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晚上加班时接到群众来电,收获执行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紧急奔赴现场,依法对一辆奥迪轿车进行强制扣押。 在张某与柳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判令柳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50余万元,但柳某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且玩起了“躲猫猫”。平南县法院依法查封柳某名下三辆汽车,但均因车辆去向不明,无法进行拍卖处置。 当晚,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并快速找到涉案车辆。在扣押车辆过程中,案外人卢某以柳某已将涉案车辆交给其使用,其不是被执行人为由,意欲阻挠执行。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卢某进行释法明理,充分阐明阻挠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卢某同意配合执行。 当晚11点20分,执行人员成功扣押涉案奥迪轿车,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对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胡某发布悬赏公告,迫不得已,他现身履行了还款义务,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18年12月份,胡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朋友黄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和利息。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胡某未按期还款。黄某多次催要无果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仍然不予还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他不仅拒接电话,而且还东躲西藏规避执行。 为了尽快执结该案,界首法院将印有失信被执行人胡某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执行依据、户籍所在地及未履行标的等具体内容的悬赏公告在被执行人胡某村子里和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这一招真灵,名登黑榜,颜面扫地的被执行人胡某很快现身,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没想到欠钱不还竟会被判刑,从今往后再也不敢跟法律任性了!”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两起“拒执罪”,不仅有力打击了拒执人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还彰显了法律之威严,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被告人孙某,云南省邵通市人,2018年8月,高安法院判决孙某应向铜鼓县某公司支付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分文未付。2018年10月,铜鼓县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孙某不仅未报告财产,且不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6月,执行法官对孙某作出罚款决定,孙某未缴纳罚款也未履行判决义务。在执行过程查明,孙某有两部小车和两辆货车,负责清理居民区建筑垃圾,年收入10余万元。后经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高安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熊某,湖南省湘阴县人,2015年7月因拖欠某汽运公司购车尾款被诉至高安法院。判决生效后,熊某一直不履行法定义务,汽运公司于2016年6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熊某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遂对熊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熊某仍不予理睬。另查明,熊某在湖南省湘阴县某商贸街有一栋建筑面积为564.64平方米的房屋,饲养了80亩龙虾,种植了40亩莲藕,年收入至少有6万余元。后经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高安法院依法判决熊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孙、熊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法定义务却选择了拒不履行,最终不仅清偿了本应履行的债务,而且缴纳了罚款,甚至被判处了刑罚,“抹黑”了自己的人生,自食其果!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2019年9月9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在付某承包的水塘边倒土,引发双方口角纠纷,为阻止被告人李某,付某上前抓住被告人李某的斗车,被告人李某用力将斗车向上抬起,导致付某摔倒、左手受伤,随后,付某用破碎的玻璃瓶将被告人李某的右腿刺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同年10月9日,被告人李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查明,被害人付某被被告人李某致伤后,在进贤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天,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某的损失为医院费用5524.5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按100元/天X8天计算)、护理费748.08元(按93.51元/天X8天计算)、营养费240元(按30元/天X8天计算)、误工费6800元(按100元/天X68天计算)、交通费酌定500元,共计人民币14612.6元。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至2020年8月8日止);限被告人李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某医疗费5524.52元、护理费748.0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营养费240元、误工费6800元、交通费500元,共计人民币14612.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拒不履行,原告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多次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通过对进贤县房管局、进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贤县办事处等传统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存款、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于2020年8月8日刑满释放,于是于2020年8月7日到看守所送达被执行人的拘留手续。被执行人为了尽早出狱,忙找家人来交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
日前,通山法院执行干警在千里之外的广东汕头市,对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异地拘留措施。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刘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50余万元),早在2017年9月被通山法院立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王某、刘某红早已举家搬迁至汕头市,异地执行给执行干警带来难度,此案曾两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春,申请执行人刘某再次向通山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通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秦超收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和刘某红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由于王某和刘某红住在汕头,秦超多次电话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能成功。此后,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秦超决定前往汕头拘留被执行人,由于异地司法拘留程序繁琐,协调难度较大,秦超通过多次与汕头市拘留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电话沟通,明确了异地拘留的程序和资料后,马上带领2名执行干警前往汕头市。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公安局、拘留所办理转换拘留手续后,通山法院3名执行干警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王某找到,对其宣布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办理了拘留前的体检和送拘手续。当晚,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主动联系法院,积极配合法院解决问题。 据悉,此次协助通山法院执行司法拘留措施,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尚属首次。两地法院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为维权的信心,切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您所呼叫的号码,其登记的机主已被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你拨打“老赖”的手机时,你便会听到这样的彩铃。 