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了解到,今年1月~10月,广西“银税互动”项目累计放款额首次超过700亿元,达到706.68亿,同比增长50.79%,共惠及4.95万户中小微企业纳税人。 据介绍,为破解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广西税务局主动将向银行直连开放的税务数据由103项增至141项,积极协调在桂21家银行全部纳入“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并推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名单和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帮助银行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广西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升级“银税互动”信贷产品,累计推出70余个“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其中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将“银税互动”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实现纳税人通过电脑或手机一键办理“银税互动”贷款,助力打通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链堵点。
今年以来,叠加疫情影响,国内长租公寓“爆雷”事件频发。1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实施的经营行为予以进一步明确,主要内容概括为“十不准”,引导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经营。 不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住房租赁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住房租赁”,不得超范围经营。自然人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不得无证经营。 不准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房源等不实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对所发布的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 不准从业人员私自承接住房租赁业务。住房租赁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招录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严禁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自行承接住房租赁业务。 不准实施价格违法行为。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 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格式条款等方式哄抬租金,不得实施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 不准合同欺诈。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不得违法诱骗承租人签订长周期租赁合同,不得通过合同欺诈、格式条款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在签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准强制交易。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承租人合法权益或者加重承租人义务,不得违背承租人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务,不得违法强制单方解除合同。 不准随意涨租和乱收费。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应当严格履行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不得巧立名目收费。 不准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方式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 不准违规采用“租金贷”。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 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不准违规驱逐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建立租赁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房屋租赁投诉,妥善化解与相关当事人的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纠纷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不得采用暴力威胁、恐吓、违规断水断电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紧急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由住房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采取约谈告诫、暂停房源发布、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实行信用扣分等措施,并抄送市场监管、 公安、网信、税务等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信用评价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为贯彻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新疆农信联社与自治区税务局“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落地生效,新疆阜康农商银行积极与阜康市税务局开展合作,打破信息壁垒,充分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创新推出“税贷通”信贷产品,切实为企业融资降低门槛,让企业纳税信用真正变成“真金白银”,在深化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赋能小微企业。 据悉,该行推出的“税贷通”产品是一款为诚信纳税的优质企业提供的纯信用、无担保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信贷产品。该行通过与当地税务部门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将所有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纳入融资服务范围,其中纳税信用等级在A级、B级的小微企业及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该行的线上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自测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纳税额度,该行可给予企业、商户为期一年,最高300万元的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解流动性资金压力,加快复工复产进度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为进一步拓宽普惠性金融产品“税贷通”的宣传覆盖面,阜康农商银行以“百行进万企”等活动为抓手,成立专门摸排小组,通过主动上门和电话沟通等“一对一”服务的方式,逐户了解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让企业通过诚信纳税的信用保证,获得便利融资,让金融活水实现精准“滴灌”。 截至目前,阜康农商银行已通过“税贷通”累计为辖区10家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1000万元。
11月18日,在城区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会议上,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通报了两起道路污染违法典型案例,同步强调强化冬防期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严厉打击工地扬尘、无证运输、超载运输、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 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将继续巩固路面执法制度,以渣土运输、货车超载为重点,每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施“一案四查”,既查运输单位渣土处置行为、是否超载,又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沿街撒漏、车身不洁、无证运输、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市城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项目文明施工责任,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科技监管、联合惩戒机制,监督建筑渣土运输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青岛“银税互动”贷款金额42.8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42.44亿元,较年初增长76.24%。 据悉,青岛市税务部门与银保监局密切配合,积极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银税互动”产品及系统研发力度。目前,青岛已有26家银行开办了“银税互动”业务。其中,15家银行机构实现了信贷业务系统与税务部门业务系统直连,有效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 同时,各家银行创新推出多款“银税互动”产品。建设银行与青岛市税务局签订线上“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共同搭建山东地区首个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推出“云税贷”;交通银行于近期上线“税融通”业务,借款申请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就可实时获知信用额度;青岛农商银行今年以来积极推进“税e贷”,实行“贷款线上走”,加快授信审批进度,目前已累计发放“税e贷”2100笔,贷款金额8.5亿元。 “‘税银互动’依托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过去繁琐的抵押担保贷款难问题,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伍舫表示。
