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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3月30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推进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相关主体实施信用惩戒的工作指引(试行)》(下简称工作指引),知识产权庭庭长王俊公布2021年第1期《温州法院知识产权严重侵权名单》(下简称侵权名单),七家企业、七名个人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或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行为而被温州法院纳入“黑名单”。 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有为介绍,温州知识产权领域恶意侵权、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震慑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有必要在不违反现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主体进行信用惩戒,以提高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的信用代价。为此,温州法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推进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相关主体实施信用惩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并适时编制、发布知识产权严重侵权“黑名单”。 据悉,本次公布的工作指引,是温州法院在全国市县两级法院率先推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人“黑名单”制度。工作指引明确了编入侵权名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编入侵权名单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类型及侵权事实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并生效或经上级法院审结并生效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及裁判结果为依据,主要涉及侵权人因商标、著作权或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被单案判赔50万元以上的;侵权人曾被生效裁判、行政决定认定构成侵权,又故意继续实施或者变相重复实施新的同类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因涉嫌侵权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并向权利人作出不再侵权的承诺后,又故意继续实施或者变相重复实施新的同类侵权行为的;侵权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等十四种严重侵权行为。 法院将根据被编入侵权名单主体的具体情况及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适当选择将侵权名单通报给相关主体所在的党组织、人大、政协相关工作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市监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情节严重的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大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 此外,编入侵权名单的生效判决被再审改判且原编入侵权名单的事由或侵权行为被否定的;相关主体被编入侵权名单满1年未出现因知识产权侵权被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构成侵权并被判令承担赔偿责任或因知识产权侵权被行政处罚、刑事惩罚的情形的;相关主体被编入侵权名单后能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并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相关权益人同意的,可以申请移出侵权名单。 据悉,温州中院在侵权名单编制和更新后,将及时通过两级法院的官网、“两微一博”、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等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发布会还透露,法院还将依托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平台,积极推动、主动对接市信用办、公安、检察、司法、市监、人行、文广新旅、税务等职能部门,将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相关主体纳入《温州市信用信息目录》和《温州市信用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合力推动构建包括知识产权信用惩戒在内的具有温州市域特色的信用监管体系,更好助力温州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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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骗保行为 对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我省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将严惩骗保行为,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医保信用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强化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处置,推行一案多查、联合惩戒,运用纪检监察、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作机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推进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应依法作出最高限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医保信用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按病种、按床日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县级医疗集团打包付费管理,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加强医保对医疗和医药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统筹地区监管职责,优化基金监管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规范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保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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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持续推进银税合作 全市贷款余额破百亿
25日上午,南通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南通市税务局、南通银保监分局及各银行召开“银税合作”服务小微企业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银税合作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南通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姜弘杰介绍,为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南通银保监分局近年来与南通市税务局通力协作,探索银税合作模式,强化银税数据共享,合力解决企业融资抵押、担保不足难题,推动银税业务蓬勃发展。截至2021年2月末,全市银税合作贷款余额破百亿,达到106.0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84%;银税合作累计服务企业超万户,达到10319户;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365.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幅91.11%。 2020年10月,国务院第五督查组对南通持续推动“银税合作”成果转化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南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常永涛介绍,该市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的优势,深入分析区域经济运行动态;通过税收大数据精准匹配,细致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纳税人办税行为“精准画像”,将纳税信息应用到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供需体系中,助推本地供应链金融发展。相关部门还积极参与针对各领域守信主体和失信主体的联合激励与惩戒,并将采集到的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信息,应用到税收管理和“银税合作”工作中,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守信引领和失信警示的良好氛围。 此外,南通市税务局还将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决策部署,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地区信用建设区域合作,通过实现跨区域涉税信用信息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认、纳税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激励措施共用,为信用产品的风险防控、信用数据的增值利用提供依据和保障,让“银税合作”的道路越走越宽,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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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动态发布
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2694家参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均为“普通”。 为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该厅于去年6月正式公告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2020年广西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共2694家纳入首次环境信用评价范围,鼓励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签署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企业环境信用分值,其信用等级从优等到劣等依次为:守信、普通、一般失信、严重失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不同等级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守信”和“严重失信”向社会公示、公开和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主管部门推送,采取守信联合激励或者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普通”和“一般失信”可查阅。评价结果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模块动态公布,方便参评企业查阅信用等级,主动接受参评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社会各界在从事与企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金融信贷、招投标等,可依据查询的信息对企业进行相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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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重罚六类行为!泸州即日起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集中整治当前全市较为突出的建筑工地、道路、弃土场等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杂物污染等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行为,督促整改一批大气污染问题,查处一批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大气污染案例,倒逼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环保意识。 这六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并督促整改: 建筑工程施工未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扬尘防治标准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未经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擅自运输建筑渣土,未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定的时间、线路等拉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全密闭运输、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未经核准擅自设立弃土消纳场,弃土消纳场未落实进出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等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拒不执行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土石方作业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据泸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对大气污染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重污染天气期间拒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等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从严从重打击大气污染违规违法行为。 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拒不执行应急响应措施等大气污染典型案例,将通报行业主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并通过各类宣传平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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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游仙:“税银互动”助力企业发展
