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业已启动。今年的活动旨在“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 自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消费者对线上渠道的使用意愿有了明显的增长。APP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中无法脱离的一部分,渗透至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因此在疫情期间,更需要警惕假冒APP的金融骗局,防止个人资产的流失。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有部分平台戴着“普惠金融”的假面行掠夺诈骗之实,这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假冒借贷APP电信诈骗分析报告》统计,2019年9月起,假冒借贷APP骗局呈直线高发趋势,在10月其增长率甚至上升至223%。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互联网金融仿冒APP有2801个,累计下载量3343.7万次。在假冒、山寨APP的背后,高仿APP的制作逐步形成了一条隐秘的产业链。由于部分假冒APP的图标、名称、甚至用户体验都与正版APP的相似度很高,让不少用户难以识别。 近期陆续接到消费者反馈自己遭遇到的网络上伪冒诈骗事件,总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用户通过收到的提额短信、诱导下载链接,下载了伪冒APP,在APP中会继续诱导客户通过缴纳工本费、保证金等方式骗取钱财,这类便属于“钓鱼APP”; 2. 其名称、图标虽不完全与正版APP相同,但极其相似,这些APP通过发送广告、收集用户隐私的方式赚取广告费以及用户数据; 3. 在搜索引擎出现伪冒网站,诸如标题为“普惠金融-欢迎咨询”“金融普惠-平安客服电话”等。 据了解,如果APP要上架主流应用商店,需要有软件著作权以及遵守不违反应用商店的相应规则,因此导致了“钓鱼”APP基本无法在应用商店上架,只能通过电信诈骗发送链接的方式让用户下载。其实,登录正版平安普惠APP即可发现,在首次安装打开后就会弹出“关于谨防欺诈敬告客户书”,其官网地址则应该是www.ph.com.cn。广大客户需仔细核实可疑网站、APP、短信的真实性,对任何声称可以通过提前支付费用来获取借款或提高借款额度的行为,都不要轻信;在下载APP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官方平台,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应用供应商、链接以及二维码下载安装软件。平安普惠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贷款时,谨记以下顺口溜,防止被骗:短信链接辨真假,病毒木马盗信息;网络平台辨真假,认准知名大平台。
不仅发来“教学”视频,返利骗子还盯上你的花呗额度。说是让你输入“激活代码”,实际上,输入的数字就是转账金额!昨日,警方发布我市最近新冒出的网络返利骗局“2.0版”。有趣的是,在返利骗子发送的“教学”视频中,返利的“返”字都被打错成“反”。 参加返利活动要先“激活” 一发出花呗二维码就被扣钱 3月7日,陈女士在自己之前加入的一个QQ“粉丝拉票群”里看到一条消息称:“为回馈粉丝,群主发福利,充200元可‘反’800元,充越多‘反’越多。”发消息的,是一个昵称为“甜甜墙”的群主助理。出于好奇,陈女士添加了对方的QQ。 添加成功后,对方向陈女士发来“教学”视频。视频里,除了充值返利具体规则外,陈女士还看到“助理”的微信零钱里有20万元,以及不少网友充值返利成功的聊天记录,陈女士心动了。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陈女士选择参加“200返800”的活动。对方称,参加活动之前必须缴纳100元“保证金”,于是,陈女士通过微信转去300元。转完后,“助理”却说:“这档返利的名额已满,只剩转800返3888的名额。” 这时,陈女士不想参加了,要求对方把之前说好的返利金额转给自己。“公司有规定,必须充值两笔以上才能返利。”“助理”强调。无奈,陈女士只好再转800元。 对方又称,陈女士是第一次参加活动,要交1388元“激活费”,否则公司后台无法将钱款返还到陈女士的账户中。“手头没钱了。”陈女士刚说完,“助理”马上接话,“只要你提供自己的花呗付款二维码,证明自己的财产水平,就不用转激活费了。” 陈女士一听,赶紧将二维码发给“助理”。不一会,陈女士的支付宝就显示要支付3344.5元,陈女士立即提出质疑。“助理”解释道,这不是转账付款,而是“激活代码”。可当陈女士输入支付密码后,自己的支付宝立马就支付出3344.5元。 这时陈女士意识到情况不对,再联系“助理”时,才发现被拉黑。 骗子在QQ群遍地撒网 以小利诱你上当 警方分析,陈女士遭遇的骗局是典型的网上返利骗术。此类骗术,传统的“1.0版”中,骗子往往通过网上盗图,把自己伪装成“白富美”“高富帅”,之后声称遭到前任的狠心对待,让受害人发红包,自己截图“报复”前任,并承诺“以一返十”甚至有更高的返利。 “而上述案件中,骗子利用陈女士原先加入的QQ群发送虚假信息,一方面降低了陈女士的防备心,另一方面也能更大范围撒网。”民警称,而当陈女士表示自己没钱转账时,骗子又马上盯上陈女士的花呗账户,骗取更多钱财。 警方总结,此类骗术的大致诈骗手段有以下三步: 第一步:遍地撒网,引人上钩。骗子一般在QQ空间、QQ群、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广发诈骗广告。 第二步:添加好友,开始表演。一般会添加受害人QQ或者微信单独联系,随后发送一些别人转账的截图,证明自己确实会发“返利大红包”。 第三步:连环套路,实施诈骗。此时,可能会让受害人尝一些小利,然后编造各种理由让对方多次转账,最后将受害人拉黑。 返利骗局存漏洞 大家一定擦亮眼 警方提醒,返利诈骗案件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诱惑性,且骗子深谙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利用受害人急于获利的心理实施诈骗。骗局中其实存在漏洞,如小视频中的错别字、突然变化的“游戏规则”、前后矛盾的说辞等。请市民朋友一定擦亮眼,千万别被眼前的暴利所诱惑,不要轻信“以一返十”等返利骗局。
