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所驾校发挥其教育功能,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大量合格的驾驶人才。近年来,长沙市积极引导驾培行业告别“铺摊子”、努力“上台阶”,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从“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文明驾驶的本质需求。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谢庆忠表示,驾培行业,与无数生命、千万家庭息息相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事关民生福祉,是民心所向。 如今,为引导驾培行业创品牌、增规模、高质量发展,该中心严格执行“计时培训”,加快驾培驾考一体化管理步伐,推进“平安驾培、诚信驾培、品质驾培、智慧驾培”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行业自律,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得到市民的普遍认可与点赞。 监管形成合力 打造“平安驾培” 日常督查不间断、联合稽查常态化,让群众出行“平安”,就要从源头上有所把控。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紧密衔接、组合出拳,开展联合考评和考前适应性训练车联合检查,加强对失联失控教练车的监管,并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持续做好驾培行业安全生产宣教、综治、应急、维稳工作,“平安驾培”在严抓严管中形势稳定。 同时,多部门联动,结合驾培行业实际,统筹治理顽瘴痼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认真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创新性建立并推进驾培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驾培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年的“平安”,绕不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工作的过程中,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携手驾培行业企业,攻坚克难,守住了安全底线,并与企业共渡难关,全力推进复工复产,维护行业稳定,满足了群众考证需求。 长沙于4月14日全面恢复全市从业资格考试,考完一人、消毒一次,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摸排造册、密切跟踪,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考试278场次,考试合格16023人,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5525人,整理各类从业人员档案19007份,办理驾驶员诚信考核签章3448人次。 行业趋于自律 构建“诚信驾培”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一所驾校口碑如何,在长沙有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那就是“信用红黑榜”。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持续推进“驾培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制定驾培行业“信易行”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并落实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特色普法项目,让“诚信”有了法治护航。 驾校品牌化是时代趋势,如今人们在选择驾校时,关注“口碑”多于价格。推进“诚信驾培”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去年以来,该中心推行了“驾培行业信用红黑榜、教练员服务监督卡、驾培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范本)》、违规教练场清理”五项重点举措,严格从业资格证管理,助推驾培行业协会成立,并制定自律措施和行业公约,驾培行业稳步发展。 除了“信用红黑榜”外,还加大教练员服务监督卡效用,严格教练员服务监督卡办理,截至目前,为8700名教练员配发了服务监督卡,其中有8368名教练员使用计时培训系统教学,比例达到96.4%,从源头上制约教练员多头挂靠现象的发生。 同时,驾培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深入推进,不仅督促着驾培机构规范内部管理、落实培训服务模式改革、提高培训和服务质量,也通过对优秀驾培机构的“官方认可”,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看准“口碑”,选择好驾校。 考核中名列前茅的驾校,不断通过“官方认可”赢得“市场认可”,发展动力十足,从而更加强化精细管理、用心维护“口碑”;“招牌”教练员也在肯定中更热爱职业、尊重行业,让许多行业潜规则、行业陋习消逝……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良好互动,形成了推进“诚信驾培”建设的良性循环。 竞争转向质量,塑造“品质驾培” 品质,从严格管理中来。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日常检查、监管平台监测、通报机制、约谈惩戒等多种方式鼓励和督促驾培机构朝着“品质驾培”奋力向前。严格落实培训服务模式改革,全市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培机构占比已达100%。 驾照拿得“不轻松”、却更有“含金量”。强力推行计时培训,加强基础项目和道路驾驶培训电子围栏设置,截至目前,全市已安装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7421台,自2020年6月以来,共有13.5万名学员纳入计时培训,其中新学员纳入计时培训的比重提升至80%以上。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在长沙学车的很多学员表示,驾校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越来越好。 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致力于优化驾培行业治理,加强对“驾培机构、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的动态管理,并深化驾培驾考一体化管理工作,联动交警部门,共同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服务质量考评,规范驾培机构经营秩序,推行计时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服务质量,下一步将适时建立驾培机构培训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同时,规范从业资格管理,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考试工作。完善考试规章制度,规范考试流程;督促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培训质量。 长沙市多部门联动,严格培训学时监管,对许多立足长远、规范经营的驾校来说,是一个利好,许多严格执行课时培训的驾校负责人认为,只有如此,驾校才能守住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的初心,而行业也才能真正以品质赢得尊重。 科技赋能管理,建设“智慧驾培” 运用科技手段,延伸网办服务。长沙将驾培驾考一体化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网上办”服务事项。2019年,由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升级完善了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交警部门一起联合建立了驾培驾考一体化管理服务系统,打通了培训、考试监管的信息壁垒,实现了驾培驾考业务全流程网上流转、驾培驾考信息公开公示,并利用平台优势,拓展平台功能,驾培驾考网办业务事项正逐步延伸。 “智慧驾培”建设在运行整合中取得成效,记者从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驾培信息化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已完成,正在试运行,项目顺利通过了三级安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软件安全检测,二期工程预计10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此外,在长沙可以感受到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且具备实际落地应用场景、专业性强的“机器人教练”提供的服务,“智慧驾培”更添风采。