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治水办获悉,我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建筑工地废水及泥浆处置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前已开始实施。据悉,这是全省首个由部门联合印发,对建筑工地废水和泥浆处置进行系统监管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去年10月份之后,温瑞塘河水质浮动,水面曾呈泥浆色。对此,部门加大监管,组成专项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建筑工地污水直排、泥浆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同时,市治水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拟定《实施意见》初稿,经修改完善后,于7月22日正式印发,暂试行一年。 《实施意见》根据《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理顺各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建筑工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在建筑工地的管理要求中,《实施意见》细分为六个大类,分别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泥浆处置管控、施工取用水、生活废水处置、生产废水处置、自建房打桩产生建筑泥浆处置和规范执法流程。 在规范建筑泥浆处置管控要求中,《实施意见》明确,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废水及泥浆处置工作负总责,应编制泥浆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报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应加强对泥浆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运输车辆进出场扫码制度。此外,《实施意见》也明确了泥浆处置单位、泥浆运输企业、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要求。 在工地生活废水处置方面,《实施意见》规定,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条件,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编制排水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雨污水排放方式、排放线路及处理方式。在工地生产废水处置方面,《实施意见》规定在工地开工前设置完整、独立的雨水、污水、冲洗水排放系统。建筑工地的每个工程车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排水沟、三级沉淀池等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洗制度,定人定时对沉淀池内的淤积物进行清理,避免沉淀池阻塞造成雨水、污水满溢。 根据《实施意见》,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水利、生态环境、治水办等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市治水办将每两个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联合督查、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厉打击建筑工地污水直排、泥浆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企业诚信管理、各部门联合惩戒等方式,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惩体系,提高违规企业的违法成本。
今年以来,我市全力推进“路面+非现场”治超执法模式,全面实行交警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称重卸载的治超新规。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行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统筹部署全市各县、区治超工作,持续保持路面执法、非现场执法和源头治理高压严管态势,强化联合执法和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发挥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手段。今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处超限车辆2078台,其中:现场执法查处1104台,卸载货物1.7万吨;非现场执法查处974台;查处车货总重超75吨或超限率100%以上货运车辆21台(其中“百吨王”3台);查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95台;行政处罚货源单位1家,吊销本市籍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7本;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1049台,驾驶证记分4025分。全市路面超限率控制在1%以下。 加大路面治超力度,突出路警协同联动 2020年12月2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运行后,坚持完善与公安交警、特警治超大队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执法”方式,强化路面治超管控,不断增强执法合力。治超交警、特警与交通执法人员实行统一备勤、统一出勤、统一考勤“三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治超工作流程,在固定治超站点设置交警部门处罚平台,公安、交通共同处理治超案件,真正实现了“肩并肩”式联合执法。上半年,先后开展“百日攻坚”“惊雷行动”“春雷行动”“零点行动”“蓝天1号”“蓝天2号”等治超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强行冲卡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发挥非现场执法作用,提升科技治超水平 目前全市共建成39个非现场治超检测卡点,具有称重检测、车辆识别、信息提示、视频监控、自动预警和互联互通等功能,逐步提升科技治超水平。交通部门每周定期与市交警支队交换超限车辆信息,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集到的故意遮挡号牌、未按标志标线行驶、跨道行驶、走S型路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车辆,治超卡点电子抓拍、同步传输至市治超信息平台和公安信息化指挥中心,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故意遮挡号牌或者不悬挂号牌的,通过采取“车脸”和北斗等大数据比对方式,识别车牌和所属企业,进行采集立案查处;对治超非现场检测卡点采集立案,长期不接受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实行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安车辆管理系统“双锁定”,督促车主和驾驶员依法接受处理。 强化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交通执法人员加强对年公路货运量3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力度,2021年3月,及时调整了全市22家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并在淮南日报和市交通运输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市运管处、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采取进驻和巡查相结合方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货源单位装载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矸石运输专项整治中,市交通执法支队累计检查矸石货源点、堆场9户次、矸石运输企业23户次,运输车辆10557台次,其中:矸石运输车辆752台次,依法查处沿途抛洒矸石运输车辆44台。 在持续加强联合治超的同时,交通部门加大治超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治超案件后续处理制度,依法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向淮南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报送治理超限超载行政处罚信息1041条。同时,结合查处的异地车籍超限超载车辆,向省内11个地市发出抄告函37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超限超载运输违法成本,逐步实现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敢超、不想超、不愿超”的目标。
截至7月30日,市场监管局已经抽查8家校外培训机构,目前还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查处6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过程中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二、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欺诈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三、取得办学许可后未依法进行主体登记。四、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行为。五、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行为。六、市场监管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政策方向、行为规范和监管原则,在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的同时,坚持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智慧监测预警,并将违法行为危害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展联合惩戒。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记者日前从西安海关了解到,为严把国门安全、进出口商品安全,西安海关充分发挥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作用,关注重点敏感商品,采取四项举措,有效管控质量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屏障。 完善协同处置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西安海关大力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通过信息互换和执法互助,强化风险联防联控和协同处置,综合运用降低信用等级、追溯调查、缺陷召回,加严监管、限制或禁止进出口、查封扣押、退运、暂停销售、销毁等手段,实现从口岸到市场全过程有效风险防控;强化对进出口食品、消费品、危险化学品、出口新冠疫苗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息采集渠道。西安海关运用“互联网+”模式,畅通消费者和企业报告渠道;推动建立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风险报告制度;依托陕西省缺陷产品及伤害监测信息中心和风险监测中心,持续开展风险信息收集,实施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加强对跨境电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兴市场等重点领域区域,妇幼用品、资源性商品等重点敏感商品的典型质量案例、风险信息收集工作。 健全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利用效能。西安海关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线上线下互动宣传,将内部风险交流信息及时转化为外部消费提示,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度,实现风险预警集成化、智能化。 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不断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西安海关还将支持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完善责任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府和企业联动交流;加强舆论热点引导,灵活运用多种载体和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合法维权积极性和理性消费能力。
