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樊城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房屋腾退义务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该院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建平带队,集结执行干警及法警共20人参与行动,邀请2名公证员现场公证记录,3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确保腾退行动安全有序、公开透明。这是继6月2日厂房腾退行动之后,樊城法院执行局又一次向阻碍执行的行为重拳出击。 被执行人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11年分两次向申请人张某借款25万元,后经多次催要,周某均未偿还借款本息,张某诉至樊城区法院。经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周某的母亲宋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到期后,周某仍未履行。张某遂将周某、宋某列为被执行人,向樊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中,该院多次联系周某、宋某,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周某、宋某均以拆迁、生活困难为由,拖延履行,之后被执行人周某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无法联系。 腾退中,被执行人宋某经联系来到现场,以进屋收拾贵重物品为由进屋,多次阻碍腾退。经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后,宋某仍拒不离开房屋,被法警带离房屋后又采取过激行为对抗执行。随后法警依法将宋某带至法院。 宋某刚刚离开,其妹妹又来到现场大声吵闹,并拿出手机进行拍摄,极大地扰乱了现场秩序。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安抚其情绪,后宋某妹妹主动离开。 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满满两卡车的杂物被清理出来,涉案房屋被清空腾退完成。6月5日,宋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干警缴纳了另案执行款10万元。
“你好胡法官,我是江某。我与卿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愿意履行义务,你们能跟电视台联系删除我的失信信息,帮我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吗?”日前,被执行人江某慑于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09年2月6日,江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将卿某撞伤,引发交通事故。二人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卿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江某赔偿原告卿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医药费、伤残赔偿及其他损失6.4万元。 判决生效后,江某拒不履行义务。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江某躲避执行,法院历经多次查找均未找到江某下落。经调查,江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陷入困境,在将江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案于2017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待发现江某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2020年,东安县人民法院分批次利用电视台、微信、广场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江某赫然“在榜”。江某看到自己失信行为被公布,主动到法院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义务。经调解,卿某与江某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执行完毕。 今后,东安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诚信氛围,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慑于法律威力,被执行人主动还钱的很多,但被法院列为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全额履行执行款还是头次见,6月5日前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就顺利执结了这样两起案件。 朱某和邵某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后经法院审理,邵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向朱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邵某仍不履行,无奈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朱某向执行干警表示,邵某太过狡猾,无论穷尽怎样的索要方式,邵某均不还钱,同时执行干警也了解到,邵某还曾经因其他案件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执行干警断定该案件在执行中将极为棘手,可就在该案刚分到手里没多久,执行干警就接到邵某打来的电话,声称自己要尽快履行执行款,接电话时执行干警将信将疑,但在刚给邵某法院执行账户没多久,邵某就全额履行了借款。 另起案件中孙某和某幼儿园因健康权引发纠纷,原来孙某之子在上学期间拉肚子,放学后幼儿园并未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当夜孙某之子再次出现拉肚子并伴有呕吐现象,最终经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经法院依法审理,幼儿园应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孙某支付赔偿款13余万元,但该幼儿园并未履行,无奈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在依法向该幼儿园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外,某幼儿园并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只声称该幼儿园没钱,又加上受疫情影响,幼儿园短时间内无法开学,所以更没有相关的经济收入。无论执行干警怎样和被执行人沟通,该幼儿园态度仍是一如既往。 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幼儿园列入失信,并一再和被执行人做工作,向其表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后被执行人态度有所松缓,表示能不能先还一半,但经与孙某沟通,其表示不愿因此事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执行干警只好再次做被执行人工作,某幼儿园也声称真拿不出全部赔偿款,案件一再陷入僵局。 