3月26日,游仙区“税银互动”签约仪式在游仙区税务局举行,该区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41户企业参加会议,4家银行与4户企业现场签约,总金额达1560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游仙税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立足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加强税银信息共享,发挥税银联动效应,及时联合辖区各大银行推出了“税金贷” “惠民贷”“小微易贷”“税务贷”等税银合作信贷产品,架起了税务、银行为企业减负的桥梁,把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真金白银,破解横亘在民营及小微企业面前的融资“高山”,助力企业复产脱困,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自2020年“税银互动”平台活动开展以来,已累计为116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2685万元,成效明显。 “接下来,我们将立足“税银互动”便利化,加强税银双方在征信数据、财务数据、纳税证明、经营数据等方面数据交换,及时推出更加符合市场预期,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服务产品与服务品牌。方便诚信纳税人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游仙区税务局副局长方德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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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迎检部署会召开
3月25日上午,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迎检部署会召开,听取考核组前期深入实地检查欠薪隐患排查,及2020年度各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汇报,并对我市2021年根治欠薪工作和迎接自治区考核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务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务宏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不仅要盯住当前突出问题抓整改,更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建章立制,确保根治欠薪工作取得实效;二要明确部门责任。要切实担起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住建、交运、水利、城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拖欠工程款行为,预防发生欠薪问题。要及时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三要从严落实制度。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部门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要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务宏强调,一要严厉打击欠薪行为。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严管严查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和主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和欠薪隐患,重点检查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加大项目执法力度、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重大案件分级督办制度。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做好工作衔接,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要灵通信息,建立高效沟通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三要强化舆论引导。全市根治欠薪工作人员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对典型欠薪违法案件和列入欠薪“黑名单”的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的良好社会氛围。四要做好备检工作。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迎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照考核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项整改,坚决不能拖、不能等、不能不作为,全力做好自治区的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日喀则军分区、日喀则航站,市(区、中)直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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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部署2021年度信用监管工作
3月26日上午,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信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登记注册信用监管与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信用监管重点工作。三级调研员李均萍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全市信用监管条线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在信用监管、无照经营查处、投资类公司风险排查、依法撤销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公司登记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位列全省前列,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年度信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信用监管工作水平。一要大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精准性、震慑力,加大监管深度,拓展监管广度,优化监管效能。二要强力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意识,完善年报公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责任意识,努力实现力争全省“八连冠”的目标。三要建立健全市场信用监管新机制。着力组织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力争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和其他部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扎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相结合,基本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要持续开展无照生产经营查处、投资类公司风险排查、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专项治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市场主体活跃度统计分析,积极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顿、农民工权益保护、“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配合工作,确保信用监管条线牵头工作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 会上,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进度,临漳县局、永年区局分别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年报公示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会后,组织开展了信用监管工作专题培训。 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信用监管科(股)室负责同志及有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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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东港区处罚通报14个在建项目
3月24日,东港区召开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集中处罚通报曝光一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 东港区住建局对14个在建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14个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项目在起重机械、脚手架、吊篮、人员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塔吊标准节、附墙螺栓松动;脚手架连墙件拆除过早,违规大量使用短套筒接长,模板支撑部分立杆搭接且悬空;吊篮作业存在施工人员未从地面进出吊篮、甚至个别人员未系安全带现象,安全绳违规绑在不稳定设施上;个别工地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个别监理人员不在岗等。 经研究,决定对1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约谈项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负责人;依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扣减14个项目的施工企业信用分3分;依据《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扣减14个项目的监理单位企业信用分1分;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14个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东港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持续严管重罚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力保障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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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湾新区银税互动为企引“活水”
2020年以来,杭州湾新区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开展银税互动。目前已有7家银行与税务部门签署“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信用互认,银税互动”模式,推动纳税信用资源与银行信用资源有效对接,促进纳税服务与金融服务提质互赢,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家银行结合企业及企业主结算、工商、征信等银行内外部信息,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评级后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线上贷款,为中小企业引入“活水”,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目前已为220家企业发放贷款2.6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1.98亿元,占比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