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信用中心、市税务局,在我市第二批稳岗返还发放工作的资格审核环节,对全市申报的2852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核实,经核实发现申报的2852家企业中有1家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19家企业被列入“D级纳税人名单”,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单、应用清单、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文件要求,我局对上述20家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取消本次稳岗补贴的申报资格,并形成联合惩戒案例报送至信用部门。 近年来,市人社局全面加强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人社领域各项信用制度的不断完善,先后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和信用承诺制度,全力构建 "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的信用监管格局,在审核发放就业、创业、培训各类补贴资金环节,依法实施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估制度,特别是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截止目前,累计对22家失信“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拒发补贴资金。人社领域全面实施联合惩戒,有力促进了“黑名单”企业的信用修复,同时也为全市诚实守信的企业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日前,《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浙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在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等级,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分类进行环境管理。 《办法》指出,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列入重点环境风险源名录管理的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排污单位、列入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管理的单位等6类单位,均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根据《办法》,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总分为1000分,包括环境守法、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社会责任等3个一级指标,以及行政执法、挂牌督办、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证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等12个二级指标和44项评分标准。 《办法》还明确建立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存在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环境犯罪,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被依法撤销等情形都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浙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还会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享给信用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此外,企业还可以对自己的信用进行修复。《办法》指出,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生态损害指标扣分满1年后,参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指标修复申请。若参评单位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扣分行为认定之日起至申请指标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同类扣分行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则可以同意其进行指标修复。
辽源市秉承“以信用体系创新打造诚信辽源品牌,以信用产品推广促进信用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手,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企业的辽源特色信用体系雏形。 信用产品应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辽源市政数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辽源银保监分局四部门联合推动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工作落地见效,通过邀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召开银企对接会、提升线上融资能力推进会等,多举措助力提升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解决政银企信息不对称、融资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审核通过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全部入驻平台,上传10个金融产品,正在对接2笔,需求金额4300万元,意向金额1900万元。辽源市富田砌筑作业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已从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授信1笔,融资金额1800万元,是省内最大成功授信额。 构建联合奖惩机制提升企业诚信守信意识。协调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深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同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通过建立多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用奖惩协调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目前,已累计对205户守信主体和111户失信主体实施多部门多领域联合奖惩。 加强诚信宣传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组织辽源市各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诚信先进典型等情况。利用“信用中国(吉林辽源)”网站,全方位展示辽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宣传信用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弘扬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及时全面宣传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开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窗口,为全社会提供实时查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和法人组织对社会信用建设的遵从度和参与率。 多措并举精准帮扶企业重塑信用。疫情期间,为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辽源市多举措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受到的一般性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录入双公示报送系统、不推送至信用中国;采取企业线上申请办理信用修复操作,缩短办理时间,及时修复企业不良记录;特殊时期积极协调国家和省信息中心,对需要信用修复企业采取绿色通道或特殊时期特殊处理,保障企业在融资贷款、招投标领域不受相关限制。
近日,全省首个科研领域诚信管理规范性文件——《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施行。从此,沈阳市将全流程诚信管理科研活动,将具备良好诚信状况作为责任主体参与科研项目的必备条件,对严重失信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不断增强科研领域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沈阳市对参与申报科技计划、科技人才、科技奖励、科技创新平台与研发服务机构等项目的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的科研诚信履责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和公正评价,并据此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 诚信管理包括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强化诚信审核、建立诚信信息系统等内容。在事前诚信审核中,将具备良好诚信状况作为实施或参与科研项目、科学技术研究、荣誉推荐(提名)、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的必备条件,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科研诚信系统评分,对最高等级责任主体在推荐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减少科研项目中期评估和监督检查,而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将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两种。擅自越权调整合同(任务书、委托书等)约定内容,导致偏离约定目标等5项行为属于一般失信行为。采取贿赂、变相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科研经费、奖励、荣誉、管理服务事项和科研活动审批等5项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为加快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方案》日前出台。 根据《方案》,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将进一步加大失信违约惩戒力度,大力倡导做诚信之人、办诚信之企、建诚信政府,引导企业与新区共成长。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经济社会主要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参与的共同治理工作格局,加快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社会信用意识普遍增强,“信用新区”建设取得积极效果。 诚信典型可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审批服务 将通过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多渠道推介守信市场主体、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便利化公共服务、创新守信企业行政监管等5种方式,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依法依规将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示范企业、青年五四奖章、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实守信典型。 各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制定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和“信用承诺”等行政审批便利服务措施。通过“提前介入”“全程帮办”等方式加快办理速度。 通过查询“信用黑龙江”平台或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等方式,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保、子女就学等办理事项优先考虑守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 区相关部门在企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服务。 延期开工竣工恶意拖欠债务等纳入严重失信行为 通过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失信行为实施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失信行为实施市场性约束和惩戒等方式,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的力度,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下列行为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延期开工竣工、投资强度不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失信行为。 ——逃税骗税、恶意拖欠债务、恶意欠薪、非法集资、交通违章、醉酒驾驶、电信诈骗、合同欺诈、无照经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证明材料骗保等严重失信行为。 ——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失信行为。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 对失信行为实施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严格限制成立或参股投融资机构等。在市场准入上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和相关负责人的限制,及时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取消相关评优资格。 对失信行为实施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各部门和社会组织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主体相关信息,为市场识别失信行为和防范信用风险提供便利。 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率先建立信用“红黑榜” 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发布应用、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等,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信用黑龙江”平台,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加强归集整合区域范围内社会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 建立并完善各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红黑名单”产生,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其中,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税收等重点领域2020年8月底前率先实施。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制定合理的信用评价办法,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参考使用。 各领域联合惩戒措施发起单位和实施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对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各部门在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时主动发现、经信用主体提出异议申请或投诉发现信息不实的,应及时告知信息提供单位核实,信息提供单位应尽快核实并反馈。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跟踪、监测、统计及评估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那曲市税务局主动携手金融机构和各商业银行,结合那曲实际情况,不断扩大纳税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范围,使守信纳税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能够获得更多“加分”,得到更多便利,助力诚信纳税企业发展,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诚信纳税社会氛围。 一是主动宣传、增强质效。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局充分发挥网络媒体,通过微信、门户网站、QQ及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务部门对守信者提供更加宽广舞台的各项激励措施,对失信人时时有“探头”、处处有“枷锁”的各类惩戒措施。 二是主动对接、优化服务。为及时落实好国家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守信纳税人信用结果,拓展税收增值服务,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该局积极结合西藏税务与区内金融机构和各商业银行签订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主动向市内金融机构推送纳税信用A、B级名单及法定范围内的涉税信息,为金融机构在规定范围内实施相应激励措施提供参考。 三是落实政策、乐享红利。为保障诚信纳税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纳税信用管理各种激励措施及以“银税互动”极大地促进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实现小微企业、金融、税务三方共赢。截至目前,该局已通过“银税互动”平台,累计为4户小微企业纳税人带来守信贷款434万元,给诚信纳税企业注入了更多发展信心。
4月24日,濮阳县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和发布诚信“红黑榜”的8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新闻媒体朋友共40余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县文明办副主任陈增彬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 这次发布会上,有18家企业被列入诚信“红名单”,14家企业和9名个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列入诚信“红名单”的企业予以褒奖,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仅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披露失信败德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就业创业扶持、低保困难救助、享受政策优惠等方面,联合采取限制措施予以惩戒,真正做到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让违法企业和个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昆明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已于日前印发,共6个方面30项重点工作,包括探索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并融入“信易+”贷款、旅游等系列场景应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要点》由强化信用建设基础工作、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务实推进信用监管落地、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六个方面的30 项重点工作组成。其中,在基础工作层面,将加快各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加强失信市场主体重点监管的实施意见》,修订《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同时,打破信用信息“孤岛”,推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与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商务、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动各部门基础信用信息全面共享、加工信息协商共享。 同时,昆明也明确通过建立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开展信用审查、信用修复等措施,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分。即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汇集社保、民政等各部门基础数据和信用数据,科学设置评价体系,探索推行惠民便利与信用积分挂钩制度,逐步引导个人信用“变现”,让市民切实感受到自身信用的重要性,自觉提升城市守信自律度。同时,加快推进重点人群诚信记录建设,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包括公务员、律师、教师、医师、会计统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等。换句话说,个人信用积分将涉及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具体来说,鼓励创新“信易+”系列场景,探索开展“信易游”“信易行”等“信易+”应用,在行政事项办理、重点民生领域拓展行政化、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民便企。由此,昆明将逐步开启信用“变现”应用工作,诚实守信将是每个人的行动准则。 此外,今年昆明将大力推动开展“信易贷”,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入驻工作,发动中小微企业通过“信易贷”平台申请融资,充分应用信用手段服务实体经济。
今天上午,河北省失信曝光台(河北省法媒银信息信用服务平台)运营研讨会在石家庄举办,河北省失信曝光台同时正式上线。研讨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省律师协会、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等单位嘉宾,共同就河北省失信曝光台的运营和发展进行探讨。 4月24日上午,河北省失信曝光台(河北省法媒银信息信用服务平台)运营研讨会在石家庄举办。图为研讨会现场。 河北省失信曝光台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文化传媒公司承办。平台以惩戒失信、褒扬诚信为核心,通过多部门联动,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目前,河北省失信曝光台PC端(http://sxbgt.hebnews.cn)已经上线,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进行实时对接,收录并滚动曝光超过24万条河北省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名称、证件号码、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失信情形等信息在平台上均可免费查询。公众还可通过平台举报被执行人线索。 4月24日上午,河北省失信曝光台(河北省法媒银信息信用服务平台)运营研讨会在石家庄举办,河北省失信曝光台同时正式上线。 研讨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茂明表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失信曝光台的上线,将进一步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有力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促进和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徐茂明表示,河北省各级法院将大力支持失信曝光台的运营建设,并依托平台扩大失信曝光范围,宣传惩戒失信行为的效果,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社长郭贵领表示,河北省失信曝光台的建设,对破解“执行难”问题,促进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将与河北省高院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努力,提升平台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平台要高点定位,创新方法,继续通过技术研发升级完善各项功能,河北新闻网要协调集团其他资源把平台运营好、维护好、宣传好,力争成为省内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首发平台。要适应受众需求,创新栏目建设,拓展平台功能,通过多种媒体形态宣传达到惩戒失信、褒扬诚信的目标,为法治河北建设做出贡献。
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签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的协议》,禁止“老赖”申请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新能源类其他指标,购置或更新非经营必需车辆。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委将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小客车调控管理系统关联,当“老赖”申请购置或更新非经营必需车辆时,系统会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动对比、自动拦截,并提示工作人员对其采取限制措施。仅今年4月份就有439名被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参与小客车指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