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堰顾家岗开了近30年的超市,店主雷光炎因身体原因选择转让超市。为了还清所欠供应商的10多万元货款,雷光炎在贴出转让告示的同时,还贴出了一份还钱告示。6月18日,当记者再次找到雷光炎时,他向记者拿出一沓欠条,满脸笑意地告诉记者:“欠的账还清了!店也转出去了!” 一月还清17万元欠账 “账还清了,我转店也安心!” 雷光炎在顾家岗经营“岗楼超市”近30年。5月25日,他贴出两则告示:一份是超市转让告示,另一份是还钱告示,“请欠账(债权)的朋友、客户和供应商在6月15日前尽快来本店结算”。 “从打算开始转让的那一天起,我就给供应商们打电话,让他们尽快来结算。”雷光炎说,“我不能赖账,只要他们找到我了,我就认。不管有没有欠条,只要能说清楚,都可以。” 在雷光炎回收的欠条中,记者看到,最早的一笔是2012年,欠条金额为1440元。为了还清这些账,雷光炎准备了15万元现金,并在银行卡了存了2万元作为备用。“一个多月下来,这17万元都还清了。” “账还清了,我店转的也安心了!”雷光炎说,他准备在十堰待一段时间,可能还有个别的账没还清,他还在等他们来“要账”。因为身体原因,雷光炎打算把店转出去后回老家广水养病。 12岁开始做学徒 “做了一辈子生意,说话得算数!” 1983年,18岁的雷光炎到十堰投奔在东风公司上班的舅舅,从此开始了在十堰的生活。此前,他已在社会上“闯荡”了6年。 1965年,雷光炎出生在随州广水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参加过解放战争。雷光炎还有3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在他5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家庭一下子失去顶梁柱。 在他12岁那年,小学还没上完的雷光炎在亲戚的介绍下,到武汉一家私人钟表作坊当学徒,开始做手表。6年后,他来到十堰。因为没有文化,雷光炎就在东风公司五二厂桥头摆摊修手表,随后又学会了配钥匙。 1992年,雷光炎在顾家岗租下大约120平方米的房子,开了“岗楼超市”。附近经常会有一些邻居到店里赊东西,雷光炎从来没回绝过。只要邻居们开口,他有求必应。 陈海云住在顾家岗附近,经常光顾雷光炎的超市。“他家的东西物美价廉,没有假货,尤其是老板讲诚信。”陈海云每次买东西都会选择到他家去买。 从小生活在农村,吃了很多苦,雷光炎懂得生活不易,经常帮助那些生活上有困难的人。开超市时,遇到一些人到门口乞讨,他会给人家一些东西。有时候遇到一些生活落魄的人,看到人家饿了几天肚子,他会请人家进店里,给他们泡一碗面。 “做了一辈子生意,说话得算数!”雷光炎说,“这一辈子,我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网友盛赞雷老板好样的 “他的事迹给不讲诚信的人上了生动一课” 十堰徐福记流通代理商黄建宇给多家超市供过货。他说,给雷光炎供货最放心。“雷光炎守信用,说什么时候结账,就什么时候结账,从不拖欠。”雷光炎准备转让超市后,4次打电话联系黄建宇,让他把剩余的236元货款领了,但黄建宇一直没时间过来。直到6月18日,黄建宇才过来结账。 雷光炎把欠款还得差不多了,才张罗着转让店铺的事情。附近一家酒店老板王心栓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雷光炎,花31万元把超市盘下来了。 雷光炎贴告示还钱的事情,经十堰晚报微信和报纸刊发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在关心他身体,希望他早日康复外,都对他的诚信经营行为点赞。 网友“十堰爱心礼仪15971849518”:顾家岗老店,老板很好,生意也好!诚信的老字号! 网友“职业规化理财师_吴小云”:这个岗楼超市老板就在顾家岗花园酒店侧门口开着。为如此诚信经营的老板点100个大赞!好样的!你的这种精神和做法让人敬佩与尊重!保重身体!祝你安康! 网友“牛牛”: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 网友“沉默是金”:这是一个讲诚信的好老板,现在有些人欠钱赖账不还,还有的欠钱跑路。我把亲戚的钱借出去,别人跑路了,这些年我同妻子一起辛苦挣钱还债。希望这位老板早日康复。他的事迹给那些不讲诚信的人上了生动一课。
“法官,你好,我是陈某某,我今天要到法院来交钱,我把对方都喊来了,法院暂时不要对我的车采取措施,要不然我没得车不方便。”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某一大早就匆匆忙忙提着一个黑色方便袋进了法院,原来是因为执行法官要求他在三天内将法院查封的车辆交到法院来,否则追究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邱某与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4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69000元及利息,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缴款通知书、风险提示等文书,但陈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随即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取得联系,将陈某某传唤至法院,告知法院已查封其名下车辆并要求在三天内将该查封的车辆交到法院来,如果拒不交出车辆将会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的追究拒执罪。 被执行人陈某某听后表示,因受疫情影响之前没能履行,现在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能不能宽限一个月筹措资金并当即签下还款承诺书。鉴于被执行人态度诚恳,认识深刻,执行法官征询申请人意见后同意宽限陈某某一个月。 一个月时间刚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就带着用黑色方便袋装的69000元来到法院还款。