“机器人教练”是集教学与模拟考试为一体的培训系统,运用了多媒体、三维虚拟现实等教学手段,学员无需教练员陪同,只需在教学车辆的操作显示平台上自主选择教学模式和训练模块,“机器人教练”便可严格执行训练命令,全程采集学员训练数据,并对训练过程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并施行《哈尔滨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形成信用信息“一张网” 根据《方案》,哈市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度,对信用承诺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承诺人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开展市场主体及从业者诚信教育,突出创新创业主体,对律师、教师、医师、导游等和房地产中介、金融、交通运输等从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入职诚信教育。 规范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形成覆盖各部门、各地区、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上网公开。 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哈市将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 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哈市将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在金融、养老、幼教、家政、食品药品、旅游文化、体育、农资等领域,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可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 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根据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奖惩措施,依法依规汇总本部门联合奖惩措施,形成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逐出市场 哈市将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逐出市场。 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积极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 哈市将积极推动信用报告应用,推动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积极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逐步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覆盖面。 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议等,引导本行业经营主体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本省实际,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纵深发展,始终坚持高处着眼、深处着力、实处着手,切实抓好“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努力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方向。深刻理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具体表现,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领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抓手。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守住底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辅相成。要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坚持信用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依据,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另一方面,针对失信成本过低,一部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失信者仍然游离于约束之外的情况,建章立制,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机制,倒逼市场主体从被动遵守法律法规向主动信守承诺转变,营造行业内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诚信风气,形成高度的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牢固树立科技意识,开拓创新。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全面深化改革持续纵深发展、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要求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打造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交通网站等方式,在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港口水运、收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同时,拥抱和引导行业新业态,直击行业痛点堵点,分析研判行业形势,为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决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加速共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社会发展全局,要利用“互联网+”优势,打破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共融共通、信息共享。要将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信用承诺、信用档案、“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制作跨部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成效清单、应用清单,推动信用成果落地,实施联合奖惩,真正实现跨区域、跨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切身利益的需要。广东交通人将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交通运输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打好基础,助力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10月14日,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北京主题日活动在京举办。北京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丁建华表示,北京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升级。 据丁建华介绍,北京市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北京市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联合奖惩全面实施,消费环境有效改善和企业诚信提升。 另外,北京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升级。“开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已建立,平台为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探索“双积分”信用分类管理,为信用优良企业在开办企业、获取信贷、税务办理、跨境贸易、市场监管五个方面提供24项便利服务。同时按照商务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清单目录,归集9个方面行政许可信息1982件。 北京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签订联合惩戒备忘录,在国内贸易流通、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和对外经济合作等4个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会同税务部门对1547家企业(撤出43件)进行了联合惩戒;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将预付卡跑路企业300余家放入黑名单管理;信用审核财政资金申领企业1020家。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北京服务”品质三年行动计划。为商业服务业广大员工搭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的平台,提升我市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打造“北京服务”品牌。