待疫情好转之际,被执行人竟主动和法院联系表示愿全额履行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法官提示: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我们在为这样的被执行人点赞的同时,也提示那些仍逃避义务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义务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乘坐不了高铁、飞机…,给自身带来不便,同时其不诚信行为也会影响子女,况且近年来法院也不断更新穷尽执行手段,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只会自食其果,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你好,我是长沙县黄花交警中队执勤民警,这里有台车途经黄花机场时,显示被你院查封,请过来办理移交手续。”6月4日,芦淞法院执行局与长沙县黄花交警中队密切配合,成功扣押一台涉案车辆。据悉,这是我市法院首次与交警部门联合扣押涉案车辆。 1999年,因一起交通事故,申请人李某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陪护治疗,而被执行人王某及株洲某金属回收公司拒不承担责任。随后,李某诉至芦淞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赔偿18万余元。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未查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控执行。 事后,考虑到李某的生活困境,芦淞法院曾帮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去年,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王某的银行账户有4万余元,成功冻结并发放给李某,但仍有大量执行款没有执行到位。 今年6月4日,王某驾驶名下车辆行驶至长沙黄花机场时,当值交警发现,该车已被法院查封,当即进行了拦截。随后,交警马上联系芦淞法院执行指挥平台。最终,承办法官在长沙县黄花交警中队执勤民警的配合下,依法将涉案车辆扣押。
上了失信黑名单,才知道处处受限,胡某体验到失信带来的处处“碰壁”后,6月4日主动来到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主动与申请人袁某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袁某因胡某借款未还将胡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袁某遂向鹤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胡某的财产信息,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找到胡某,其称如今生活困难,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在执行干警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时,胡某开始显得不耐烦,甚至面对执行干警有过激的言辞。执行干警见此情况当即决定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胡某对执行干警的这一措施表示无所谓。2020年疫情刚刚缓解,胡某要出门做生意,但是他“忘了”自己黑名单一事,出门后坐飞机、住酒店处处受限。这时胡某才幡然醒悟,意识到失信黑名单并不是他想象中只是一个吓唬人的公告。胡某赶紧与法院干警联系,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目前,以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管理平台为主干,以执行查控网、执行网络拍卖平台、执行公开平台、执行失信名单库等为分支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已初具规模,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鹤山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系统,强力推进执行工作。
近日,来凤县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杨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06年10月,被告人杨某某在姚某某处借款4000元用于承包工程,后一直未还。2010年2月,来凤县法院通过民事调解确定被告人杨某某在2010年2月底前一次性偿还欠款,杨某某未偿还。进入执行程序后,来凤法院多次执行并下达报告财产令,被告人杨某某不予理会。2019年2月,被告人杨某某在湖南省龙山县新开了一张银行卡,当天便有一笔200000元的款项进账,其未向来凤法院报告财产。来凤县公安局通知杨某某与姚某某协商还款事宜,姚某某表示只要被告人杨某某偿还本息10000元即可,被告人杨某某偿还本息5000元后离开。后公安机关多次电话联系杨某某,杨某某均回避不予配合,逃避执行,杨某某遂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9年11月,公安民警在湖南省龙山县将杨某某抓获,当日,被告人杨某某支付5000元并获得姚某某谅解。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杨某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姚某某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罚。
“法官,能不能帮我把那个照片撤下来,太丢人了”,近日,承办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颜某电话,说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没几分钟,全部剩余执行款连同执行费到账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徐某在被执行人颜某所承包工地做工,双方经结算后,颜某支付了3000元工资后,一直未支付余款6000元,徐某遂于2019年7月31日起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颜某承诺于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徐某工资6000元。到期后颜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颜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颜某,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在主动履行了4050元后,便不再接听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 5月26日上午,娄星区法院将包括颜某在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负债数额以海报的形式张贴在娄底市城区的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要道、机关单位、社区及失信被执行人所居住的小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颜某看到后,感觉自己在邻居朋友处颜面扫地,家人也抬不起头,且无法购买高铁车票和飞机票,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当日下午,被执行人颜某便主动来履行义务。 娄星法院正是通过定期曝光失信名单,并通过线上线下合力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形成了有力震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了实效。