近日,柞水县印发《柞水县信用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制度、抓落实,强应用、重实效,巩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县上通过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出自助查、信易批、承诺办3项业务,推进审批服务与信用信息加快融合,让守信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多信用红利,提升政府行政审批效能和全社会信用水平,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码。自助查,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及征信异议,引入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服务范围,实现“随时随地,不见面服务”。信易批,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承诺办,通过审批信息、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的三方共享,实现事前共享获取企业信用信息、事中采用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容缺受理”、事后实时推送监管部门的全过程服务监管模式,实现“信息共享,群众少跑腿”。 针对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广告、企业等领域的商务诚信,建立产品质量、商业欺诈、金融信用、税收违法、农民工工资拖欠等违纪违信信息库,并定期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同时建立守信企业“红名单”,惩戒失信、褒扬诚信,建立健全失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商务舆论环境。 在社会诚信方面,县上采用诚信积分制度,在诚信医疗服务、养老、救助、劳动用工、教育、文化、旅游、信访、城市管理等方面,出台数字化积分管理的办法,通过积分,将个人社会诚信分为A、B、C、D4个等级,分别代表好、较好、一般和差。再通过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等手段,县镇两级政务平台和办事机构,让守信有目共睹,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司法公信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定海神针”。县上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案件审理、检务信息、执法办案等司法环节和程序公开透明,将司法信息同诚信办公室信息共享互通,实现司法信息运行在阳光下。 据悉,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信用柞水”品牌不断凸显,一个以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诚信平台为支撑,以信用应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形成,诚实守信成为共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019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把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六稳”“六保”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体系。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士武就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接受记者专访。 刘士武表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市人社局注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承诺”上下功夫。实行就业服务十项承诺,失业保险申领和企业稳岗返还全程网上办理,将企业信用作为发放稳岗返还的核查重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免减实行不见面办理和告知承诺制,企业用工成本不断降低,就业岗位保持稳定。截至目前,我市2019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100%,202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2%。共为21937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21亿元,其中困难企业稳岗返还2.99亿元;审核通过培训补贴申领29.46万人次、涉及资金2.69亿元。共为8.8万户企业落实阶段性免减社保费86.44亿元。 严格落实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省率先打造职称评审工作“三承诺”制度、人才项目申报“双承诺”制度和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告知承诺制,人才工作承诺制品牌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每年约8000多名参加评审人员以及近1000名评审专家进行诚信承诺,事业单位考试所有考生全部签订信用承诺书。 将信用建设与“放管服”改革结合,强力推进事前承诺、容缺后补工作。明确全局101项服务事项共245份申请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基本实现“应容尽容、应简尽简”。 二是在“应用”上下功夫。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监管。目前累计已评出诚信单位2824家,失信单位214家。会同市司法局印发通知,按照分类监管、坚持过罚相当、纳入信用监管的原则,在全省率先推行首次轻微违法包容免罚机制,进一步拓展了信用承诺类型。 此外,针对存在不实招聘信息和拖欠工资等不良信用企业,限制该企业的招聘权限,在对信息进行修正前失信企业无法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招聘。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项目资金时,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补助资金的个人和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资助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在职称评审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和此后两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2019年以来,全市有4人因学术造假取消评审通过资格。 建立并完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欺诈违法信息记录和发布机制。累计将304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的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黑名单和信用大连黑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5家严重拖欠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4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信息。 三是在“管理”上下功夫。立足“五个转变”工作新思路,坚持“双报告、双推送”等14项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严重失信欠薪的企业持续开展案件清理化解,坚守“月动态为零”工作目标不放松,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护薪行动”保持全国领先。 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等专项检查。将社会保险欺诈违法信息纳入用人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 四是在“公开”上下功夫。建立“三公开一监督”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平台,实现全局重点敏感业务“办事内容、审批过程、办事结果”三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11月以来,已公开6类49项权力事项,包括特殊工种资格审批公示、申请病退、工伤保险待遇公告、劳动能力鉴定、仲裁公告等。对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内,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向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报送,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协议),避免诉讼风险,要求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数据归集量质齐增,助力“信用大连”系统平台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险相关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今年1月至10月,人社系统共报送基础数据8902万条。
今年9月,枣庄市一家颇具市场影响力的医药公司,因一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省外参与投标时受到限制。该企业按照全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协同修复系统提示,参加信用修复在线培训,签订信用承诺书,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积极整改,完成信用修复并在信用网站提前撤销公示,恢复良好信用记录。 近年来,枣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擦亮“诚信枣庄”品牌,以健全信用制度体系、打造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诚信文化宣传为保障,不断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信用环境。 强化基础保障 完善制度体系 为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枣庄市投资228万元建成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通“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方网站,实现信用记录查询、信用动态宣传、红黑名单公示、信用风险提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等功能,为全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服务。建立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着力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实现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行政许可、红黑名单数据交换共享,归集公共信用信息2016万条,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融合形成企业信用报告,提升知信、守信、用信水平。 