“洗车40元一次,办卡300元12次”“饭店会员卡充值10000返3000元”……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诱惑”,抵制不住的消费者不知不觉就办了不少预付卡。不料“馅饼”成“陷阱”,看起来实惠多多的预付式消费,背后却存在着“商家跑路”“收款容易退款难”“服务打折扣”等一系列消费风险,这也促使预付卡消费成为投诉、维权的热点。 “我现在办预付卡很慎重,太容易上当受骗。”3月16日,银川市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五年多她多次遭遇健身房、瑜伽馆老板“跑路”,被骗走了上万元。 张女士曾是原金仕堡健身会所的会员,办卡时她看到该健身会所各项设施都很齐全,不假思索地就办了年卡,不料2个月后老板就“跑单”。此后,她又办卡成为一家名为“梵希”的瑜伽馆会员,不想没多久,该瑜伽馆也突然关门。“预付式消费伤透了我的心,现在我不再花钱锻炼。”张女士说。 据了解,预付式消费普遍用于美发、美容、保健、餐饮等行业,预付金额在几百元或几千元,如果老板跑路了,大多数消费者都只能自认倒霉。“我在家门口的洗脚店办了500元优惠卡,没想到才用了两三次,店就关了老板就不见了。”家住兴庆区领秀一居小区的市民李女士说,因为涉及被骗的金额少,她只能自认倒霉。 面对频繁发生的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该如何避免陷入其中?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军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预收款消费方式有明文规定,即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等。按照《合同法》规定,对已涉嫌违约的经营业主,会员可要求退款。崔建军认为,一旦遇上老板“失踪”等情形,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若办理预付卡后发现有问题,要尽快向商家提出退还预付款要求,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要求退还预付款,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 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龚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预付款时一定要慎重,金额较大的更要谨慎,不可一味贪图高折扣而忽视风险。同时,预付款或办卡时一定要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或涉嫌经济诈骗,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发生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必要时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部门投诉。
如何实现有序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之间的平衡?如何辨别人员的健康状况、避免出现聚集性的传染事件?近期,“健康码”在全国各地的推广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市、广东省、湖北省等地均已推出官方“健康码”申领渠道,各个省份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也正在启动。然而,随之而来的信息安全隐忧,也引起人们的关注。 “健康码”记录了用户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行程轨迹,通过扫码即可知晓用户的健康状况,从而按照各地规定,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目前,各省市均开通了“健康码”,并进入互联互通阶段,成为地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高效工具,不过随着“健康码”的普遍应用,如何防范其所承载的用户信息数据安全风险,成为社会大众非常关注的问题。 用户的个人数据泄露、虚拟财产盗窃、病毒入侵、数据倒卖、电信诈骗等事件的频频发生,给用户造成了巨大损失。此时,“健康码”涉及到数亿用户的个人隐私,其所承载的信息数据详细、真实,要守住“健康码”的信息安全,防范其被非法利用,需把好“三道关”。其一,“健康码”数据采集要合乎规范、妥善保管。疫情期间收集用户信息数据主要是用于防疫,为了辨识用户的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等,此类信息属于用户的个人隐私,只能由政府采集,或指定的平台代为采集,限制信息采集范围,遵循最小化采集方案。并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对信息数据进行严格保管,防范泄露、盗窃风险。 其二,“健康码”数据要有使用范围和期限。“健康码”使用便捷,扫码即可获知用户健康情况。