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面向全省各类企业、工地,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小工程、小项目,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物流快递等行业领域,突出做好摸底排查、联合接访、集中化解、依法惩处、落实制度、防范风险六方面工作。 深入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鼓励社会举报,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站,推行扫码投诉。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加强常态化摸底排查,推进网格化管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员包联企业、工地工作举措,开展全面排查。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定期分析研判,准确掌握欠薪隐患和清欠情况。对摸底排查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台账,限期解决到位。 组织开展联合接访。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实行联合办公、联合接访,主动公布联合接访联系电话、具体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对联合接访欠薪投诉逐项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人社部门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周接访半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落实“人社干部走流程”工作要求,每天到受理窗口接访一次、接听投诉举报电话、核实核查网上受理平台欠薪线索,推动欠薪问题及时化解。 集中化解欠薪问题。对投诉举报和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线索以及各类网上线索反映平台、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等渠道交办的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实核查,确属欠薪的,依法厘清欠薪主体,督促限时清偿到位。对历史陈案、重复信访案件,特别是涉及人数多或涉及金额较大的,由涉案地政府负责人包案落实,挂牌督办,一案一策,一抓到底,确保6月20日前化解到位,做到“事要解决”。 依法惩处欠薪违法。人社部门依法立案查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经查处并作出处理的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符合条件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导致欠薪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强化标本兼治、依法治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全面落实制度机制。聚焦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排查化解欠薪问题与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同步实施,推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督促在建、新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强化源头治理,防止“先清后欠”。 防范化解欠薪风险。全省各地及时成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班,健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处置,防止事态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市统计局获悉,去年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本市开展了统计督察,今年3月本市收到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市统计局依据督察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逐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突出重点,系统推进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个工作目标,提出了四个重点举措,制定了包含处理国家统计督察转交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内的16项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分工,按计划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问题线索,市统计局成立检查组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其中,天津市华睿国际(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违法数额较大、比例较高,市统计局依据相关规定,在给予这两家企业警告并罚款的基础上,拟将这两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推送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应引以为戒,秉持“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理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本市各级统计部门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执行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案释法,警钟长鸣,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截至目前,本市已阶段性完成国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下一步,本市继续坚持关口前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应统尽统、统全统准、规范统计行为、加强基层基础、严把审核评估、加强统计执法等多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今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都市将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 七大类型信用承诺适用于办事场景 《通知》明确两类事项,一类是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办理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政务服务事项;另一类是各类法人、自然人根据需要或主动作出的承诺事项。 具体到办事场景中,信用承诺也分为七大类型,包括政务信用承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型承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修复承诺等。 譬如,政务服务事项中常涉及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型承诺。前者是当服务对象申请并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后,行政机关视同其具备受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后,作出办理决定,以事中事后监管替代部分或全部事前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后者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法定条件,但次要申请材料暂时缺少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申请人签署书面承诺限期补齐,行政审批部门先予接收材料并进行审查。 “奇葩证明”也有望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来规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目前,四川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包括19个部门的148项事项,涉及亲属关系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职称证明等多种类型的证明。 承诺履约情况将记入信用记录作为监管依据 《通知》明确,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对违诺者,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服务过程中,不再给予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 同时,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及各区(市)县、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应依法依规提供信用承诺及践诺情况信息查询服务。对违诺者,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分级分类管理中相应地给予减分或降等,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和抽查频次。 此外,《通知》明确将信用承诺执行情况作为享受扶持政策(包括专项资金扶持或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信用承诺执行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 “部分承诺类型已在各行各业开展,此次成都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是为更好统筹相关机制,一方面依托信用共享平台归集信用承诺相关数据,另一方面也为推动各部门更好深化下去,”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将有效衔接行政审批制度及“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各项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等事项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5月27日,《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同时,也是重庆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条例》共8章57条,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收集与披露、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规范等。 《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提供经费保障。发展改革部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 在优化信用环境建设方面,《条例》围绕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水平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条例》提出,本市要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和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订立的各类合同,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应用信用产品 降低商务运行成本 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商务关系有效维护、商务运行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有效改善的基本条件。《条例》也分别从重点商务诚信领域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产品、政府创新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本市重点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等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信用自律,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条例》提出,鼓励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信用产品,降低商务运行成本,维护良好商务关系,优化营商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条例》指出,市、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以对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采取与其守信行为、社会贡献程度相适应的激励措施。 鼓励市场主体在进行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市场经济活动中利用信用信息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取消优惠、提高保证金等增加交易成本的措施。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对守信主体在融资授信、利率费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者便利,对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明确失信信息查询期限 《条例》还规定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全国统一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照国家统一的认定标准实施。本市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认定标准与移出条件、程序以及救济措施由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 《条例》明确了失信信息查询期限。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自然人失信信息查询服务的期限为五年,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另有规定的除外。失信信息查询期限届满的,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不得提供查询服务。
