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肃南县人社局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具体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原则,把牢等级评价标准,严格等级评价条件,全力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该局不断加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与市场监管、住建、税务、工会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无欠薪证明”市场准入三项制度作为惩治欠薪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和关键措施,加强对欠薪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对企业实行A、B、C三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加大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检查频次,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在政府项目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不动产交易,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企业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引导鼓励民间投资创业热情,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增量提质。 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时,优化各项制度措施,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一窗通办”“容缺受理”,“只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二是优化办证工作流程,压缩办证时限;三是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守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五是清除市场竞争壁垒,加强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废除涉及妨碍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六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监管执法效率;七是增强依法经营意识,结合相关法治日采取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以信立业的宣传教育。 截止目前,已接受办理由市局委托办理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共54个;特种设备安装告知13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17件,变更8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2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同心市场监管”和其他自媒体微信、微博上发布消费警示2条,“3·15”法律解读典型案例消费维权知识18条,点击量1.2万余次,沿街上门给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彩页1500份。
从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我市开展涉农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这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所有正常生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重点检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屠宰、兽药、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生产企业,农村沼气、农业机械、畜牧设施生产等。 检查的内容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检查正常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其他行业监管责任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相关事项。 行动期间,将组织企业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纠自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还将组成6个检查组,对县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每个县抽选部分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县级对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根据行业领域情况,市、县两级要分别组建执法检查小组,实现对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无遗漏。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未履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采取联合执法或单独执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处罚措施。对问题较严重的,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为进一步加强化肥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保证春耕生产,近日,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积极引导化肥生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恢复营业的同时,严把两关保春耕,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护航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严把防控措施关。要求各化肥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杜绝人员集聚,做到“五个必须”:必须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必须对厂内进出人员测量体温;必须对化肥购买者个人身份及所购商品的相关信息详细登记;必须对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手套等上岗工作。倡导化肥生产企业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销售、配送上门、代购代运等方式销售,减少接触,降低感染几率。 二是严把化肥质量关。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委托加工等情形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项目要突出重点问题,对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对在企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常熟海事局以“8+2”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海事“曝光台”,将各部门工作情况及辖区典型水上交通运输违法或失信行为按期通报,以通报制度逼作风整改,促效能提升,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对内转作风提效能。按照“对内要亮数据、亮措施、亮方法,各部门要比一比、赶一赶、超一超”的总体要求,每周通过周例会将各责任部门“8+2”专项活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定期公开各级督察、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容懈怠、不留情面、不打折扣。通过整合监督机制、强化问题反馈、抓好问题整改,形成海事执法内部监督的闭合管理,发挥监管实效。 对外抓典型促整改。建立不良行为清单,在该局公众号设置“曝光台”专栏,将海事日常监管服务中发现的典型水上交通运输失信行为、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等每月曝光,做到广宣传,重教育,强震慑。督促相关企业及人员及时整改不良行为,强化责任观念,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与企业形象、个人信誉相结合,形成海事执法监管的有力抓手。 下一步,常熟海事局将继续建立健全监督曝光机制,进一步融入地方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和地方政府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形式,营造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法治氛围,进一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推动海事执法精准化、规范化。
各片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党工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区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示范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现将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个人诚信建设以及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各镇、各街道要加强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和辖区居民群众的诚信宣传教育,把个人如实报告居住或旅行史、涉疫情况作为诚信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个人如有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报告有关情况、不配合防疫措施落实、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不执行隔离措施的,作为个人失信信息。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情况,由责任单位负责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计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在行政许可、人员录用、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业从业者若有不如实报告疫情防控期间的居住和旅行史、不如实报告涉及疫情的特殊情况(不包含不涉疫的个人隐私)现象的,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归集到企业和个体名下,运用信用惩戒,强化结果运用。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职工及居民群众若存在不如实报告居住或旅行史现象的,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评或年度复查中,每人扣5分。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因弄虚作假、隐瞒疫情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称号。 2020年3月11日
为加快我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秦皇岛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全部纳入信用管理体系,根据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环境监测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大气、水污染物管控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12个方面的37项指标,精准评价企业整体生态环境现状,将企业划分为良好、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黑名单”五个信用级别,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对良好企业,可以享受纳入环保“领跑者”等激励性措施;对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无谓干扰;对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提示性约谈和警示性约谈、督促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对“黑名单”企业及其负责人,加大信息公示力度,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进入三月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审时度势,“两手抓、两手硬”,多措并举,靠上帮扶指导,分类推进,加快助推全区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突出降本减负。采用提示贴、提醒告诫、明查暗访等形式推动降低生产企业用电成本,督促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到位;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同时在生产经营领域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不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餐饮等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发生轻微违法行为的,一律监督整改,不予行政处罚,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二是建立帮扶机制。加大对疫情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根据企业复工复产的需要,急企业之所急,建立科级干部、党员队伍“定点帮扶指导”、“一对一”等企业帮扶联系点制度,对重点企业开展全方位帮扶,指导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对生产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项目,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扩大生产规模或增加新品种的,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同步开展帮扶行动,为企业提供支持、指导,帮助其尽快复工复产投产。 三是分类有序推进。为落实《枣庄市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该局组成两个帮扶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及大中型生产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宣传国家、省、市局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分类推进,加大对医药、食品、餐饮经营等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生产中防护、生产后清洁等环节的帮扶指导。同时强化企业食堂监管,做好集体供餐企业食品安全保障,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供餐安全“十条严禁”,对企业食堂操作流程、人员防护、食材管控、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结合疫情防控监管执法实际,指导企业及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年报工作。加强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对疫情防控相关违法企业,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坚决列入,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对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监管,结合今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年主题,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同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原材料价格异常上涨、哄抬价格、质量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严重违法行为。 五是维护合法权益。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同时整合社会维权力量和资源,健全完善维权机制,将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五条热线整合为市场监管12345(12315)热线,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畅通企业诉求受理渠道,及时受理企业维权方面诉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截止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83起,涉及明码标价及口罩、消杀药液的123起,办结率100%。 截至目前,该局仅在服务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向企业宣传送法送政策118家次,上门帮扶指导136家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难题17个,协助3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转产经营。
日前,鲤城区信用办联合鲤城区法院、区委文明办、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等成员单位发布鲤城区2019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名单,其中68家企业因失信、税收和用工等问题,被列入“黑榜”名单,1人4家企业登上“红榜”。 据了解,对列入“黑榜”主体,严格实施联合惩戒机制,例如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和补贴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等;对列入“红榜”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例如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鲤城区信用办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协助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优化服务,限时办结;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对因疫情造成短期资金困难而无履行能力的,审慎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适当设置一定的宽限期;加大对企业信用贷款支持,积极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和信用信息服务,提升信用贷款比例,推动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等。
近日,衡水市文明委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失信行为,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包括19项重点内容: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行动,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假药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行动,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燕赵雷霆”集中执行行动,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衡水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利用“信用中国”“信用河北”“信用衡水”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公开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政务网站公开,并归集至“信用衡水”网站,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同时,多种形式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宣传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宣传发布“诚信之星”等,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让诚信要求融入社会规范。 市文明办协调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文明办,统筹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各牵头单位研究制订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举措,确定进度时间表,既确保短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又促进诚信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自2020年4月起,市文明办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人行衡水中心支行等部门,对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统筹调度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或单位,组织媒体宣传展示;对工作推进不力或管辖范围内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失信案件事件的地方或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通报批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