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近日,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卫生监督员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重点查看了医疗美容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处方和病历管理等情况。 “目前我区有三家美容诊所,四家医院开设有美容科,从检查情况来看,其运营管理基本符合规范,但个别医疗美容机构也存在广告宣传制造‘容貌焦虑’、医师未准确书写患者门诊病历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徐宁介绍。针对发现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江津区将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医疗美容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多形式多途径进行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卫生监督员提醒:医疗美容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如双眼皮、抽脂、隆鼻、隆胸、纹唇、纹眉等,特点为有创,侵入性。广大市民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的时候,务必“擦亮眼睛”,不要盲目轻信医美广告效果,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有美容主诊资质的医师进行医美诊疗,当发生纠纷时合理维权,有相关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并配合调查。
今日,四川省举行《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会。会上,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厅长刘志诚作主发布,四川省委政法委、司法厅等部门围绕《规划》和《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 刘志诚介绍,《规划》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纲领性文件,既对标中央部署,又立足四川实际,明确提出了“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的法治四川建设目标,从维护宪法权威、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形成法治建设合力等5个维度,对2021-2025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重点突出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一体化建设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聚焦如何更好发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法治功能,用了两个专章来布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鲜明体现了对治蜀兴川的法治经验总结和制度机制创新,系统总结和承续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法治建设特别是“1+8”示范试点的鲜活经验,将“法治账图”模式、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法律七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清单”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写入《规划》。 据介绍,《实施方案》的特色亮点在于,聚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从三个方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法治护航。《实施方案》强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提出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等;强调良法善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着力健全社会领域的制度规范,提出加快推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妇女权益保障、食品药品、粮食安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同时推动完善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强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培育发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等法治类社会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近日,福建省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厦门市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在国家医保局“两试点一示范”总结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2019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入选全国2个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省份之一,福州市入选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厦门市入选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城市。两年来,省医保局和福州市医保局、厦门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开创了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 福建省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 福建省医保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在网格化监管、信用体系和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 ● 构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 将定点医药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参保人员、医保服务人员等涉及医保行为的全部构成要素都纳入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分别制定信用指标,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并根据扣分情况确定信用等级。 ● 扎实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研发实时监控、视频云监控、信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投诉举报、医保医师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模块,实现行政监管端统筹组织、监督管理,稽查稽核端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监测分析端数据分析、事前提醒的智能监管。 ● 持续强化医保现场监管 发挥全省244家医保服务站的现场事中监管优势,让医保服务站在医疗机构充当医保部门的“前哨站”“报警器”。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将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分级分类对应相应医药机构,明确监管责任,提高医保监管威慑力。 ● 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 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检查专项服务,2020年第三方共派出各类专业人员累计28批次829人次协同参与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和线索核查。 ● 构建联动监管机制 建立由省医保局、公安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跨部门抽查、“点题整治”等联合专项行动。 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福州市印发《福州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具有全面性、创新性、实用性,取得显著成效。 ● 实行信用主体分级分类管理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定点医药机构法定代表人、参保人等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将医保信用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相结合,开展基于医保信用的日常差异化监管。 ● 将医保信用评价纳入市民信用茉莉分 对接福州市城市信用平台,将信用评定结果推送至福州市个人茉莉分平台,信用优秀的市民,即可享受城市公交地铁8折优惠、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等联合激励措施。 ● 探索开展医保信用支付试点工作 根据参保人征信和医保信用等级状况,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对参保人授予一定金额的门诊信用额度,用于支付门诊预缴金及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的自费费用。 厦门市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 厦门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系统功能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构建了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医保基金安全防控体系。 ● 创新人脸识别技术的医保应用 率先实现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创新医师“刷脸+定位”的双重认证。应用“互联网+人脸识别”实现“移动查房”。 ● 建立医疗机构视频“云监控”系统 在全市300余家医疗机构的关键场所安装监控,对参保人就医刷卡全时段、全场景管控,并创新性对接“平安厦门”建设系统,实现实时调取公共安全平台视频监控,打造“雪亮医保”。 ● 开发移动稽核系统 建立移动端医保监管平台,增设手机端举报投诉功能,实时关联医保稽查系统,对重点监控机构及参保人持续在线跟踪监控、精准打击。
党史学习教育中,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将“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起来、统一起来,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愁盼,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难题。 畅通民意渠道,摸准群众心声。借助人民网网民留言平台、多彩贵州网·群众直通交流台等政民互动渠道,扎实开展网上“察民情访民意”活动,倾听网民心声,了解群众意愿。组织修改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理顺网民留言办理“收件一处理—报件一回访”的高效工作机制,探索留言办理“八步工作法”,进一步理清留言收集办理流程,推动留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台账》,对留言反映问题提出具体交办时间,由市委办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抓好落实、信息科具体承办、专人跟踪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留言办理工作。积极主动与“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及“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对接沟通,督促各市(特区、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做到及时交办、及时审核、及时回复。 突出重点难点,保障群众权益。全面收集梳理网民留言,经过分析研判,找准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强化部门协作,推出长效举措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资拖欠问题,督促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欠薪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巩固企业失信联合惩戒体系,持续推进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今年以来,通过办理网民留言,推动各级政府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约710余万元,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追债难、讨薪难问题。针对群众购房权益保障难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领域全过程监督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房屋预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职责和任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理”原则,将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截至目前,六盘水市共收到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345件,办结325件,正在办理20件,给市委书记留言195件,办结181件,正在办理14件。 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群众满意。着力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办理跟踪督办和定期回访制度,确保网民留言条条有回复、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一是加强主动作为,通过发函交办、实地督办、跟踪回访等措施,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长效解决。二是注重分类施策,对办理不符合“9个清楚规定”的一律退回重办;对反馈不及时、工作不力的依规追究责任;对办理完毕承诺解决或办理时限较长事项,适时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催办;通过抽查、回访等方式核查问题解决程度和群众满意度;对在留言中出现频率较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专项督办;对查核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责成相关部门追责问责。目前,六盘水重点围绕网民反映的“两拖欠”问题,全面梳理540条留言,筛选出21条留言,对办理情况开展实地回访,督促提升留言办理质效。