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邱某出于理解表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同意接受69000元还款,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过强制执行,使一个躲避执行多年的被执行人谢某刚入股市,就被法院冻结股票账户资金,后一次性支付5万余元给申请人陈某,将案件了结。 据悉,申请人陈某诉被执行人谢某物权纠纷一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谢某支付拆迁补偿款5万余元给陈某。判决生效后,申请人陈某于2017年5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谢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后,被执行人也一直躲避法院执行,长期在外地,拒不露面。法院通过财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也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造成该案长期不能执行到位。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活跃,办案法官关注到该情况,遂将该案重新进行财产查询,经过查询,办案法官意外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股票开户账号,且该账户存在大额资金,遂将该账户资金予以足额冻结。 股票账户资金被冻结后,躲了多年的被执行人终于现身,主动要求将案件了结,并向法院诉说,法院的执行覆盖面真是太大了,他本来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要在外地躲着不现身,法院就拿他没有办法。没想到前几天看股市行情好,也开了个账户入市,入市才几天资金就被法院冻结了,真是日躲夜躲终究没有躲过,日后再也不抱着侥幸心理了,一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后经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5万余元给申请人将本案了结。至此,本案全部执完毕。
“法官,我把执行款送来了,请您赶紧把俺从老赖名单上撤下来吧!”7月16日上午,被执行人尚某等3人来到睢县人民法院,将54000元执行款交到执行干警闻青松手里。 据介绍,2019年3月,被执行人尚某向申请人郇某借款500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王某、李某为担保人。但逾期后,尚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本息。郇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该案经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闻青松了解到,虽然尚某一直躲避执行,但担保人王某、李某在国企、学校任职,有稳定工作,便赶到其二人的工作单位做以案释法等思想工作,但王某、李某法律意识淡薄,把执行干警的劝告当耳旁风。于是,闻青松果断将尚某、王某、李某3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几天后,尚某等3人的失信信息在睢县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老赖曝光台”循环播放,尚某等3人看到后悔不当初,感觉太丢脸,于是3人商量凑齐了执行款,来到睢县人民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我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面对法院执行法官,穆某坦然的说道。这是为什么呢? 事情要从20多年前说起,1996年10月27日19时许,穆某无证驾驶奔马无牌正三轮摩托车,将乘坐该车的郑某之妻从车上抛出并致死。事故发生后,河南省邓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穆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双方对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郑某将穆某诉至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于1997年4月4日判决:穆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郑某14808元。判决生效后,穆某一直未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9年,邓州市人民法院在进行“四查”时,发现穆某在河南省登封市守敬路某银行有存款5000元,并进行了冻结。 案件承办人在到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郑庄村走访了解到,该村有两个“穆某”,肇事的穆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已改名为“丁某”,且自交通事故发生后,“丁某”已长期远走福建。另一个“穆某”,即被冻结账户的并不是肇事者。在了解真相后,邓州市人民法院解除了对该穆某存款5000元的冻结。 因时过境迁,“丁某”长期不在邓州居住,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是邓州市人民法院从未放弃对“丁某”的执行,先后对“丁某”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今年疫情期间,“丁某”在外出期间发现,处处需要身份证。总想着心里有事,不敢大大方方出行,慑于邓州市人民法院的强大执行攻势和舆论压力,2020年7月17日,“丁某”赔偿郑某28814元,该案已全部执结。 “丁某”说,在躲避执行的20多年里,他也是寝食难安,这下好了。这真是,躲避20年,案件不结心不安!
