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6月1日下午,德州市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工作推进会在德州市发改委召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国有金融控股集团等单位及各银行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德州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行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取得初步成效。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靖元表示,全市银行系统要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更加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企业信用贷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企业信用贷款支持的要求,全力提升企业信用贷款需求服务质效。 按照上级要求,德州市将充分发挥“信易贷”平台的功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德州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刚介绍,“信易贷”平台拥有多维度的企业信用信息,有助于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通过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各类线上金融服务业务,特别是信用贷款业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德州金控集团承担“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暨“国家信易贷平台德州站”重点工作任务。据统计,截至2021年5月,平台已入驻金融服务机构41家,发布金融产品和服务82项,平台上企业累计完成融资10.04亿。下一步,平台将引导激励全市金融系统及相关单位创新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同时希望广大金融机构可以更多地通过平台服务客户,做好平台对接,共同推进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德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洪玉在会上强调,此次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评审指标对应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做好信用贷款、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信易贷”等相关工作,确保评审指标不失分。同时,要利用好德州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全市的“信易贷”工作,并按照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进一步发挥信用贷款支持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强化部门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协调配合能力,5月28日上午,我市举办“5+1”联合执法启动仪式。活动标志着我市六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正式启动,同时,将我市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5+1”联合执法的“5”分别是农业、市场、交通、环境、文化这五大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1”指的是公安执法部门。启动仪式上,各联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表态发言,并现场签署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框架协议。 据悉,我市五家执法单位与公安部门开展的六大部门联合执法是我市首次开展的多部门长效机制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是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有效打击市场、农业、环保、文化、交通五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举措。有助于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六部门通力协作,建立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案件督办、部门联席、学习交流等合作机制,将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联合执法作用,集中时间、人力、资源,合力构建多点面、多渠道的联合执法工作新格局,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用好用足执法这个“利器”。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21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上了解到,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即日起每月通报一批全省典型违法案例,并对严重违法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重拳出击,动真碰硬。辽宁省将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两高”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超标排污企业,严肃查处违规审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严格资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开展危险废物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严处重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实现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检查,加大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的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这对守法企业来讲才是公平的,也是对守法企业的保护。”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鹏轩表示,省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住建以及金融等部门,对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联合公安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力度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排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孙鹏轩表示,按月集中统一曝光典型案例,做到既震慑严重违法者,又能触动轻微违法者,推动各地区各行业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强化环境监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市要尽快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行为实施重奖。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推动实现全省移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强化异地交叉执法,重点开展辽河公园、辽中西部城市群大气治理、危废医废处置企业等交叉执法检查行动;根据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菱镁企业、钢铁、冶金、燃煤锅炉5个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消耗臭氧层物质、城填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专项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同时,聚焦大案要案,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
6月1日,宁夏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启动会在石嘴山市召开。宁夏医保基金监管启动将石嘴山市国家试点工作做深做优、做出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使宁夏成为全国首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医保基金信用监管的省区,为全国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医保信用管理先进经验。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刘嘉月,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信用体系专家指导组核心专家、中国社会保险学会龚忆莼一行参加会议。 石嘴山市自2019年6月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信用教育、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全闭环”的制度框架体系,并建成集数据采集、分析、评价、应用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房、医保医师三大信用主体上线。 会议指出,全区医保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石嘴山市的试点经验,以地级市为单位全方位开启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大监管”理念,打破基金监管就是经办机构日常稽核审核和行政部门事后检查处罚的惯性思维,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积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司法、财政、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破部门监管条块分割的壁垒和束缚,打出部门联合信用监管的“组合拳”,通过信用档案、信用承诺、新准入医保定点机构的信用风险判断,实现事前风险识别;通过定点机构信用评价、信用监测预警、信用风险趋势比较,实现事中风险控制;通过检查稽核、协议管理、预算管理、费用结算、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事后风险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终实现我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监管格局,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如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如皋市人防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本市城市和依法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镇规划区范围内,在建筑总平方案稳定、承诺项目指标信息准确的前提下,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人防许可审批。 