近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一行,就成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事宜来兰召开专题座谈会,旨在提升黄河流域整体社会治理水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 兰州市发改委和济南市发改委围绕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章程、推进方案等进行深入探讨,就数据归集、信用产业发展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交流座谈。据了解,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由济南市筹备发起,沿黄省会城市参与组成,旨在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信用积分和信用报告互认共用,探索建立跨地区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打造区域性信用服务产业基地,打响黄河流域城市信用品牌,为提升黄河流域整体社会治理水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下一步,兰州市将积极配合促成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成立,充分发挥信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社会功能,搭建包容、促进、发展的合作平台,促进黄河流域省会城市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品牌共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扩大“信用”在全市的应用范围。近日,敦化市政数局全力推动辖区内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提高“信易贷”融资规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自开展“信易贷”工作以来,敦化市政数局积极将把“信易贷”宣传推广和部门日常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向前来办事企业详细介绍讲解“信易贷”有关政策,服务功能。针对有需求的企业,敦化市政数局安排专人帮助企业完成平台注册和相关融资申请,让企业全方位享受诚信带来的诸多便利。与此同时,信用中国(吉林敦化)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易贷”窗口,企业可以随时随机查看“信易贷”产品,以及发布融资需求。 据了解,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少企业也是第一次接触“信易贷”,对于“信易贷”的概念相对模糊。接下来,敦化市政数局将结实全市“信易贷”工作开展实际,线下加强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走访,提高“信易贷”平台的知晓率和注册率,方便信用良好的企业、商户更好地获得“信用红利”,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明确监管重点 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突发事件应对、设施建设使用监管6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领域、监管部门和监管事项。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使用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在从业人员监管方面,依法依规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查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超范围违规办学、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非法开展培训、违规开展资格认定等行为。在涉及资金监管方面,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加强对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在运营秩序监管方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入院评估、服务协议签订、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在设施建设使用监管方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办法,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2.落实监管责任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基金使用、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在机构显要位置主动公开其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 3.创新监管方式 加强协同监管,对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有关部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将备案申请人备案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体系,实现对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共享,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老年人信息等基本数据集,有关部门及时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等信息进行公示,形成养老服务主体登记和行政监管基本数据集。加强联合惩戒,归集有关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限制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单位医保联网结算;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养老服务市场。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制,并将评定结果与评比表彰、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挂钩。
7月27日,笔者从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展执行联动范围,完善和创新执行救助工作机制,关岭法院执行局与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助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协议结合关岭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搭建开放性合作平台,不断创新保险保障机制,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实现互利共赢,利用保险领域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协助法院不断探索多元化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就司法领域保险制度涉及、保险产品创新等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合作,共同探索加大失信行为惩罚力度的有效途径;联合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执行案例,提升人民群众诚实守信的法律意识,坚定社会对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的信心。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了一批在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 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州某中学LED校园发布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今年1月,市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4843.97元人民币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福州市某综合医院(一期)体外循环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今年3月,市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7000元人民币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28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行贿、串通投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长沙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长沙将2018年以来查处判决存在为谋取工程建设不正当利益行贿行为的1家企业和14名个人,以及专项整治以来查处判决存在串通投标犯罪的1家企业和10名个人,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并予以公开通报。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乱象,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通报指出,长期以来,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不择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围猎”公职人员,进行围标串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损害营商环境,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一定要让其付出代价!不仅要依法惩处,还将由住建部门依规依程序据实纳入“黑名单”实行惩戒,在惩戒期限内采取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对其实施联惩,提高其违法成本,从而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通报强调,全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行贿、串通投标等严重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正确用权履职,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篮子”“打牌子”相关禁止性规定,廉洁从政“落笔承诺”就要一言九鼎。对违规配合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市场主体要守法诚信、依法经营,恪守市场道德,遵守公平规则。要汲取警示教训,不要心存侥幸,送出去的钱财就是套牢自己的“绳索”。实施联合惩戒的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跟进,按权限、依程序确保惩戒措施执行到位。对严重失信行为没有惩戒到位的,市专治办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落实市委提出的“谁不惩戒,就惩戒谁”的要求,坚决让行贿受贿者、串通投标行为付出代价,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