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试行开展2020年度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试行开展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鼓励各级主管部门在工程担保、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政策扶持、表彰奖励等环节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参评范围的企业包括: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以外,已在我省办理入晋信息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参加此次信用评价,即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相关设计资质的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信息录入:登录“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官网(http://zjt.shanxi.gov.cn/ SXJGPublic),点击“智慧建筑企业版”,下载(企业版)安装包、MySQL数据库和(企业版)安装指南;参照安装指南步骤进行数据库配置,完成“智慧建筑企业版”安装和新用户注册;启动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端,各参评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填报企业、人员、业绩、财务、优良信用等信息,同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无需重复录入相关信息)。
近日,《南通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将根据该方案明确的几大任务,依托南通家政信用平台,通过三年时间完成6000名家政服务员和60家家政企业在平台建立信用记录,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万人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放心的家政服务。 据介绍,该方案旨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步实施、强化应用”的原则,以构建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推进信用记录制度化为重点,借助中央、省专项发展资金引导,推动各地将大型家政企业及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纳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管理,逐步建立家政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去年8月,我市家庭服务业诚信平台“家服e”已正式上线。根据实施方案,我市不仅要组织和指导全市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在平台建立家政信用记录,还要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开展家政培训提升专项行动、诚信家政宣传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接下来,我市将定期通过诚信服务平台开展企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服务员星级评定,对遵守服务规范、纳入诚信体系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在各类评比中给予优先考虑,引导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优先考虑,在商贸活动中加大推介力度,并适当降低监管频次。将严重失信的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家政服务诚信网络平台和信用南通网进行公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实施限制经营、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202号),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宣传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牡丹江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牡丹江海关、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牡丹江监管分局等16个部门(单位)就关于对产品质量领域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工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联合惩戒的对象 联合惩戒的对象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市场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上述联合惩戒对象由市市场监管局定期汇总后提供给签署备忘录的各部门。 二、联合惩戒的措施 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的惩戒措施 1.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 2.限制申请获得相关的行政许可。 3.失信企业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4.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时,采取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或不予支持等限制措施。(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施) 5.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市财政局实施) 6.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由市自然资源局实施) 7.在申请信贷融资或办理信用卡时,金融机构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的重要参考因素。(由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牡丹江银保监分局实施) 8.在申请办理通关业务时,对其进出口货物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单证审核和布控查验。(由牡丹江海关实施) 9.对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不予通过认证;对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按照规定下调企业信用等级。(由牡丹江海关实施) 10.在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时,检验检疫部门可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由牡丹江海关实施) 11.列入科技领域“黑名单”,将其严重失信行为计入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由市科学技术局实施) 12.限制因质量违法被停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发布广告;正在发布的,应立即予以暂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 13.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失信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提高随机抽查概率。(由各有关单位实施) 14.将失信企业的失信信息通过“信用黑龙江”网站、“信用牡丹江”网站向社会公布。(由市诚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5.失信企业变更名称的,将变更前后的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6.将失信企业失信状况作为享受优惠性政策支持的审慎性参考。(由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实施) 17.限制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由市文明办牵头,各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实施) 18.限制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9.除以上规定的惩戒措施外,本备忘录签署各部门依据本领域内法律法规规章正在实施的,针对质量安全问题的限制、禁入和其他惩戒措施,应适用于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质量违法失信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 三、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将产品质量领域经营者严重失信者名单信息提供给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过“信用牡丹江”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信息以文件形式推送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通过文件或“信用牡丹江”网站获得有关产品质量领域经营者失信信息后,根据本备忘录约定的内容依法依规对其实施惩戒。 各部门按照本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各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给市诚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其他事宜 各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协作,积极落实本备忘录,制定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信息的使用、撤销、管理、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本备忘录实施过程中涉及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问题,由各部门协商解决。 本备忘录签署后,各项惩戒措施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修改或调整的,以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惩戒措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202号)中相应的法律及政策依据。
