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各类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旅行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各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全市旅行社、分社总经理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市信用办王琼科长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芜湖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清单》《芜湖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0年版)》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认真落实联合奖惩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发改委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信用曲靖”建设,着力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 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录入 加紧《曲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0年版)》编制工作,重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住建、法院等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截至目前,共归集信用信息343万条,年内新增信息200多万条。继续完善、规范和落实“双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双公示”信息向曲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报全覆盖。 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继续推行基于互联网架构的事前信用承诺制,扩大事前信用承诺事项覆盖面,签署并在信用中国(云南曲靖)网站公示246813份信用承诺书,其中企业法人240744例,个人6570例。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曲靖已在房地产、环境评价、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税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邮政、住房公积金等9个领域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同时充分运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对626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和督促整改。 目前,已针对全市1424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117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容缺受理,覆盖各县(区、市)。同时市直部门积极推动容缺受理深入推进工作,如曲靖市税务局对11大类55个业务事项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工作,并自主拍摄了《办税体验之容缺办理》短视频,对“承诺制”容缺办理工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和满意度。 依据国家各类联合惩戒备忘率,加强红黑名单的认定、录入、奖惩工作,共累计归集录入红黑名单共计4291条,其中红名单141条,黑名单4150条,归集整理联合惩戒案例4927条,其中守信激励案例2613条、失信惩戒案例2314条。 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系统操作规范,严格把握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修复程序、类型、条件、边界和时间点,切实做好信用修复初审工作。截至目前,曲靖已有16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19条行政处罚记录。 多渠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诚实守信氛围浓厚 今年以来,曲靖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银税互动”等重要节点,各成员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册、视频短片播放、海报张贴、知识问答、宣传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诚信主题宣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中国(云南曲靖)网站的门户作用,发布各类信用宣传信息6807条,网站累计访问量达到59万余次。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世界经济下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等带来的冲击,湖北省税务局携手湖北银保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企业纳税信息,推动银行为小微企业精准放贷,帮扶企业纾困解难。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有41908户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47405笔,同比分别增长85.4%、75.69%;贷款金额达到296.79亿元,贷款余额330.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22%、105.68%,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周转“堵点”,为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对接企业困难,制定帮扶政策。4月中旬,省税务局、湖北银保监局联合制发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7条措施,千方百计提升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协助平安银行武汉分行与省融资担保集团合作创新推出“风险共担、见批即保、比例分险”税金增信贷业务,将授信期限由过去最长12个月调整为36个月,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助力该行今年前三季度较去年同期新增贷款3.13亿元,增幅近一倍。 对接银行需求,打通供需瓶颈。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集成的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筛选统计功能,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名单,通过“银税互动”平台依法依规向银行推送33.19万户次企业自主授权的相关纳税信息,帮助银行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精准提供金融服务,呈现银行“愿贷、敢贷、会贷”的良好态势,提升了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对接复工复产,拓展受惠范围。抢抓政策机遇窗口,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全省约90%以上的近79万户小微企业可享受“银税互动”再次扩围的政策红利,湖北成为全国“银税互动”受惠范围最广的省份。 对接减税降费,创新信贷产品。助力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农商行、湖北银行等银行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税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既提升了企业融资可得性和融资额度,又让众多小微企业享受减税与融资的双重红利。如携手建行湖北省分行创新推出“减税云贷”,以小微企业实缴税额、减免税额作为授信依据,将减税降费红利转化为融资贷款福利,户均授信额度提升20%。 对接线上融资,提高服务质效。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完善“线上银税互动”接口技术规范,积极发挥银税数据直连的优势,促进银行借助含金量高的纳税信用数据,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提高贷款成功率,共同引领“银税互动”蓬勃发展,全省22家合作银行推出了40余个“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其中已有17家银行升级为“线上”产品,实现线上申请、办理“银税互动”贷款,最快几分钟就可以拿到贷款。目前,湖北省所有国有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和绝大多数大型股份制银行“银税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线上银税互动”覆盖面达到70%以上,助推银行着力打造数字化金融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场景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人以诚立身,国以诚立心。诚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坚定基石,民无信不立,个人如此,企业、社会亦然,要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才能托起城市发展的大厦。近年来,乌海市通过建立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合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等措施,积极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员共同参与 培育诚信之花 诚信,既是文明城市应有的品质,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当诚信精神融入城市发展的血脉,成为市民的生活态度时,城市的梦想就有了最坚固的基石。 为持续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乌海市始终坚持多渠道、多方位构建诚实守信、珍惜信用的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人、自然人诚实守信的自觉性。 “孩子们,今天老师跟大家分享的故事叫作《诚实的小松鼠》……” 10月30日,乌达区小金星幼儿园果果二班的老师在课堂上与孩子们分享着诚信故事,引导孩子们开展诚信情景剧表演,以寓教于乐的方式阐释了什么是诚信。作为乌海市诚信理念教育基地,近年来,该园在创建活动中把诚信教育作为办园特色持续推进,在诚信教育方面,幼儿园注重开发校本诚信理念课程,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幼儿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每周我们会在日常教学中分班进行‘诚信小故事’讲述活动,每学期开展诚信小明星评选活动,同时利用《弟子规》《三字经》等经典国学亲子共读活动将诚信理念带入家庭,‘小手拉大手’一同创建诚信家庭。”