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没有抵押担保能贷到款,放款还快,保障了我们春节期间供货。”《金融时报》记者在宁乡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采访时,公司负责人充满感激地说。该公司在2021年开年订单激增,欣喜之余却苦于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购买足够的原材料,宁乡农商行一笔信用贷款的及时到位,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保障了春节期间市场供应。 这是湖南省人民银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人行长沙中支积极落实信用贷款政策,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持续为小微企业“供氧输血”,千方百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定经济发展提供直接有效的金融帮扶。截至目前,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57.5万笔、1360.6亿元,惠及98.4万家小微企业,发放额同比增长95.9%,占全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额32.3%,据测算约为企业节约抵押担保费用超10亿元。 搭平台促对接 “没想到会这么快,早上刚在平台上申请的,下午就拿到款了。”在位于株洲市攸县的湖南星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先生给记者示意手机上的贷款到账信息,难掩兴奋之情。这家集商贸、仓储、整车零担货运、配送、冷链、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中心,临近春节业务量激增,流动资金告急。刘先生在株洲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看到工商银行“经营快贷”产品信息,通过在线申请,当天审批放款,资金到账加快了他为全国各地配送货物的步伐。 据了解,株洲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由人行株洲市中支推动政府建立,归集了35个单位的数据资源8864万条,信息主体涵盖辖内7万余户企业、22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已有44家金融机构与平台开展了合作,上线179项金融产品,合作银行在平台上嵌入部分信用贷款产品的线上受理、审批服务等流程,实现流程简、期限短、效率高的纯线上信用贷款审批发放服务。截至2021年1月末,该平台受理企业融资申请1561笔,发放信用贷款21.2亿元。 为搭建服务平台,有效促进银企精准对接,人行长沙中支联合省工信厅等部门建立了“湘企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集政策宣传、融资需求发布、金融产品展示、供需自动匹配、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能实现政银企信息互通共享。截至2021年1月末,该平台已完成了税务、工商等21个部门数据归集,入库企业数量387.9万户,已有24家银行发布120个融资产品,促成融资对接2360笔、19.4亿元。 在此指导下,省内各市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中小微金融服务平台9个,收录190.1万家市场主体信息,入驻金融机构208家,上线信贷产品573个,累计支持3271家企业获得融资350.5亿元。 创产品优服务 去年以来,人行长沙中支联合省委人才办创新推出“战疫芙蓉人才贷”,向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实控企业提供最高3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联合省妇联推出“湘女贷”,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妇女提供最高30万元的信用贷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战疫芙蓉人才贷”5.7亿元;发放妇女创业类贷款14.7亿元,直接支持9386人自主创业,带动4.23万人就业。 “没想到劳模这个荣誉称号还能贷款,有了这么好的政策,我们办企业更有信心了。”常德市汉寿县芙蓉林业园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跃忠是全省“绿化劳动模范”“十佳造林模范”,年初时企业出现周转困难,300万元“战疫劳模贷”在1个工作日内到就投放到位,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担保,年利率仅4.35%,及时解决“劳模”企业燃眉之急。 据了解,“战疫劳模贷”专属融资服务项目由人行常德市中支联合常德市总工会推出,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量身打造了“额度更高、成本更低、用途更广、期限更长、服务更优”的专属信贷产品,截至2021年1月末,共为34家劳模实控企业发放信用贷款2.2亿元。 大数据提效率 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痛点,人行长沙中支推动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赋能,丰富线上产品体系,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适应不同行业小微企业差异化经营特点,满足个性化融资需求,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线上申贷、当天放款、零人工介入”。 “原来还有专门针对我们这些药店经营者的专属贷款产品,不需要抵押担保,在手机上就能操作,不仅利率低,不用的时候还不计息,真是太方便了!”在长沙经营连锁药店的陈先生,在今年2月初通过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申请到了100万元优惠利率贷款,为春节期间防疫物资销售高峰期储备足够的采购资金。 此外,还有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的“云义贷”,运用建行“惠懂你”APP、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方式,为生物药品制造、中西药零售等63个行业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随借随还、纯信用贷款支持,信用额度最高500万元,目前已为9511户小微企业客户提供95.3亿元贷款支持。 建机制谋长远 “这笔贷款真是及时雨,牛年来了我们有信心扩大生产,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刘先生在贷款到账后高兴地说。该公司是株洲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扶持的企业之一。人行株洲市中支推动市政府出资1.2亿元成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园区筛选优质小微企业入围风补支持名单,银行最高授信额度可达补偿基金的10倍。截至2021年1月末,入围企业1058家,共支持447家企业获得信用贷款11.63亿元。 在邵阳地区,人行邵阳市中支协调邵阳市政府印发《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3亿元,补偿基金以1∶10的比例放大贷款倍数。人行郴州市中支推动郴州市政府建立贷款风险奖补机制,出台园区企业贷款贴息办法,安排1000万元用于企业贷款贴息,截至2021年1月末已有53家企业申请贴息总金额750.48万元,涉及贷款18.21亿元。人行娄底市中支联合娄底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对疫情期间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按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给予50%贴息,撬动辖内银行发放小微信用贷款1.5亿元。