近日,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增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到实处,巫溪法院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暨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定制新闻发布会。 会上,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训固李训固对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定制的法律依据、积极意义、制度内容及具体细则等进行了专题介绍,并现场演示了失信专属彩铃内容。并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巫溪分公司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巫溪县分公司的代表签订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定制《战略合作协议》。 李训固强调,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精神,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警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惩戒威慑,修复社会诚信缺失,助推巫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巫溪法院通过联合巫溪境内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创新工作举措,共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以积极破解执行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优化巫溪县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凡是被巫溪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向巫溪县内的移动、电信、联通服务三大运营商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当事人到指定的通讯企业营业厅办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强制开通失信彩铃。定制专属彩铃一经开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撤销或者修改,只有当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经法院审核,才能予以取消。 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为失信被执行人强制定制失信彩铃,便于认清失信被执行人的“庐山真面目”,将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压缩其生存空间,修复诚信缺失。 县人大法监委副主任陈孝军、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华龙网、巫溪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出席发布会。
8月12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一面“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锦旗表达谢意。 陈某是浙江省浦江县人,2010年起诉江山人姜某要求归还借款,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姜某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一晃10年过去,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终于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姜某,做通其思想工作。8月11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姜某一次性支付了执行款3.5万元。 次日,陈某特意带来一大盒浦江产的水果慰劳执行法官,被法官婉言谢绝,于是便制作了一面锦旗致谢。
原本已达成执行和解并依申请终结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不仅没有按约定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还发“抖音”晒自驾游的视频。经申请执行人举报和申请,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果断立案恢复强制执行措施。近日,因担心财产被拍卖,被执行人葛某夫妻筹齐款项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近日,河南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了一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奥迪车。 2016年9月,李某光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李某芬借款15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7天。借款到期后,李某芬多次找李某光催要借款,李某光一直没有偿还。案件起诉到法院后,2017年8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光偿还李某芬借款150000元。 2018年3月,李某芬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方查询,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奥迪车。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法官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因找不到该车辆,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0年7月26日(周日),该案承办法官李忠垒得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称该奥迪车在山西省繁峙县出现,并提供了确切的位置信息。 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车辆,李忠垒当即向领导汇报情况,并第一时间联系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 当天上午,李忠垒法官即带领三名执行干警冒着倾盆大雨驱车赶往繁峙县。7月27日,在当地法院干警的协助下,将车辆成功扣押。两天时间内,历经1000多公里的行程,将车辆从异地扣押至杞县。 接下来,法院将对该车辆进行委托评估,进入司法网络拍卖程序,以尽快变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该院另一组执行干警王洪湾、项前等于7月25日(周六)驱车北上长春。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也成功扣押回一辆奥迪轿车,于7月30日将车辆扣押至杞县。
8月19日,记者从郑州市科技局获悉,《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对科研人员及科技单位实施诚信管理,严重失信者将面临“一票否决”。 严重失信 将被“一票否决” 根据征求意见稿,这里的科技计划诚信管理,是指对参与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相关责任主体的客观记录和公正评价,并据此对责任主体进行信用管理的工作。 我市将实行科技计划信用信息核查制度。对责任主体开展事前信用核查,将具备必要的诚信状况作为责任主体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必备条件,对存在严重科技计划失信行为且仍处于处理处罚期的责任主体,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信用评级分为三级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根据责任主体的信用情况对其进行信用评级,评级分为信用正常、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三个级别,分别用A、B、C表示。 A级,信用正常。无本办法所列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或具有失信行为但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责任主体。该评级为责任主体的默认等级,给予其申请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的正常资格。 B级,一般失信。该评级处理处罚期一般为1年。 C级,严重失信。该评级处理处罚期一般为3~5年。 对B级责任主体的惩戒措施:警告;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一定范围内或公开通报批评;终止项目,停止拨付剩余项目经费;阶段性限制其申请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的资格,不推荐其参与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技活动。 对C级责任主体的惩戒措施:终止项目,停止拨付剩余项目经费;撤销其已获取相关科技方面称号、荣誉等;将责任主体列入科技计划失信黑名单,并上传至“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平台;阶段性或永久限制其申请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的资格,不推荐其参与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技活动。 信用评级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科技计划主体的信用评级实行动态管理。评定为B级或C级的责任主体在完成整改且处理处罚期限届满后,及时调整其信用评级为A级。信用评级为A级的责任主体被发现存在本办法所列失信行为的,按规定降低其信用评级。累计被评定为3次(含)以上B级的同一责任主体,应将其信用评级降为C级。 如果您对此征求意见稿有何意见建议,可在9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电子邮件:kjjjdsjc1@163.com;邮递信件:郑州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财务审计处,联系电话:0371-6788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