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晋中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晋中市“信易贷”工作推进会。会上,晋中市发展改革委对2020年全市“信易贷”工作进行了总结。针对全市“信易贷”工作推进现状,2021年晋中市将围绕“推进平台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驻率、优化‘信易贷’数据、数据监测分析”四项重点任务开展。 会议就加快推进晋中市“信易贷”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信易贷”工作重要意义;二是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引导推动全市各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驻晋中市“信易贷”平台,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信易贷”工作宣传活动;四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五是健全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信易贷”工作切实落地;六是探索制定“信易贷”工作考核机制,定期总结工作成效,确保取得成效。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马鞍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防止采购人设置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防止采购文件“量身定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三个方面详细罗列了48种禁止行为,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行为划定“红线”,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写质量,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强化市场信用监管。加大采购文件、开标评标、标后履约等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进行认定处理,实现不良行为管理与信用信息管理“双向并行”。所有不良行为、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均纳入公开事项范畴,并作为实施政府采购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会同全市十九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由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使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市范围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主体诚信经营。 加强信用结果应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信息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指标之一,根据企业信用情况给予信用加分或信用折价。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对履约好、信用佳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府采购市场信用环境。
4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获悉,自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中心与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推出以“信用大数据”为核心的纯信用“信易贷”产品,并在信用中国(四川)平台上线以来。截至目前,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该平台累计发放线上“信易贷”22.95亿元,服务小微企业客户2020户;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该平台累计发放线上“信易贷”1.36亿元,服务小微企业客户36户。 为持续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发改委日前还组织四川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等15家金融机构召开“信易贷”工作交流座谈会。 会上各相关部门表示,未来将整合全省资源,促进金融机构加快与信用中国(四川)“信易贷”等信用贷款平台对接,推进“信易贷”信息的充分共享应用。同时,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入驻信用中国(四川)“信易贷”平台,拓广拓深经营空间和未来市场,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提升“信易贷”平台授信笔数和融资额度。此外,还将广泛采集我省中小微企业在纳税、社保缴纳等领域信用信息,积极引导我省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加强对接,充分利用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降低银行尽调成本,并建立政银共担保障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建立的缓释资金池对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深入整治劳务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水平,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的措施、最大力度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有效整治各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1.严格落实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网上办理,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管理关”。 2.组织开展2020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展“返费”自查,全面摸排有关情况。 3.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代工企业较集中和企业招用工矛盾突出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全面核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含劳务派遣)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动者情况。 (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近期,国家将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省里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5.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劳务中介用工服务的监察执法督导,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等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 6.代工企业多、用工数量大、人力资源市场活跃的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企业用工旺季时开展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 (三)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7.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评选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8.参照《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6〕16号)精神,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市场诚信体系。 9.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四)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 10.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待遇、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流失率。 11.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积极搭建手机端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等,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12.组织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换届改选,指导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制定有关行业自律规范,倡导会员单位不参与高额“返费”。 13.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监督,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营造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4月-11月,分5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自查(4月上旬-4月中旬) 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要求,重点围绕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并对自查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清单。 (二)集中整治(4月下旬-9月) 各地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惩戒,依法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及时将违法企业名单信息推送到全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确保劳务中介乱象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5月中旬-9月中旬) 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按照整改清单,逐条剖析问题根源,逐项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厅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部分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总结评估(9月下旬-10月上旬) 各地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上报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针对政策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效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各地区上报情况及省厅督导情况对各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成效评估。 (五)组织“回头看”(10月中旬-11月中旬) 以检查整改效果为重点,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建立健全制度为重点,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是否公正公平、遵章守纪。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回头看”情况在全省通报。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16家用人单位和8名自然人。 