5月21日,日照经开区召开全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2021年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完善全区广告协同监管体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会议宣读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 日照经开区将重点围绕以健康养生类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涉疫情广告、电商平台等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广告违法行为,打防结合深化违法广告源头治理,充分发挥部门监测平台的作用,深入推进广告智慧监管。 同时,该区还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协调联动,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对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创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效能。
为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月中旬以来,衢江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全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有效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教育;以线下讲课线上观看的方式,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培训;在微信菜单栏专门开设“事故警示”常态化栏目,汇总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以事故案例作警示,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二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转变,坚持执法检查与指导服务并重,通过督促企业填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是强力执法,提升违法成本。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至全体企业,要求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依法及时查处不履职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企业切实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对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主观故意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集安市税务局充分发挥诚信纳税示范和激励作用,帮助小微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使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集安市税务局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吉林银行5家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相继推广了7个“银税互动”金融产品,企业可通过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申请贷款。经企业授权后,银行通过平台获取企业涉税数据并进行审贷和放贷,既便利了企业,银行还简化了手续,减少人工干预,从而降低银行服务成本,也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场景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目前,“银税互动”工作已为集安市93户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4437.7万元。 据悉,以“银税互动”为代表的一系列守信激励措施,在纳税人中树立起“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进而影响和带动了更多的企业关注纳税信用,主动积累良好的纳税信用,稳步提升全社会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也助推了信用集安建设。
5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机制运行经验做法,深化各联动单位协作配合,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机制现场推动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亮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健参加。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21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全市各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全市中、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赵飞强调,各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在压实各方责任、统筹各方资源上狠下功夫,加快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通过推动联动机制建设全覆盖,着力破除联合惩戒难题,全面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要牢牢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个重大机遇,紧紧扭住“四项任务”,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动真碰硬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作风过硬的执行铁军。 李静表示,破解执行难题,不仅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各单位携手共建,团结共进,在完善综合治理格局、“互联网+执行”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强制执行、执行管理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推动全市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成立于2020年9月,办公室设于市高院执行局,系全国首个由相关单位常驻法院实行现场办公、实时解决相关问题的联动中心。自成立以来,市委政法委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高度加强统筹领导,各联动单位重点围绕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和加大对拒执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形成了强大合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迅速破局开路、强势推进,天津法院多项执行指标排名全国前列。 会上,市高级法院、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蓟州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作了经验介绍。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公布,5月至12月,佛山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此次“铁拳”行动将“四个最严”总要求落实到执法监督全过程,重点打击十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依法查办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健全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重点打击十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具体是: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 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中介机构“乱收费”;翻新“黑气瓶”;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霸王条款”等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偷脸”“骚扰电话”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违法行为。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强化区域协查联办、加强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加强统筹宣传工作、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等六大措施,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5月25日上午,海南《全省禁塑工作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局长王立明在发布会上透露,根据近期查办的省外输入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情况,有4宗线索均指向山东省临沂市。 王立明介绍,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在掌握线索后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山东临沂对涉案物流公司进行案件调查,在临沂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在临沂规模最大的天源物流园进行海南禁塑宣传,逐一约谈了经营海南线路的4家物流公司负责人,要求今后不得再向海南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组还在物流园各入口显著位置悬挂了禁塑横幅,在当地物流圈内引起强烈反响。 据悉,今年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以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县禁塑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按照季度节点先后两次对禁塑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省通报。目前全省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正掀起新一轮的禁塑执法高潮,案件数量急剧上涨,禁塑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王立明表示,海南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禁塑工作的执法力度,保持在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企业和个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