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东市平安区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大整治欠薪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 截至目前,全区劳动合同备案企业75家,职工人数1882人,劳动合同签订1882份,新签1650人次,续签232人次;建设领域在建续建项目23家,其中,18家企业现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4.45万元,5家企业以保函方式代替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0.8万元,收缴率达100%。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3件,涉及劳动者322余名,涉及金额559.92万余元,其中,立案处理3件,追发55名农民工工资54.29万元;协调处理30件,追发267名农民工工资505.63万元。 据了解,平安区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人社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不定期召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清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发挥好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组织区人社局、住建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开展“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增强了劳动者维权意识,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失信信息”公示平台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失信公示和联合惩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此外,为保证信访处理过程依法、公开、公正,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平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安排专人接待和受理网络投诉、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对投诉、举报时间、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信访当事人。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280人次,处理国家欠薪网、网络舆情、“12345”政府投诉热线举报案件33件,来访办结率达97%以上。
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部署“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5月中旬至7月底,聚焦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城市轨道交通等11个事故多发易发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排查隐患125062处,整改116497处,整改率93.15%,行政处罚7706次,责令停产整顿405家,暂扣吊销证照41家,关闭取缔1026家,罚款5578.59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96人,约谈警示2193人,联合惩戒18家。
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进一步提升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成都市诚信建设工作实际,成都市文明委于近日印发了《成都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九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 依法依规惩戒开办电话卡、银行卡失信人员和违规单位(机构),建立黑名单联动管理机制,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电话用户和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实施相应惩戒措施。全市将联合开展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风险排查及整治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有关要求,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进行监督管理。持续强化银行对公账户管理,组织银行机构集中开展存量账户自查,全面摸排存量账户风险,督促及时堵塞账户开户审核存在的漏洞,进一步优化对公账户查控、止付冻结机制。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保持网络失信治理高压态势,持续对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新闻信息、社交网络、网络直播、加密代理、即时通讯、网络交易、网络支付、网络金融八大类互联网移动应用安全监管。开展八大类互联网移动应用APP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要求,对发现的各类APP不落实网络安全义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查处,对互联网涉诈涉赌域名、网址、APP等及时封堵关停。通过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对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三)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落实《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重点加强对全市四大类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线上线下”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防疫物资质量安全。全面梳理全市新冠病毒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和监管责任人清单,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打造“成都制造”高质量形象。强化出口防疫物资风险布控,严格审核出口防疫物资的注册备案证书和出口商承诺声明,支持企业采用“通关一体化”“提前申报”模式等举措提升通关服务,做到随到随验、快速通关。 (四)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建设,通过报名网站强制提示、与考生签订承诺书、考点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诚实、自律、守信的考试环境,形成诚信应考良好氛围。集中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级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在试卷跟踪、考场监测等确保考试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进一步夯实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反高科技作弊设备的配置,实现联网联控以及对考点内可疑信号的实时监测和管控,严密防范无线电作弊行为。建立健全资格考试违纪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 (五)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全国全省出租车运价政策,调整成都市出租车运价,着力解决网约车平台公司定价机制、动态加价机制、派单机制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工程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执行标准不到位的处罚力度,-旦发现执行标准不到位的,将相关检验机构纳入黑名单。针对道路运输安全领域整改不到位、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将相关企业列入行业安全风险名单进行公开曝光,依法对企业及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核减经菅范围或者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一超四罚”,依法对超限运输企业、车辆、人员进行处罚,加强车辆源头管理,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改装车辆治理行动,加强信息化监管水平。 (六)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 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实名登记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对单位和个人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信息比对、现场档案抽查、线索举报等方式,加大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行为的查处、惩罚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套骗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基金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七)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和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升级“点对点”查控系统,对接“点对点”查控系统,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大力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强银行机构内部管理,增强监测识别能力。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管理办法,提高拍卖资产处置效率。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加强网络查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公共资源交易、企业登记注册等业务平台,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申请、招投标等领域的限制力度。推动失信数据与“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市大数据中心等平台的互联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八)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稳妥推进将网贷失信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完善网贷领域失信惩戒机制。坚持“以退为主”的工作思路,坚决推进存量网贷机构资金清退、工商注(吊)销、ICP备案注销、网站关闭等后续处置工作,加快网贷风险出清。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部门协同联动、舆论广泛监督的治理格局。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对上市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开展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惩处,持续净化市场生态。加大对以私募基金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构成非法集资行为的,加强与地方政府的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涉非线索及时处置。 (九)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对督察整改进展实施季调度季通报,将整改不力、整改“一刀切”,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纳入督察范畴。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等逐步纳入评价范围。推进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主体信用状况与抽查、执法频次相关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开展项目环评工作。建立环评编制质量考评“红黑榜”,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管理。
昨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消息,截至5月10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归集有效信用数据4.04亿条,平台归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 2020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集中部署、分级应用”的原则,以“1+1+5+N”架构搭建了横向到边联通各行业部门,纵向到底贯通省、州、县三级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截至5月10日,共有60个省直部门,16个州市的5847个部门参与信用数据归集和信用共建。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归集有效信用数据4.04亿条,其中省直部门归集1.29亿条,市县级部门归集2.75亿条;归集“双公示”数据997.5万条,激励和惩戒名单数据37.7万条。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进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其中,在拓展信用信息归集的广度和深度上,加大金融、税务、社保、公积金、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以及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深挖数据价值,重点开发共享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名单三类信用产品,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推动信用一体化平台全面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行业系统及行业信用平台对接,实现信用一体化平台与重大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集成。