但现在各地针对“健康码”的使用,并未统一标准,存在被滥用、盗用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统一使用标准,仅限于需要查询用户健康状况的公共场合、复工复产等领域,才能使用“健康码”。同时,要设定“健康码”数据的使用期限,在疫情过后即对数据进行封存、销毁,避免数据被超期使用。 其三,“健康码”需保障用户的知情权。目前各地推广“健康码”时,均采取了强制性措施,用户为配合防控工作,只能被动接受信息数据采集规则和使用规则,这就给“健康码”留下了侵权隐忧。因此,需要依法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明确告知“健康码”的信息数据采集范围、使用规范、期限等,并做出合理的信息公开,避免暴露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使得用户能够放心使用“健康码”。 守好“健康码”使用的三道关卡,防范好其背后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才会让广大用户放心,从而更好地实现其在防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今年43岁的浙江天台人张永(化名)被骗了,骗子是孩子的“班主任”。最近受疫情影响,张永的孩子在家上网课。前不久,微信家长群内“班主任”发通知:网课效果有限,将在开学后办一个“晚托班”进行补习,要求每位家长微信转账1300元。此前学校曾明确表示,任何要求家长在网上缴费都是假的,任何费用都要去学校缴纳。 受疫情影响,学校“停课不停学”,大多组织在网上教学,没想到这竟然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通过QQ、微信群搜索关键词“家长群”,以学生家长身份潜伏到班级群中,随后把昵称和头像都改得和老师一致,冒充老师伺机通过发布“交学费”“交资料费”等通知骗取钱财。 冒充老师行骗的套路早已不新鲜,骗子的手段也谈不上有多么高明,但令人吃惊的是,类似张永的遭遇并非个案。近期,各地公安就接到多起骗子冒充老师行骗的警情,不乏有家长受骗上当。教育部一再强调,“停课不停学”期间学校开展网上授课不收取任何费用,何以骗子还会屡屡得逞?究竟是骗子太狡诈还是因为这届家长智商太“捉急”? 首先,骗子不是以网课收费的名目收费,而是打着“预缴学费”的幌子,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有效打消了部分家长的疑虑。事实上,现实中也确实有学校没开学就催着家长微信缴学费。骗子行骗时,也就是采用类似的说辞和操作方式,怎能不混淆视听? 其次,骗子还充分利用了家长对老师的信任。班级群里,老师“一呼百应”是常见的现象。客观地说,班级群里混进骗子的概率比较低,家长们自然也不会特别提防。一旦骗子瞅准时机,冒充老师发话,而老师本人也做不到时时关注,一时没有注意,就难免有家长会上当受骗。 非常时期,犯罪嫌疑人改头换面、转移阵地,将犯罪黑手伸向困守家中的学生和家长这一特殊群体。虽然就个体而言数额可能并不高,但其危害却很严重,性质十分恶劣,不仅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更加重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和家长的焦虑不安情绪,扰乱了正常网络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 冒充老师行骗是在给抗疫添乱,但骗子的犯罪成本却很低。互联网跨区域作案隐蔽性强,本身就不容易被发现,加之由于单笔诈骗金额不高,部分受害人因为被骗金额小、被骗后难为情等原因没有报案,很难及时将骗子绳之以法。所以,有些骗子很嚣张,被家长揭露之后,直接放话“报案了,就让警察来查好了”。 非常时期,防疫是第一要务,防骗也同样重要。相关部门固然要迅速查处,依法严惩,家长和老师也要擦亮眼睛,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多管齐下,通力协作,才能斩断伸向线上新学期的电诈黑手。 一方面,家长要学会分辨信息真假,不做“马大哈”,不交“智商税”。收到“交费”“转账”等信息通知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老师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另一方面,班级群的管理员也要设置相关身份验证,并实行实名制,用技术手段杜绝骗子混进家长群。非常时期,防骗不仅是为了保障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是维护抗疫大局,绝不能让不法分子得逞。
近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购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网络销售存在虚拟性、不可预见性、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科学、合理消费。 网购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网购平台,谨防钓鱼诈骗网站。同时,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 谨防“鱼目混珠”。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买卖风险难控,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要慎重选择商品,下单前一定要对商品进行详细的了解。 谨防冲动消费。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按需购买,以免造成浪费。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宣传活动冲昏头脑。 