《办法》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时,对于项目用地性质、各类功能建筑的面积等可能影响许可结果的信息,可以要求申请人同步提交补充说明,并且承诺真实性。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事后监管办法:一是核发人防许可后,申请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材料或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满,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人防许可决定。二是建设过程中总平方案调整的,申请人应同步考虑人防工程建设方案调整,并及时申报人防许可变更手续。申请人未主动申报的,一旦发现,行政机关应依法撤销人防许可决定。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是申请人有其他违反承诺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且两年内不得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人防许可。 《办法》对被审批人实行信用管理,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后,被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失信主体名单,根据《如皋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5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保障公租房的效率与公平,近期四川多地开展公租房集中治理专项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高面向困难群众的公租房轮转效率,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早日住进公租房,我省各地积极开展公租房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明显。”省住建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租房在解决城镇困难群众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上发挥了重要兜底作用,但部分保障对象不按合同约定退出保障,影响了公租房分配效率与公平。 错峰入户走访、社区询问、调查核实水表、电表读数……通过多种方式,巴中市逐栋逐户对公租房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 巴中市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市纪监委、住建、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社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合作,开展公租房领域“闲置房、转租房”集中治理行动。 巴中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市已排查出问题户数2681户,已发放限期腾退告知书500余份,房源腾退201套,催缴租金1078户、219万元。至清理结束,可一次性腾退700多套公租房,700多户轮候家庭可及时入住到政府的提供的低租金公租房内。 在公租房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中,截至目前,乐山市排查出拒不腾退问题 241 户,转租转借问题 112 户,审核不严问题 289 户,市法院、公安为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通过行政强制程序清退公租房,到时500多户公租房房源可再次提供给轮候家庭使用。 哪些情况需要腾退?据介绍,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省住建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还将加强公租房使用情况常态化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同时,对承诺事项严重偏离实际,骗取保障待遇或违规使用公租房等行为将纳入住房保障失信记录,适时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四川)”网站推送。
5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向包头市各旗(县、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下发《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项目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根据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不断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根据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 一、“信易+”工作的重大意义 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是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守信激励力度,让更多社会主体享受信用红利,提升公众信用建设获得感的重要基础;是凝聚诚信力量,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环节。 二、建立健全“信易+”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易+”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各单位要以信用(包头)信息共享平台为枢纽,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依法归集共享为原则,及时将本单位A级纳税人信息共享到信用(包头)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定期通过在线查询等方式,及时收集“红名单”企业信息,并将“红名单”企业应用到“信易+”守信激励的服务事项中。 (二)建立“信易+”守信激励机制。根据《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里税务领域的激励政策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围绕本市“红名单”企业,在享受优惠、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享受便利等方面,创新多种与纳税信用评价相匹配的守信激励措施。加强诚信宣传,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让诚信主体有获得感、荣誉感。 (三)建立“信易+”合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发改、金融、公安、海关等部门合作,加快信用信息互动融合,共同推进“信易+”在各个场景中的实施和落地,实现多渠道、多层次的共融共享。 三、“信易+”开展领域 (一)“信易办”。各单位要依托信用(包头)信息共享平台,在保护各类主体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信用信息嵌入到办理各项涉税事项中,全面推行“有人管、帮您办”和“绿色通道”制度,让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等便捷服务措施,实现“信用越好,办税越容易”。 (二)“信易贷”。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银税互动”积极健康发展。各单位要加大对“银税互动”的宣传培训力度,让更多纳税人知晓“银税互动”,依法依规通过“银税互动”享受诚信红利。同时,各单位要加强“银税互动”工作组织领导,分管局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信易退”。对信用级别高的企业,各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期限届满提醒等业务的提醒服务;加审批进度,实行分类管理办法,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采取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资料等措施,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出口退税业务提供“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开展税法宣传辅导。分层次举办“纳税人学堂”,邀请出口退税企业财务人员“面对面”详细讲解出口退税软件操作、报表填制等细节,及时解决好企业在出口退税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行退税政策。 四、开展“信易+”工作保障 (一)加强部门联动。各单位要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为总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统筹规划,运用好税费协同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易+”工作激励措施的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宣传,大力推介“信易+”系列项目。 (三)加强跟踪监督。请各单位于每月22日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至少形成一个工作案例反馈市局,市局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近日,2021年全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结束,我省有62.8万户企业参评,纳税信用A级企业比上年增加了57.6%。“这表明,我省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整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今年的信用评价工作是依据采集到的企业上年度日常税收遵从记录展开的。从诚信意识、遵从能力、守信行为和失信程度四方面,省税务局就100余项评价指标,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开展了ABMCD五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参评企业中,A级企业有5.1万户,占评价户数的8.09%。 “我省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向好,是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信用辽宁’建设的结果。”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较早完成地方信用立法,积极落实包括税收在内的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和38条信用联合激励政策,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税务系统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也推动了我省企业信用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来,税务部门注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规则,优化A级评价指标,增加复核机制。各级税务部门持续健全纳税信用补复评和修复等评价机制,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及时提示提醒企业防范信用风险,让企业有了主动纠错的机会。 税务部门将企业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连起来”,使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而随着企业信用状况在招投标、融资等领域的广泛利用,纳税信用已成为我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