5月23日,记者从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启动“铁拳”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压力大的九大民生领域案件重拳出击。 此次“铁拳”行动,是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抓手。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精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作用,力争获得最大执法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坚实的市场环境保障。 九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主要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具体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案件;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案件;中介机构“乱收费”案件;翻新“黑气瓶”案件;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案件;“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及附件产品案件;违规进行犬只经营交易案件。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失信企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坚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信用约束。 为保证“铁拳”行动取得良好治理效果,市场监管部门成立“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工作衔接,集中优势资源和办案能人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沟通,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协作,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负责人介绍,“铁拳”行动将通过食品抽检、产品抽查、监督检查、网络交易监测、广告专项监测、12315热线等方式广泛收集违法信息和线索,深挖案件线索、逐一排查、追溯源头,提高“铁拳”行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民生领域市场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为加强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5月12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盐城市信用办联合出台了《盐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盐市城管〔2021〕11号)和《盐城市区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盐市城管〔2021〕12号)。 根据办法规定,行业信用评价考核实行等级制,分为AA级、A级、B级和C级四个等级。城管部门将以月考核、年评定的形式,根据企业的年度评价等级,结合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两个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落实我市行业全流程信用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规范作业、优质服务,从而进一步规范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渣土运输行业秩序,提高管理效率。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已出台的行业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环境卫生管理、渣土运输行业领域内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使“信用+城市管理”概念深入人心,为优化营商环境筑牢诚信基础。
谯城区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区直各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全区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理联动机制,多措并举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该区人社、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从源头治理。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劳资专管员制、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深入到工地一线,对于经常发生欠薪行为管理不善的劳务分包公司,做到重点督查,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建户率达100%。 该区多部门联合以多种形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数额较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欠薪行为,通过集体研究会商,已将2家单位(个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并通过相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将1家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截至今年5月,劳动用工密集的在建工程项目共计140家,全部已缴纳工资保证金,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开通了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工资专户累计入账9.74亿元,累计发放工资877笔共计5.39亿元,实时余额4.39亿元。该区实名制总人数达35417人。受理拖欠工资投诉130余起,通过协调、立案查处等渠道为1500余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2000余万元。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切实解决楼盘(二手房)销售与中小学入学资格挂钩问题,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交易秩序,着力解决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今年5—6月,成都市将开展“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记者昨日获悉,该专项整治将由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范围包括从事商品房销售及二手房买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的以下三种行为:以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特定中小学的;在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名校”配套等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的。 教育行政部门、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互通分享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已获颁《施工许可证》拟售商品房项目、二手房销售宣传和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 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通报本市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目前该市已有163家企业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为广州市非煤矿山和工贸标准化达标企业,可获得一系列税费减免奖励。 广州顺兴石场有限公司是广州地区最大的非煤矿山企业,近年来一直坚持安全规范发展。2021年,顺兴石场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为广州市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实现矿石安全规范开采、智能化生产运营,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为此,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及时为其调整了工伤保险费率。截至目前,广州市已有10家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因达标实现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据了解,2020年4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持有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被依法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对象的,可按照该办法第七条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下浮两个费率档次,用人单位持有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在按照该办法第七条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下浮一个费率档次。在上一个自然年度内,被依法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含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在按照该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 “广州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的企业,提供了多项激励政策。”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非煤矿山企业可按照政策优先为其办理安全许可证到期申请延期或换证手续;中小微企业可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安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工业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达标企业在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上需要融资的,融资贷款可享受下浮10%的优惠利率等。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未来五年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推进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行业自律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近期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和合肥市肥西县相关区域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指示精神,安徽省药监局日前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一退两抗”(退热、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零售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要严格“一退两抗”药品零售监管,做到“三个必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查验审签,同时,要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监测哨点”预警监测作用,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按照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报送监测信息。对各地已建立“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信息电子追溯系统的,应及时录入药品和购买者的相关信息,实现“一退两抗”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追溯信息。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严格按照安徽省药监局有关疫情防控通知的要求,督促辖区内药械经营企业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对疫情防控药械的购进渠道、储存要求、产品资质等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产品或无资质产品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械产品流入市场。要规范药械企业经营行为和宣传促销活动,做到网络销售线上与线下一致原则。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及医疗保障等部门沟通交流,落实疫情联防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联合惩戒监管合力。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按规定要求违法违规销售假劣药械的企业,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处理,并给予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