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提出,将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根据《总体方案》,相关部门要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在促进终身学习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在改革用人评价方面,《方案》指出,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总体方案》画出了行为“红线”,提出“三不得一严禁”的要求,即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 907 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据悉,此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参评范围为 2019 年重点排污单位、2018 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2018 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2019 年开展服务工作的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及环境监测等社会环境服务机构、2019 年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 " 回头看 " 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涉及的企业,共计 907 家。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采取环境行为年记分制,具体为 10 分记分制。环境信用分为四个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以守信企业(绿标、环境信用分值 10 分及以上)、一般守信企业(蓝标、环境信用分值 7-9 分)、失信企业(黄标、环境信用分值 1-6 分)、严重失信企业(红标、环境信用分值 0 分及以下)。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坚持 " 公平、公开、公正 " 的原则,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归集、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通过信用记分、确定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开等程序,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表现以信用评价进行管理,针对失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频次,取消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针对严重失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实行严格监管,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参评单位须于 10 月 18 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 " 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环境信用承诺书(PDF 版);参评单位须于 11 月 1 日以后,登录 " 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 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如对信用信息产生异议,可于 11 月 10 日前,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联系。
为加快开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开封市于日前制订相应实施方案,全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据悉,按照实施方案,开封市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的信用监管。 在加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开封市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其中,将把申请人承诺信息、践诺行为信息等记入信用档案,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规定实施惩戒。 在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开封市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行业信用监管评价、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将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基础上,以行业信用监管评价(预警)结果为依据,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监管对象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实施降低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力争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状况不好的市场主体,实施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等监管措施。 在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开封市将建立健全奖惩对象认定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实施重点领域市场禁入、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其中,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并可将信用记录作为任职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开封市还明确了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建设共享水平、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等具体措施,持续加强信用监管支撑保障。 另悉,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开封市力争到今年年底,基本建立起信用监管体系,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行政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2022年年底,全市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建成,信用监管全面覆盖,行政监管水平大幅提升,信用成为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提前预警、及时纠正、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上线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一个月来,通过对逾期纳税申报指标扫描,共向84460户企业进行事前提醒86313条,事后预警12888条。其中,71564户纳税人及时办理了涉税事项,避免了纳税信用失分。 多端进入,提醒随时可查 “根据系统提示,我才发现当期申报的20多万元税款忘记缴纳了。我们赶紧办理,避免了逾期缴纳税款造成的滞纳金处罚和信用扣分。这个系统超实用,等于给我们企业加了一道‘安全阀’。”安徽省临泉县富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吴群所说的“系统”即是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 9月1日,安徽省税务局上线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全省99万余户企业可实时获取纳税信用提醒、预警信息。据了解,该系统现有“事前提醒”“事后预警”“特定纳税人定向发送信息”三大类共计80项提醒预警指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网页、微信办税小程序、智能办税自助终端界面等多个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地向企业推送涉税信息。省内所有企业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即可查看企业近期涉税信用失分的提醒内容,便于及时了解和维护自身纳税信用。 “我们公司承接着500多家中小微企业涉税服务工作,到了申报期极易有疏漏。现在,我们登录不同平台都可看到提醒、预警信息。”六安中兴会计事务所会计惠明秀表示,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多平台随处可查的设计十分实用,企业通过查阅系统推送的临期提醒信息,可事前掌握尚未办理的涉税事项,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等情况,防范失信风险。 数据筛选,准确定向推送 “一企一策”“无事不扰”“精准提醒”,新系统运行过程中,安徽税务部门利用后台大数据分析筛选,精准定位经常办理涉税事项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提醒预警信息由传统的全量统一推送转变为“一企一策”的定向精准提醒,减少不必要提醒和对弱相关企业人员的打扰,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当事者“不遗不漏”、失信者“利剑高悬”。 “提醒及时且精准,感觉多了个智能、贴心的随身纳税信用‘管家’。”阜阳市润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訾静表示,能感觉到税务部门寓管理于服务的用心和努力。 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利庆介绍,该系统结合日常征管经验、纳税信用修复规则和企业办理涉税行为习惯,多维度分析考量,针对不同的涉税行为,采取每日、每月、每年等不同频次,时点推送做到“不早不晚,刚刚好”。 精准定位,提高纠错效率 “多亏了系统提醒,我们得以迅速定位到扣分点,针对性纠正。”安徽阜阳富龙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王蓓说。据王蓓介绍,他们通过系统提醒信息,发现纳税信用扣分是因为前期办理申报时,选择了错误的申报表造成的。该公司及时进行了补充申报,第一时间对纳税信用申请复评。 新系统在帮助企业精准纠错的同时,也为税务部门精准施策提高管理质量提供了指引。“我们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指引,能实时掌握企业涉税动态,及时提醒,税企同向发力,形成共同维护好纳税信用的良好局面。”阜阳市颍东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吴刚说。 记者从纳税人反馈中了解到,在推送的提醒、预警信息中,系统会明确指出纠正不规范行为的途径及解决方案,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效率。如针对“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行为,纳税人可以直观快捷地查询到具体哪个所属期有未申报的记录,按图索骥及时纠正。 据介绍,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与信用管理、补复评模块共同集成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形成了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级别评价、预警提醒、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纳税信用制度体系全环节同系统闭环管理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尽早纠正或修复失信行为,降低企业纳税信用降级风险。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赵弘表示:“我们将持续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不断拓宽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修复好企业纳税信用,助力全省企业实现畅通高效发展。”
天津市近日出台《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加以规范。办法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违反租赁合同,有“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经催告,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这些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家庭赔偿损失。 管理办法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住户、住房档案,并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及时报告区住房建设委。 天津市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违规申请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取得资格所在区住房建设委或所承租项目经营单位应对其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有关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今年以来,我国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增长较快。对于众多缺乏传统抵质押物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来说,这一模式有助于它们获得信贷支持。那么,哪些企业可以获得信用贷款呢?银行又是如何控制风险? “没想到支付员工工资还可以获得信用贷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江苏太仓一家从事服装整理加工业务的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感叹道。 受疫情影响,该公司销售回款期拉长,现金流日趋紧张。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指导企业在线办理了以支付员工工资为审批条件的信用贷款申请,通过绿色审批通道,两个工作日就顺利完成了贷款发放。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外贸大省,中小微企业众多。记者在江苏省调研了解到,为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银行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税收、销售情况、应收账款、支付员工工资、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商标权、人才等都可以成为贷款审批的条件,而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抵质押物。这对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意义重大。 南京容向测试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电磁兼容测试的民营企业,公司建造大型实验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依托知识产权等优势,仅信用贷款这一块,公司今年就获得了1000多万元贷款,且贷款利率较去年有不小的降幅。 “信用信息不足,抵质押物不足,担保增信不足,是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通过知识产权等的安排,给企业做信用贷款,可以盘活小微企业的无形资产,为其解决融资难题。”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资深业务经理吴骏说。 今年以来,国家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对于缺乏抵质押物、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要求银行创新方式,更多地提供信用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日前召开的2020年第三季度例会明确提出,切实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7月末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为17%,比上年末提高了3.8个百分点。 “为了解决基层工作人员‘敢贷’问题,银行在风险的责任认定中实行尽职免责制度,以消除一线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利用差异化考核和不良贷款容忍度调动放贷积极性。”吴骏说。 风险控制是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记者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了解到,为把控风险,银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和出口信用保险等的风险分担作用,并通过加强与政府转贷基金的合作,降低企业转贷续贷成本。 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不仅助力银行高效甄选客户和实施线上放贷,也为银行风险控制带来了便利。汇集并不断更新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和多渠道数据,且具有智能分析预判功能的风险预警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对可能的风险点进行预警提示并推送至移动端。 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疏通了信用贷款增长的堵点,推动信用贷款较快增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日前透露,今年前7个月江苏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额中信用贷款占比达22.4%。 资金压力的缓解为相关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可能。“以往受资金制约,很多项目我们都不敢接。现在资金问题解决了,我们可以放手承接项目,今年还将投资几千万建设我们新的实验室。”容向公司总经理沈学其欣慰地说。 专家认为,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未来还需继续探索完善相关模式,在强化金融支持的同时把控好风险,促进普惠金融业务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