据了解,此次被公布的主体均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金额最高达216.9万元。其中,11家单位和8名自然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家单位和3名自然人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惩戒期1年;3家单位和3名自然人同时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被公布的单位和自然人将被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有关市(州)也会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帮助提高守法自觉性,切实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为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祁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全面开展“信易贷”推广宣传工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搭建银行和企业沟通的桥梁,助力中小微企业复产复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信用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将二维码发到工业企业联盟群里,介绍平台相关信息及功能,通过微信指导企业注册完成。线下利用全县统计培训工作会议和专人走访企业,面对面沟通,向企业详细介绍信易贷平台功能,对有意向和需求的企业提供帮助和操作指导,手把手教学注册。通过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融资贷款的方式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使“信易贷”平台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信用建设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全方位享受“信用红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实战练兵,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上线智慧监管系统,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提智赋能”……2021年山东省打出创新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山东样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细化企业环境信用等级 建立环境信用“黑名单”制度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山东省发改委修订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评价办法》将信用等级由原来的“绿、黄、红”三个等级调整为“绿、蓝、黄、黑”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四类企业。针对不同等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评价办法》首次设立了蓝色标识企业,并对其实行失信预警制管理,只记分不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为轻微违法企业打造了失信缓冲地带。此外,《评价办法》首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符合六种严重违法犯罪情形之一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同时标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将企业及其负责人员相关信息同步移送相关部门机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对“黑名单”企业及个人“双评价”,强化了企业及负责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评价办法》通过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处罚室负责人介绍。 构建练兵新模式 让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更“铁”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举办首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网络知识竞赛。面对长达一个月的赛期、全国5万多执法人员同场竞技的阵容,山东省克服参赛人员多、执法任务重等困难,经全省2232名执法人员共同努力,勇夺综合成绩全国第一,市、县级集体及个人成绩也以绝对优势位居全国前列。以练兵锻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山东可谓成绩斐然。 为使铁军更“铁”,今年3月,山东省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对大练兵工作进行了提前谋划。 据了解,本次练兵活动以排污许可执法和危险废物、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等涉及环境安全执法为重点内容,重点开展“分片区、分行业”实战比武、移动执法系统运用、案卷评查、业务学习、执法风采着装演练五大板块,力求练兵与执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突出实战练兵,拒绝‘纸上谈兵’。”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稽查室负责人表示,“着力构建‘实战练兵、业务强兵、科技兴兵、规范束兵、形象立兵’五位一体的山东练兵新模式。” 上线智慧监管系统 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提智赋能” 大数据时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如何利用数智化实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的上线一举破题。 据悉,该智慧监管系统将原移动执法、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系统整合,采用大数据分析、AI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确立了“1+1+N”的设计架构,即建设一个智能分析大数据资源中心,一个环境执法预警指挥调度中心和多业务模块组成的执法一体化闭环监管系统。 “智慧监管系统创新执法属性标签管理体系,标签灵活搭配、指向精准,实现‘管源、管人、管事、管库’一竿子插到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稽查室负责同志介绍说。 以“管源”为例,智慧监管系统创新开发企业环境健康体检指数,通过对企业体检打分,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红、黄、绿二维码直观展示,扫码快速掌握详细信息,实现差异化监管,提高执法精准度。在“管人”方面,智慧监管系统可以制作涵盖执法人员学历背景、擅长领域等基本信息和历史执法情况在内的完整人员画像,为履职评估、培养执法骨干、选派专业执法人员提供数据支持。 建以致用。智慧监管系统于3月建成上线后,随即在全省全面投入试运行,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确保全省执法人员均掌握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系统正式运行后,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以此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3月30日,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暨“兰州信易贷”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市政府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林邦出席会议并宣布“兰州信易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兰州信易贷”平台上线运行,为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与银行放贷门槛高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该平台自2020年11月试运行以来,已入驻企业99家,发布融资需求53笔,累计申请银行贷款5300余万元;入驻银行机构24家,累计发布60余款金融产品。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给企业环境信用“打分”,积极推动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 《通知》明确指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生态环境影响、纳入环境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从事环境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均纳入评价范围。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评价结果反映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环境信用状况。评价工作程序包括自查自报、初步评价、初评公示、异议申诉、异议复核、信息公开等环节。2021年评价范围侧重于2020年度全省重点排污企业、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截至2020年)。 按照要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局要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各市县局在完成一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后,要通过海南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现有环境信用管理系统联合惩戒模块录入相应的信用分级分类情况。 据了解,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要求的措施之一,有助于增强排污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提升环境保护监管效能,助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去年发布的《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我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采取分级管理制,分为环保诚信单位、环保良好单位、环保警示单位、环保不良单位四个等级。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从2020年起,遵义市财政局通过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摸清底数情况清。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建立管辖范围内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档案,全面掌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状况,每年3月底前更新完善;2021年,我市共有代理记账机构182家,较上年增加13家,从业人员836人,较上年增加78人。 二是认真开展备案审查。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认真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同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级不定期对全市15个县(市、区)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申报资料、审批程序合规情况进行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录入信用记录,依托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布代理记账机构信用情况和失信黑名单,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体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