“喂,你好,是王法官吗,我欠的50000元钱,我通过朋友已经转到你法院账户上了,你查下。”接到被执行人车某的电话,执行法官又气又觉得欣慰,气的是,车某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尔反尔,一拖就是大半年;欣慰的是,这是驻马店市新蔡县法院首次尝试将线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和线下深入街道村头精准“网格化”曝光相结合的第一个成功实例。 车某于2017年11月份因购房资金不足向李某借款12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于2018年3月30日前偿还。车某在偿还了70000元后,下余50000元不再偿还。为此,李某将车某起诉至法院,双方于2019年3月13日在法院支持下达成和解,车某承诺余款于2019年10月1日前付清。调解期限届满后,车某仍未履行,李某于2019年11月2日向新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车某表示会在下月初履行义务,但期限一到,又以其他理由为由,拖到下个月,再后来干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玩起了失踪。尽管执行法官将其纳入了失信名单,冻结了其所有银行账户,但车某一直无动于衷。考虑到车某在外务工,是个年轻人,肯定在村里也讲面子,而将其失信信息在网络上曝光,难以被其村里的邻里所知晓。为此,执行法官将车某的失信信息做成了小字报,张贴在了其老家村头,上午张贴后,下午车某就主动联系法院,将下余案款全部转至了法院账户。 执行法官提醒:作为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勇于直面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才是唯一出路。否则,既会在个人征信和社会上留下污点,又可能会成为左邻右舍的议论话题,最终身败名裂,寸步难行。
有些“老赖”认为自己“玩失踪”,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就能逃避执行,这如意算盘可打错了。 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执行局集中对一批已启动拍卖程序,但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执行,且长期空置的涉案房屋依法强制开锁,共打开10余处待拍卖房屋的门锁,涉案房屋评估价达1亿余元。 杨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城法院依法向杨某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杨某收到文书后并未向法院如实汇报财产情况。随后,法院多次电话传唤杨某,杨某避而不见,始终没有到庭参加谈话。最终,法院依法启动对杨某名下位于西城区黄寺大街的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杨某仍然拒绝配合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周鹏带领法警强制打开杨某家的房屋。正在法官和法警拿着装备打开门锁时,杨某突然回来了,见状大喊:“你们干嘛!” 为防止杨某再次“玩失踪”逃避执行,周鹏法官立即带领法警将杨某拦下,出示执行公务证并告知杨某,他已多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此次法院依法对拍卖房屋强制开锁,并入户调查。看到执行法官坚决的态度和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后,杨某自知再难逃避,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周鹏法官表示,被执行人以“玩失踪”等方式逃避法院执行,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法院的执行措施。在被执行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执行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如委托开锁公司开锁、委托搬家公司搬家产生的费用等。 此外,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还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对故意阻碍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法院还会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法官,我是来帮亲戚还钱的,请你们赶紧把他从黑名单上去掉吧。”7月14日下午,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的亲戚代其来到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还款义务。 据悉,2017年3月份,原告彭某等人跟随被告刘某在石家庄市鹿泉区马山村工地从事天然气管道安装工作,2017年6月份完工,被告刘某没有付清原告等人的劳务费,仅向原告等人出具欠款证明,经多次催要,被告刘某仍拒不向原告付款。无奈之下,原告彭某等人分别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赔偿彭某等人共计一万九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彭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涉及刘某的三个案件,分别分配到三名执行法官手中。 执行过程中,三名执行法官均多次联系刘某引导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以没钱、正在凑钱为由搪塞敷衍。尽管执行法官们多次告知,拒不履行将会给其带来严重后果,但刘某却仍然不为所动。为此,执行法官对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但未获得有效线索。鉴于以上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于7月10日开始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陆续向社会公布曝光刘某在内的百余名失信被执行人。 看到自己被“挂”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刘某顿时觉得羞愧难当。两天后,刘某便委托亲戚至宜阳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所有案款,至此,刘某涉及的三个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普法小贴士 凡是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银行、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启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乘坐火车飞机、住宾馆饭店、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高档装修房屋、购买车辆;限制担任国企高管、金融机构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评为文明单位、模范家庭等荣誉,直至其履行全部义务为止。人民法院将通过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征信机构,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进行记录;向有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其结合自身工作依法使用名单信息。
为整治住房公积金领域乱象,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实施失信人员“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加大违法违规线索排查力度等多种举措,不断加大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7月20日记者获悉,该中心已通过官网公布了6批74名失信人员信息,同时向“信用甘肃”和市文明办诚信黑榜报送了名单,对涉及伪造证件等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暂行规定》,中心对失信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专门记录,取消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追缴骗提资金。对5年内公积金贷款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人员,禁止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伪造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中心实施函告所在单位、提交市扫黑除恶办、推送“信用甘肃”网站实施联合惩戒的处罚措施,并及时报送至市文明办作为诚信黑榜成员在报刊、网站等平台曝光。对房屋中介机构或人员参与伪造提取资料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线索。对逾期严重的借款人提起诉讼,坚持用法律手段打击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不诚信行为。 在违法违规线索排查力度方面,除了对外公布网络、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举报和征集线索渠道,广泛收集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外,中心内部运用大数据信息不断提高线索摸排能力,全力排查办理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等高风险业务,重点查找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违规行为。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暂行规定》,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修复激励机制,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 《规定》明确,对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意愿,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人民法院可暂缓录入其名单信息,不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对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人民法院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对于被执行人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或者主动申请信用修复,通过创业创新提高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予以支持。 《规定》指出,被执行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有到期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承诺按期履行的,具有主动履行意愿且提供相应担保的,经营状况良好且有相关单位为其预期收益提供担保或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确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利益需要不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经被执行人承诺,人民法院可以给予宽限期,暂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的,遵守财产报告制度,遵守限制消费令,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被执行人为其他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且有证据证明其本身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规定》要求,暂缓适用信用惩戒决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或虚假承诺的,应缩短宽限期,及时将其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