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诚信宣传,营造交通行业“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镇海区运管所于2018年11月初开展2018年度信用考核工作,对辖区内信用考核名单内企业进行检查并评分评级。信用考核检查还结合了2018年度岁末年初大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快道路运输市场信用建设,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镇海区运管所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了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 本次信用考核工作组成所考核领导小组,分批次走访辖区内的客运企业2家,客运站2家,检测站2家,货运企业7家(其中4家参评不评级),危运企业30家,维修企业35家,驾培6家,共计84家企业。通过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及查看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目前信用考核系统入录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会将参评企业的等级在工作平台上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考核发现企业存在一些问题:1、部分企业未按时更新信用考核材料和每月的安全生产台账,企业台账对企业而言是在一个阶段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情况的综合评价。2、考核结果显示,危运、货运、客运、检测站等企业基本能按时更新信用考核材料,资料制作规范,安全台账较齐全。3、维修、驾培、货运站等企业在安全台账的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安全会议及安全教育培训做的不规范,从业人员参加人数不足。 根据本次信用考核工作,镇海区运管所要求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车辆技术安全管理,确保无病车上路,切实强化驾驶员情绪管理,严防疲劳驾驶,注意行车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自“慈溪无欠薪”创建行动开展以来,慈溪市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专项治理,落实防欠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有序地推进了“无欠薪”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也积极响应、精心组织,慈溪市上下形成了纵横联动、合力攻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慈溪无欠薪”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慈溪无欠薪”创建,全市在行动。一组数据,印证了慈溪市上下齐心协力,为推进“慈溪无欠薪”创建工作作出的巨大努力。到2018年12月,该市欠薪立案116件,为885名职工追讨工资911万元,立案案件数、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9.86%、54.53%、46.44%,一般企业欠薪发生率控制在3‰,极端欠薪事件及国有企业、政府性投资项目欠薪问题“零发生”。 上下合力,全面推进“慈溪无欠薪”创建 组织领导保障到位。2018年初,慈溪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深入开展“慈溪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慈溪市领导陈杰峰、沈小贤分别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全市2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慈溪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有关成员单位也相继成立了防欠薪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各地各行业创建方案,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市镇同创”的形式层层压实镇(街道)“第一道防线”责任,将“无欠薪”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有效发挥劳动保障基层组织作用。 部门力量整合凝聚。防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凝聚人社、住建、市场监管、总工会、公安等部门合力,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实体化联合办公,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慈溪市防欠薪办积极对接司法部门,对涉嫌欠薪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审批等工作进行先期沟通,确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得到及时处置。同时,全力开展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制定并出台制造业企业、欠薪易发行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等三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镇(街道)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镇(街道)联合住建、经信、卫生、教育、文广等部门力量,全方面开展重点领域治理工作。 创新方式,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制造业企业、“低小散”产业、租赁企业、工程建设等领域是“慈溪无欠薪”重点治理的对象,为此,慈溪市专门制定出台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从2018年7月份开始,针对制造业企业、欠薪易发行业及工程建设项目三大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启动。慈溪市防欠薪办督促慈溪市各地全力排摸辖区内重点治理对象基本信息,掌握各行业劳动用工情况,严格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恶意欠薪案件。各镇(街道)充分调动劳动监察中队监察员和村(社区)劳动监察协理员积极性,全力推进摸底排查,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并联合住建、经信、卫生等部门力量,全面开展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共摸排制造业企业1.27万家,欠薪易发行业企业1.12万家,工程建设项目170个,治理存在欠薪隐患的重点监管对象1920家。 创新工资保证金制度。为顺利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慈溪市不断创新欠薪防治手段。针对欠薪隐患较大的“低小散”租赁企业,慈溪市试点实施了租赁企业工资月报表制度和分类监管制度,确保租赁企业欠薪隐患早预警、早处置。同时,逍林、桥头两镇相继试点拖鞋行业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在辖区内推行拖鞋行业租赁企业差异化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并创新性探索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作工资保证金,减小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截至目前,逍林镇共有223家租赁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1100余万元,另有2家试点了固定资产作为工资保证金;桥头镇共有22家租赁企业缴存工资支付保证金110万元。 “黑名单”制度,重拳出击追责欠薪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为提高企业欠薪违法成本,慈溪市还制定出台了《慈溪市欠薪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建立欠薪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在政府支持、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同时,加强欠薪失信“黑名单”信息互通,对列入欠薪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相关企业主实行限制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布,对潜在欠薪企业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欠薪预警及时处理。慈溪市劳动监察大队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异常情况监控,依托劳动保障监察预警平台,分析企业拖欠水费、电费、社保费、税款以及网络舆情等动态信息,筛选经营异常的企业,及时介入调查,主动处置和化解欠薪劳资纠纷。2018年1-12月,该市收到企业欠薪隐患预警信息446条,收到网络、媒体反映涉及劳动违法舆情103条,市、镇(街道)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及时反应、妥善处理。 源头预防,着力推行“六项制度”落地 加快六项制度落实。推进“慈溪无欠薪”创建,除了加大专项治理和重拳出击追责欠薪,如何从源头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十分重要。为此,慈溪市着力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防止恶意欠薪事件发生。“六项制度”是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银行代发、维权信息公开等制度,是慈溪市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治理核心。慈溪市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社多次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推进会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不分项目大小,全面落实“六项制度”,努力改变过去工程建设项目发放生活费的陋习,严格要求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坚决不留死角。同时,慈溪市住建、人社等部门对建筑企业落实“六项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强化对存在欠薪隐患或发生过重大欠薪案件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相应主体责任。截至2018年12月份,全市有165个项目着手开始建立六项制度,力争在2018年年底之前实现至少50个项目全面建立六项制度。 应急保障,牢织欠薪维权“防护网” 应急保障持续提升。为织密欠薪维权网络,一旦出现欠薪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慈溪市进一步夯实了应急保障基础。慈溪市要求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应急周转金相关考核要求,并且进一步明确应急周转金垫付方式。