谨防“微商变危商”。目前,微信群、朋友圈等“微商”出现,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监管制度、手段不健全,再加上朋友圈的买卖属于个人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隐患。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要注意“微商”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仔细甄别“微商”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 收货时要注意,尽量选择快递柜或者门房存放,避免与快递员直接接触。查看收到的实物是否与卖家发布的信息一致,如有问题,及时与卖家取得联系。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仍无法解决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接到一系列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后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等进行诈骗。为此,太原中心支行以案说法,提示消费者谨防区块链虚拟货币网络诈骗。 来自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的相关资料显示,2019年12月,太原市警方破获一起区块链虚拟货币网络诈骗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捣毁作案窝点4个,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自2019年6月以来,该犯罪团伙利用微信,以“免费推荐优势股票”、跟着“老师”炒股稳赚不赔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加好友、拉入微信群。同时设立直播间,在微信群内扮演“资深老师”及“普通股民”,唱衰股市,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交易行情看涨”的旗号,诱骗引导受害人进入其搭建好的“区块链云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受害人转入该平台账户的资金均被犯罪团伙转入个人账户,层层转账后套现,平台内仅显示余额数字。犯罪团伙篡改虚拟货币交易走势图,以“加30倍”的虚假杠杆,放大跌幅风险,直至将受害人平台内余额“强行平仓”,使受害人误以为是虚拟货币行情导致亏损。 为此,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出监管提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等进行诈骗,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以区块链之名,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之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消费者,区块链并不等于虚拟货币,应正确认识ICO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本质属性,识别并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打假”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虽然因为疫情,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延期播出,但对假冒伪劣行径的打击绝不会因此而延缓。 从假烟、假酒、假食品、假药品到假农药、假种子、假配件、假建材……假冒伪劣产品令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即使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炮制各种消费陷阱,制假贩假售假,借“疫”谋财,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特别是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健康安全,影响战“疫”大局。从这点来看,假冒伪劣产品也是一种“毒性”甚大、必须严防严控严厉打击的“病毒”。 打击假冒伪劣之“毒”绝不能手软。对于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贩假售假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甘肃省兰州市一商家销售“三无”口罩,被拟处罚款25万元;湖北省孝感市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84消毒液被拟罚没29.4万元,上游供货商被批捕;北京警方在1个多月时间里,破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相关案件19起,查扣假冒伪劣口罩、护目镜等45万余个(件)……这些从快从严查办和处置的典型案例,强化了震慑效应,维护了防疫物资用品市场的稳定有序。 