近年来,徐州市不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工作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内容,从制度机制完善、政务诚信建设、信用平台升级、信息归集报送、信用产品应用、联合奖惩推进等重点方面入手,扎实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支撑,提升信息数据产出质效 2019年徐州市向省报送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超2.1亿条,总量居全省第1位,数据完整率99.92%,入库率为97.79%;“双公示”信息报 省244万条,总量居全省第1位,占全省总量26.3%,入库率99.96%,全市政务数据累计归集120余万条。 同时,提升“信用徐州”网站服务功能,网站访问量超过18万次,接口查询服务69万次,服务平台查询量11万多次,通过“信用徐州”网自主查询信用报告超3万次。 此外,加强信用业务协同,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设置信用数据共享接口。会同银保监分局稳步向23家金融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将社会信用数据融入全市金融信贷审批系统,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累计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信易贷等金融信贷服务和产品超226亿元,惠及全市2935家企业和63040个自然人,为金融业信贷提供信用数据支撑。 二、抓统筹,拓宽信用信息应用领域 强化信息审查应用,市级重点部门基本实现逢评必查、逢批必查。先后为各部门在资金申报、资质审批、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提供信用审查服务407批次,涉及1.7万家企业,查获失信问题企业626家。 加快搭建新型信用监管体系,严重失信一票否决。在全市54家单位、136个事项中实施信用审查制度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在所有行政管理事项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3393余份,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6.3万余份。 不断增强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强信用“红黑名单”公示与应用,在“信用徐州”网站向社会公示红名单11030条、曝光黑名单1.6万余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642条、联合惩戒名单128条。 三、造亮点,擦亮守信践诺诚信名片 多渠道加强信用宣传力度,提升信用建设社会参与度和覆盖面,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联合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诚信让消费更放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让更多市民切身感受到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专题活动32场次,参与企业700余家,参与群众6万余人次,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举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班,累计培训企业1145家,引导878家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积极开展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认定工作。累计开展企业信用贯标培训12场次,参训企业1300家,认定信用管理贯标企业586家,对入选企业采取制作信用名片、诚信典型重点推介等鼓励措施,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的良好氛围。 “与信用同行 筑梦新时代——徐州赛区”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参赛方式 2020年5月13日至19日期间,关注“信用徐州”、“苏信服”微信公众号,回复“信用知识竞赛”,即可进入答题页面。 (二)竞赛说明 1.系统每次出10题,答错了可以继续答题,答对5题以上(含5题)即有机会领取红包。 2.答对题数未满5题,不能领取红包,但之后再答题时仍有领取红包机会。 3.每名用户初始仅有一次领红包的机会,但可无限次答题。 4.每天红包不定时随机发送,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三)特别说明 单个红包金额从0.1元—100元随机发放!PS:会有百元现金红包哦! 五、“联通5Gn”活动方案 (一)活动规则 用户关注“信用徐州”微信公众号后可以进行答题积分活动,每人每天可答题1次,一共10题,答对1题可以积1分,用户将活动链接分享给未关注“信用徐州”公众号的好友,好友关注后,可额外获得一次答题机会,用户取消关注后,本人积分清零。 (二)活动奖励 计划提供10张联通200元话费充值卡作为前10名的奖品,50张联通100元话费充值卡作为11名到60名的奖品,100张联通50元话费充值卡作为61到160名的奖品,100张联通30元充值卡作为161到260名的奖品,另外每位参与者均可获得京东提供的电子优惠券。 (三)奖品领取 1.5月19日后根据答题积分排名选取前260名参与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通过“信用徐州”微信公众号推送中奖名单。 2.公示结束后通过各县(市)区进行奖品兑付,以用户定位的县区所在地信用办为奖品领取地点,以微信号为领取凭证,每号限领一次,参与者可以自愿放弃高一档奖品置换低一档奖品,领取完毕后需用中奖微信号向“信用徐州”微信公众号发送“已兑奖”作为凭证。 3.中奖名单发布一个月之内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为优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助力诚信企业回复生产,2020年4月,前海管理局与前海法院携手,在全国首创实施《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保障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诚信建设的指引》,进一步完善自贸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对诚信企业采取一定的柔性执法措施,助力自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诚信企业司法激励主要内容 前海管理局将建立自贸区诚信企业清单,对于被前海管理局认定为信用A类企业且无不良司法记录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更灵活、温和的执行手段,例如审慎使用强制措施,灵活给定宽限期限,酌情隐匿对外公示等,鼓励诚信企业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促进自贸区内诚信体系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的具体适用对象 1.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具体适用对象为被前海管理局认定为信用A类企业且无不良司法记录的企业。 2.前海管理局将从失信违规、经营情况、荣誉成果、关联风险、舆情信息等五个维度,通过对17个二级指标共117个评分子项的分析,运用机器学习模型评定出信用A类企业。该类企业具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承诺、经营状态稳定等特点。 前海管理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前海法院可及时准确掌握区内诚信企业清单。 三、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具体举措 1.灵活查封财产,坚持比例原则,保障诚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诚信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名下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应选择对其生产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对诚信企业的财产,能采取“活封”措施的,原则上不进行“死封”;查封诚信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其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一般应允许其使用;对于诚信企业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请求置换被查封、冻结财产的,原则上应予准许。 2.慎用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除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拒不申报财产的情形外,对于诚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谨慎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于诚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案件执行期间暂不对其在其他企业的任职进行限制。 3.适当设置宽限期,暂缓公开 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诚信企业,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4.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诚信企业暂不对外公示被执行人信息 对于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参与和解的诚信企业,案件执行期间暂不对外公示被执行人信息。对于执行过程中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诚信企业,经诚信企业申请,在公开执行案件的裁判文书时可适当隐去其主体信息。 5.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对于暂时陷入资金困难、采取适当救助措施可以正常生产经营的诚信企业,鼓励和支持诚信企业通过提供担保或引入第三方保证等方式,全力做好执行和解工作;诚信企业的资产确不足以清偿债务,已经停工、停产,且无其他解决途径的,要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相关制度。