目前,慈溪市市级准备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各镇(街道)应急周转金1800万元,可以在发生极端讨薪或群体性讨薪事件时,对满足启用条件的及时启用,切实发挥好应急保障作用,尽可能杜绝社会矛盾爆发。应急处置后,各镇(街道)联合司法部门对欠薪责任主体依法予以限期追偿。 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创建“慈溪无欠薪”(县)市,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慈溪市劳动监察大队向全市1.5万余家企业负责人寄送《“慈溪无欠薪”宣传册》和《“慈溪无欠薪”公开信》,并向3.8万家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发送了无欠薪宣传短信。同时,依托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政务微信平台、进村入企实地宣传等多种渠道,全面开展“慈溪无欠薪”宣传工作,号召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带头签订《不欠薪倡议书》,在全社会营造了“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范工资支付意识。2018年,全市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1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拖欠工资“黑名单”,宁海县嘉宏金属铸造厂、宁海永鑫灯饰有限公司、宁海县星宸美发店三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据悉,这是该县实施拖欠工资“黑名单”以来,首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三家单位。 据了解,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三家用人单位涉及制造业和服务业,在用工过程中都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数额已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拖欠工资时间达到或者超过2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存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和手机关机、不接电话、逃匿等情形,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 、《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8〕30号)等法规规定,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规定,将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根据《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的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后,三家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将对其重点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检查频次。
为规范我市住宅和家庭装饰装修市场,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自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住宅和家庭装饰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仪式在市装饰协会四届四次会员大会上举行。十杰装饰、圣都装饰、南鸿装饰、元和装饰、鼎天装饰、荣欣装潢、阡陌装饰、铭品装饰八家企业负责人现场做出承诺。 承诺仪式上,十杰装饰总裁雷震作为承诺企业代表宣读了公约内容。 公约指出,企业要依法经营,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施工,遵守《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安全,信守合同承诺,树立环保意识,保证员工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 长期以来,家装行业鱼龙混杂,每年都有家装企业选择“跑路”,协会质量投诉处理中心接到关于企业虚假宣传、违反合同约定等投诉时有发生,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使得家装行业面临信用危机考验。协会通过制订《自律公约》,倡导企业从自身做起,提高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以实际行动提升行业正能量。 做出承诺的企业纷纷表示,将积极遵守本公约,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的经营形象,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维护行业、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在市交通运输部门和甬派的支持下,我市公共自行车骑行免押金、小遛单车优惠骑行正式成为信用积分首批激励场景。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小遛共享单车受邀参加了宁波城市个人信用分“天一分”发布暨甬派开通信用查询服务仪式。“天一分”设5个等级,分别对应“信用极好”“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待提高”。为了提升群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获得感,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天一分”首批推出公共自行车骑行免押金、小遛共享单车优惠骑行等6个激励场景。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确定个人信用分达到了650分及以上,就具备了享用公共自行车免押金的机会,本次活动推出1000个名额,满足条件的用户可进入甬派“天一分”具体页面进行操作,并前往指定网点办理免押金服务。小遛共享单车用户个人信用分达到了600分及以上获得免押金6次,推出6000个名额;下一步,小遛将和甬派双方配合在甬派客户端天一信用分场景中实现租、还共享电动车,小遛单车的多次违停将会影响用户信用分,小遛上传多次违停者信息给甬派,甬派不定期的把已授权开通“小遛骑行”用户最新的天一信用分信息上传给小遛,形成用户行为和信用约束的良性互动。
2月8日下午,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即日起施行。 在公共场所严格要遵守佩戴口罩的规定 《决定》规定,在宁波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自觉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和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 个人应当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个人应当减少外出活动,不组织、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自觉抵制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从疫情严重地区来甬返甬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做好服务管理。 个人瞒报病史列入诚信档案 《决定》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 宁波本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妨碍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按照相关规定将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统筹做好“三返”工作 《决定》明确,政府及部门应当统筹做好返岗返工返校“三返”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预案,细化完善企业复工规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 充分发挥各类数字平台作用,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网上办理、证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9月1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镇海法院召开现场会,推广镇海法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江北法院信用修复两大机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委政法委、宁波市委改革办、宁波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宁波市金融办、宁波两级法院、镇海区委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现场会上,镇海法院和江北法院分别结合真实案例,介绍了两大创新机制。相比较而言,镇海法院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旨在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要求当事人自觉履行在先;江北法院的信用修复机制则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允许当事人纠正失信行为,从而促进执行案件的根本解决。虽然关注点不同,但两项机制都深入贯彻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不但有助于化解执行难题,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还能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现场会上,宁波中院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行动方案》《关于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助力执源治理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并与市发改委、市信用办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的指导意见》,为两大机制的推广运行提供系统化指引和制度保障。 宁波中院正式推广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强调立案、审判与执行多环节、多部门衔接配合,规定了加强自动履行引导、加大诉讼保全力度、降低公告送达比例、加强自动履行评估、强化当庭即时履行、加强违约条款运用、注重担保条款运用、建立督促履行机制、建立审破衔接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等12项具体机制,全方位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控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其中的正向激励机制是指,对于自动履行的当事人,可依法予以适当减免案件受理费;经当事人申请,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探索建立将自动履行与提升信用评价挂钩机制,定期将诚信履行名单推送至市场管理、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自动履行的当事人获得相应的社会信用评价。 