱,被诈骗金额共计8988元。 今年2月8日,合肥市某幼儿园家长QQ群,一位自称是“老师”的骗子,在群里发布“报名收费”诈骗信息,并在群里发了一个收款码。当有学生家长质疑时,另一名骗子冒充另一位老师出场“确认”,群里的两位家长受到“迷惑”向其付款。 据警方介绍,此类案件中,一般不法分子或通过网络信息搜索,或通过打探、套话等方式掌握到班级群号、二维码、老师QQ/微信号,以及学生信息后,将自己伪装成某学生家长的身份潜入班级群中。混入班级群中,不法分子会将自己在群中的头像、名称改为和老师一样,然后发布相关收费信息、收款码等实施诈骗。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很多老师都开了消息免打扰功能、或者在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法分子往往会挑选上课、午休等时间段下手,利用时间差,让真老师不能及时发现。 合肥警方提醒广大学生家长: 1、添加好友的时候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备注信息可作为参考,但不要完全轻信。 2、不随意向他人推送微信群的二维码,并设置相关身份验证,谨防无关人员进入群聊。 3、注意查看可疑人员的微信号ID,高仿号一般会复制头像和昵称,但ID无法频繁修改,可以此核验对方身份。 4、收到“交费”、“转账”等信息通知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学生、老师多方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 5、一旦发现可疑情况,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石。“零容忍”直接关系到注册制改革的成功与否,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要真正做到对造假“零容忍”,一是扎密制度的“笼子”,依靠制度建设“刚性约束”,促进监管法治化和精细化;二是坚持“倒查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给相关金融服务机构戴上“紧箍咒”;三是允许和鼓励“啄木鸟”式的负面研报,善用市场力量打假。 近日,中国证监会利用“北斗”高科技,破解了“扇贝之谜”,对獐子岛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在为“正义不缺席”叫好之余,市场各方也在热议,要真正对造假“零容忍”,我国资本市场还缺什么? 不久前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提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其中,“零容忍”剑指各种财务造假、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等行为,这些行为可以说是我国股市的顽疾。在当下注册制逐步从科创板向创业板推广的背景下,还资本市场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更离不开“零容忍”。可以说,注册制把公司能否上市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但是这绝不意味着造假者可以欺诈上市。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市场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对于注册制改革,市场最为关注的是如何遏制与严惩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因此,“零容忍”直接关系到注册制改革的成功与否,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到对造假“零容忍”,发力点有三: 一是扎密制度的“笼子”,依靠制度建设“刚性约束”,促进监管法治化和精细化。 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在打击造假、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规定。其中,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的“中国特色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即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已在南京中院启动。可以预计,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将成为悬在财务造假等证券市场乱象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造假,就可能被受害投资者告到倾家荡产,这将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值得强调的是,随着基础制度的完善,下一步还应在完善制度细节上狠下功夫。要对防范财务造假、强化投资者保护的规则细节不断完善,杜绝因缺乏具体可操作或可执行的细节、相关规则可能被消解的问题,切实提高震慑力。同时,要加强证券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立体追责体系。 二是坚持“倒查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给相关金融服务机构戴上“紧箍咒”。 监管机构一旦发现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财务造假或侵占公司利益,调查和惩处不能止步于“主谋”,对“帮凶”也不能放过。必须严厉对有关公司内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问责。这些被调查的机构和个人如果想避免惩处和索赔,就必须拿出切实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相关义务,“自证清白”的门槛必须适当提高。在强化追责的同时,鼓励内部人“吹哨”。通过对市场秩序的严格规制,倒逼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是允许和鼓励“啄木鸟”式的负面研报,善用市场力量打假。 防范和惩治财务造假,既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还需要充分调动市场力量来发现造假苗头、遏制造假行为。对此,证券研究机构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可以大有作为。当前,我国还没有出现像浑水公司这样的专业调查和做空机构,作为证券研究主力军的券商研究机构也极少发布负面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其中原因值得深思。有人认为,负面研报和卖空交易不利于市场稳定。其实,要提高市场韧性,就必须让市场“经风雨、见世面”。监管机构有必要鼓励和保护证券分析师在实事求是、小心求证、言之有据的前提下,提出对某些公司的质疑。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市场工具,建立合理的风险对冲和套利交易机制,对做空机制等市场中性交易手段要规范而非简单限制,利用市场自身的净化力量遏制造假。 总之,对造假“零容忍”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改革的过程,但“零容忍”向市场传达出监管层清晰无误的改革决心,为资本市场建立了明确的改革与发展预期,也是市场信心重塑、预期稳定的最佳动力之一,对真正贯彻“零容忍”至关重要。
近日,深圳税务稽查部门通过“被任职”冒用申诉风险线索查获一例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税案。据悉,深圳某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黑中介”购买了一批在校大学生个人信息,冒用后在未签订劳务合同、未实际发放工资的情况下,虚列人员开支,偷税10多万元。目前,深圳税务稽查部门正对此事依法处理。 2020年,我国首次开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是体现量能负担、税收公平、深入推进减税降费的有力举措。在汇算清缴期间,各类媒体对其广泛宣传,可是仍有一些营销平台兜售所谓“退税攻略”,还有个别人借汇算清缴自主申报时填报虚假涉税信息骗取退税,结果被税务部门大数据监控到。 偷税漏税显然属于违法行为。捏造虚假信息,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种做法为了图一时小利,失去的却是长远利益,还可能会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车无销,不可行驰于路;人无信,不可行走世间。”身为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铤而走险偷税,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最终小利益的“芝麻”没捡到,还会丢了诚信的“大西瓜”,在个人信用上留下难以去除的污点,对自己就业、升学、贷款等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诚信联合褒奖,失信联合惩戒。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尤其是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上,我们一方面在将“看不见”“摸不着”的个人信用逐步“变现”,化为个人、企业的一种财富;另一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建立健全,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也必将不断加大。 诚信不仅关乎一个人的道德,也关乎一个企业、一座城市、一个国家的竞争能力。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守信”“守法”是一个自然人、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最大资本。随着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扎实推进,“失信者”必将变为“透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因此,千万不能无视诚信、亵渎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