打击假冒伪劣之“毒”须标本兼治,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从源头入手,及时查处各种制假造假“黑窝点”,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治力度,并且善于以案说法、释法、析法,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持续向社会释放依法严惩制假贩假售假犯罪行为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要严格实施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严防死守,同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调动和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对不法企业和商家的监督,让制假贩假售假行为无处遁形。此外,要运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宣传和普及消费维权、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引导人们提升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不断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产品质量关乎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在平时,还是疫情防控期,假冒伪劣产品都是一种损害正常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侵害市场经济健康肌体,危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病毒”,必须早防控、严整治,有效阻断其传播、扩散和蔓延。
据报道,针对防疫中出现的非授权、超范围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天津市委网信办近日决定,在全市开展相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此前,中央网信办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为疫情防控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疫情发生以来,各种App在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少跑路”。然而,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一些违法违规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规则等问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的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疫情之下,许多消费者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比如出入药店或超市等经营场所被要求登记个人信息,有的要求登记姓名、手机号,有的还要求登记身份证号码和行踪记录等信息,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经营者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及侵害个人信息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把采集和出售个人信息当成一门生意,是一种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行为。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能随意采集、利用。即便是出于疫情防控等事关重大公共利益需要,也必须依法依规采集,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用于他途。疫情过后,对于这些因防疫需要收集到的信息,也应明确规则,妥善处置。 保护个人信息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在个人信息汇总存储环节,应尽可能地集中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采用严密的访问控制、审计、加密等安全措施;另一方面,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信息被窃取和泄露。
伴随着新冠肺炎的全球流行扩散,谣言、恐惧、歧视、污名等“信息疫情(infodemic)”在社交媒体上日益弥漫。在全球传播时代,“信息疫情”会造成全球范围内的心理焦虑、社会恐慌、加深种族和地域歧视,强化刻板印象,加剧对立和冲突、阻碍交流与合作。其危害正如世界卫生组织全球传染病防范主任Sylvie Briand博士所言,过多的真假不一的信息导致人们难于发现值得信任的信息来源和可以依靠的指导,有可能阻碍疾病控制和遏制,造成危及生命的后果。 历史上,谣言、流言、迷信总经常与疫情相伴而生。但是在全球化时代,社交媒体成了滋生虚假信息的最佳“温床”,虚假信息传播速度甚至比新型病毒还快。匿名性打破表达的禁忌、互动和传播的便捷性,以及人类对病毒未知的天然恐慌,这些都催动虚假信息在社交媒体上的裂变式传染,从而引发社会性恐慌。无怪乎《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刊文指出,新冠病毒是第一个真正的社交媒体“信息疫情”。全球流行性疾病风险的防控,需要建立在社会公众的科学认知和广泛的社会共识之上,恐慌不仅导致各种非科学疗法满天飞,还会带来囤货潮,抢购风,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恐惧助长歧视肆虐。