宁波中院推广的信用修复机制,是指将被纳入以及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愿望,为提高其履行能力,可以正当事由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暂不发布或在失信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惩戒期限、解除出入境限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高消费等。 失信信用修复申请由失信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需同时具备五大条件: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严格遵守财产滚动申报规定,严格遵守限制消费令,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存在妨碍、抗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等情形的,不得申请信用修复。 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应制作决定书,即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并推送信息至信用平台;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作出不同意决定书,被执行人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执行人对同意信用修复决定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将对信用修复者实行滚动式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立即恢复适用信用惩戒措施。 现场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柳培德发表讲话。柳主任对前一阶段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镇海和江北法院推出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创新性强、成效初显,对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值得在全大市进行推广。下步,市信用办将联合市中院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合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完善失信被执行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二是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信用修复培训和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现场会上,宁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招社发表讲话。周院长指出,宁波中院决定同时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完善全市执行综合治理、推进信用宁波建设的必要之举。全市法院务必将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产生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二要加强研究总结,优化完善机制;三要加强工作合力,提升创新成效。
浙江省宁波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全市1055家受评企业中,145家环保不良企业被亮“红牌”。此外,还有95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亮“绿牌”;538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亮“蓝牌”;277家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亮“黄牌”。 据了解,宁波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摸排,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1055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并根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个方面对每家企业进行企业环境信用分级评价,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 其中,评分不到60分的企业会被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亮“红牌”。同时,在上一年度,企业凡出现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等14种情形之一的,被实行“一票否决”的,也会被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直接亮“红牌”。 此次评价中,145家被亮“红牌”的环保不良企业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非法排放污染物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等。 “企业因为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均要‘吃’红牌。”宁波市环保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慈溪市匡堰立平金属发黑加工厂因废水超标排放等多次违法行为被亮“红牌”。北仑某安防设备公司、象山某染色制线公司则因未批先建、被处以行政处罚,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被亮了“红牌”。 一旦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者承诺,并整改失信行为;环保部门将对其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 据介绍,此次被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后,慈溪某铜制品企业比上年减少贷款44万元,镇海某泡沫塑料企业比上年减少贷款52万元。
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滋养着数万万的华夏儿女。自古以来,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是为人之本,信,是立身之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在我校学生中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引导学生平时讲信用,答应别人的事,要尽力去做,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自律自爱,完善自我,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学生。我校以“做诚信学生,共创诚信三小”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 一、通过LED显示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思想,营造诚信氛围。 二、举行一次以“诚信”为主题的班会活动。通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做诚信人、讲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观念,教育学生从日常学习中入手、从小事做起,在待人接物中,讲诚信、守承诺,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典型案例和人物,歌颂正面,抨击不诚信的人和事,让学生时刻受到熏陶和教育。 三、举行以“诚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孩子用动听的声音讲述着诚信故事,传递正能量。 四、举办一次以“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让孩子用文字展现对诚信的理解,并决心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只要我们心中有诚信,行动中有诚信,诚信之树就会长出茂盛的绿叶,开出美丽的诚信之花。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孩子们加深了对诚信的理解,增强了诚信意识,明白了:在家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做一个诚信的好学生,在社会要做一个诚信的好公民。
近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截至2月14日中午12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金额超过5370亿元。 梁涛表示,疫情发生后,银保监会迅速行动,自1月26日起及时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对银行保险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强化金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派出机构也狠抓落实,单独或者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 谈及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复工复产以及支持非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企业,梁涛提出,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企业提供了差异化、针对性、优惠性的金融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面给予强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少银行出台了降低贷款利息、免收相关收费的政策,尤其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很大支持。 银保监会将于近期出台一些新举措,不仅针对疫情影响重点行业而且涵盖各行业的各类企业。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加大对受困小微民营企业扶持力度;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信贷保障和投放;三是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四是着力推动稳定居民消费和加快释放潜在需求。 发布会后,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列出12项举措,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