针对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从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健委在全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加强医保基金重点领域监管,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回头看”行动期间,福建省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650家,查处定点医疗机构406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家,暂停协议3家。初步查处涉嫌违规金额2763.80万元,其中,涉嫌诱导住院金额5.4万元,虚构医疗服务金额2700万元,部分其他违规行为涉及金额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什么是诱导住院、虚假住院? 所谓“诱导住院”,就是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所谓“虚假住院”,就是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为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切实提升治理成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到人,并聚焦重点,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切实压实基层监督检查责任。同时,坚持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并重,通过自纠自查、现场检查、职能数据分析等方式,对2020年度住院结算数据进行排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为强化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动员全民参与监督,积极举报欺诈骗保问题。同时,完善举报线索处理流程,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对一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三评”(即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和科研诚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论证会,围绕整体架构、创新体系、分值赋予和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重点研讨,初步形成了与辽宁科技创新发展实际相符合的科学评估评价指标体系。 会议介绍了“三评”改革和科研诚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项目实施制定过程及设计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的工作思路和结构框架。 会上,由辽宁省科研诚信建设特邀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委员和相关单位科技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对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就评估组织机构设立、评估平台系统建立和评估覆盖范围开展研讨,并提出了加强职能部门制度建设、合理设置评估分数区间值和扩大学术论文覆盖度等具体修改意见。 下一步,辽宁省科技厅将深入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校院所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和规范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并将选取试点单位开展初评工作,从而构建以质量、贡献和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北京市再推出七个方面277项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其中,北京市将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北京市第4次集中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也可以称为营商环境4.0版改革。 根据方案,4.0版改革推动监管执法环境更加规范,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着力构建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在事前监管环节,北京将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履诺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对失信违诺的加大力度追责和惩戒。 ——在事中监管环节,北京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 ——在事后监管环节,北京将完善联合惩戒失信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让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者承受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成本。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崔旭龙在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北京市在事前监管环节,实现了20余个领域的信用核查工作,覆盖公务员入职、个人荣誉授予、企业准入、项目支持等多个应用事项;在事中监管环节,明确了4等9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在事后监管环节,联合奖惩系统支持全市实施联合奖惩案例13万个。北京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万人次(含自然人27万人次),限制其乘坐飞机267万人次、乘坐火车14万人次,限制参加小客车摇号8万余人次。 他指出,2021年,北京市将进一步聚焦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机制建设,推进《北京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明确信用制度,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主体权益保护;将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范围,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制度;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同时,将启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二期平台建设,实现与各部门核心系统的业务协同。 崔旭龙表示,信用监管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服务手段之一,力争到2022年,北京市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治理机制,信用监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信用监管方式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得到充分应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和创新格局。
为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健全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出台《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分为6章,共23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息归集与信用评价、严重失信名单、评价指标有效期与信用修复、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信用评价标准采用扣分制,总分为1000分,包括公共基础信息(300分)和行业生产行为信息(700分)两部分,共由10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组成,包含主体基本情况、生产管控、检验检测、追溯管理、质量提升、违法违规、安全事故等内容。评价结果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五个等级以及严重失信名单,评价指标和划分区间可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迭代优化、调整。 根据《实施办法》,按照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对于信用等级A、B级主体,抽检比例和巡查检查频次可以降低为原来的50%;对于信用等级C级主体,抽检比例和巡查检查频次为原来的100%;对于信用等级D、E级主体,抽检比例和巡查检查频次为原来的200%;对于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不受抽查比例和频次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以出台《实施办法》为契机,联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工作。