记者10月19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六项举措,在全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2021年基本建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体系 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项目为王”工作导向和开展“万人助万企”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2021年,基本建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体系,在开发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2022年,全面建立政府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约束、部门协同事中事后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机制,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建立健全全流程配套制度体系 就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提出六项举措:统一报建事项清单、统一优化审批流程、统一在线平台办理、深入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改革、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 按照“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原则,将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形成全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统一优化审批流程,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简化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办理,再造审批流程。政府在供地前完成统一服务事项,企业在供地后开工前完成承诺事项,竣工后完成联合验收。 《实施方案》明确,依托省在线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实现一口受理、平台赋码、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推进省在线平台与各级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共享。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省在线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共享,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信息,为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如何推动承诺制改革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涉及的项目受理、办理、监管、惩戒等全流程配套制度体系。健全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对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守信践诺的约束。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着力创新智慧执行,推进执行信息化应用,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打造智慧执行数据中心。毕节法院融合图像识别、机器学习、安全交换、智能巡查等技术,打造集智能中控、数据仓库、集约管理于一体的执行数据中心,汇聚执行电子卷宗、视频、文书等司法数据,实时分析、在线呈现业绩态势,为研判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依托执行数据中心,完善集约化管理、繁简分流机制,细化“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机制,实现法院执行事务统一指挥、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执行事项统一协调“三统一”管理。目前,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数据中心数据存储量已达42.9T。 建好智慧执行数据平台。毕节法院承建了全省智慧执行大数据平台,构建智慧执行系统并在全省率先试点使用,打通数据壁垒,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标的物精细化管理、数据可视化监控、质效动态化评估。2020年10月至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实体化平台办案6186件,初次接待1338次,发布执行通知1665次,发起网络查控3347次,发起送达7870次。 推动智慧执行数据共享。法院系统与住建、银行、民航、铁路、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建立网络对接和数据共享机制,对被执行人限高消费、纳入失信、限制出境。向发改部门、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等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融媒体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2020年,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908人次,限制高消费14318人次,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金额共计2722.13万元。
近日,抚州市在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国家试点总结评估中获评优秀,国家医保局来函予以肯定:“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医保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在队伍建设、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引入第三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9年5月,抚州市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设区市,两年来,抚州市及时制定了《抚州市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创造性提出15条工作举措。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开拓创新、攻坚克难,通过不断的努力,探索运用新技术手段、发挥第三方作用、统筹多方力量、积极发动群众,构建“四大”基金监管体系,建成了全省首个医保大数据监测中心,开创了智能化、专业化、联合化、社会化基金监管新格局。 下一步,抚州市将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发展优势,持续健全“四大体系”,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健全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审核制度。完善网上申诉平台功能,加大第三方合作力度,深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造医保基金监管的抚州样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宿迁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10月15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上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从严从快打击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参与食品药品打假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4件110人,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其中,审结因走私牛肉所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26件45人,涉案金额3360万元;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9件26人。 坚持在食品药品领域推行刑事公益诉讼。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3件。除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外,还判令被告人作出民事赔偿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让其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更深刻认识,对食品药品经营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直播庭审、文书上网等形式,增强了典型案例的宣传效果,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形成良好的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环境。 加强辖区法院审判业务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举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专题培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并加强案件审级监督,对量刑畸轻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从统一执法尺度的角度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并落实《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暂行规定》,实现全方位对接、无死角打击。此外,通过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已经生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信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实现联合惩戒,切实落实执业禁止令。
聚焦企业融资难题,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近日,记者从云浮税务部门获悉,今年1—9月云浮市“银税互动”融资产品已累计发放贷款838笔,共计4.7亿元。 据了解,“银税互动”是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打造的一种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型纳税信用融资服务,将企业的纳税信用、涉税信息与银行信贷业务对接,为纳税信用记录好、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云浮市税务部门携手全市15家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银税贷”“税易贷”“云税贷”等十多款特色信用类税收信贷产品,并将受惠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向M级、C级企业逐步扩大。通过“银税互动”平台信用互认、信息共享,从贷款申请到银行放款,企业全程在线“一站式”办理,以企业的“纳税信用”换取“贷款信用”,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0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打破信用信息孤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要求,双方将加强信息共享,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案件判决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将判决文书等信息通报给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法院向同级市场监管局通报。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对判决有罪的当事人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黑名单”信息,进行联合惩戒。另外,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中行刑衔接相关事宜。 截至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市市场监督局推送信息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