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缩短案件执行周期,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5月26日至6月2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春生带队,出动7名执行人员赴陕西省西安市开展强制腾房集中专项执行行动,对梳理出的多起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房产分别张贴腾房公告、现场交付、强制腾空。 此次集中腾房活动主要针对的是已经依法查封而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或案外人占有房屋的案件。 为确保执行行为规范合法,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摄像取证。每到一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首先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释法明理,敦促其自动履行腾房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抗拒执行等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也一并向房屋使用人讲明。 对经说服教育仍拒不配合腾房的,坚决采取强制腾房等措施。先由承办人详细了解房屋位置、室内物品和周边环境,摸清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年龄、健康状况等,精心制定行动计划,对现场控制、执行程序、人员分工、搬离顺序、安置地点等作出详细安排,对可能出现的抗拒执行,执行人员安排专人提前干预,定点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行动快速、有序。 在这次为期8天的异地执行行动期间,执行法官通过“线上”冻结和异地扣划相结合的方式,在西安秦农银行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73万元,为申请人追回部分案款;在西安华夏银行拘传担保人1名,告知其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将会面临司法拘留后,该担保人考虑利害关系,当场向申请人账户打款35万元快速高效执结;另外,执行团队还先后奔赴雁塔区、莲湖区、未央区、碑林区、灞桥区等地开展执行工作,累计腾房7处,交付4处,查封及过户8处房产,查封车2辆,张贴腾房公告4处,执结标的额达3300万元。 下一步,强制执行房产将依法进入司法拍卖或者交付程序,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权益。榆阳法院通过借助银行扣划、信用惩戒、拒执入刑、强制腾房等措施,打出一套漂亮的执行“组合拳”,有力地震慑了“老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房屋腾退类执行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这次异地强制腾房和两起案件的顺利执行是榆阳法院“双进”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从本月起,榆阳法院以此次专项执行活动的积极成果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措施、集中区域,陆续分批次在本地、异地执行涉房屋腾退的积案、难案,加快资产处置交付,严厉打击失信拒执行为。
“感谢执行法官大老远送来执行款,我心里热乎乎的,太谢谢你们了!”申请人邵某某外祖父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该案还得从8年前说起。原告曹某与被告邵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法院,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邵某每月负担婚生女邵某某抚养费200元,自2012年9月至邵某某年满十八岁为止,给付方式为每年给付一次,于每年1月5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邵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邵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积极敦促下,邵某每年给付抚养费。执行到2019年度抚养费后,因申请人未提供银行卡,承办人即与监护人曹某联系,曹某称自己因病无力抚养邵某某,已委托父亲代为抚养。而父亲年迈,女儿尚幼,自己患病卧床,且家又处偏远山区,坐班车到县城需经水路、陆路走半天,领取执行款极为不便。考虑到该特殊情况,执行法官随即向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执行法官驱车4个小时,亲手将执行款送到邵某某外祖父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输了官司却不履行义务,面对法官的督促,居然私下卖房转移财产,促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在法律的震慑下,疯狂试探法律底线的“老赖”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并将16600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 申请人程某和被执行人周某曾共同开办了某物流专线,并协商所有人员的工资均由双方支付,但运营期间,周某共拖欠程某夫妻工资176000元。2018年,双方结算后,周某向程某出具了欠条。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周某只偿还了10000元便毫无动静。 2020年3月23日,程某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电话要求其前来法院处理该案。身处外地的周某一会儿称与申请人程某已协商,将一起到法院解决该案件,一会儿又表示自己没钱,去法院也解决不了。在调查周某名下财产的过程中,法官发现原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屋已于3月25日完成交易。后通过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中心查证,周某已于4月17日将房款645000元全部转至第三人魏某名下的徽商卡。法官再次联系周某,周某不仅否认自己与魏某认识,还试图隐瞒房屋买卖事实。法官直接戳穿了周某的谎言,要求其就房屋款的去向向法院做书面说明,并将166000元执行款迅速履行。周某见事情败露,立刻将电话挂断。 4月23日,被执行人周某继续上演电话哭穷企图躲避债务,法官见状直接在电话里中给周某上起了法制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故意处置、转移财产等行为会触犯刑法,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官劝诫周某要端正态度,积极还款,切勿因小失大。在法律的震慑下,周某收起了自己的侥幸心理,主动联系法院以及申请人,将166000元执行款全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