小金星幼儿园老师马艳芳说。 近年来,乌海市各学校以“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通过举办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和“我讲诚信故事”等活动,营造“人人知诚信”的良好氛围,为“人人讲诚信”打下舆论基础,培养学生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良好品德,努力建设诚信校园、诚信社会。 同时,乌海市还加强诚信人物选树宣传工作,将诚实守信类先进典型纳入乌海市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截至目前,乌海市5人入选市级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榜单;2名诚实守信好人入选2020年“内蒙古好人榜”,1人成为全区第七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候选人。此外,乌海市在主要媒体上设立诚信专栏,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对诚信企业和个人进行正面宣传。 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等节点,乌海市积极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网上投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等活动,在广场、街道、社区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宣传资料。 建立诚信“红黑榜” 严惩失信行为 乌海市坚持把诚信建设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建立守信企业诚信褒奖和失信企业警告惩戒机制,在市政务信息平台和各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适时发布诚信“红黑榜”,大力营造不愿、不能、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为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建立信用信息跨区域、多部门联合使用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企业和相关从业者树立诚信生产经营理念,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在社会的影响力,乌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乌海市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及奖惩制度》。 9月10日,乌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20年乌海市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并将这260个“红名单”和315个“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2015年以来,乌海市已召开5次“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共发布“红名单”700个,“黑名单”2092个。诚信“红黑榜”的发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增强了各群体自觉践行诚信理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了城市公信力和整体文明程度。 同时,乌海市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去年以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了联合奖惩功能,建立了发起、响应、反馈的联合奖惩闭环工作流程。作为联合奖惩的发起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行业产生的“红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目前,归集红名单信息1160条、黑名单信息1103条,12部门完成联合奖惩响应,反馈奖惩信息303条。为切实加大对各类严重失信行为和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乌海市已在流通、税务、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金融、电子商务、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等18个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了“红黑名单”制度,对恪守诚信、记录优良者给予激励,对违法失信者给予约束,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基础支撑。签署了《乌海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出台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转发了40余个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为各部门应用信用信息提供依据,进一步扩大诚信建设的影响力,促进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重点领域 开展诚信创建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离不开每一个人。 “老板,我们用公平秤来称一下这位市民买的水果。” “好的,我的秤才检定过,绝对没问题,不会缺斤少两。” 农贸市场是一个城市最具生活气息、最接地气的地方,更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10月28日,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拿电子公平秤,开展计量检查,让市民购物消费更放心。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拉僧仲所副所长朱帅说:“为杜绝缺斤短两的行为,我们以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为重点,开展了‘诚信计量’进市场专项行动,同时在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都放置了校准好的‘公平秤’,供消费者使用。” 按照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乌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关于诚信制度化建设的要求,近年来,乌海市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培育诚信文化,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 市文明办组织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将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窗口考核测评细则中,从诚信教育、诚信制度化、诚信单位创建等多个角度进行考核。文明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诚信宣传海报,在乌海海关、市热力公司等文明单位中开展“诚实守信,你我同行”“诚信践诺”等主题实践活动。 做好重点行业诚信建设培训工作。每年乌海市在民生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培训工作及道德讲堂诚信专题教育实践活动;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开展了全市医药零售行业诚信经营主题讲座,全市300多家医药零售行业代表听了讲座;今年4月,组织窗口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线上培训,全市水、热、电、交通、税务、银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三区政务服务局的700多名窗口服务人员参加了本次线上培训活动;7月,在市热力公司开展了诚信主题宣讲。 今年乌海市还在三区村镇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宣讲解读活动,在三区开展“诚信村、诚信户”评选活动。5月29日,在乌兰淖尔镇开展的乌海市“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现场交流活动中,表彰了乌达区“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诚信村、诚信户”,三区村镇进行经验交流。 随着乌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诚实守信也必将成为全民的自觉性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将成为助力乌海市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进剂。
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综合性试点工作,按照市有关部署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强基础、补短板、树形象”攻坚创效专项行动。11月4日,县行政审批局组织40个县直有关单位在政府四楼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创效推进会。 推进会上,安排部署了《全面推进灵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树形象”攻坚创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依据信用目录、信用制度、“红黑名单”、联合惩戒、信用宣传、诚信治理等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安排部署了《灵寿县深化“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相关单位开展诚信建设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医院、进市场、进景区等活动,通过多渠道、多行业、多类型宣传信用政策知识,树典型、立旗帜,发挥诚信宣传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作用。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明确分工,任务细化到个人,严格按照任务时间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推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通过此次会议,各单位充分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创新,扎实推进灵寿县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构建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共同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日前,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昆明正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探索“信易+”便民惠企应用场景、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等,4个方面的15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下称昆明片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助企惠民。 