在搭建信用平台上,开发“浙江省农业生产主体信用评价平台”,该平台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等实现数据互通、自动评分;在实时动态评价上,建立2.3万家规模主体的信用档案,在形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的网格化监管等,在信用平台上每天自动评价,周期性动态更新;在加强结果运用上,信用评价结果已应用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同时对于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在参与申请评优评先、品牌推选、展示展销及有关支农资金等政策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取消或限制享有相关政策,积极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省医疗保障局、省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贵州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净化营商环境和行业生态,提升医药行业创新动力,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据了解,信用评价制度是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买卖合同关系,在医药企业出现给予回扣等违反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定价行为时,由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信用承诺采取措施,维护采购方和消费方的合法权益。 信用评价制度具体包括6方面内容:一是公布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落实企业守信承诺,三是采集记录失信信息,四是开展失信行为信用评级,五是建立失信责任分级处置机制,六是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自2020年12月31日起执行,医药企业参加或受委托参加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须提交守信承诺。 此外,在每季度第1个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前,省交易中心将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最新一期信用评级结果,并同步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现市场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精准化。 方案提出,围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区分不同信用风险水平,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年度抽查企业占比达到3%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并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结合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平台中已标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 推进联合抽查,提升监管效能。针对检查事项相近、行业类别相同或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业务条线检查事项的,开展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加大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后续处理到位。涉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诚实信用、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上,《办法》明确,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农民工。包括工资的分配方式、项目、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工资的代扣、代缴事项及其他有关工资支付的事项。 在工资支付方面,《办法》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资支付台账,不得伪造、变造、隐瞒、藏匿。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农民工提供与工资支付台账一致的工资清单。 在信用管理上,《办法》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同时,对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在保障措施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动机制,预防和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结合职责,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办法》声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25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自我市组织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冬季专项行动以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农民工欠薪强大工作合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目前,全市共为9520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8820万元,未出现一起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全市欠薪案件、人数、金额“三量”齐降,同比分别下降20.5%、8.6%、15.3%。 据了解,我市根治欠薪百日攻坚冬季专项行动于去年11月启动,着力推动“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目标的实现。专项行动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市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主体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全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全市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公开12333举报投诉电话、网站以及“欠薪维权微信公众号”,确保窗口、电话、网络、信件等各个维权渠道畅通,24小时接受举报投诉。市县两级均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县(区、市)真抓实干考核内容。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00余轮次,组织现场宣讲30余次,解答政策咨询2100余次,有效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坚持对在建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进行上门排查,要求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全市207个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率达98.27%,农民工工资专户匹配率达95.4%,农民工保证金缴存率达93.4%。 我市加强联动执法,尽快处置欠薪行为,着力拓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做到“一点受理、联动维权、限时办结”。目前,全市组织开展人社、公安、住建、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12次,检查用人单位、工程项目670余家,涉及农民工1.8万余人,依法注销许可证15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提醒函4份,限期改正指令书21份,协调处理劳资纠纷1000余起,摸排欠薪隐患82起,移送公安部门欠薪案件10起且全部结案。 此外,我市结合“诚信益阳”建设,加大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推送力度,对符合失信联合惩戒的,立即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依规使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限制。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立案查处2家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