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萍乡市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日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通知,将电力失信纳入全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窃电、违约用电等电力违法行为将受到多部门联合实施的失信惩戒。 据了解,联合惩戒适用于认定存在电力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法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包括售电企业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电力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恶意拖欠电费、窃电、违约用电、故意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人员,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与其用电、个人信贷、出行、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同时,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机构等将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行业管理、司法措施以及社会性惩戒等手段联合实施失信惩戒。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日召开,审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提出,建立全域常年禁猎制度,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猎捕、杀害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的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没收猎捕的野生动物,并处相应罚款。 对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的特殊目的猎捕需求,严格加强审批,明确限定猎捕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等。 《草案》提出,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单位或者个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惩戒措施。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在医保基金的监管方面,要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一是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二是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四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意见》要求,在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方面,建立医药价格信息、产业发展指数监测与披露机制,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关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青州市发改局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明确“1+3+19”工作思路,采取多项“硬核”措施,全面助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1”就是明确“一个目标”,即“诚信青州”建设走在全国前列;“3”即开展“信用+金融”专项扶持行动、制定“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政策吹风计划、启动城市信用监测水平专项提升计划;“19”就是聚力实施19项精准举措,即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记录使用、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实施容缺受理、全面开展“信易贷”工作、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重大失信事件处置与反馈机制等。
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物业项目服务监管的通知》,要求强化信用等级应用,将物业管理服务中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经理的不良信用信息。 通知对规范业主自治管理、落实项目招标投标、加强企业管理服务、做好项目监管服务、严格承接退出管理、强化信用等级应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明确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居)选好、配强业主委员会,进一步突出业主自治作用,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强化日常排查巡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物业项目数量,及时更新分类梳理项目的物业管理、业主自管、社区代管及其他管理模式。同时,督促企业依法备案物业服务合同,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服务管理程序,切实抓好物业项目承接、退出的衔接工作,坚决遏制擅自承接、退出物业项目的现象发生。 在信用等级应用方面,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物业项目的日常达标考核,对企业已承接物业项目但不按规定进行物业信用信息管理的,信用等级评定为最低一级;严格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将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综合运用到部门分类监管、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企业和项目评优评先等活动。
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将自家民房改造为旅馆且无证经营,近日,安溪县湖头镇如宾酒店的经营者苏某某为自己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付出惨痛代价,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罚款1000元,并拉进“黑名单”接受联合惩戒。记者了解到,短短10多天,安溪已“拉黑”了6家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 近日,安溪通报了包括湖头镇如宾酒店、振鸿工艺有限公司、宝盛工艺厂、感德镇丫丫幼儿园、长堃工艺工贸有限公司、特牌工艺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占用通道临时撘盖、违规加层、超批准范围建设、未竣工验收擅自投用、未经审批擅自违章搭盖并擅自拆除部分承重柱……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作出的一系列“操作”令人后怕。对此,安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不及时整改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快审快处。 自大排查大整治启动以来,该县已排查各类房屋9645宗,以及涉疫场所、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超1684家次。
2019年底,莱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首届优秀诚信企业选树活动,选树并公布了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优秀诚信企业。近期,为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优秀诚信企业在全市行业信用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莱州市专门印发《关于兑现优秀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政策的通知》(莱信用办〔2020〕2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用足用好信用激励手段,坚决兑现优秀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政策,使优秀诚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优秀诚信企业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要按照莱信用办〔2019〕12号文件中的规范格式,填写《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守信主体实施守信激励措施的案例》,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今年每月底前报送市信用办。 莱州市优秀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政策包括: (一)优秀诚信企业作为重大诚信案例,在莱州市广播电视台和莱州市人民政府、信用中国(山东莱州)网站上大力弘扬; (二)在莱州市行政区域内,对优秀诚信企业视同守信红名单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 (三)优秀诚信企业直接进入莱州市护航企业名单,享受管理升级、人才招引、技术提档、安全提升、专业平台搭建、金融助企育种、营商环境保障、政策法律惠企等护航企业发展八大工程优惠政策; (四)在同等条件下,对优秀诚信企业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 (五) 在同等条件下,优秀诚信企业优先参加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秀诚信企业拟建或在建项目,优先列入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库,优先使用全市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申请各级财政资金补助; (七) 在同等条件下,优秀诚信企业优先参加文明单位等各级各类评选; (八)向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推介优秀诚信企业,引导其对优秀诚信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 (九)享受市信用办陆续组织推出的守信联合激励产品; (十)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优秀诚信企业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2020年全省法院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决落实十项举措,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实施。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持续推进执行攻坚。落实规范委托律师调查制度;发动社会公众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规范拒执罪自诉为主的诉讼模式;规范基层网格员的执行协作,明确协助拓展查人找物范围;发动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要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执行工作重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要强力推进法院均衡结案,全面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推进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涉黑恶等案件执行。要深化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融合,推进全省法院“智慧执行”上台阶,不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升级贵州法院“智慧执行”系统,实现管人、管案、管事以及服务管理者、服务执行干警、服务当事人的深度融合。要强化执行联动,拓展各级法院与相关部门的执行协作。依托省发改委建设的“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推进在更多行业、更大领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执行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以来,敦煌市以建设“标准化”工地、创建“无欠薪”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定期督查检查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敦煌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关于加强矿山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在敦煌市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流程增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审查意见的工作机制,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监督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确保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出现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敦煌市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等督查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妥善处置,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保证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发放。 敦煌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力打击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9年共立案处理欠薪案件11件,协调办理讨薪案件140件,办理网信投诉案件53件,涉及农民工2688人,追缴和监管发放农民工工资3814.2万元。 敦煌市加强守法诚信建设,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的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先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批4件,对全市20户企业进行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5户企业被评为A级、15户企业被评为B级。向公安机关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起,公安部门立案7起。 敦煌市加强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在建项目保证金收缴100%全覆盖。严格执行《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差异化缴存,对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等级的企业,按规定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鼓励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保障作用,防止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2019年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0户、2795.2万,退还35户、929.6万。同时,不断拓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范围,全面落实应急周转金、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各项制度,实现了预防在前,标本兼治。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无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近日召开第41次主任会议听取政府专题汇报,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进一步推进“诚信无锡”建设。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系统思维。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推进,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市场活力紧密结合起来,与优化无锡营商环境、打造统一公平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与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进程同步推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要进一步加快拓展应用,更好发挥积极作用。要围绕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的目标定位,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信用惠民便企的新举措。要在金融服务、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在公共服务、医疗健康、文体健身、城市生活等领域进一步推进信用惠民场景应用,促使信用普惠于民。要进一步推进基于个人信用基准分的产品开发,创新用好移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展应用领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支撑、新动力。 三要进一步强化信用管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要依法加强信用监督和管理,加快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要进一步探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方面立法的论证调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探索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健全完善信用激励与奖惩机制,明确“红黑名单”、严重失信的边界范畴,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要把诚信作为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切实加以培育传承,营造浓厚诚信文化,共同维护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