今年内信用信息共享率将超90% 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上,《通知》提出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归集信用信息数据、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等4条信用工作措施。具体来说,昆明片区参照云南省有关数据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完成《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同时,按照云南省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信用数据归集工作,及时归集各类主体的基础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守信失信记录及其他信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今年内,实现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行政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率达到90%以上。 在打破“信息孤岛”上,昆明片区将及时把已归集的信用信息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共享。另一方面,市信用信息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也将向昆明片区反馈信用信息,形成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此外,昆明片区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开设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专栏,对涉及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做到全量公示。 “红黑名单”将应用到行政审批中 对完善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通知》明确了7条信用工作措施,包括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有效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其中,在信用评价应用上,将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将信用信息嵌入各类业务办理审批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加以应用,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将“红黑名单”嵌入昆明片区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查询使用,对失信主体在行政许可、行业准入、项目审批、招投标、获得信贷、出入境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让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减免费用、降低门槛等便利优惠服务和措施。 当然,《通知》也明确,将积极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积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通知》对探索“信易+”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昆明片区信用体系的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等,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在“信易贷”领域,继续完善“税银贷”等信用政策,探索开发更多行业、更广领域的“信易贷”金融产品,为讲诚信的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信易批”“信易+通关”“信易+电力”“信易+家政”“信易+人才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相关主体的信用合作联盟,让“信易+”覆盖更多更广领域,加快信用信息互动融合,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 《通知》提出,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在全国先行先试的重要内容,在政务诚信、创新监管、信用融资、跨境合作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在打造跨境信用合作示范区、信用经济试验示范区方面做出有效探索和尝试,形成示范效应。 目前《通知》内容已在昆明片区全面实施,并每月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送,修正不适工作方向,以便形成更大示范效应。
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根据《扬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扬州将用6个月时间,在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全方位加大力度严打非法营运等行为 自去年12月30日扬州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不仅持续实现“双下降”,还集中查处了一批突出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如停运多条超长途客运班线和车辆,查处上百辆非法营运车辆。 为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打赢道路交通整治行动攻坚战,我市将在6个月内,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市安委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工作部署,对于非法运营以及严重超速、客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企业或车辆非法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记分并纳入信用管理。 这些行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公安部门将对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或者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依法按照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对阻碍执行公务、闯关冲卡以及盘踞在道路运输行业内的黑恶势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涉嫌制售、使用假证件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对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交通运输部门一律发函征询车籍所在地管理部门许可信息,对存在违章的,一律实施处罚结果源头抄告制度。 “三位一体”管控体系增强群众安全感 “通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超限运输车辆管控体系,筑牢全市交通安全防线,全力压降交通事故,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市安委办表示,在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各地将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加强超限超载联合监管。 根据分工,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控网络,强化信息共享,完善抄告通报和联管联控机制,驻站执法的公路超限检测站将严格落实24小时联合执法。同时,根据超载超限车辆行驶变化情况,每月制定覆盖辖区的干线公路治超流动执法检查方案,及时查处辖区超限运输车辆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短途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 对超限超载车辆,全市各地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记分并纳入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对达到“一超四罚”条件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站经营者,一律严格处罚到位,并定期向抄告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为形成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的监管合力,我市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超限行为,并从源头上进行遏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工作部署,全市各地将加快推进电子抓拍系统、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完善农村公路限高限宽门架,构建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超限运输车辆管控体系,增强群众安全感。