在全球卫生恐慌之下企图将罪责归于某个特定地方或人,这在历史上也不鲜见。例如,1853年美国黄热病流行被归咎于爱尔兰和德国移民;1918–1919年的西班牙流感大流行,一些美国人错误地把传播病毒的罪责归给了德国,一些社区被称之为“疾病中的德国佬”。在社交媒体上,新冠病毒被归咎为武汉、中国、中国人,甚至扩展到整个亚洲和亚裔群体,歧视性的言论比比皆是。由此,疫病容易使不同群之间产生对立,使群体迅速“异化”,加剧种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而阴谋论的盛行更是成为全球性的景观,在社交媒体上,从宣称病毒是为减少世界人口有意为之到实验室泄露病毒到生化战争,不一而足。除了一些政治目的,大部分人对阴谋论的接受是出于归因、追责或者是对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的不可接受心理。只是在全球传播时代,把信息传播和关系建构结合起来的社交媒体,不仅能够制造、发布和传播信息,掀起舆论热点,还可以将不同的个人、组织和团体聚集在互动领域中,将舆论导向集体无意识,并与弥漫全球的民粹主义思潮共振,更助长了阴谋论在社交媒体上的盛行。其危害不仅为全球科学家在针对新冠病毒的疗法和疫苗搜寻上的数据共享带来阻碍,危害在抗击病毒上的全球合作,也会为某些政客所利用,将病毒和疫情“政治化”。 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新闻媒体机构的行为。尽管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个体化的数字传播成为推动全球传播演进的主要动力,但据研究统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西方主流媒体大多都制定了社交媒体战略,社交媒体进一步拓展了全球新闻的内容来源和渠道平台,社交媒体上超过85%的话题仍然是由媒介机构生产的新闻。新闻信息的传播在全球传播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新闻传播在各国或各文化间的传播关系中依然是决定权力关系的重要力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在世界传播格局中拥有议程设置能力,左右舆论的能力依然强大。无论是出于政治性还是商业性的目的,具有强大资源的国际媒体机构关于中国疫情的歧视性和偏见性的报道,经过社交媒体的传播和扩散,其影响范围更为广泛,负面效应也更为显著。一些国际媒体在大量的新闻标题和政治评论中以Wuhan Coronavirus或者Wuhan Virus来称呼新冠病毒,有的甚至出现“黄祸”、“中国病毒熊猫”等词。以地名或者国家之名来给病毒命名,深深地打上了污名化的印记,这不仅不利于武汉的国际城市品牌建设,更有损于中国的国家形象。 社交媒体时代的“信息疫情”来势汹涌,其造成的“次生伤害”并不亚于疫情本身。参与到全球卫生合作中去抗击疫情,治理“信息疫情”也是重要的工作之一。随着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抛开歧视和偏见,政府、科学家、民众团结一致,加强全球卫生合作,才是人类最终打败病毒的唯一选择。 打败虚假信息的从来都是权威、客观、及时的信息。2月,世卫组织联手社交媒体Twitter、Facebook、腾讯、抖音以及YouTube等展开对虚假信息的治理,确保搜索冠状病毒信息的人在搜索结果的顶部看到世卫组织所提供的权威信息,并能够链接到世卫组织的官方网站。中国作为疫情的发生地,需要加强疫情信息国际沟通机制,继续做好同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协调,促进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协调。疫情信息的国际沟通,可以把权威、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防止疫情传播的实践和做法、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药品疗效和经验方案等分享出去。在疫情发展之初,世界卫生组织就特别强调了与大众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性。这方面,国内的社交媒体要继续加强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打击谣言,发挥社会凝聚力和信任在有效应对疫情中的重要作用。 社交媒体是滋生“信息疫情”的温床,也是“隔离”和“消杀”疫情的战场。社交媒体上人们跨越国界的捐赠互助、志愿者活动,为患病者祈祷等,在恐慌中给人们带来希望。一些人士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起的反歧视活动不胜枚举:政治活动家团体GetUp在Instagram和Twitter上发起的竞选活动,他们的标签是I will eat with you,借鉴了2014年悉尼林特咖啡馆遭到围攻后成功进行的反伊斯兰恐惧症的命名;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黎巴嫩的学生王宇在facebook上传了一段视频,讲述自己所遭遇的经历,呼吁停止无端的偏见。这段视频在黎巴嫩引起广泛关注,黎巴嫩议会议员邀请王宇一起录制访谈节目,呼吁黎巴嫩民众停止歧视中国人,支持中国共同抗击疫情。 传播学者克罗斯曾提出,“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的批判能力”,这意味公众的判断水平在谣言传播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交媒体时代每一位公民都被赋权,在人人都能言说的时代,更要提高自身的媒介修养,谨行慎言,做一名合格的“地球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