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府“双公示”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方网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大调度分析和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双公示”落实情况,提高信用数据开放共享意识,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5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4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万条。 出台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就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作出重要谋划和部署。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编制枣庄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全面总结“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6个领域分别制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领导和协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 构建新型机制 推动分级监管 牢固树立政务诚信意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带头讲诚信、守诚信、亮诚信,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依法履行政策承诺和订立的合同,主动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科学决策,在出台政策、作出承诺、签订合同过程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诚信行政水平。 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对列入国家和省监测预警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挂牌督办,即知即改,限时办结,全面清零,坚决打赢整治政府失信问题这一社会诚信建设的最大硬仗。 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均制定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细化政务诚信建设指标,明确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政务诚信建设任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将相关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等128项审批事项纳入容缺受理范围,对建设项目立项等实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免申请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审批服务实现“秒批”。支持失信市场主体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信用承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归集各类信用承诺书9012件。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将企业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4类。对诚信守法类市场主体,实行非请勿扰的诚信管理机制;对轻微失信和一般失信类市场主体,原则上每年最多组织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严重失信类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管控。 实施行业信用分级监管,出台住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细化信用评分与等级评价措施,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定AAA级企业15家,AA级企业20家,A级企业138家,B级企业25家,C级企业17家。实施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价,评定AAA级和AA级企业各34家、A级企业22家。完成食品销售风险评级,评定为A级市场主体14112家,B级市场主体6632家,C级市场主体289家,D级市场主体1311家。 实施褒奖激励 落实失信惩戒 发挥市场对信用要素的决定性配置作用,广泛宣传发动中小微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示范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加强诚信企业信贷支持,加快形成信贷交易量。辖区内14家银行机构全部对接入驻,创新金融产品48个,注册企业407家,需求金额112.34亿元,授信成功8.87亿元,位居全省第一位。 探索“信易+”工程,制定对诚信典型自然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工作方案,对经认定的诚信典型自然人,在查询信用记录、办理行政审批、申领信用卡等13个方面联合实施激励措施,不断完善“让守信者畅达天下”的体制机制。 加强纳税信用激励,通过银税互动、“政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加大对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纳税人贷款、融资提供税收信用证明服务,在申领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提供涉税事项办理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广大纳税企业的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遵从度。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制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加强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明确32家部门(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99项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信息查询使用嵌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取得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依规惩治失信“老赖”,累计归集联合惩戒案例17482条。 公开发布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根据国家城市信用监测系统反馈结果,公开发布6批次216家黑名单企业,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有关黑名单企业受到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后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或社会责任,依法依规退出黑名单,联合惩戒效果显现。 建立“公示即惩戒”机制,依托“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方网站公示企业失信记录,137家企业在失信受限后积极申请信用修复,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达到信用警示作用。 汇聚各方力量 擦亮诚信品牌 推进诚信文化进校园,举办首个“诚信文化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将枣庄职业(技师)学院设立为全市首个“诚信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开设现代征信学课程、举办学生诚信教育专题会,大力提升青少年诚信守法意识,以校园诚信文化教育丰富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信用山东微视频大赛,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加首届信用山东微视频大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拍摄弘扬诚信文化、倡树“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良好风尚的视频作品9个,荣获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奖等6个奖项。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信用山东微视频大赛,争创高质量作品,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为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服务保障作用,搭建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桥梁纽带,遴选和引进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机构筹备成立枣庄市信用协会,以弘扬诚实守信精神,提高社会知信、用信、守信意识为宗旨,助力打造“诚信枣庄”品牌。
今日(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与东莞农商银行联合举办银税互联自助办税业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双方共同为“银税互联”自助办税合作共建便民服务点揭牌,这标志着东莞农商银行正式上线自助办税服务功能,首批上线网点覆盖东莞市33个镇街54个网点。 据了解,“银税互联自助办税”服务功能,将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清单、纳税记录、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个人车船税完税证明、欠税查询及其他涉税费业务办理等28项市民常用功能延伸至银行营业网点,以便民、利民为目标,纳税人只需选择就近网点即可办理,实现“少跑腿”、“轻松办”,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银税互联自助办税的高效便捷服务。例如,纳税人在银行的银税一体机“智能柜台”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仅需一分钟即可完成查询和打印。 为加强“银税互动”,东莞农商银行还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特色普惠金融产品“税融贷”,通过获得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数据,结合征信、工商、司法等数据源,实现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授信,单户授信金额最高100万元,期限最长12个月,全力践行普惠金融社会责任。 东莞农商银行通过与税务部门深入合作,实现了纳税人办税、授信一站式服务,切实提升了税务与金融服务水平,满足纳税人便捷办税及贷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