2020年11月6日下午,深圳市盐田区“信易+”惠企便民创新服务进园区活动在盐田区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启动。据悉,盐田区将进一步拓宽信用信息运用,大力推广“信易游”“信易贷”“信易租”等“信易+”服务项目,通过打造盐田信用良好形象,使各类企业、人才乐于来盐田创业发展,各地游客乐于来盐田观光旅游,进一步提升盐田区营商环境水平。 活动中,“信易贷”“信易租”运营服务商代表分别就当前深圳市“信易贷”“信易租”服务开展情况作了详细讲解和精彩分享。据悉,“信易贷”及“信易租”盐田服务站将面向盐田区企业提供低成本、便捷高效的金融贷款、办公租赁服务,助推盐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中,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盐田区将依托“信易贷”平台,充分发挥信用企业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信易租”平台则着眼于让信用好的创业企业享受更为优惠的租赁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管理成本。 结合辖区行业特色,盐田区还在全市首推“信易游”服务项目,探索信用激励与旅游行业相融合的方式,推动旅游业诚信规范发展。东部华侨城景区、大梅沙京基海湾大酒店、雅兰酒店、大梅沙海景酒店4家旅游服务企业共同签署了盐田区“信易游”惠企便民创新服务协议书,并表示将面向盐田区的守信居民提供10项便捷、低成本的旅游服务项目,让信用好的游客享受到更为优惠的旅游价格和更为便利的旅游服务,实现“信用越好,旅游越容易”。 近年来,在盐田区委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社会信用建设作为促进营商环境改革的中重要抓手,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全力推进盐田区社会信用建设向纵深发展,重点开展了“信用+金融服务”和文体旅游领域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突出成果。在机制建设方面,出台了《盐田区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以制度保障具体措施的落实。在数据基础平台建设方面,以市区共建形式完成了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盐田信用网”正式上线,打破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共归集区属信息事项1340项,可供查询数据已达15万条。 “‘信易+’服务作为信用惠民便企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项目,在生态旅游、航运枢纽等优势领域全面发力,以惠企便民服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信用盐田”,提升城区核心竞争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深圳市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本次活动由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同主办,深圳市信用促进会具体承办,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区物流与供应链协会联合协办。
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11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将于11月9日至11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海南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制度。 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向社会公布 商报记者注意到,《办法》所称的实行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涉企经营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其经营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申请人自愿作出能够具备全部经营许可条件的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法》指出,按照“应施尽施”的原则,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政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及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政策解读和办事引导,明确告知承诺制和一般程序审批制关于适用范围、条件、办理时限、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区别。 申请人在提出涉企经营许可申请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各行政机关要一次性告知这些 《办法》要求,各行政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大厅、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等场所或平台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获取、下载。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各行政机关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性、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准予行政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申请材料的名称、提交方式和期限;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诺、作出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五项内容。 选择实行告知承诺方式的,按照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开展经营三个流程办理行政许可。 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规定,申请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的,应当对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能够满足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行政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愿意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并接受监督和管理;愿意承担承诺不实、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这四项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申请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申请人为非法人组织的,由该组织指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当面递交、在线提交或邮寄给行政机关。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填写申请人承诺书(具备条件),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填写申请人承诺书(一定期限内具备条件),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申请人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应当作为行政决定和行政许可证件的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告知承诺书及事中事后监管情况,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还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涉企经营许可决定。行政审批机关发现通过告知承诺取得涉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不具备原审批条件且无法联系的,经公告后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办理注销手续。负有该项涉企经营事项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发现通过告知承诺取得涉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不具备原审批条件且无法联系的,应及时将信息抄送行政审批机关。 被撤销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行政许可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风险相对较高事项,通过数据共享、现场检查或部门协查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组织核查,强化风险防范。 建立申请人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修复制度 《办法》表示,行政机关应当建立申请人信用档案。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在事后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或者违反承诺的,应当记入申请人的信用档案,共享到信用中国(海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依法对外公示,并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 同时,被列入全国、我省及其他与我省有互认协议的省(区、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但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的,不适用告知承诺。 此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实行信用修复制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可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修复申请,按要求签署并提交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中国(海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进行公示。信用修复承诺书的样式由省直相关行政机关结合本行业、本领域业务特点统一制定并发布。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科学评估机制 《办法》还表示,因申请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实行告知承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视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省人民政府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对实践中发现实行告知承诺制存在较大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的潜在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及时从目录库中移除并同步做好向社会公告工作。 《办法》明确指出,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因政策界定不明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据介绍,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由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65203058,电子邮箱:1833632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