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诚信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场监管局从2020年4月-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采取重点检查和监督抽检结合、规范提高与打假治劣结合、查处违法与信用建设结合等方法。重点检查中药制剂生产企业是否购进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投料生产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购用伪劣中药材生产饮片,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染色增重和掺杂掺假,是否存在外购中药饮片分装贴签销售等行为;检查城乡集贸市场是否非法出售中药饮片,是否非法出售毒性中药材、野生动植物药材等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产品;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分装中药饮片,挂靠走票、租赁证照、从非法渠道购进、超范围经营饮片等行为;检查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储存管理是否规范、饮片质量是否合格等。对检查中发现购进使用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药品行为,严肃依法查处,做到一查到底,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加大曝光力度,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目前,已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56家,发现存在问题125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抽检中药饮片60余批次,对1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约谈,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12批次进行了依法查处。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蕉城区印发了《蕉城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第一批)》,旨在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实施跨部门、跨领域联合行动。 据介绍,该清单由法院、住建、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医保等9个单位联合发起,参与单位30个。清单包括250个信用管理措施,其中: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环保守信2类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激励措施35个;对失信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经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领域失信经营、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违法、环保失信、航运违规交通违法、运输经营失信、医疗保险欺诈等11类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管理措施215个,对失信主体在市场准入、融资发债、生产许可、取得土地、参与招投标、财政补贴、获得荣誉等方面都进行限制。下一步,各有关单位将及时组织开展联合奖惩行动,将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通过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到“信用中国(福建宁德)”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我市制定《青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红黑名单暂行办法》,对在青州市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及经纪人员进行诚信评价管理,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红黑名单”。 诚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是否依法设立、变更、注销,是否依法开展经纪活动,经纪活动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经纪人员是否依法提供经纪服务,经纪行为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等。 “红名单”是指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因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年度信用考核中取得“优秀”等级的守信记录名单。“黑名单”是指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因严重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或其他部门依法处理的,或在年度信用考核中被列为“严重失信”等级的失信名单。 “红黑名单”按年度公布,有效期为公布之日起1年。“红名单”主体在公布有效期内被有关部门列为“黑名单”或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经认定,可以取消该主体的“红名单”公示;“黑名单”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经认定,可进行信用修复,减少该主体“黑名单”的公示期,最低为6个月;公布期限届满前,“黑名单”主体未有效整改的,继续公示。 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诚信档案通过数据交换归集入青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被列入“红名单”的,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行政审批便利服务措施、优先提供便利化公共服务等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资金支持、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评选表彰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河北省邢台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一张清单、一套系统、三种方式”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联合奖惩工作。自2019年邢台市联合奖惩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部门累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605次,邢台市各级人民法院累计发布限制消费令1848个,限制乘坐飞机5301人次,限制乘坐火车(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33人次,通过在“信用中国(河北邢台)”等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据邢台市中级法院统计显示,2020年1至3月,相比于2019年同期,结案率稳步提升,2月份提升3.99%,同比增长率为37.96%,3月份提升5.56%,同比增长率为26.35%。 据悉,“一张清单”即《邢台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 - 事项清单》(邢社信发〔2020〕2号),为联合奖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一套系统”即“邢台市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为联合奖惩工作的开展落地提供了技术支撑;“三种方式”即提供3种技术手段保障联合奖惩系统嵌入相关业务系统。下一步,邢台市将分析总结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经验,实现联合奖惩领域覆盖面100%、“红黑名单”数据归集100%、实施部门覆盖面100%、县(市、区)联合奖惩开展率100%,助推邢台市加快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协同长效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提升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在楼顶搭建阳光房、把绿化带改造成私家花园……违法建筑一直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难”。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近日,市城管局联合市监察委、发改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10家部门出台了《如皋市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建立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就联合惩戒方面,《办法》明确了适用区域及违法建设失信行为种类,将违法建设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作为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业务审核、不动产登记业务、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证照登记或者备案、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指标。就信用修复方面,《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违法建设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已整改到位且在整改期间未再次发生同类失信行为的,可以向市城管局申请信用修复,经认定已经整改到位、符合要求的,予以信用修复,并按照相关程序解除联合惩戒。 “出台之前我们在网上征求市民的意见,大家一致表示同意,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违建当事人起到震慑作用。”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力度,努力实现“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